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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698246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43.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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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新驾驶员考评、选拔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升企业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考国家颁布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新驾驶员考评、选拔管理。第三条 企业全部驾驶员必需经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年纪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情况能胜任驾驶工作。2、文化选择。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4、心理品质选择。感知特征,反应特征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5、驾驶技能选择。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驾驶员。第

2、四条 驾驶员聘用要求:1、驾驶员必需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对应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需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对应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需最少含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4、驾驶员必需经企业考评取得合格后,和企业签署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相同责任及以上,或有酒后驾车,超载超出20%或超速超出50%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成12分,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条件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择优录用。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2、实际操作

3、: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验。第二章 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到位,企业聘用驾驶员必需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 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需参与由交通、运管部门和企业组织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参与客车营运。第七条 岗前培训关键内容包含: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经典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通知知识、应急处理知识、企业相关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等。第八条 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课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课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

4、情况。第九条 企业安全科负责确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讲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上岗前培训。驾驶员召集、通知和组织,由安全科相关人员负责落实。第十条 参与培训人员必需按时参与,认真听讲,用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替换。第十一条 每次培训全部要将出勤、评定、理论考试、实践考评统计在案。第十二条 新进驾驶人员必需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相关要求。第十三条 培训目标:经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职员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1、企业简况内容培训;2、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培训;3、行车安全通知知识、旅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搜集

5、、积累相关培训材料;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培训;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7、技术保障内容培训:(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培训;(3)常见故障通常排除方法;(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收事故教训和经验。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10、考评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协议。第三章 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五条 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愈

6、加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订本制度。第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企业全部客车驾驶员。第十七条 企业全部驾驶员必需先培训,考评定级,持证上岗。第十八条 建立驾驶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相关要求,按时参与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实施“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情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实施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3、珍惜车辆,保持车容整齐,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节省燃料润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4、运行中帮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

7、监装和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要求线路营运。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帮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确保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收检验。第十九条 制订驾驶职员作标准。1、上岗前认真检验车辆各系统,尤其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情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验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2、携带多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要求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3、检验行包是否装捆牢靠,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帮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验车门是否关好,并

8、通知旅客系好安全带。5、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要求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途经危桥,险路,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途中停、歇后,应帮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遇有很情况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需时立即疏散旅客。途中遇稽查人员检验时要主动停车接收检验。6、按要求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验车辆,发觉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要帮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验、清洁车辆卫生,加足燃,做好下班准备。第四章 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为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

9、产,依据中国公安部令第28号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措施及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要求。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含有过硬驾驶技术。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企业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实施统一安全管理。通常驾驶本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需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1万元,方准予驾驶本企业营运车辆,不然不许可驾车。责任经营者聘用驾驶员,必需向企业安全科送交书面申请,经安全科经过驾驶员资格和驾驶技能审查合格,再办理登记,并签署安全行车责任书,办理准驾证后方可开车。第二十二条 安全科应按要求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实施一车一档,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利查

10、阅。第二十三条 对责任经营者私聘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而驾驶本企业属车辆发生事故,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损失一律由责任经营者负担,企业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四条 凡发生有损企业信誉事故,企业将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给处罚。原已交安全风险抵押金而受过处罚,要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由财务部门专题存放,对不续办准驾证者,无损害企业安全信誉退给所缴金额或余额。第十六条 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本企业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验。凡查实有违章行为和未持本企业准驾证驾驶本企业营运车辆,由经营科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惩处。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需认真遵守下列要求。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企业办

11、理准驾证等,缺乏证件或证件未按要求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分疲惫时不准驾驶车辆。3、不准超速行驶,下坡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人或外单位人员驾驶。4、不准驾驶和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或机件失灵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私自聘用不符合企业安全管理要求人员驾驶本企业营运车辆。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6、不准驾驶装运危险品车辆。7、驾驶车辆时必需严格遵纪遵法,做到各行

