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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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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财政部相关印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暂行措施 通知 (财会[]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依据《中国会计法》、《国务院相关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发[]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措施》(财社[]1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部制订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暂行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请立即反馈我部。   附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暂行措施 财政部??? 二○一十二个月三月九日   附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暂行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依据《中国会计法》、《国务院相关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发[]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措施》(财社[]1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新农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新农保基金。   本措施所称新农保基金,是指经过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等渠道筹集,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专题资金。   第三条 新农保基金应该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确定、计量和披露。新农保基金独立于经办机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其它财产,实施专款专用。   第四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应该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起讫日期采取公历日期。   第五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采取收付实现制。   新农保基金会计要素包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六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记账采取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应该遵照以下基础标准:   (一)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应该以实际发生业务为依据,如实反应新农保基金财务情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应该采取要求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新农保基金会计核实应该立即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档案管理和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该遵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措施》等相关要求。 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九条 经办机构应该根据本措施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新农保基金进行会计核实。在不违反本措施前提下,经办机构能够依据核实和管理工作需要对明细科目标设置作必需补充。   本措施统一要求会计科目标编号,方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施会计信息化管理,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经办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该填列会计科目标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标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第十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收入户存款 3 1003 财政专户存款 4 1004 支出户存款 5 1101 暂付款 6 1201 债券投资 二、负债类 7 暂收款 三、净资产类 8 3001 基金结余 四、收入类 9 4001 个人缴费收入 10 4002 集体补助收入 11 4003 政府补助收入 12 4004 利息收入 13 4101 转移收入 14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15 4202 下级上解收入 16 4301 其它收入 五、支出类 17 5001 养老金待遇支出 18 5101 转移支出 19 5201 补助下级支出 20 5202 上解上级支出 21 5301 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库存现金。   二、经办机构应该严格根据国家相关现金管理要求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现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个人缴费收入”等科目。   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支出现金,根据实际支出金额,借记“养老金待遇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该设置“现金日志账”,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该计算当日现金收入累计数、现金支出累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数进行查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新农保基金库存现金。   1002 收入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按要求存入收入户款项。   二、经办机构应该严格根据新农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要求办理收入户相关业务。   收入户关键用于暂存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该账户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等。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它支付业务。   三、收入户存款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现金形式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科目。将现金形式上述收入存入收入户,根据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收到直接存入银行或银行转账形式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科目。   (二)收到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域流动而划入基金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转移收入”科目。   (三)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科目。   (四)收到收入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五)收到现金形式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其它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将现金形式上述收入存入收入户,根据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收到直接存入银行或银行转账形式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其它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六)按要求将收入户存款划入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转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该根据开户银行设置“收入户存款日志账”,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该结出余额。“收入户存款日志账”应该定时和“银行对账单”查对,最少每个月查对一次。月度终了,收入户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收入户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   五、收入户存款应该按要求定时缴存财政专户。缴存财政专户后,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1003 财政专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按要求存入财政专户款项。   二、经办机构应该严格根据新农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要求办理财政专户相关业务。   财政专户关键用于接收征收机构转入基金收入;接收基金购置国家债券兑付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利息收入和支出户转入利息收入等;依据经审定用款申请,向支出户划拨基金;进行定时存款;购置国家债券;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基金。   三、财政专户存款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按要求将收入户存款划入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政府补助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三)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按要求购置国家债券,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债券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到期收回国家债券本金,根据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券投资”科目。   (五)依据经审定用款申请,从财政专户向支出户划拨基金,根据实际划拨金额,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按要求将支出户存款利息收入划拨到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七)发生基金上缴业务。   1.向上级上缴基金,按要求将基金从本级财政专户划入本级支出户,根据实际划入金额,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基金从本级支出户上缴上级收入户,根据实际上缴金额,借记“上解上级支出”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2.收取下级上缴基金,按要求收到下级支出户上缴本级收入户基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下级上解收入”科目;将基金从本级收入户划入本级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八)发生基金下拨业务。   1.收到上级下拨基金,按要求收到上级支出户下拨本级收入户基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将基金从本级收入户划入本级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2.向下级下拨基金,按要求将基金从本级财政专户划入本级支出户,根据实际划入金额,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基金从本级支出户下拨下级收入户,根据实际下拨金额,借记“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应该根据开户银行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志账”,依据财政部门转来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和加盖专用印章原始凭证复印件,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该结出余额。“财政专户存款日志账”应该定时和财政部门查对,最少每个月查对一次。