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本号:第一版 项目编号: 光明新区基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名称(盖章):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胡汝林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企业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丁维克 5月试行编制说明一、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建筑方案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要求(深府8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际,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以下称示范文本)。本示范文本自5月4日起公布试行。二、本示范文本关键编写依据:1、中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中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国家建设等7部委第27号令);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82号);5、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建市63号); 6、相关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要求(试行)(深府86号); 7、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本示范文本仅供招标人参考。因为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
3、提议、和碰到问题,立即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书面反应,方便在修订中更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二00九年五月 目 录编制说明2第一部分 致投标人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9第四部分 协议条款18 设计协议通用条款18 设计协议专用条款29第四部分 设计协议协议书格式34设计协议协议书(格式)34设计廉政协议(格式)37第五部分 基础资料39第一部分 致投标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本招标项目标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编制遵照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本招标文件所包含内容已清楚地反应了招标项目标技术性能要求、
4、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方法及标准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二、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经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查看相关该项目标全部信息。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文件为准。三、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该遵守该中心相关交易服务要求(要求具体内容可查询)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致各投标人:鉴于我方工程编号为 光明新区基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期)项目设计招标拟采取摇号抽签方法定标
5、,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以下: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改造项目41项,其中公明街道38项,光明街道3项,关键建设内容包含更换部分小区之间市政道路下埋地灰口铸铁给水管、镀锌钢管;新增和改造小区内给水管道,改造至小区楼栋总表或用户分表后碰口处;在市政及小区给水管上合适增设消火栓,完善小区室外消防系统。总计改造管网长度66km。二、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该遵守该中心相关交易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可查询WWW.SZJSJY.COM.CN)。投标人违反交易服务要求可能造成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要求并收到投标通知书,合格投标申请人条件以下:
6、企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含给水)甲级设计资质。同类项目经验:无其它:(1)投标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2)含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申请人10月1日至今未受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任何处罚。2.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名单安排设计任务和后续服务,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能够相同资历人员替换,但应事先得到业主同意。3.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工程设计任务进行转包,不然业主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三、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我方否决,对应投标人不得进参与抽签:1、在要求截标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受理;
7、2、投标承诺书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提供对应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当授权委托人签署时);3、修改招标人提供投标承诺书,或投标承诺书要求其它附件材料不齐;4、投标人派出参与摇号抽签代表经我方三次呼叫不到场,或未按本须知第九条要求提供身份证实,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四、设计费暂定协议价计算设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并下浮20%计取。按发改部门对本工程项目提议书批复,工程总投资3800万元,建安费暂估为3200万元,工程复杂调整系数按1.0计取(市政公用工程级,即“城区给排水管线,通
8、常地下管线(DN1.0m,有管线交叉),专业调整系数为1.0(市政工程),无附加调整系数,计取本工程设计费以下:收费基价=103.8+(163.9-103.8)/(5000-3000)*(3200-3000)= 109.81万元;设计费=109.81*1.0*1.0*(1-20%)=87.85万元。本协议暂定为87.85万元。2、本工程设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并下浮20%计取,其中工程复杂调整系数按1.0计取(市政公用工程级,即“城区给排水管线,通常地下管线(DN1.0m,有管线交叉),专业调整系数为1.0(市政工程),无附加调整系数。计费额按
9、发改部门批复概算中建安费计取。设计费最终应经过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但业主向设计人实际支付设计费,将按下列较低者支付:审计部门审定设计费;发改部门批复概算中设计费数额。3、按上述要求得出设计费视为已包含设计人完成协议要求全部设计工作内容、全部工作量、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有)及全部基础资料和后续服务全部费用和负担协议明示和暗示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费用。由设计人支付全部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业主不予另行支付4、应由中标人承接和本工程设计相关各类结果评审会,所发生会务费、教授费等一切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担。5、暂定协议价仅作为第一次进度款计算依据。五、本工程
10、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签署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文件材料组成,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人应该将投标文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本工程截标时间为: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使用期从开标之以后90天。截标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楼 会议室。截标程序:在交易服务中心指定抽签会议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企业信息卡”或投标员进行指纹验证进行签到,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若按期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我方有权将暂停或终止此次招标。我方不负担因
11、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决定退出投标,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汇报并说明其退出投标合理理由。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或未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而自行退出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统计不良统计并按要求给处罚。七、本工程抽签会开始时间即为投标签到截止时间,地点同截标地点。八、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进入抽签会议室参与抽签,且必需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法定代表人应随身携带“企业信息卡”、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和身份证,投标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身份。九、本工程抽签中标标准及抽签次序:1、中标标准:大号中标 小号中标若投标人抽取了相同最小号码应
