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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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蓝天环境保护设备工程股份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 录
1.目标....................................................2
2.适用范围................................................2
3.术语和定义..............................................2
4.管理职责................................................4
5.监督内容和方法..........................................7
6.附则...................................................10
1.目标
为加强本项目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设备可靠性,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依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并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要求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关键内容。
2.2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取有效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健康水平及和安全、质量、经济运行相关关键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和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含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输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含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含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升效率、降低损耗方法等。
3.8 环境保护监督:废水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境保护设施效率、电厂环境现实状况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组织、性能改变、寿命评定、缺点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整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和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量值传输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许可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含许可偏差、许可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许可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4.管理职责
4.1 项目部设置生技专工任组长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在项目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网管理工作, 各项技术监督责任人及其技术监督网组员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日常技术监督工作。
4.2 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4.2.1落实实施国家、行业相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技术方法等,并制订本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措施和相关技术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2.2 建立、健全项目部技术监督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技术监督(专业管理)专责人能够正确、充足推行其职责。
4.2.3 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对专业人员培养,保障技术监督专业队伍稳定和人员素质提升。
4.2.4 审批项目部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验技术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4.2.5 监督检验设备技术台帐和档案建档、完善情况,对设备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4.2.6 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与企业在建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4.2.7 依据标准要求,配置多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和计量设备,并督促做好定时校验和计量传输工作。
4.2.8 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反事故方法并督促实施。
4.2.9 不定时监督检验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实施相关奖惩工作。
4.2.10 负责对外委托技术监测项目及内容审定工作。
4.3 技术监督专责职责
4.3.1 组织编制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4.3.2 负责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4.3.3 对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验,促进年度计划完成。
4.3.4 负责和技术支持单位之间综合联络工作。
4.3.5 立即向企业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反馈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工作。
4.4 各技术监督责任人职责
4.4.1 落实实施相关技术监督政策、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负责制订本专业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方法。
4.4.2 对所管辖设备按要求进行监督,对设备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督促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觉问题立即分析及监督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4.4.3 将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4.4.4 加强本身和技术监督人员培训工作,不停提升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4.4.5 参与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工作。
4.4.6 各技术监督网应每季1次组织本专业监督网组员开展监督网活动,对所辖设备运行及检修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问题,落实整改。
4.4.7 参与本项目部设备事故调查,对相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方法及处理意见,建立本专业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跟踪统计。
4.4.8 不停完善更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4.4.9 按计划和专业要求上报各类报表,编写季度、年度、机组计划检修等类别监督计划、总结。
4.5 监督网组员职责
4.5.1 落实实施国家、行业、单位相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订本专业初稿细则和相关技术方法。
4.5.2对所管辖设备按要求进行监测,对设备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发觉问题立即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4.5.3 参与本专业监督网组员开展监督网活动,主动对所辖设备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并提出处理问题提议。
5.监督内容和方法
5.1 技术监督内容:依据相关标准和各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开展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
5.2 技术监督关键任务
5.2.1 根据上级及相关技术监督要求要求,对本项目部运行、设备检修、技术改善、设备选型、施工验收各阶段,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
5.2.2 对设备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经济运行等方面关键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验、调整及评价。
5.2.3 落实反事故方法。经过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查出隐患,制订有针对性反事故方法,实现连续改善和不停提升循环过程,为预防生产事故“关口前移”奠定基础。
5.2.4 设备(系统)事故、事件调查分析。
5.3 技术监督实施
5.3.1 在发电运行、设备检修、技术改善、设备选型、工程施工及验收各阶段,严格实施本厂各项监督管理标准。
5.3.2 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应对定时维护、试验和设备工况进行检验、评定,分析设备运行情况,对所发觉问题立即汇报。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应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方法,相关部门应给帮助。
5.3.3 相关部门应做好技术监督统计(试验汇报、校验汇报、测量数据、保护定值变更、机组运行参数和设备异常相关参数等),如实分析、汇报技术监督数据结果,统计内容应正确、完整。
5.3.4 技术监督专责应按要求立即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监督报表和年度总结,由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报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年度总结及下年度监督计划由各专业监督组组长在每十二个月12月编写。各监督总结应在12月20日之前,报设备管理部审核后,经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报上级部门。
5.3.5 各专业监督责任人应依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报技术监督专责,汇总后,报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同意,以文件发给各部门。关键内容包含:监督基础管理工作内容;设备检修时监督检验和试验项目;监督相关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工作内容;监督要求定时试验、预试、校验、抽检等工作;工作计划有方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期限。
5.3.6 各级监督网组员应依据下达各项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相关设备维修、保养、改善工作;进行定时试验、预试、监测、校验、抽检。并做好原始统计、台帐。发觉异常,应立即汇报,并做好统计。
5.3.7 技术监督月报(见附件报表)由各专业监督责任人每个月30日填写本月情况。内容包含本月监督基础情况(设备在运行、检修、定时试验、预试、监测、校验等过程中,发生监督指标异常、设备故障、质量不符标准等监督情况)、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下月监督关键;30天内没有发生以上情况,为无异常。
5.3.8 各专业监督责任人每三个月第30天5日上报上季度技术监督总结,技术监督专责依据集团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季度技术监督总结。
5.4 检验和考评
5.4.1 各技术监督责任人应认真编写季度、年度监督工作总结及下十二个月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每推迟1日扣50元。
5.4.2 技术监督月报表分别在当月30日前上报技术监督专责(节假日顺延),每推迟1日扣50元。技术监督月报表内容要真实,不得隐瞒,尤其是自行检验发觉问题必需填报。
5.4.3 各技术监督网每季最少活动一次,并提前2日将活动时间报备技术监督专责,技术监督专责将抽查技术监督网召开情况,发觉弄虚作假考评技术监督组责任人100元。由各技术监督责任人组织活动,并将活动总结材料于下月5日前报技术监督专责立案,每推迟1日扣50元。
5.4.4 技术监督专责每十二个月最少组织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并于会后3日内下达会议纪要,每推迟1日扣50元。
5.4.5 技术监督季度监督小结应包含本季度监督工作情况及季度监督网活动情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阶段工作意见,经厂监督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技术监督专责立案。
5.4.6 技术监督组应不定时检验各监督网活动情况,立即督促监督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依据每个技术监督网工作开展情况,每十二个月度评出1-3个优异技术监督网,分别给奖励。因为技术监督工作立即有成效,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如:因为技术监督立即,立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经技术监督领导组同意后,上报企业给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励。
5.4.7 技术监督网动不得迟到、缺席,迟到每人次扣50元,缺席扣100元。
5.4.8 相关技术监督总结、资料、报表向外报送时,必需经过各监督组组长审核、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
6.附则:
6.1 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和解释;
6.2 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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