月度终了,财政专户存款账面余额和财政部门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   五、经办机构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设置“活期存款”、“定时存款”辅助账,分别登记财政专户活期存款、定时存款期初余额、当期增加额、当期降低额和期末余额。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财政专户存款余额。   1004 支出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按要求存入支出户款项。   二、经办机构应该严格根据新农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要求办理支出户相关业务。   支出户关键用于接收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基金和该账户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它收入业务。   三、支出户存款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接收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根据实际转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支出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划拨支出户利息到财政专户,根据实际划拨利息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要求支付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养老金待遇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支付因参保人跨统筹地域流动而转出基金支出,根据实际转出金额,借记“转移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发生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根据实际转出金额,借记“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发生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其它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其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该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志账”,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该结出余额。“支出户存款日志账”应该定时和“银行对账单”查对,最少每个月查对一次。月度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支出户存款余额。   1101 暂付款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业务活动中形成多种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应该根据暂付款种类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实。   三、暂付款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发生暂付款项,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暂付款项应该定时清理,立即结清。   收回暂付款项,根据实际收回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还未结清暂付款项。   1201 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实按要求用新农保基金购入国家债券。   二、本科目应该根据国家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实。   三、债券投资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按要求购置国家债券,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到期收回国家债券本金,根据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新农保基金持有国家债券成本。    暂收款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业务活动中形成多种暂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该根据暂收款种类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实。   三、暂收款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发生暂收款项,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暂收款项应该定时清理,立即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作为基金其它收入。   偿付或结清暂收款项,根据实际偿付或结清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确实无法偿付暂收款项经同意转作其它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还未偿付或结清暂收款项。   3001 基金结余   一、本科目核实新农保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滚存结余。   二、基金结余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它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各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养老金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它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历年积存新农保基金结余。   4001 个人缴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参保农村居民根据要求标准缴纳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收入。   二、个人缴费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02 集体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补助收入,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收入。   二、集体补助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集体补助或其它组织和个人资助资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03 政府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财政给新农保基金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下根据“基础养老金补助”、“个人缴费补助”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并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根据补助资金起源设置“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市级补助”、“县级补助”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实。   其中:“基础养老金补助”一级明细科目,核实各级财政因按要求标准补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而给基金补助收入。   “个人缴费补助”一级明细科目,核实地方财政因按要求标准补助参保人个人缴费而给基金补助收入。   三、政府补助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政府对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基础养老金补助)。   收到政府对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个人缴费补助)。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四、经办机构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困难群体代缴补助”辅助账,登记地方政府为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04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用新农保基金购置国家债券、存入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所取得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收入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支出户存款利息,根据实际收到利息金额,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1 转移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因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域流动而划入基金收入。   二、转移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因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域流动而划入基金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本级经办机构接收上级经办机构拨付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上级经办机构拨付补助款项,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202 下级上解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本级经办机构接收下级经办机构上解基金收入。   二、下级上解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下级经办机构上解基金款项,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 其它收入   一、本科目核实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保基金捐赠和其它经财政部门核准基金收入。   二、其它收入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收到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其它收入,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金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01 养老金待遇支出   一、本科目核实按要求支付给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二、本科目下根据“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实。   其中:“基础养老金”一级明细科目,核实按政府要求计发标准,并由各级财政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农村居民全额给予补助养老金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一级明细科目,核实参保农村居民达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支付给参保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和参保人死亡时一次性支付其正当继承人除政府补助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三、养老金待遇支出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按要求定时结算养老金待遇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借记“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 转移支出   一、本科目核实因参保农村居民跨统筹地域流动而转出基金支出。   二、转移支出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发生因参保农村居民跨统筹地域流动而转出基金支出,根据实际转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借记“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补助下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实本级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经办机构补助支出。   