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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劳待遇管理要求
第一条 为保障职员正当利益,落实多劳多得,奖勤罚惰标准,特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所指多种酬劳待遇仅适适用于正式聘用职员,短期聘用职员待遇由协议书确定。
第三条 凡在本企业就业正式聘用职员可享受下述四类酬劳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含:
1.基础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底双薪
(二)津贴类包含:
1.职务补助
2.物价补助
3.住房补助
4.加班补助
(三)奖励类包含: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底奖
4.年底优异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含: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儿女费
6.儿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 各类酬劳待遇标准以下:
(一)工资类
1.基础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企业时间计算,每个月十二个月5元;
3.浮动工资,由企业拿出相当全部职员基础工资15%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标准另定);
4.年底双薪,每十二个月12月对在本企业干满十二个月以上职员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助: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助:依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通常每个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助:对企业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职员,限经理以下,每人每个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个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助:加班补助为单位时间工资2倍。
(三)奖励类:
1. 创汇奖:达成核定指标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个月50元;
3.年底奖:依据年底经济效益确定;
4.年底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个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个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职员每个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诊疗经医院证实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企业全额负担;
5.独生儿女费,属独生儿女家眷职员,每十二个月发独生儿女费500元(独生儿女年满18岁停发);
6.儿女教育费:有儿女在校学习职员,按在校儿女每人每个月10元发给儿女教育费;
7. 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弟兄、姐妹、儿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 职员每个月工资、奖金、多种补助,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个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 相关扣薪扣奖事宜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要求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实,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
(三)尤其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企业其它要求范围,酬劳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职员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 酬劳待遇调整
企业职员酬劳待遇调整审定属企业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全部无权决定。其基础程序是每十二个月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立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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