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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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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03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畴、内容、目的…………………………………………………………………03
第三章 监理工作根据………………………………………………………………………………05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筹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5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07
第六章、工程质量控制…………………………………………………………………………………20
第七章、工程造价控制…………………………………………………………………………………32
第八章、工程进度控制…………………………………………………………………………………39
第九章、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44
第十章、合同与信息管理………………………………………………………………………………54
第十一章、组织协调……………………………………………………………………………………59
第十二章、监理工作设施………………………………………………………………………………59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地质勘查单位:
6、 监理单位
7、 施工单位:
8、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畴、内容、目的
1、监理工作范畴:
项目所有施工图范畴施工阶段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 审查承包方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筹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 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关于工程技术规范、原则;
4) 抽查、核验工程使用建材、构配件数量及质量;
5) 协同业主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6) 监督承包方施工行为,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7) 协同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关于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
8)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9) 组织每周每月监理例会,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督促协调。
10) 对业主投资监控、工程款拨付控制。
3、监理工作目的
1) 工程进度监理目的:通过科学工程监督管理,运用检查、督促、协调和协助等手段,使得施工单位科学安排施工顺序,从而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范畴内。规定施工方制定周筹划,月筹划,审核施工方进度筹划,对于不符合项目进度目的筹划规定其进行合理调节,依照总工期制定切合实际进度筹划,在保证质量合格前提下催促施工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通过组织办法、管理办法、经济办法、技术办法等方面合理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整体建设时间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并投产使用。
2) 工程质量监理目的:按照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根据承包合同中规定原则、规范、规程或规定,通过有效监理手段、办法,保证监理范畴内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原则和满足规范规定。设备、管材、管件进场前对其合格证、材质证明、质量证明文献等严格检查,保证使用材料所有合格;坚持核心工序旁站监理制度。
3) 工程投资监理目的:在监理范畴内,公平运用自身技能,对施工完毕工程量.设计变更所发生工程量以及工程超量进行核算签认;配合业主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积极提出优化方案,减少不必要投资;控制施工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挥霍状况,对于人为因素导致挥霍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订立工程款支付意见,将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内。
4) 工程安全监理目的:工程建设期间控制和杜绝因公负伤、死亡事故发生;无重大设备、火灾和中毒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和严重扰民事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治率控制在100%,定期开展工地安全检查活动,隐患整治达到“五定”规定,即:定整治负责人、定整治办法、定整治时间、定整治完毕人、定整治验收人;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合格率控制在100%。作业现场规定各参建单位实现全员安全教诲,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合格率100%。
第三章、监理工作根据
1. 委托人与监理人订立正式合同或合同;
2. 经图纸审查合格施工图及地质勘察等有关资料;
3. 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原则;
4. 本地现行预算定额、取费原则及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5.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施工组织 设计》等。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监理组织构造图
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见附表)
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拟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依照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状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3)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行细则。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营状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解决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争议,解决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加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解决。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顿监理文献资料。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行细则。
2) 依照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状况调配监理人员。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争议,解决工程索赔。
7) 审查施工单位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8) 参加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解决。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参加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行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报审文献,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加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引、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行状况。
5) 检查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6) 验收检查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加验收分部工程。
7) 处置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 进行工程计量。
9) 参加工程变更审查和解决。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记,参加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加整顿监理文献资料。
12) 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人力、重要设备使用及运营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关于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成果。
5) 发现施工作业中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六章、监理工作制度
1. 设计文献、图纸审查制度
收到施工设计文献、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有差错、漏掉。
2. 技术交底制度
要督促、协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规定、质量原则、技术办法),并依照讨论决定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重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毕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贯彻后,普通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工程报关于部门审批。
4. 材料、构件检查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视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实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重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状况与设计不符时,由建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会勘批准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毕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告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此前,施工单位应依照《工程质量评估验收原则》进行自检,并将评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12小时前提出筹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筹划,告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 核心部位、核心工序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引下,现场监理人员要对核心部位、核心工序实行全过程现场跟班进行监督,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要做到如下几点:
