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提升建筑施工机械水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相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本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验、管理等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该依据企业规模配置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 购置和租赁 第四条 企业应依据工程施工需要或市场租赁需要,考虑本企业实际情况,和建筑起重机机械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
2、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和所购置设备型号规格。第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购置应选择含有制造许可证而且质量可靠、信誉高大型生产家设备。选购时要遵照货比三家,质优价廉标准,并签署购销协议。第六条 所购置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协议)进行开箱验收。搜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相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实施机械设备走合期相关要求。第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必需含有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实定资格,出租或使用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
3、检测合格证实、定时检测统计、设备维修统计,并配置齐全、有效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第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出租或使用:(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设备;(二)超出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年限;(三)安全保护装置配置不齐全;(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第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署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和双方安全责任。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该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包含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含购销协议、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二)建
4、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含检验统计、自行检验统计、日常维护保养统计、维修和技术改造统计、运行故障和事故统计、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统计、交接班统计等资料。(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第三章 安装和验收第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工作,必需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提议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担,安拆人员必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证。若本单位无安装资质应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单位负担,并和其签署委托安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和双方安全责任。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安拆前,安拆单位应编制安拆专题施工方案,并由安拆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批,报施工总承包单位
5、必需审核后,通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前, 使用单位必需审核安装单位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拆人员岗位证书,对整个安装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并见证以下工作:(一)安装项目技术责任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拆专题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二)对所安装设备和参与安装用工具、索具及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验;(三)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资料;(四)设备安装后对所安装设备进行自检。第十五条 设备安装结束后,应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应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和验收
6、机械设备严禁使用。第十六条 设备顶升加节或附着后要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并填好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加节、附着检验表(见表五、表六)。 第四章 使用和检验第十七条 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证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按要求实施班前、班后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发觉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汇报,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操作工私自调整安全限制、限位开关。严禁无证人员上机操作。第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并实施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
7、性能、懂原理、懂结构;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验、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并填好机械运转统计卡和交接统计。(见表八)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该做好建设起重机械安全防护方法,如安全防护棚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显著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设备、设施做好安全防护。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或采取必需应急方法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二十一条 企业最少每个月组织一次由安全员、机管员组成检验小组,对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验,并校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好统计,检验中发觉存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有反馈统计。(见表九)第二
8、十二条 有条件建筑施工企业、租赁企业要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按红旗设备相关要求开展检验评选,促进机械完好率提升。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重新组织相关单位对设备检验验收,并向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一) 在同一施工地点连续使用超出十二个月:(二) 正常安装使用后,停止使用十二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三)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超出其标有效应重新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十四条 企业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及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整改操作工或使用单位采取罚款或停机整改等对应方法。在检验中若发觉操作工私自调整多种安全限制、限位装置及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要求
