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赠与协议书赡养人: 赡养赡养人: 赡养人赡养人: 赡养人:赠与人: 的亲生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就赡养赠与一事达成以下协议:1、吴天秀同他人分修住房,总计为960平方米。共分得座落于德昌县德州镇凤鸣街的住房柒套。吴天秀现自己居住壹套外,其余6套住房全部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吴天秀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吴天秀赠与的壹套住房。2、自2003年1月1日起,吴天秀的生活就由赵祖美等6个女儿平均承担照管的费用。吴天秀的医疗费也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今后吴天秀死之后。所有安葬吴天秀的费用全部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3、如果国家政策允许安葬吴天秀的葬事按德昌县农村风俗土葬吴天秀。4、今后吴天秀死之后,她居住的房屋由6个女儿平均继承。5、此协议一式7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当事人各方签字为准。此协议每份效力相同。赡养人: 赠与人: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