12、进行下一轮抽签,直至抽出不一样号码并确定最小号投标人为止,每轮抽取号码只在同一轮中进行比较。2、抽签次序:按截标签到时间从先到后次序。十、本工程抽签会将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1、我方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人文件密封袋,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审查。2、我方宣告投标文件审查结果,投标文件审查不合格,该投标人对结果签字确定。3、我方依据抽签次序,依序查验投标人派出参与抽签代表身份证实,符合本须知第八条要求者,立即进行抽签,我方对该投标人抽签结果给予统计,投标人在我方抽签统计上签字确定;若出现本须知第三条第4款要求情形,我方当场宣告该投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后,依序对下一名投标人进行本步骤。4、若因摇号
13、机故障、停电等原因造成抽签中止,且交易中心其它会议室亦无法继续进行抽签时,我方将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投标人代表共同监督下,对已完成抽签统计进行封存。在摇号机修复后,我方将最少提前3小时电话通知全部投标人继续参与抽签会。已完成抽签程序投标人抽签结果一直有效。抽签中止后继续进行视为接续上一轮抽签,参与抽签投标人代表身份一样应符合本须知第九条要求。5、完成上述抽签程序后,我方依据抽签结果,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十一、抽签确定中标人和我方签署协议将采取本招标文件所表示协议文本。十二、本工程招标相关补充通知或答疑(若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以书面方法(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投标人送达,
14、投标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络人)一直有效,并立即回复信息,以确保相关函件能立即通知投标人,并能立即反馈信息,并视为已经送达全部投标人,不然由此引发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副本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署名): 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人郑重承诺: 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纪: 职务: 系 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协议谈判、签署协议和处理和
15、之有关一切事物。特此证实。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企业 (姓名) ,其身份证实号码: ,作为我正当授权代表,以我名义并代表我企业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项目设计投标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行为含有法律效力,授权人给予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申明。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纪: 身份证实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署名):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 依据贵方
16、(项目名称) 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公告,我方针对该项目标投标报价为: % /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职务)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全套投标文件,包含: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2. 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担保; 3. 其它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告同意以下:1. 我方已具体审核并确定全部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文件(如有时)及相关附件。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标全部设计工作,确保在未取得招标人同意前提下不变更关键设计人员,确保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
17、对应设计服务。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时间内和贵方签署设计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完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4. 我方同意所递交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假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协议文件组成部分。6其它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和本投标相关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人名称) (下称被确保人)将
18、于 年 月 日参与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项目标投标,我方接收被确保人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投标确保:一、本保函担保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 元( (大写)元)。二、本保函但保确保期间为该项目标投标使用期或延长投标使用期后三十日(含三十日),延长投标使用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函担保确保期间内,假如被确保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能够向我方提起索赔:1被确保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2被确保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协议;3被确保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四、
19、在本保函担保确保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担保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索赔通知应该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需在本保函担保确保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函担保项下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函担保确保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担保担保金额,我方确保责任免去。八、本保函担保适用中国法律。九、本保函担保以汉字文本为准,涂改无效。(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确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人) 本投标人已具体阅读了 (项目名称)
20、 项目标招标文件,自愿参与上述项目投标,现就相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以下:1. 遵守中国、深圳市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收处罚。2. 服从招标工作议程安排,遵守招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收处罚。3. 接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收处罚。4. 确保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她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以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负担因侵犯她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发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 确保根据招标文件及
21、中标通知书要求商签设计协议并递交履约担保。如有违反,同意接收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确保。6. 确保根据设计协议约定完成设计协议范围内全部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收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7. 确保中标以后不转包、不分包,若分包将取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确保中标以后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标全部设计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收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9. 确保中标以后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对应设计服务。10. 确保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协议约定标准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工作量及其它事宜。投标人(公章):
22、法人代表(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投标人(公章): 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投标人代表(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标关键设计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公章): 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 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 要 经 历时 间参与过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关键设计人员包含: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责任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关键提醒:1. 投标