9、给处罚。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汇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管有没有些人员伤亡,应按要求立即汇报企业及相关部门。第二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开启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事故“四不放过”标准,进行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分析,对责任人进行对应处罚,采取对应防范方法,教育全体职员和操作人员。第五章 保养和修理第二十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保养、修理工作要坚持“养修并举、预防为主”标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保养规程,坚持例保、定时保养、预期检修和故障检修制度。第二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该认真做好机械设备“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十字作业。
10、第二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各级保养内容:1、 例行保养(日常保养)工作前、后进行保养工作,关键内容是认真检验设备,以清洁润滑为主。1、 初级保养在清洁、润滑基础上,对设备进行调整紧固,加注润滑剂(油),更换少许易损零件。2、 高级保养除进行初级保养内容外,要进行部分总成解体清洗、检验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零件。 第三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修理,除进行各级保养外,还要视情况进行机械设备小修,故障修理和大修,达成降低故障率,确保机械完好率。(一) 小修或故障修理。清除机械设备运行中发生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二)零(部)件修理。对机械设备修理和保养中换下损坏零(部)
11、件,采取对应修复工艺,恢复其性能(三)大修理。设备关键零部件磨损或损坏达成大修标准,必需进行整机或部件大修。大修必需送到有专业维修资格维修单位修理,要认真做好机械设备送修和出厂检验工作,并要搜集技术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第六章 报废和处理第三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报废按省标DBJ13-8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实施。第三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后应该到建筑起重机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按废钢铁处理。第七章 建筑起重机械应抢救援预案(方案一)本预案是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事故隐患和潜在危险进行评定并加以控制,编制危险原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制订应急准
12、备和救援方案。一、 潜在危险原因有以下步骤:1、管理:管理(安拆)方案、操作规程、人员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过程、程序控制。2、人员素质: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工作经验。3、环境条件: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条件、自然条件。4、机械设备:质量、维修保养。5、其它危险原因。二、控制危险原因措施:1、制订目标、管理方案2、制订控制程序3、培训和教育4、制订应急预案5、加强现场监督检验6、保持现有方法7、改善作业条件三、职责:1、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和使用单位关键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安全全方面负责,应组织成立应急准备和危险控制小组,制订应急方法和救援方案并监督方案方法,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
13、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发生多种危险原因和事故做出主动准备和响应。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发生工伤和重大未遂事故按相关法规制度实施。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全过程监督和控制,负责对潜在安全隐患预防和紧急情况制度对应方法,并进行处理。四、应急准备: 1、企业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人员组成,负责信息公布和应急准备调控。2、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小组,生产安全部门制订本单位应急预防方法及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和应急工具清单,明确小组组员分工,确定应急指挥中心地点及电话。3、
14、项目经理应急小组组员应定时在企业生产部门指导下进行应急训练,提升应变能力。4、生产部门、安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时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可行。五、应急响应和救援: 1、通常事故 A、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方法,预防事态扩大。B、现场项目经理组织应急小组组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汇报。2、重大事故A、当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觉人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同时采取应急方法,保护现场,预防事态扩大。B、项目部领导组织应急小组对事故按应急方法进行处理,并立即汇报企业总经理、生产安全部门,生产安全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组员立即到现场帮助
15、调查处理。C、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或发觉人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向外求救,抢救伤员,现场全部些人员、车辆及机具应无条件服从统一指挥,进行施救,同时企业领导应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汇报。3、报警求援A、紧急事故发生时,发觉人应立即报警求援,简述:事故地点、事态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B、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单位责任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填报紧急事故汇报单,向上级汇报。(方案二)一、总则 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立即进行应抢救援,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损失,特制订本企业安全
16、生产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和职责1、应抢救援组织机构 责任人:企业关键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组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行政卫生部门、工会。2、应抢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企业关键责任人:负责主持全方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抢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抢救援设施工作和协调工作和日常监督和指导。 技术部门:负责应抢救援预案技术指导。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抢救援人力资源提供。 行政卫生部门:负责应抢救援预案保卫警戒及医疗指导。 工会:负责应抢救援处理及善后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三、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步
17、骤图五、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 1、1中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要求。2、工程简况3、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3.1塔机作业中忽然发生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机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3.2施工升降机作业中发生制动或安全防坠器忽然失控、冒顶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3.3自然灾难(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备严重损坏。3.4塔机、施工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施事故。3.5运行中电器设备故障或发生漏电。3.