12、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转弯做好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三看”: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没有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没有车辆超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二不”: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好“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经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 险坡、繁荣路段慢。做好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情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域改变,掌握多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8、车辆加油时必需熄火,不准载客加油。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

13、需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常常保持车容整齐,严格根据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技术情况。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安全管理和检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要求,自觉地参与单位组织安全学习。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行驶途中遇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需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下客后方能谨慎驾驶经过。不准冒险经过危险路段。12、担负出车任务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确保足够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13、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需立即停车

14、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交警部门、车队和单位汇报,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14、肇事驾驶员必需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认真吸收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根据企业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接收处理。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要求。本要求没有详尽违章处罚,均按本企业相关要求实施。(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1、无证开车 ,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 2、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合车辆。3、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或在接到企业处理违法情况通知后,一周内未去处理。4、酒后驾车。(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1、客车载运危险品。2、当月被查处2

15、次及以上通常违章行为。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5、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6、发生客运纠纷,有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7、无本企业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8、无故不参与企业安全例会或安全培训。(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1、私自改变营运线路。2、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措施驾车。3、严重超速行驶。4、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5、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6、开车时不系安全带。(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1、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2、穿拖鞋开车。3、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

16、、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4、不按要求临时停车。第五章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汇报和现场处理制度第二十七条 为正确立即处理交通事故,建立发生交通事故汇报和现场处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企业驾驶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第二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需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需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快速汇报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第三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在汇报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汇报企业和车辆投保保险企业,使企业和保险企业能快速了解交通事故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分情况进行。1、看现场散落物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用白灰、粉笔、砂石、材干、树枝

17、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2、遇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尸体、血痕、制动印痕和其它散落物遮盖起来。3、若抢救伤者,必需移动车辆或其它物品时,必需做出标志,以证实现场变动情况。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立即抢救、诊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依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有意改变现场行为或驾车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企业按赔偿金额10%标准进行安全处罚。第六章 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解聘制度第三十五条 为提升客运驾驶人综合素质,

18、强化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三十六条 客运驾驶人实施动态管理,依据安全驾驶统计建立调离和解聘制度。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有下列情形客运驾驶人员,给予调离或解聘,并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再录用该驾驶员。1、一个记分周期内,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被累计记分达12分。2、客运驾驶员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相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3、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关键责任。4、发生死亡交通事故或负相同责任及以上驾驶人。5、发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方法,继续作业。6、饮酒后或醉驾营运车辆。7、车辆行驶超出要求时速50%以上或载人超出核定人数20%以上。8、一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造成交通事

19、故或有数次违法统计且未立即处理。9、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组成犯罪。10、驾驶人如有出现不服从企业各项管理要求、不听从统一调度、虚报个人信息资格。11、有吸毒史。12、有企业其它要求要求解聘。第三十八条 企业将对以上不符合要求驾驶员由办公室立即出具书面解聘通知书,立即发放到当事驾驶人手中,解聘通知书一式三份,驾驶人一份,企业存档一份,上报运管所一份。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七章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第四十条 为落实“车车安全,人人平安;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第四十一 条 企业利用多种会议、宣传媒体做好驾驶

20、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通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第四十二条 告诫内容1、车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通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预防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2、问询驾驶员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础要求,检验驾驶员所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正当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切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惫驾驶、不酒后驾驶、按要求途中休息点休息和高速公路上不违法停车上下客。”3、如发觉驾驶人有饮酒、生病、

21、或情绪不良者立即汇报企业安全管理科处理,门检处临时不予放行,待安全管理科处理完成后按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给符合条件车辆和驾驶人放行并告诫驾驶人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第四十三条 相关具体方法1、 调度室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预防客运驾驶人疲惫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出 4 小时,两次开车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二十四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出8小时,每七天安排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2、 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路段行车,企业天天需派安检员立即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3、企业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问询及告诫工作。

