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锅炉点火前检验工作
1、锅炉内部检验:具体检验锅筒、炉胆、火管、管板、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有没有严重腐蚀或变形、裂纹,锅内有没有水垢、杂质,锅内部有没有遗留工具杂物等,尤其是锅筒内部,在确定清理洁净,锅内装置合格,并无人在炉内后,密闭人孔、手孔。
2、外部检验:除检验锅炉本体外部有没有损坏,还应检验炉膛内受热面、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检验炉膛内是否有残留燃料油或油垢。
3、燃烧器检验:检验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修,供汽管路是否通畅、严密,气压表是否正确,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风门开关是否灵活。负荷调整装置是否正确,点火电极、点火位置、小火位置、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
4、锅炉隶属设备检验: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通畅;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验锅炉给水是否达成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硬度≤0.03mmol/L,溶解氧≤0.1mg/L,PH值≥7,含油量≤2mg/L,含铁量≤0.3mg/L,悬浮物≤5mg/L。
5、锅炉测试、控制仪表检验:检验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其使用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检验压力表指针位置,关闭压力表旋塞,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无限止钉压力表,指针距零位数值不超出压力表要求许可误差;检验温度表指示是否合理;检验水位表显示是否正确,水位表应有显著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指示标志;检验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要求始启压力,泄放管是否堵塞;检验水位控制器、压力控制器、电动实施器、水位报警器、热电阻等电路通畅、动作灵敏正确。
6 五大系统检验
(1)、风烟系统检验: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验,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通畅,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没有杂物;同时转动风机,调整风机转向;锅炉房还应有足够通风孔,通风孔应通畅。
(2)、水汽系统检验: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调整水泵转动方向,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阀门。检验工作结束后,可向锅炉进水,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空气阀,排出锅内空气,进水速度不宜过快,进水时,要检验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没有泄漏,有泄漏时,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当锅炉水位升至水位表给水泵停止位置时,给水泵应能自动停止运转。放水使水位降低到低水位开启水泵位置时,水泵能自动补水。反复数次,确保水泵能自动补停水后,将锅炉水位调整到水位表中线,此时,不要急于点火,应稍停一下,注意观察锅内水位,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步降低,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关闭给水阀后,锅内水位继续上升,则说明给水阀漏水,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停止给水后,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检验有没有堵塞。
试运行前,全部阀门全部应在要求开关位置,检验时应按要求位置进行调整。
锅炉蒸汽系统:主汽阀关、锅筒空气阀开、汽包压力表阀开、压力表放水阀关、炉水取样阀关。
锅炉给水系统:空气阀开、锅炉进水阀开。
锅炉水位计:汽旋塞、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锅炉排污系统:全部排污阀关。
(3)、电气系统检验:检验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推上电源,检验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点火程序,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验:先对燃气锅炉检验调压装置是否适宜,球阀是否关严。供气管路上阀门、过滤器、计量仪表是否齐全。另外燃气浓度和热值也进行对应检验,不宜低于极低值。检验锅炉后部防爆门弹簧是否符合要求,烟道上防爆门上安装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检验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投入运行状态,校对数值是否正确。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5)、消防系统检验: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值符合要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可随时开启运行。上述系统水泵、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验,保持消防保压泵良好运行和消防泵良好备用,确保随时可投入运行。
(6)、其它检验:锅炉进水前,必需查明锅筒上全部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要求,要求灵敏、安全、可靠;各操作部位全部要有良好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要确保合格软化水贮备,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全部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汽水管道、阀门全部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靠;主蒸汽管、给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全部阀门和旋塞全部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二、煤气供气系统检验
1、检验煤气一、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煤气过滤器和煤气表是否接入系统,煤气主管上爆破片是否安装好,煤气散放管上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
2、检验经煤气调压器调整后煤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通常要求稳定在30-45Kpa(稳压阀前)范围内。
3、煤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和鼓、引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并确保灵敏可靠,经检测后甲烷浓度≤0.5%,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硫浓度≤0.00025%,硫化氢浓度≤0.00066%,方可投入锅炉运行。
4、锅炉房内强制通风设施能够确保随时开启并可靠运行。
5、锅炉房内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6、点火用液化气装置属锅炉点火前期引燃装置,应放置在防爆间内。