23、人需随此表附上关键设计人员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2. 境外投标人应提供对应汉字译本。 正本第四部分 协议条款设计协议通用条款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1 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配资、利用外资和其它投资方法建设工程,此次进行设计招标工程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1.2 业主:是指本协议条款中指明实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单位,或其指定负责管理建设项目标代表机构,和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正当继承人。本协议业主为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项目法人。1.3 设计人:是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所接收,并和业主签署了协议协议书负担本协议工程设计咨询机构,和
24、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正当继承人,但不包含该当事机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也包含联合体各组员单位。本协议设计人为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设计中标咨询机构。1.4 分包人:是指经业主同意,含有对应资质,负担设计协议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咨询机构。1.5 项目责任人:是指由设计人书面委托负责本协议工程设计组织管理者。分项责任人:是指由项目责任人提名,设计人同意各专业设计责任人。1.6 设计协议:是指设计协议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设计协议条款、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文件,和组成协议组成部分其它文件。1.7 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工程设计工作依据,指中
25、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措施、示例等,和业主相关工程设计书面要求。1.8 设计: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活动。勘察: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活动。1.9 设计文件:是指设计人按国家相关工程制图标准、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措施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提交设计产品,包含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数量表及按
26、协议要求应提供其它文件等。1.10 不可抗力:指业主和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方法避免并不能克服自然灾难或社会政治原因等。1.11 业主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因为业主单方负担责任而产生风险。1.12 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13 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4 协议价:指协议协议书中写明,设计人按协议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全部工作量、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有)及全部基础资料和后续服务应得到支付价款总额。1.15 书面通知:除另有要求外,在本协议中所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公布任何通知,或给予同意、确定、认证,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
27、、任命,或提出要求和意见等均应是书面,全部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第二条 通常责任和义务2.1 设计进度计划提交: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业主要求时间内,依据设计周期要求向业主提交两份具体、分项目标设计进度工作计划,和为完成本计划而提议采取方法和说明,经同意后作为业主控制工程设计进度依据。2.2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作业时,应采取对应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方法,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方法,而发生和外业活动相关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2.3 保险: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与业主风险以外其它相关责
28、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第三条 业主责任和义务3.1 业主应严格推行基础建设程序,依据工程项目标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设计周期,并按本协议相关要求立即支付设计费。3.2 业主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基础资料。业主仅对所提供资料本身真实性负责,设计人应对该资料了解、判定和应用负责。3.3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业主应对设计人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提供必需帮助,但不免去设计人依据本协议要求应负责任。3.4 业主应认真组织教授或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对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多种研究试验结果进行审查,向设计人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
29、落实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相关问题应立即认真给予解答,但上述回复并不免去设计人依据本协议要求应负责任。3.5 除协议另有要求外,业主应保护设计人投标书、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业主对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私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以外项目。3.6 因为实施业主书面错误指令而造成设计质量事故应由业主负担责任,但不免去设计人依据本协议要求应负责任。假如业主书面错误指令是一个有经验设计人能预见或估量,但设计人并未就上述错误指令向业主提出书面质疑,则所以造成设计质量事故应由业主和设计人共同负担责任,其中设计人应负担70%责任。3.7 业主有权依据工程需要,提出本协
30、议范围以外工作内容,设计人应给予实施,所发生费用,经双方协商处理。第四条 设计人责任和义务4.1 设计人应依据本协议工程项目标具体情况,根据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相关工程设计方面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措施、示例等相关要求,完成本协议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明确。设计人不得将本协议要求设计任务进行转包,也不得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但经业主同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设计人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或国家要求须由专题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项目(如地质灾难评定、地震危险性分析等)分包或外委给含有对应资质单位负担。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设计任务进行分包,
31、不然业主将按本协议要求进行处罚。4.2 设计人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措施做好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确保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完整设计文件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同意制度,明确各阶段责任人,并对设计文件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业主及业主委托咨询审查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查并不免去设计人上述全部责任。4.3 设计人必需依据本协议工程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如出现所以原所以引发施工图纸偏差、设计变更、投资增加,设计人应负担其设计责任和对应处罚。4.4 设计文件必需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文件编
32、制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基础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协议要求;(2)设计依据基础资料应完整、正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足,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要求;(3)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对应设计阶段相关要求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设计文件必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综合要求;(5)设计文件中相关材料、配件和设备选择,应该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需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给商和产品品牌。(6)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应符合概算审批部门要求。(7)设计人应努力提升工程造价正确性,认真