1) 检查施工公司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状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核心部位、核心工序施工操作、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查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公司进行检查或委托具备资格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证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行旁站监理核心部位、核心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旁站监理过程中浮现质量问题,如实精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公司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公司有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行为,有权责令施工公司及时整治,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也许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用其她应急办法。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治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告知”,告知施工单位,同步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出整治,克服缺陷后告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2) 如检查成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干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 特殊设计、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隐蔽工程,在告知施工单位同步,还应告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4)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9、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权力与责任。
2)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普通质量问题,应随时告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告知”,限期改正。
3)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多严重,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某些暂停指令》,指令某些工程、单项工程或所有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4) 分某些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所有工程竣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相应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查承认书》或《竣工证书》。
5)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登记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
6)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事项,除口头告知外,可使用“监理告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0、 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制度
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规定,或者超过工程质量验收原则规定偏差范畴,需做返工解决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要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迟延解决,或解决不当,或解决成果未经监理组批准,对事故某些及受事故影响某些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各一份。对于普通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关于单位研究解决;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公司咨监部,由咨监部主任组织关于单位研究解决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解决。待事故解决后,经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筹划进度组织实行,项目监理部每月以月报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筹划对比和形象进度状况。
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实行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2、 投资监督制度
1)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分段、分工点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状况,按期记录分析。
2)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工程,监理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3、 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监理部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详细数字阐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经验等。
1 4、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 竣工验收根据是批准设计文献(涉及变更设计),设计、施工关于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原则以及合同及合同文献等。
2)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献是申请竣工验收必要条件,竣工文献不齐全、不对的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所有竣工文献及绘制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别的分发关于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献内容如下:
(1) 所有设计文献一份(涉及变更设计)。
(2) 所有竣工文献(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行政区划编,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 工程小结。
(5) 重要机械及设备技术证书一份。
15、 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应将逐日从事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 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9日召开一次,监理工作小结会每月29日召开一次。
3) 工作例会普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4) 工作例会普通由监理单位关于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项目重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参加,同步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在特殊状况下,可邀请与工程关于机构、单位代表参加。
5) 工作例会普通按照一种原则会议议程进行,会议重要目是:检查上次会议对关于问题解决、贯彻状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普通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规定和意见。
6) 当工作例会上对关于问题有不批准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立场上作出决定;对某些比较复杂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问题,不适当在工作例会上详细研讨,而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时间举办专项会议研究。
7) 专项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由施工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拟定。
8) 参加专项会议人员应依照会议内容拟定,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于人员外,还可以邀请设计人员和关于专家参加。
9) 会议决定同其她指令性文献同样,具备等效作用,须存档备案。
10) 会议纪要规定记录真实、精确。
第七章、工程质量控制
1、 工程质量控制目的:
质量控制目的:组织方案论证保证设计方案合理、功能符合业重规定、计算合理、经济合用;保证本工程施工安装质量优良,达到设计原则和规范规定。
2、 实现质量目的手段:
在监理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两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1) 两个重点:重点抓好隐蔽工程和核心部位质量监理工作。
2) 三个阶段:
(1) 施工准备阶段:实行开工允许证制度。单项工程开工前,规定施工单位一方面编制施工办法和筹划报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审批后办理关于开工手续。
(2) 施工阶段: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实行验收签证制度,检查施工单位与否按规范和经审批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或抽查。
(3) 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寻常监理工作评估工程与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规定质量原则,资料与否齐全、完整、精确。
3) 四个手段:巡视与旁站、测量、实验和指令性文献。
(1) 巡视与旁站:这是驻地监理人员经常采用一种现场检查形式。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随时都也许发生,有质量问题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也有是由于设计图纸各专业配合不一致导致,特别以施工导致质量问题为多。为此,监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背合同规定,违背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无效时发浮现场告知甚至停工指令,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作形象记录。对于施工过程中重点项目和某些核心部位,必要时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规定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2) 测量:施工前先规划出要测量部位、项目和选用仪器和测量方案,施工中按照既定方案实行。
(3) 指令性文献:它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详细形式。监理工程师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或有文字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献资料存档。如因时间急迫,来不及做出正式书面指令,也可以口头指令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献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3、 质量事前控制办法和办法
监理工程师事前控制应注意下列三点:一是对承包商施工准备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与控制;二是应做好关于组织管理工作,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解决设计变更、开工条件核算等;三是对工序活动设立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
1) 对承包单位施工前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1) 检查承包单位机构设立、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贯彻状况;