7、每班对液化气钢瓶进行一次检验,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观察液化气存放量,发觉存放量不足时,立即进行钢瓶更换。
8、每隔1小时,对液化气钢瓶和液化气管道进行一次检验,确定其有没有漏气,一旦发觉漏气要立即关闭液化气钢瓶上阀门,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
9、液化气钢瓶要责成供给商严格按《压力容器》相关安全要求,定时进行检验。
10、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关闭是否严密,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开闭时间、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
三、单机试运行
1、水泵试运行
(1)、在运行前必需将水泵进水阀门打开,先行充水,然后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看是否转动灵活,有没有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2)、开启水泵,逐步打开出水阀门,并调整到所需工况,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
2、燃烧器试运行(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
(1) 点火试验
A 检验点火用燃料是否准备。打开阀,用泵进行抽气,确定设定主气压。
B 点火用燃料泄漏检验。
C 不输送燃料,用点火变压器确定火花。
D 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炉内充足吹扫后,确定点火燃烧器点火状态是否稳定。测定点火燃烧器光亮(除电流、电压外)。另外用气体打火机来确定是否有标准数值。
(2) 连动装置动作试验
A 把燃料调整板、一次挡板、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用手动中间轴,确定连动装置动作是否灵活。
B 动作时 如有不灵活现象,要调整连动装置。另外,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
C 安装连动杆,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确定动作平滑。
(3) 主燃烧器点火
A 确定燃料足够,无泄漏。
B 清洗滤网。
C 配管中阀门动作确定。另外,确定密封垫是否垫紧。
D 配管中阀门应全开,转动喷燃泵、进行配管抽气。
E 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
F 点火燃烧器确定稳定。
G 打开主燃料阀点火。
H 着火后,确定燃料量和所定燃料量相合,然后调整一次或二次空气,使燃烧状态稳定。
I 燃烧稳定后,点火燃烧器停止。
J 点火燃烧器停止后,燃烧状态仍稳定话,停止供给燃料。
K 进行20秒以上后吹扫,然后,鼓风机、燃烧器、泵停运。
(4) 自动点火和应用最低燃烧干燥燃烧
A 自动开启鼓风机、燃烧器、喷燃泵、点火装置、电磁阀等。
B 主燃料点火后,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最低位置。
C 干燥燃烧进行1~2小时。
(5) 燃料量调整
A 手动电位差表打至最大值,和燃烧量相合。
B 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范围内。
(6) 安全装置动作试验及设定
A 取下火焰监视器,进行断火试验,确诊警报报警。
B 再次点火,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确定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确定停止水位)。
C设定压力百分比调整器。
D压力限定开关设定:采取自动燃烧。按锁定锅炉压力,停止燃烧确实定动作值。
E确定燃烧器联锁动作。
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确实定:打开燃烧器铰链,确定燃烧器马达没有开启。
G各热继电器设定。
H前吹扫和后吹扫定时确定。
(7) 空气双调整
在满足最低下限条件后,调整空气比,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最低:
A 不发烟。
B 火焰没有极端偏移。
C 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
D 萤火不飞散。
(8) 采取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统计
A 燃料量挡板开度及通风等。
B 各部设定值(喷口、火焰稳定板位置,可调螺栓长度等)。
C 空气温度、排烟温度。
D 各马达负载电流。
E 能自测火焰状态和烟囱发烟状态等。
(9) 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交隶属工具、设备品、试运转汇报书等。
(10) 火焰形状要依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
A 火焰伸得过长: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降低一次挡板开度。
B 火焰过宽时: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加大一次挡板开度。
C 火焰偏时:把火焰稳定板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
3 风机试运行(包含鼓、引风机)
(1)、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开启风机,看是否转动灵活,最终逐步打开调风门。
(2)、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检验有没有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4、软化器、除氧器试运行
(1)、软化器要观察再生、正洗、反洗、运行四个步骤情况,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最少试验二个周期。
(2)、除氧器试验时要开启锅炉给水泵,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测量其水质,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应最少测试2次。
四、 冷态总体试车
当全部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进行整体联合试车,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冷态试车把全部转动设备程序开启,考评整体联合运行统一性。
五、烘炉和煮炉
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各部件含有安全开启条件后,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
1、关闭人孔、手孔、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将达标软化水注入锅内,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然后开启空气阀(可用安全汽阀替换),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通道。
2、开启燃烧器,使其烧小火。前两天内锅内应常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0.1MPa以上,应立即将安全阀开大放汽,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
3、最终二天烘炉结合煮炉
煮炉所用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
暂停燃烧,打开锅筒上部空气阀把配好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关闭人孔及安全阀,继续开启燃烧器燃烧。