22、4、遇大雨、大雾、冰雪天气极端天气,GPS管理人员经过GPS平台向驾驶员发送提醒信息。第八章 客运驾驶人预防疲惫驾驶制度第四十四条 为预防客运驾驶人疲惫驾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杜绝行车事故发生,深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四十五条 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预防客运驾驶人疲惫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出4小时,两次开车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二十四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出8小时,每两周安排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保持良好生理和心理状态,发明良好工作环境。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路段,不得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营运。第四十七条

23、 休班时间严禁过量饮酒,必需保持旺盛精力。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GPS监控室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并需经过GPS实时监控对驾驶人进行必需提醒和监督,对不听从及遵守驾驶人在返程后GPS监控人员全权负责处理违规驾驶人,并依据企业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罚。第九章 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分查询制度第四十九条 为立即掌握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违章驾驶员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让驾驶人认识其危害性,纠正和降低习惯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第五十条 企业安全内勤每半个月在开县交巡警大队查询驾驶员有没有违法扣分统计;第五十一条 对查出违法记分驾驶员,由安全科通知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逾期未接

24、收处理,企业暂停其参营资格。第五十二条 每个月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第五十三条 违法记分驾驶员处理:(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6分,作为关键督查和教育对象,并督促驾驶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7-11分,通知驾驶员接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后,回企业书面检验并确保,企业再参考处罚。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企业作出解聘处理;(4)经查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相同责任以上,企业作出解聘处理,同时列入“黑名单”,抄送上级主管部门立案。第十章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五十四条 为加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

25、职员带来风险,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要求。第五十五条 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很关键组成部分,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评、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相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变动等情况文件材料,是全方面考察职员依据,是企业档案组成部分。第五十六条 企业办公室为每位驾驶人建立企业档案,统计其在应聘及入职后个人基础情况及考评、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企业人事档案范围内:1、应聘简历;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入职记录表;4、劳动协议;5、奖惩统计;6、保险缴纳统计;7、和企业

26、签署其它协议、协议;10、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事故证实。第五十七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1、办公室管理人员及安全科分管经理负责驾驶人档案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职员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职员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方便查询(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施一人一档制度)。2、辞职、解聘驾驶人档案从原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3、信息档案要严格根据档案管理法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统计,确保档案完整、正确。第五十八条 档案查询权限:档案包含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职员档案内容。第十一章 驾驶人“黑名单”制度第五十

27、九 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为严格驾驶人安全管理,限制可能造成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进入客运市场,保障本企业驾驶人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安全运输,特制订本制度。第六十条 驾驶员“黑名单”管理职能部门:企业安全科。第六十一条 “黑名单”管理要求1、被企业查证属实,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统计。即: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被记满1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在十二个月内2次被记满20分;十二个月内有3次被通报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2、被企业查证属实,有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相同责任以上统计或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相同责任以上隐瞒不报。3、发生重大运输服务质量事故或组织非法游行集访或组织罢运。

28、 4、已被其它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录入“黑名单”库或被县其它客运企业抄告到本企业“黑名单”。第六十二条 “黑名单”驾驶员处理1、凡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库,向驾驶人收回企业发放有效证件,清退处理;2、进行驾驶员“黑名单”公告并报行业主管部门立案。第十二章 乘务员录用条件第六十三条 企业聘课请乘务员要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不良爱好,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有一定语言表示能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纪在1850周岁之内。2、忠于职守,热爱乘务工作,有良好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对待旅客必需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有礼貌,在任何情况下,全部不应持有偏见,不准和乘客发生争吵,甚至打架事件发生。3、自觉遵守企业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遵法,服从安排听从调动。4、关心集体,搞好内外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平易待人,不妄自尊大;襟怀坦白,助人为乐,树立新风尚。5、珍惜集体财产,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管好财务,不贪占小廉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6、努力钻研业务,丰富社会知识,了解旅客心里,不停提升服务技能,搞好乘务工作。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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