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制度一、环境目标:1、噪声:白天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2、粉尘:施工现场目测无悬浮颗粒粉。3、体废弃物:分类存放,立即拉运。4、污水排放:生活用水排入下水管道;施工用水沉淀后排放。在工程施工现场应该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根据施工总平面图部署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必需设置显著企业标志,及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应该佩带证实其身份胸卡。确保现场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工作中不穿高跟鞋、拖鞋。现场工作人职员作时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保
2、护成品、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机械要定人、定岗、定机,保持完好、洁净、电气开关有箱有锁。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充足利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确保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将采取现代化施工手段和强有力技术方法。使施工过程真正做到现场整齐、道路通畅大大降低噪音扰民创自治区文明工地。1、利用施工现场围墙进行封闭,用于隔离噪声污染和安全防护,现场搭设安全防护棚。2、运输:全部材料运至工地后立即卸货,按要求地点堆放。运输车卸货后应该立即离开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场地在用完以后必需打扫洁净。3、预防大气污染,施工时道路随时洒水,预防进出车辆尘土飞扬。严禁高处倾倒垃圾,污染周围环境。4、预防噪声方
3、法:(1)有较大噪声工作室,采取有效隔声方法。(2)控制作业时间,尤其是需要加班或晚上施工作业,尽可能预防施工扰民。需连续作业时,要采取对应隔声方法。(3)尽可能采取现代化施工手段。5、垃圾:工地建筑垃圾,天天清扫集中,立即外运生活垃圾,单独堆放立即送到垃圾堆放场,并集中外运到要求垃圾点。6、厕所:现场设临时水冲式厕所,有专员打扫保持清洁卫生。7、卫生:现场实施卫生专员打扫负责。8、对待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有真诚合作态度,办事说话要讲文明礼貌,内部各队伍之间不说粗话,讲真诚,讲友谊。二、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职员身体健康,发明清洁、适宜生活
4、和劳动环境,树立正确企业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省综合利用活动良好气氛,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进企业和社会友好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企业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自然原因总体,包含大气、水,办公区和工作劳动场所和工程施工现场。第3条 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是:全方面计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遵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连续发展道路。第4条 环境保护工作要实施“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和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计划和治
5、理并重”标准,努力做到全方面计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第二章 机构设置第5条 企业成立以企业经理为关键领导人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关键责任人和相关组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国家和省、市政府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落实落实企业下达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条例;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全企业关键环境保护工作和活动进行决议和安排。第6条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是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关键职能部门。第7条 各部门责任人是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第8条 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配置环境保护管理员。第三章 各级职责第9条 经理职责1、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方面责任,是企业
6、环境保护工作最高决议者和指挥者。2、主持环境保护小组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监督企业对环境保护法规实施情况。3、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置管理人员。4、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优异经验,表彰优异单位及个人,提出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方向和目标。5、安排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参与企业新建项目及环境保护设备选型,严格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三同时” (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需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7、用。)制度落实工作。第10条 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2、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方案。3、参与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标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标环境保护工作。4、依据相关要求组织并参与污染源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时进行查对修正。5、负责定时、不定时检验企业产生污染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主动推广采
8、取环境保护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处理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中难题,并做好相关资料搜集工作。6、负责组织编制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立即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汇报,并组织处理。监督检验违反环境保护要求,依据检验发觉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程度,提出改善意见,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处理。7、开展企业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目标,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企业。8、负责组织对企业职员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同相关单位,利用多个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9、负责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汇报企业
9、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收环境保护部门指导和监督。第11条 各部门关键责任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定时召开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本部门环境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方法,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目标实现。2、要认真实施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令、条例,全方面落实环境保护法,严格实施集团、和企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认真落实落实集团、和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布署。3、建立健全本部门环境管理组织架构,配置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4、制订和完善本部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验、督促。5、提出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计划,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为