锅炉压力升高至0.4MPa时维持二十四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步降低至0.1MPa以下,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并进行检验,如发觉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措施,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为止。
六、锅炉升火和升压
1、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步升高,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尤其是冷炉点火时达成工作压力时间要长。警告:假如升火时间短,温度增高过快,锅炉各部件受热、膨胀不均,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点。
2、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可燃气体。
(2)、燃气锅炉在每次开启前应检验可燃气体有没有泄漏。
(3)、在升火过程中,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可采取间断放水方法,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并对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这么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成均匀温度。
(4)、在升火过程中,应常常注意观察水位情况,如水位上升过快,应合适放出一部分水,保持锅炉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5)、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或安全阀)便开始冒出蒸汽,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或安全阀)。
(6)、蒸汽压力升到0.05-0.1MPa时,冲洗水位表及其旋塞,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平稳,以免水位表玻璃管(板)因忽冷忽热而爆破伤人。冲洗水位表步骤以下:
A 开启放水旋塞(下),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B 关闭水旋塞(中),单独冲洗汽通路和玻璃管;
C 先开水旋塞(中),再关闭汽旋塞(上),单独冲洗水通路;
D 先开汽旋塞(上),最终关闭放水旋塞(下),使水位恢复正常。
以上冲洗步骤完成后,假如水位很快升上来,并有轻微上下波动,那么冲洗步骤就完成了。假如水位表水位上升很慢,则表示还有堵塞现象,需要重新冲洗和检验。
(7)、当升压至0.1-0.15MPa时,应校对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预防污垢堵塞失灵。冲洗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冷凝水,待见到蒸汽喷出时,再转回原来位置,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位置。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指示数值是否相同。
(8)、当蒸汽压力升至0.2-0.3MPa时,应检验人孔、手孔、 水位表,排污阀和法兰、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并进行紧固处理(热态紧固),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对人孔、手孔不管漏否,均要再合适拧紧螺帽,操作时应小心谨慎,不宜用力过大,严禁加长手柄。
(9)、压力升至0.3—0.4MPa时,开启给水设备,向锅炉进水,检验、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打开排污阀,检验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作用。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验有没有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3、安全阀调校
(1)、安全阀整定压力,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并经分管技术责任人同意。
(2)、全部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严禁随便拧动调整螺栓。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升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严禁投入运行。
(3)、在用锅炉安全阀每十二个月应最少校验一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提升手柄。
(5)、为预防安全阀阀瓣和阀座粘住,应定时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每七天手动试验一次,每个月自动试验一次。
七、 供汽及并炉
1、当上述工作结束后,可和用汽单位联络后,准备向用户供汽。
2、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出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3、供汽时应将主汽阀微微开启,进入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依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通常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膨胀和管道支架情况,如发觉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点。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降低后,方可全开主汽阀,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验,必需时停炉检验,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汽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验隶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没有漏水漏汽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为了预防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没过水位表玻璃板。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成额定出力。
八、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锅筒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整齐,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观察。确保安全可靠,预防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时总结操作经验,不停提升运行水平。
1、 保持炉内汽压和水位稳定
日常操作中,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操作技能,并掌握好用汽规律或和用汽部门建立好联络,就能使汽压和水位(温度和压力)保持稳定,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做到节省燃料,提升效率。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通常有轻微隆隆声,假如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立即调整气量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方法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2)、送风量调整
