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构造施工质量验收,不合用于特种混凝土构造施工质量验收。 1.0.3 混凝土构造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献对施工质量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 2. 术语 2.0.1混凝土构造 concrete st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构造,涉及素混凝土结钢筋混凝土构造和预应力混凝土构造等。
2、 2.0.2现浇构造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构造简称,是在现场支撑并整体浇筑而成混凝土构造。 2.0.3装配式构造 pre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构造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重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混凝土构造。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规定检查项或检查点,按其限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普通缺陷。 2.0.5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构造构件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缺陷。 2.0.6普通缺陷 common defect 对构造构件受力性能或
3、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缺陷。 2.0.7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规定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混凝土之间所形成接缝。 2.0.8 构造性能检查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mance 针对构造构件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检查。 3 基本规定 3.0.1混凝土构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施工技术原则、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制度。 混凝土构造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可依照构造施工办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
4、程和装配式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依照构造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构造和装配式构造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依照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原则,按工作班,楼层、构造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查批。 3.0.3对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构造或装配式构造等有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基本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构造安全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构造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构造实体检查。 3.0.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查批验收合格基本上,
5、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检查批质量验收应涉及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进场复验,应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查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构造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关于原则和本规范规定抽样检查方案执行;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查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涉及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献、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查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查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质量经
6、抽样检查合格; 2.普通项目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当采用计数检查时,除有专门规定外,普通项目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备完整施工操作根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检查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检查批、分项工程、混凝土构造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规定。 4.1 普通规定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依照工程构造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备足够承载能力、刚度和隐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重量、倒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
7、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测和维护。发生异常状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解决。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顺序及安全办法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安装现浇构造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备承受上层荷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模板设计文献和施工技术方案观测。 4.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普通项目 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规定: 1.模板接缝不应漏浆;在浇
8、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构造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4.2.4用作模板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4.2.5对跨度不不大于4m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规定起拱;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起拱高度宜为跨度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应抽查
9、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查办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2.6固定在模板上预埋件,预留孔和驰留洞均不得漏掉,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办法:钢尺检查。 4.2.7现浇构造模板安装偏差应符合表4.2.7规定。
1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个;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4.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容许偏差 项 目 容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中心线位置 5 插 筋 外露长度 +10,0 中心线位置 2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10,0 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洞 尺寸 +10,0 注:检查中心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较大值。 表4.2.7 现浇构造模板安装容许偏差
11、及检查办法 项 目 容许偏差(mm) 检查办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部尺寸 柱、墙、梁 +4,-5 钢尺检查 层高 不不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垂直度 不不大于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较大值。 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偏差应符合表4.2.8规定。 检查数量:初次使用及大修后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模板应定期检查,并依照使用状况不定期抽查。 表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
12、容许偏差及检查办法 项 目 容许偏差(mm) 检查办法 板、梁 5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 长 度 薄腹梁、桁架 10 大值 柱 0,-10 墙 板 0,-5 板、墙板 0,-5 宽 度 钢尺量一端尺中部,取其中较 梁、薄腹梁、 +2 大值 桁架、柱 -5 板 +2,-3 高(厚)度 墙 板 0,-5 钢尺量一端尺中部,取其中较 梁、薄腹梁、 +2 大值 桁架、柱 -5 板、墙板 0,-5 梁、板、柱 /100015 侧向弯曲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薄腹梁/150015 桁架 板表面平整度 3 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钢尺检查 板 7 对角线差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墙板 5 翘
13、曲 板、墙板 /1005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设计起拱 薄腹梁、桁架 3 拉线、钢尺量跨中 梁 注:槲辜(mm)。 4.3 模板拆除 主控项目 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实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规定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达到设计混凝土立方体 (m) 抗压强度原则值百分率 2 50 板 2 8 75 8 100 8 75 梁、拱、壳 8 100 悬臂构件 100 4.3.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造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拆除
14、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详细规定期,不应在构造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4.3.3后浇带模板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普通项目 4.3.4侧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5.1 普通规定 5.1.1当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献。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涉及: 1.纵向受
15、力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规格、数量、位置等。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查,其质量必要符合关于原则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查方案拟定。 检查办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查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规定框架构造,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应满足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对一、二级抗震级别,检查所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
16、服强度实测值比值不应不大于1.25; 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原则值比值不应不不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查方案拟定。 检查办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明显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查或其她专项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查报告。 普通项目 5.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5.3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1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不大
17、于钢筋直径2.5倍,弯钩弯后平直某些长度不应不大于钢筋直径3倍; 2.当设计规定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弯弧内直径不应不大于钢筋直径4倍,弯钩弯后平直某些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钢筋作不不不大于90弯折时,弯折处弯弧内直径不应不大于钢筋直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钢尺检查。 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详细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尚应不不大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对普通构
18、造,不应不大于90;对有抗震等规定构造,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某些长度:对普通构造,不适当不大于箍筋直径5倍;对有抗震等规定构造,不应不大于箍筋直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尚应不不大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对普通构造,不应不大于90;对有抗震等规定构造,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某些长度:对普通构造,不适当不大于箍筋直径5倍
19、;对有抗震等规定构造,不应不大于箍筋直径10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钢尺检查。 普通项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办法,也可采用冷拉办法。当采用冷拉办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冷拉率不适当不不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冷拉率不适当不不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观测,钢筋尺检查。 5.3.4 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偏差应符合表5.3.4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办法:钢
20、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容许偏差 项 目 容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 10 净尺寸 弯起钢筋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5.4 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5.4.1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原则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规定抽取钢筋机构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查,其质量应符合关于规程规定。 检查数量:按关于规程拟定。 检查办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实验报告。 普通项目 5.4.3 钢筋接头宜设立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21、适当设立两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不大于钢筋直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钢尺检查。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原则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关于规程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立在同一构件内接头宜互相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较大直径)且不不大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
22、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纵向受力钢筋截面积与所有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适当不不大于50; 2.接头不适当设立在有抗震设防规定框架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不不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造构件中,不适当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不不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
23、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办法:观测,钢尺检查。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横向净距不应不大于钢筋直径,且不应不大于25mm。 钢筋绑孔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1.3殚(殚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纵向受力钢筋截面积与所有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比值(图5.4.6) 图5.4.6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殚 1.3殚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似时 ,接头
24、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适当不不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适当不不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 对梁类构件,不应不不大于50;对其她构件,可依照实际状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
25、,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办法:观测,钢尺检查。 5.4.7 在梁、柱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畴内,应按设计规定配备箍筋。当设计无详细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不大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箍筋间距不应不不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5倍,且不应不不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箍筋间距不应不不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 10倍,且不应不不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不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畴内各设立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办法:钢尺检查。 5.5 钢筋安装 主控项目 5.5.1钢筋安装位置偏差应符合表5.5.2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本,应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构造,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