10、职员发明清洁、适宜工作环境。6、确保本部门环境保护投入有效实施。7、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职员环境保护意识。8、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标准,要立即、如实向企业汇报环境污染事故,不得隐瞒、谎报。9、要组织人员配合企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确定改善方法进行整改,并在职员中开展事故分析、教育,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第四章 生产中环境管理第12条 生产中环境管理是指加强责任污染管理,协调生产同环境关系,把环境管理渗透在企业生产管理中,使生产目标同环境保护目标相统一,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第13条 制订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定时、不定时检验产生污染
11、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第14条 加强设备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使之无污染或降低污染。第15条 制订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日常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目标,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第16条 对环境原因进行识别、评价,对可能产生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第17条 凡经检验验收合格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列入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第18条 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私自拆除或停用,确有必需拆除或停用,必需取得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私自拆除或停用,必需重新安装使用。第19条
12、 使用部门要编制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技术要求和标准,标明处理后必需达成排放标准。第20条 对于连续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内容包含运行状态,污染物处理指标及处理量,和相关消耗指标。第21条 监督污染源排放物改变趋势对环境保护质量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相关问题,评价控制方法效果。对于正常运转防治设施要定时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其监测内容、采样处所、周期,视工艺要求和设备条件而定。第22条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领导小组依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各部门关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负责监督实施。第23条 建立污染源档案,关键内容有污染源名称、位置,污染物名称、
13、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法、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等。定时填写环境监测汇报,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汇报和环境质量汇报。第24条 严禁在厂区内焚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和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物质。特殊情况,确需燃烧必需报领导小组同意。第25条 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必需采取密闭方法。第26条 机动车辆排放污染物不得超出要求排放标准。第27条 严禁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剧毒废液,严禁将可溶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严禁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第28条 加强用水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用水考评制度,完善用水计量装置、控制物料流失和水浪费,剖析生产过程及工艺
14、中存在技术管理问题。制订控制污染物方法。第29条 对于新建项目,项目组安排专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环境保护设备选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投产工作,严格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在环境保护部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第30条 项目组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对相关方在环境原因方面进行识别、评价及检验,对可能产生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和施工单位签署工程施工协议中,应包含相关环境保护条款,按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管理程序要求管理施工中产生生活废水、废气、施工现场道路扬尘、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严格施工噪声管理。第31条 资料移交1、应在第一时间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
15、、环境保护资料交企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理环评手续。2、项目开工建设,将项目环境保护设备清单、施工计划、施工图、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设计文件。3、工程建成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完工验收,将完工验收汇报交领导小组一份。第五章 废弃物管理第32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现在采取关键方法包含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各部门对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要立即清运。第33条 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签署协议时要审查资质证书使用期。转移危险废物时,废物移出、运输、接收单位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相关联单按时报企业领导。第34条 办公、采购物资
16、包装废弃物处理要分类管理。第六章 资源充足利用第35条 充足利用余热回收作为生产热能源。第36条 采取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方法,提升水反复利用率。第37条 把废弃物质加以分离回收,使废弃物转化为新产品。第38条 本企业不能综合利用废油、废渣等可采取对应方法供给可利用单位。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教育第39条 领导小组要经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职员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制度,树立环境意识,培养环境感情,强化环境规范,牢靠树立环境保护责任感。第40条 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责任人应定时组织各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参与专题讲座、培训班,学习优异技术,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经验。第41条 领导小组
17、和部门责任人应开展相关环境保护普及知识教育,增强职员环境保护意识。第八章 考评和奖惩第42条 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考评工作,违反本制度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由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更正,并可依据不一样情节处以罚款:1、拒绝、阻扰企业组织现场检验,或在被检验时弄虚作假。2、不按要求建立污染源档案、不按要求制订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计划或弄虚应付。3、购进不符合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材料和设备。4、有意不正常使用或私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5、不根据要求排放污染物或超标排污。6、不进行“三同时”建设,或建设项目完工后其环境保护设施不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第43条 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负有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44条 企业领导小组应制订环境保护管理考评细则及评选措施,采取自评,组织检验评选,抽查等措施,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励依据之一。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优异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并给一定奖励。第九章 附 则第45条 本制度和上级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第46条 本制度由企业领导小组解释。第47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