18、6其它作业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4应急区域范围划定4.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4.1.1塔机、施工升降机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4.1.2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为应急区域范围。4.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当地政府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立即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1225、应急预案组织方法5.1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19、及其人员组成(依据企业集体情况制订) 通讯联络组: 技术支持组: 消防保卫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工作保障组:5.2应急组织分工职责5.2.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地方进行直接控制:2)复查和评定事故(事件)可能发展方向,确定其可能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部分停工,组织现场救援和处理工作; 4)和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络及对紧急情况统计作业安排; 5)在场外(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帮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恢复,并组织人员参与事故分析和处理。5.2.2副组长
20、(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定事故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职员安全和降低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需,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求受伤者及安排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置和应急中心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提议和信息。5.2.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和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络通畅、内外信息反馈快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统计和整理及对外联络。5.2.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临时应急方案和方法;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方法; 3)修补实施中应急方案和方法存在缺点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
21、关键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正确抢险救援信息资料。5.2.5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怒灾,实施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维持工地内抢救护理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5.2.6抢险抢修职责1)实施抢险抢修应急方案和方法,并不停加以改善;2)寻求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汇报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定。5.2.7医疗救治组职责1)在外部救援机械未抵达前,对受
22、害者进行必需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预防受伤部位受污染等);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救护;3)帮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5.2.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需防护、救护用具及生活物质供给; 2)通常合格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质及设备。6.1基础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 2)通常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副、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见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6.2专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自备小车一辆; 3)无线电对讲机。 7、应急预案方法演练
23、7.1由系统内最高管理者或其代表适时组织实施 7.2演练应有统计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塔式起重机拆装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指挥和监护。2.塔式起重机拆装前,安装单位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编制拆装作业专题施工方案、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方法,经安装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批,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单位审核后,通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3.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前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对所拆装塔式
24、起重机各工作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关键部位螺栓、销轴、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验,使隐患排除在拆装作业之前。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中液压油泵、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钢结构、导向轮、顶升横梁、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验,立即排除存在问题。对拆装人员所使用工具、索具、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检验,不合格立即更换。检验拆装作业中配置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情况、技术性能是否确保拆装作业需要。检验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是否含有拆装作业条件。检验安全监督岗设置及安全技术方法落实落实是否已达成要求。4.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除作业人员,必需经专业培训学习,考评合格后
25、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装拆作业。5、全部装拆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身体必需健康无法高空作业禁忌症,遇身体不适时,不得参与高空作业。6、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13m/s以上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7、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正确信号进行指挥。全部参与拆装作业人员,全部应听从指挥,如发觉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络清楚后再进行。8、拆装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实施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觉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立即向技术责任人反应,不得自行其是,应预防处理不妥
26、而造成事故。9、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起重臂时,应严格依据安拆方案要求进行,并应保护起重机起重臂和平稳臂处于平衡状态,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停止作业。10、高强度螺栓连接和销轴连接,应使用原厂制造连接螺栓和连接销轴,自制螺栓和销轴应严格根据厂家图纸加工,并有质量合格试验证实,不然不得使用。螺栓连接时,应采取扭力板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11、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忽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需使用已拆装部位达成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验确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12、整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整和整机技术检验,并做好自检统计,各机构运作应正确、平稳
27、、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非工作状态下,塔身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偏差值应小于1/1000,整机检测合格并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 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升降作业过程,必需有专员照看电源,专员操作液压系统,专员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需听从指挥信号。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足照明。3.风力在13m/s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忽然增加达成13m/s时,必需立即停止,并应全部紧固回转下支座和最上一节标准节连接螺栓。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主电缆,
28、七区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升级时,必需按要求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和塔身标准节之间最终一处连接螺栓(销轴)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方法。不得以旋转起重臂方法来拆卸螺栓(销轴)。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原设计无安全销,应专员监护)。7.升降完成后,应将回转下支座和最上一节标准连接螺栓和塔身各连接螺栓按要求扭矩紧固,液压操纵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塔式起重机附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塔式起重机附着建筑物,其锚固点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部署方法、和附着距离等,标准上应按产品使
29、用说明书要求实施。如有变动,应另行设计。2在锚固附着杆件前,应先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控制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偏差值在2/1000以内,若超出2/1000应采取附着杆进行合适调整,以确保塔式起重机垂直度。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出10。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5.塔身顶升到要求附着间距时,应立即安装附着装置。塔身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6.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常常检验附着装置,发觉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 继续作业。7.拆卸起重机时,应伴随降落塔身进程拆卸对应附着装置。严禁在降塔之前先拆附着装置。8.遇有13m/s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9.附着装置安装,拆卸、检验和调整,均应有专员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要求。 (四)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实施。2.起动前关键检验以下项目: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外观情况正常。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各齿轮箱油位符合要求。关键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要求。供电电缆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