(2) 督促承包单位配备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
(3)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持证状况;
(4) 检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与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资格
(1) 总承包单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 审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公司资质级别证书,专业允许证,岗位证书,外地承包商进我省施工允许证。
(3) 审查分包单位业绩。
(4) 经审查合格,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 检查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使用测量设备应进行标定。
(2) 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校核成果、水准点引测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 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立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报监理部查验。
(4) 对承包商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期,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控制桩等与否采用有效保护办法。
4) 签认材料抽验
(1) 承包单位应按关于规定对重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果及材料合格证、出厂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抽验单》报到项目监理部签认。
(2)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献。
(3)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业主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签认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 承包单位应规定供货单位提供材料、配件和设备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对订货厂家考查、评审,依照合同商定参加订货合同拟定和签约工作。
(3) 进场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进行检查、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4)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查、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重要施工设备
(1) 承包单位重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重要设备规格、型号与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3) 对需要定期标定设备仪器,承包单位应有标定证明。
7)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重点: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技术保证及工艺办法与否科学、完善、可行,采用规范、检查原则与否与设计规定一致,能否满足质量规定。
2) 特殊专业操作人员与否有上岗证,其上岗证载明项目,范畴与否与本工程一致。
3) 现场组织机构能否满足施工规定,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项目经理与否有上岗证。
4) 施工机具、检查仪器设备、劳动力安排与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5) 施工总平面图与否合理,与否需要调节;
6) 施工进度筹划起止节点,工期和总工期与否吻合,如何调节;
7) 施工用水、电、气解决方案与否合理,有无计量装置;
8) 安全防护办法等。
8) 监理工程师应做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1)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A.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关于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总体和分专业交底,对规模大、施工周期长工程,可依照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
B. 至少在设计交底两周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应组织关于人员熟悉图纸,理解工程特点以及核心部位质量规定,并将图纸中影响施工、使用及质量问题和图纸差错等汇总,待设计交底时(或提前)提交设计单位,协商研究解决。
C. 图纸会审应注意如下几点:
D. 与否无证设计或超越资质级别设计,图纸与否经设计单位正式订立。
E. 地质勘探资料与否齐全。
F. 设计图纸与阐明与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时间表。
G. 设计地震烈度与否符合本地规定。
H. 总平面图与施工图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与否一致。
I. 防火,消防与否满足规定。
J. 施工图所列各种原则图施工单位与否具备,施工图中所列院标设计单位与否提供。
K. 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有无问题。
L. 图中与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技术问题。
M. 工艺管道,设备装置,运送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互相间有无矛盾,布置与否合理。
N. 设计中有无不便操作或易导致误操作问题。
O. 施工安全,环境卫先有无保证等。
P. 强制性条文执行程序如何。
Q.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施工单位分专业整顿出会议纪要,经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签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施工根据。
(2)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下列人员参加:
A. 业主授权驻现场代表及关于职能人员。
B.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C.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重要负责人。
会议重要内容
A. 业主负责人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合同商定向其授权。
B. 业主负责人宣布驻现场代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
C. 总监理工程师与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互相简介各方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
D.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报告施工现场施工准备状况。
E.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其内容为:国家及我省、市发布关于工程建设监理政策、法令、法规;阐明关于合同规定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权力和义务;简介监理内容;简介监理控制工作基本程序和办法;关于报表报审规定。
F. 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应在会议中拟定后来互相协调方式,参加监理例会人员、时向及安排。
G. 其她事项
H. 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监理单位负责整顿编印会议纪要,经签字承认后分发关于各方。
(3) 检查开工条件
A. 承包单位以为建设项目已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开工/复工申报表》。
B. 监理工程师应当核查下列条件:
C. 政府主管部门与否签发《建设工程开工允许证》;
D. 拟开工工程图纸及后续供图能否保证持续施工,与否已经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E. 施工单位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否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交底如何。
F. 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机构能否适应现场管理需要,进场人员数量和工种配备、施工机具型号、台数及完好状况与否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有无上岗证。
G. 工程设备到货与否可以保证持续施工,与否通过开箱检查,材料供应状况及质量状况,保管办法与否健全;
H. 气候状况及水文地质状况,文物勘探状况对施工有无影响,应采用办法与否到位;
I. 周边协助配合条件与否具备;
J. 筹划开、竣工日期对总工期有无影响,与否需要调节;
K. 现场安全防护办法与否健全等;
L.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与否满足开工规定。
M. 监理工程师审核以为具备开工条件时,报业主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订立意见。
4、 质量事中控制办法和办法
1) 质量事中控制任务和内容
(1) 对承包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监控:
A. 对承包方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不能胜任质量控制人员,要可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完善。
B. 监督与协助施工承包方完善工序质量,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畴;督促承包方对重要和复杂施工项目或工序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承包方提交质量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进行实验和复核。
(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A.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跟踪监控,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各方面因素所做安排,在施工过程中与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变化。
B. 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对于重要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普通要接关于规范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期间内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规定后,才干进行下道工序。
C. 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方案。施工质量跟踪方案涉及两个方面:材料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或设备安装跟踪档案。
(3)设计变更或图纸修改审查: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提出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献;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图纸修改,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批准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献,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行。
(4) 施工过程中检查验收:
工序产品检查、验收。对各工序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接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告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告知单后,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重要工程部位、工序或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材料,半成品使用等,还需由监理工程师亲自进行检查或实验。
(5) 解决已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6) 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7) 在浮现下列状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 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停工进行解决。
B. 施工中浮现质量异常状况,也许导致严重后果时;
C. 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而自行封闭、掩盖;
D.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人员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E. 施工中浮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以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F. 承包单位未经允许擅自施工或回绝接受监理单位管理。
G. 工序交接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承包单位擅自施工;
H.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I.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重要材料、设备,或擅自进行材料代用。
J. 发生了必要暂停施工紧急事件。
K. 已发生重大事故未进行解决,未提出有效防范办法;
L. 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本、化石、古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状况等。
M. 建设单位规定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8) 对分包商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质量控制应控制到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是:设备使用状况,施工人员状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2) 质量事中控制工作办法和重点
(1)事中控制办法:
A、设立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设立原则如下:
a) 施工过程中核心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藏工程;
b) 施工中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工序、部位或对象;
c) 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工序、部位或对象;
d)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部位或环节;
e) 施工中无足够把握,施工条件困难或技术难度大工序或环节;
f) 及时收集质量信息,进行分析整顿和反馈是事中控制重要办法。
B、 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普通可分为三类即:目测法,量测法以及实验法。
a) 目测法: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叫感觉性检查。
b) 量测法:就是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成果与规定质量原则或规范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与否符合规定。
c) 实验法:指通过进行现场实验或实验室实验等理化实验手段,获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状况。涉及:理化实验和无损实验或检查。理化实验指工程惯用,涉及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方面检查和化学成分及含量测定等两个方面。无损测试或检查指借助专门仪器、仪表等手段探测构造物或材料、设备内部组织构造或损伤状态。
C、 对核心部位、核心工序施工质量实行旁站监理。
(2) 事中控制重点:
A、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督及现场巡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要加强对现场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规定,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原则施工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规定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B、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她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藏或覆盖分部、分项工程,必要在被遮盖前,通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容许加以覆盖。
C、工序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竣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承认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送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
D、 若各项检查与核查均已通过,则现场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字确认。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则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解决,改正或返工。
E、 成品保护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所承担成品保护工作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检查。
5、 质量事后控制办法和办法
1) 工序检查和验收
各工序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材料质量证明文献齐全,现场检查符合规定,各种竣工资料符合规定。验收成果注明“批准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2)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检查符合规定后,由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验收文献上签字。资料规档、备案。
3) 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解决
当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一方面应以“质量告知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并规定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规定施工单位采用防护办法和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接到质量告知单后,在监理组织与参加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重要目是要明确事故范畴、缺陷限度、性质、影响和因素,为事故分析解决提供根据。
调查报告重要内容涉及:
(1) 与事故关于工程状况;
(2) 质量事故详细状况(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状况);
(3) 事故调查中关于数据、资料;
(4) 质量事故因素分析与判断;
(5) 与否需要采用暂时防护办法;
(6) 事故解决及缺陷补救建议方案与办法;
(7) 事故涉及关于人员和责任者状况;
(8) 进行事故因素分析,对的判断事故因素;
(9) 研究制定事故解决方案;
拟定解决方案后,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按规定解决方案实行对质量缺陷解决;指令缺陷解决完毕后,监理组织关于人员对解决缺陷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解决报告”,提交业主,需要时上报关于主管部门。
6、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见附表)
第八章 工程造价控制
1. 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1) 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详细工作筹划(含资金使用筹划);
2)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详细工作:
(1) 项目工程量复核;
(2) 审核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并与已完毕实物工程量比较;
(3) 在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分析;
(4)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报表;
3) 审核竣工决算。
2. 工程造价控制原则:
1) 严格执行双方订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所拟定合同价、单价和商定工程款支付办法;
2) 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献商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不予审核和计量;
3) 工程量与工作量计算应符合关于计算规则;
4) 解决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5) 对有争议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用协商办法拟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6) 对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商定期限内。
2、 造价控制基本程序(见附表)
3、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监理工作办法
1) 协助业主订立有利合同。
2) 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
3) 定义要清晰,严格、精确、责任界限要明确、不得含糊。
4) 内容详细详尽,不要笼统、不怕条文多。
5) 坚持原则,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原则。
6) 加强合同管理,减少业主额外费用支出。
7) 合同订立前对合同条文再审查。
8) 妥善解决合同问题。
9) 随量检查合同文献执行状况,及时纠正。
10) 施工阶段减少投资途径:
(1) 注重施工图纸会审工作。通过认真图纸会审,可以发现图纸中存在错、漏、碰、缺等毛病,消除质量陷患,减少设计变更,为施工顺利奠基本。
(2) 用技术经济观点,从优化角度,评估完善施工方案。
(3) 认真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工作。
(4)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5) 严格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程序。
11)注意资金时间效益:
(1) 由于项目提前运营而产生经营收入。
(2) 因工期缩短而减少支付贷款利息。
(3) 因提前竣工而使业主节约建设管理费。
12)注意施工阶段最易突破工程费用方面。
(1) 设计变更;
(2) 现场洽商和签证;
(3) 预算不细不实,有缺漏项;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包括在内;
(4) 材料代用;
(5) 完毕工程量申报不实;
(6)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和追加予算。
13) 通过风险分析、总结教训,针对工程造价最易突破某些,最易发生费用索赔因素和方面,制定防范性对策和办法。
1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状况,对实际发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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