二、补助下级支出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向下级经办机构拨付补助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借记“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2 上解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实本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向上级经办机构上解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借记“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 其它支出   一、本科目核实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其它支出。   二、其它支出关键账务处理以下:   (一)发生其它支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金结余。根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借记“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三章 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第十二条 经办机构应该根据本措施要求,编制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   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及附注。   新农保基金财务报表应该最少分为月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应该依据登记完整、查对无误账簿统计和其它相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编报立即。   第十三条 财务报表格式 编号 财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会农保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报、年报 会农保02表 收支表 月报、年报   资产负债表   会农保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     二、负债:     库存现金     暂收款     财政专户存款     负债累计     支出户存款           暂付款     三、净资产:       债券投资     基金结余             净资产累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收支表   会农保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基金收入     (一)个人缴费收入     (二)集体补助收入     (三)政府补助收入     1.基础养老金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2.个人缴费补助     其中: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四)利息收入     (五)转移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下级上解收入     (八)其它收入     二、基金支出     (一)养老金待遇支出     1.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转移支出     (三)补助下级支出     (四)上解上级支出     (五)其它支出     三、本期基金结余       第十四条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应某一会计期末(月末、年末)新农保基金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组成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各项目,应该依据上年度本表“期末数”栏各对应项目数字填列。   (三)本表“期末数”栏各项目,其内容和填列方法以下:   1.“库存现金”项目,反应库存现金余额。本项目应该依据“库存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应财政专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该依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3.“支出户存款”项目,反应支出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该依据“支出户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暂付款”项目,反应还未结清暂付款项。本项目应该依据“暂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5.“债券投资”项目,反应新农保基金持有国家债券成本。本项目应该依据“债券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6.“暂收款”项目,反应还未偿付或结清暂收款项。本项目应该依据“暂收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7.“基金结余”项目,反应截至本期末历年积存新农保基金结余。本项目应该依据“基金结余”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第十五条 收支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应某一会计期间(月度、年度)新农合基金全部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应各项目标本月实际发生数,其内容和填列方法以下:   1.“基金收入”项目,反应本月基金收入总额。本项目应该依据本表“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它收入”项目金额加总计算填列。   2.“个人缴费收入”项目,反应本月参保农村居民根据要求标准缴纳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个人缴费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3.“集体补助收入”项目,反应本月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补助收入,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集体补助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4.“政府补助收入”项目,反应本月财政给新农保基金补助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1)“基础养老金补助”项目,反应本月各级财政因按要求标准补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而给基金补助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政府补助收入--基础养老金补助”一级明细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市级补助”、“县级补助”各明细项目,反应本月不一样资金起源基础养老金补助,应该分别依据“政府补助收入--基础养老金补助”一级明细科目下“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市级补助”、“县级补助”等二级明细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2)“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反应本月地方财政因按要求标准补助参保人个人缴费而给基金补助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政府补助收入--个人缴费补助”一级明细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其中:“省级补助”、“市级补助”、“县级补助”各明细项目,反应本月不一样资金起源个人缴费补助,应该分别依据“政府补助收入--个人缴费补助”一级明细科目下“省级补助”、“市级补助”、“县级补助”等二级明细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5.“利息收入”项目,反应本月用新农保基金购置国家债券、存入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所取得利息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利息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6.“转移收入”项目,反应本月因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域流动而划入基金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转移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7.“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应本月本级经办机构接收上级经办机构拨付补助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8.“下级上解收入”项目,反应本月本级经办机构接收下级经办机构上解基金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下级上解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9.“其它收入”项目,反应本月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保基金捐赠和其它经财政部门核准基金收入。本项目应该依据“其它收入”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填列。   10.“基金支出”项目,反应本月基金支出总额。本项目应该依据本表“养老金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它支出”项目金额加总计算填列。   11.“养老金待遇支出”项目,反应本月按要求支付给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本项目应该依据“养老金待遇支出”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基础养老金”项目,反应本月按政府要求计发标准,并由各级财政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农村居民全额给予补助养老金待遇。本项目应该依据“养老金待遇支出--基础养老金”一级明细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2)“个人账户养老金”项目,反应本月参保农村居民达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支付给参保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和参保人死亡时一次性支付其正当继承人除政府补助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本项目应该依据“养老金待遇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一级明细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2.“转移支出”项目,反应本月因参保农村居民跨统筹地域流动而转出基金支出。本项目应该依据“转移支出”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3.“补助下级支出”项目,反应本月本级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经办机构补助支出。本项目应该依据“补助下级支出”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4.“上解上级支出”项目,反应本月本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支出。本项目应该依据“上解上级支出”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5.“其它支出”项目,反应本月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其它支出。本项目应该依据“其它支出”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填列。   16.“本期基金结余”项目,反应本月基金总收入扣除总支出后结余。本项目应该依据本表“基金收入”项目金额减去“基金支出”项目金额后金额填列。   (三)编制年度收支表时,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累计数”栏。“上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应该依据上年度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各对应项目数字填列。   (四)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应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会计期间末(月末、年末)止累计实际发生数。   第十六条 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收支表中列示项目标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和对未能在上述报表中列示项目标说明等。附注由经办机构依据统筹地域具体要求和管理需要编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地域,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实参考本措施实施。   第十八条 本措施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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