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为加强承包商和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企业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要求适适用于进入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外来承包商及人员管理。2 职责2.1 安环科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验,负责和承包商签署安全管理协议书,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方法,并有权对承包商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2.2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安环科和承包商签署安全管理协议书,负责审核、同意承包商施工方案,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目和档案。2.3 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为施工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环
2、境,负责办理多种作业许可证,有权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验。2.4 保安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出企业生产区门岗管理。3 内容3.1 承包商资质审查3.1.1 承包商进入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企业工程管理部门须对承包商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在确定满足工程项目需要后,承包商才能进入企业施工:1)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2)企业对应技术资质等级。3)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装备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 社会信誉。3.1.2 安环科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确保条件等进行确定和核查,对于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环科有权给予否决。1)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确保体系和安全方法;2)安全生
3、产业绩;3)安全责任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上岗证件;4) 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证件;5) 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协议及转包队伍资质。3.2 施工前安全要求3.2.1 企业和承包商必需签署承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由安环科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签署,条款最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 承包商必需遵守企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服从企业安全监督管理。2) 承包商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完好、功效安全机械、工具和设备。3) 承包商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承包商要依据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
4、符合标准要求劳动保护用具。5)承包商要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安全技术方法,并提交企业项目主管领导和安环科审查。6) 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责任。7) 存在分包承包商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负担安全责任。3.2.2 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需做到: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显著标志。2) 落实施工项目“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施工人员、定安全方法及事故预案、定进度和定工程质量标准),并经企业审查认可;3) 必需对全部施工人员配置必需劳保用具及安全装备。4) 企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向承包商具体介绍施工现场环境、
5、地下工程(电缆、管线)位置、走向、深度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升安全施工条件。5)企业相关人员陪同承包商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方法,危及企业安全生产关键要害部位,必需设置显著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需派专员监护。3.2.3 承包商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需接收入厂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关键内容为:1) 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企业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征、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 和施工作业相关生产现场(装置、部位)关键危险危害原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
6、、安全设施和对劳动保护具特殊要求等。3) 针对企业生产特点提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和施工作业相关专业安全要求等。3.2.4 施工人员接收安全教育,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环科和施工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安全教育。3.2.5 办公室依据安环科出具安全教育证实,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证进出生产区门岗。3.3 施工过程安全要求 3.3.1 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双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在要求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其它危险区域和场所。2) 生产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
7、;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劳动保护用具。3) 严格实施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动火方法,经相关单位确定同意后方可动火,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实施人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4) 严禁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5) 严格实施企业作业文件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需按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依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6)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方法,预防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
8、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需立即清理平整施工现场。7) 设置临时电源必需根据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实施。进入容器所使用临时照明,要采取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8)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要求要求,高处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需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需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员看管。严禁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9) 严格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方法,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吊装作业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10)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机动
9、车辆,实施本企业作业文件车辆进出安全管理要求,必需按要求办理进出门岗手续,进入生产区,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11) 承包商必需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本企业现场环境卫生要求,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操作、巡检;施工废料要按要求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3.2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所在单位必需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和演练。2) 制订精心操作、保持平稳对应方法并认真实施。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若生
10、产需要易燃易爆介质采样、放空、排料和水洗设备等操作必需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立即汇报处理。4) 凡和新建、改建、扩建和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隔离方法。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工艺管线隔离必需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沟、井、漏斗等必需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和生产相关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显著警示标志。5) 在生产装置进行改建、扩建、检维修等施工期间,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环科要会同承包商相关人员,组织联合检验组,定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承包商单位和个人按企业相关制度进行
11、处罚,对性质严重要停工整理,接收安全教育,情节尤其严重给予解聘。3.3.3 承包商在生产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和危及安全生产情况,应立即向企业生产科、施工所在单位、安环科和工程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落实应急处理方法,预防事态扩大。3.3.4 因为承包商不遵守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违章作业造成未影响企业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事故,由承包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企业相关部门参与。事故致使承包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产生费用均由承包商负担;因为承包商责任造成事故致使本企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承包商除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外,企业有权对承包商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和经济处罚;承包商在向其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汇报
12、时,应同时抄送本企业和企业上级安全主管部门。3.3.5 因为本企业强令承包商违章作业、不提供必需安全生产条件或企业人员失误所造成事故,由企业、承包商双方共同调查处理。本企业和责任人按对应责任负担经济损失和处罚。3.3.6 除本要求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3.4 承包商评价3.4.1 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生产科、安环科、施工所在单位等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关键评价承包商施工协议推行情况、安全管理、技术能力、工程质量等。3.4.2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依据对承包商评价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目和档案,档案应关键包含:承包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实复印件、评价汇报、安全教育统计、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过程安全检验及考评情况、事故情况、施工协议和工程项目验收等。3.4.3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底应对合格承包商进行重新评定,编制、更新合格承包商名目,企业工程项目标施工承包优先从合格承包商名目中选择。4 相关统计安全培训教育统计承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台账合格承包商名目承包商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