33、分析可能影响造价多种原因(如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等),正确选择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工程造价能够完整地反应设计内容,合理地反应施工条件,确保工程造价有效控制。(8)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并签字盖章。4.5 设计人应依据本项目特点,制订本项目设计各专业技术要求,经业主同意后实施。4.6 设计人在设计中应以投资限额为基础,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概算、预算符合限额设计指标。4.7 设计人应依据批复方案设计文件和国家、建设部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
34、工招标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依据。设计人初步设计文件必需接收业主或业主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认真落实落实,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无偿修改初步设计文件。4.8 设计人应按同意初步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收业主或业主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业主要求时间和要求完成编制。4.9 对包含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相关计算,设计人必需提供设计计算书(包含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方便业主及业主委托咨询审查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在必需时使用其它程序进行验算,设计人不得以专利和知
35、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业主及业主委托咨询审查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查并不免去设计人责任。4.10 根据工程进展,设计人应依据工程需要根据业关键求派遣满足专用条款要求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若业主在工作中发觉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业主提出更换通知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业主满意。后续服务关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完成本款要求工作内容所发生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担,业主不予另行支付。(1)开工前在业主指定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交接工作(交桩)。(2)负责本协议工程从开工到完工验收全过程施工技术配合工作,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
36、完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处理现场设计变更、立即无偿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等。(3)在业主组织施工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过程中,设计人应按业主要求时间提供各协议段施工招标图纸、各类工程数量明细表、材料用量明细表和汇总表、参考资料、图纸及概算,提供所需技术要求,核查设备、材料招标清单,按要求参与现场考察、招标答疑和技术谈判等工作,立即处理相关技术问题。(4)在施工招标过程中,对于业主或业主委托咨询单位提出图纸问题,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书面回复;若需补充或完善设计,设计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图纸。不然,业主有权按第5.2款(5)标准计扣设计人违约金。(5)在施工过程中
37、,因设计问题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及修改,设计人应在业主要求时间内修改和完善施工图纸或局部变更设计。对于重大变更在提交变更设计图纸时,应同时提交变更工程概算文件陆套。4.11 设计人应按业关键求数量提供全部为完成工程设计所必需研究试验阶段性或结果性汇报,接收业主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4.12 设计人应在工程所在地完成设计工作,方便业主进行监督。项目责任人应常驻工程所在地,并按时参与和工程设计相关多种会议。4.13 人员确保和变更(1)设计人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后续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相对稳定。(2)假如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它违
38、法活动,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业主提出更换通知7天内,派出含有相同资历人员替换并使业主满意;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她所派驻现场人员,但所更换人员须符合协议要求资历要求,不然,业主有权拒绝。(3)设计人工作进度未达成设计人投标书中承诺进度计划时,业主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协议价格之中,业主不予另行支付。(4)除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业主提出加紧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行计列;但假如业主依据设计人实际进度,认为设计人进度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时,可要求设计人增加人员投入,由此发
39、生费用属设计人义务和责任,业主不予另行支付。4.14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假如因其采取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行为而引发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负担全部责任,并保障业主免于负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害和损失。4.15 设计人应严格实施国家和业主要求变更程序。4.16 若设计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主办人应代表联合体对业主负责,按本协议要求向业主提交全部合格设计文件。业主就本协议工程向联合体主办人公布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它组员含有相同效力。4.17 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发其它一切损害和损失,业主均不负担责任。4.18 帮助业主完成和
40、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其它单位技术协调。提出勘察方案,对勘察过程进行监督,依据勘察单位提出问题修正勘察方案。4.19 业主有权聘用咨询单位或教授对设计进行优化,设计人应按经业主同意合理优化设计要求重新设计,并自行负担重新设计费用。4.20 每一阶段设计文件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协议相关要求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后,才视为对应阶段工作完成。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5.1 业主违约(1)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因为业主需要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造成增加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因为业主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约定提供设计必需基础资料、工作条件,业主应立即通知设计人,不然业主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工作量增付对应
41、费用。(2)协议推行期间,业关键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业主除应按设计人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下协议价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3)业主方未按协议要求支付费用且未向设计人说明原因,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偿付措施和金额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明确。5.2 设计人违约(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分包,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计扣设计人协议价10%违约金。(2)设计人未根据国家及建设部现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依据勘察结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商、供给商,业主将计扣设计人协议价5%违约金。(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业主原因延长久限除外),则每延期1天,业主将按设计人协议价1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延期超出60天时,业主能够终止协议。(4)因设计人本身原因造成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点和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业主可视造成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协议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