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择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实际应用中,只需调整风门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
(3)、排污
排污实施定时排污,每班不少于1次。
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 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严禁二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需将检修中锅炉和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B 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在排污时应亲密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水位25-50毫米范围为适宜。
C 排污时具体操作以下:
定时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
A 先开启快开阀,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然后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慢开阀,再关闭快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轻易磨损,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
B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当快开阀损坏时能够不停炉更换或修理,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轻易泄漏。另外,因为积水温度低于锅水温度,在下次排污时,又不能进行暖管,所以轻易产生水击。为了预防水击现象,可在排污后,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
上述两种操作方法全部可采取,其共同要求是,先开启阀门后关闭,后开启阀门先关闭,关键保护先开启后关闭阀门。不然,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既不经济又不安全。
定时排污应注意:锅炉高负荷时,通常不要进行排污,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造成爆管事故。若必需进行时,要降低锅炉负荷。
排污注意事项以下:
A 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稍高于正常水位线。排污时要严密监视水位,预防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声音,间隔一段时间后,最好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排污管道,假如感觉温度高,表明排污阀有泄漏,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
B 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标准,每班最少排污一次,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必需对全部排污管轮番进行排污。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严禁同时排污,预防排污水倒流入相邻锅炉内。
C 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或低负荷时进行。
D 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关后再开,如此反复数次,依靠吸力使渣垢快速向排污口汇合,然后集中排出。
E 排污时必需在压力降至0.2MPa以下时方可进行。
2、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 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预防堵塞。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不要立即打开上面旋塞,避免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弹簧管内,造成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如发觉压力表损坏,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确保压力表正确性,每六个月最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2)、安全阀
应随时注意安全阀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预防安全阀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时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确保每七天进行手动试验(试验时压力大于所设定排放压力75%)一次,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
(3)、水位表
A 每4小时冲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表玻璃板保持常常性清洁,确保水位清楚、正确、可靠。
B 预防将冷水溅到玻璃板上。
C 常常观察、检验汽、水旋塞是不是在全开位置上。
D 应随时清理水位控制器上水垢。
3、保持锅炉房整齐和锅炉干燥
(1)、保持锅炉房整齐。每班全部要保持锅炉本体、多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清洁,使用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保持锅炉本体干燥
A 不漏水、不漏汽
安全附件汽水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和蒸汽管道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B 预防炉脚潮湿
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要装置排水管,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下脚处,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安全地带。
另外,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不要浇水和积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预防漏进风。
九、锅炉停炉
1、紧急停炉
(1)、 需要紧急停炉情况
通常情况下,当锅炉碰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全部应紧急停炉:
A 锅炉汽压超出许可工作压力,采取停供燃气、加强给水等方法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B 锅炉严重缺水。水位表已看不到水位,经“叫水”后,仍看不见水位。
C 锅炉严重满水。锅炉水位已升至最高可见水位以上,经放水仍不见水位出现。
D 不停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方法,水位仍继续下降。
E 给水设备事故停机,而又无备用设备。
F 全部水位表或压力表全部失效。
G 全部安全阀全部失效。
H 全部排污阀全部失效。
I 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炉管等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J 因其它事件严重威胁锅炉房及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操作方法
