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帘工程合同甲 方(采购方):乙 方(供货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工程慨况:1、工程慨况: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3承包内容:详见附表(窗位及成品清单)。4、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次日起算。 第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造价为: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需预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才下单生产。3、工程总造价的 %的余款,甲方需在工程验收完毕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第三、工程质量要求1、款式、布料以
2、供货方提供并已经由甲方确认的样版为准;2、根据纺织品相关标准,不同批次的货品与样板存在少量色差,属于正常现象,甲方不得以此拒收或要求折扣;3、如果因乙方窗户测量问题导致窗帘无法安装由乙方负责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4、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第四、违约责任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结算款。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1%的处罚金,但不可抗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4、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第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