A 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并关闭锅炉跟前煤气控制阀,停止燃气供给。
B 将锅炉和蒸汽母管完全隔断,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C 因缺水事故停炉,严禁向锅内进水,而且不得排汽降压;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要保持水位。
D 对满水事故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开排污阀放水,同时开主汽管和分汽缸上疏水阀,预防蒸汽大量带水,产生水冲击。
E 停炉过程中,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以预防烟道、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
(3)、处理方法
需要紧急停炉事故发生时,因为事故性质不一样可有下列不一样处理方法:
A 快速熄火处理。
紧急停炉时,首先停止燃烧机,并关闭煤气阀停止供气,熄火后切断总汽阀。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
B 快速冷却炉水处理
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能够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能够放掉炉水。如锅炉严重缺水,停炉时绝对不能采取快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内给水,不然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正常停炉(完全停炉、检修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可采取这种方法。
(1)、 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个故障时,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临时停炉检修:
A 胀口、铆缝处漏泄。
B 炉管、水冷壁管、受热面管损坏漏泄。
C 和烟气接触锅筒、集箱、下降管绝热材料脱落。
D 给水系统、燃烧系统、安全附件严重故障,需修复时。
(2)、 临时检修(或正常停炉)操作方法
A 按次序停止燃烧机,关闭供气阀。
B 向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
C 关闭主汽阀门,打开疏水阀,做到和运行锅炉汽、水可靠隔断。
E 当汽压降至零时可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使炉水逐步降温,当降至50℃时(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可将炉水全部放净。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停炉降温必需保持缓慢,严禁急剧冷却和损坏锅炉。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其冷却时间通常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停炉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要将煤气调压站总供气阀门关闭,并打开煤气主管上散放管将管道内煤气泄放洁净,必需时要用空压机将管内煤气全部吹向大气中。
十、 安全要求
1、锅炉燃烧煤气属于有爆炸危险气体,在整个锅炉房、操作室、地下泵房、软化室、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在此区域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拨打手机。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电焊操作时,必需有经过各级审批安全方法,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验员在场进行瓦斯检验,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发觉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其联锁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开启运行,如联锁没有开启,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
2、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发觉有异味随时测量),瓦斯浓度高于0.5%,要立即停炉,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统计。
3、确保各部安装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同时确保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且不得在瓦斯轻易积聚地点进行充电工作。
4、确保瓦斯报警仪和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可靠联锁,一经发觉联锁装置不起作用,要立即修复。
5、瓦斯报警仪和鼓、引风机及燃气关断阀联锁装置要每七天试验一次,确保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给和锅炉燃烧。
6、锅炉运行期间,要将锅炉房全部窗户置于全开状态,确保良好通风。
7、严格实施《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司炉工交接班制》、《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机电巡回检验制》等相关要求。
8、锅炉运行期间要确保锅炉水位联锁、超压联锁、熄火保护、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9、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需达成锅炉水质标准(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l/L,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10、 运行期间每4小时冲洗水位计一次、排污一次(排污要参考锅炉碱度进行,不得大于14mmol/L),排污时要对锅筒前后排污全部进行排污,不得只排一个,也不得两个排污同时排;每七天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试验,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阀自动试验;每七天冲洗一次压力表。
11、锅炉运行期间要确保煤气管道及锅炉和烟囱上防爆装置投入运行状态,煤气散放管上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12、锅炉点火前要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并确保煤气管道试压、稳压合格。
13、当发觉煤气压力不稳定、有水击声或燃烧机不好点火时,要打开煤气管道上全部泄水阀门进行一次泄水,泄水管要接至室外不易积聚瓦斯,风流通畅安全地点。
14、锅炉冷凝水管上严禁加装阀门,并确保进行可靠水封。
15、锅炉房要悬挂“锅炉重地,严禁烟火” “严禁吸烟”和“禁用手机”等警示标志牌。
16、锅炉智能自动控制器或测量仪表初级探头上均不得洒水并注意防尘,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对其内部线路进行私自改造,必需由锅炉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7、 严格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内,经同意进入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并通知和要求其实施安全要求,同时实施要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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