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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样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684197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61.54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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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目 录 1、总则 2、基础要求 2.1 现有线施工通常要求 2.2 现有线施工防护 2.3 现有线轻型车辆及小车使用 2.4 铁路沿线及接触网、电力线周围作业 2.5 施工场地施工工具 2.6 吊装、搬运及储存保管 2.7 施工用电 2.8 防火、防爆、防毒 2.9 高处作业 2.10 爆破作业 2.11 季节性作业 2.12 伐树、涉水、挖沟坑及其它作业 3、通信 3.1 通信光、电缆线路 3.2 通信站及中间站通信机械室 3.3 站场(区间)通信 3.4 无线通信 1、总则 1.0.1 为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铁路工程施工中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适用于新建、改建标准轨距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对于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施工,应视项目具体情况,做出必需补充要求。 1.0.3 施工单位必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施工人员必需熟悉及遵守本规程相关要求,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1.0.4 施工单位应依据本规程要求,结合现场施工具体情况,编制实施细则,经同意后落实实施。 1.0.5 现有线施工必需严格实施铁道部相关现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要求。 1.0.6 同一工地有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一样专业交叉施工时,应共同确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做好协调,共同实施。 1.0.7 施工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需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1.0.8 国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和在劳动过程中轻易发生伤亡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必需经专业培训和考评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1.0.9 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时进行身体检验。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1.0.10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使用合格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具。 1.0.11 施工所用多种机具设备应定时进行安全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0.12 铁路工程施工中劳动安全卫生方法,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1.0.13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和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础要求 2.1 现有线施工通常要求 2.1.1 当施工需封锁线路或停用运行中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影响行车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要求期限内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 2.1.2 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责任人应依据同意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关键点申请手续。 2.1.3 施工责任人在接到许可施工命令后,必需确定施工起止时间,并依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责任人应确保在施工命令要求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 2.1.4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保持和车站值班员联络。当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和列车调度员联络。施工地点和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靠通信联络。 2.1.5 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责任人应确定线路及设备已含有正常运行条件后,撤消防护信号并立即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要求速度许可列车运行时,施工责任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2.1.6 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责任人应经过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联络,取得许可命令后方可进行。 2.1.7 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施工责任人应加强和车站值班员及驻站联络员联络,确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施工时间。严禁利用特快旅客列车和前行列车间隔进行施工。 2.1.8 开行施工列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列车出发前应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机能试验; 2、运行中必需按信号行车,严禁超速行车; 3、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必需全程运转,严禁关机; 4、行车应确保停车正确,按要求鸣笛; 5、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或停车进行装卸作业,或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起动时,司助人员必需服从施工责任人指挥,并按要求检验、试验列车制动主管贯通状态,确定列车完整,含有开车条件后方可起动列车; 6、施工列车在停站等会列车及在区间停车卸料时,不得关闭风泵,应保持机车总风缸和制动主管有足够压力; 7、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责任人应指定随车进行防护专职人员; 8、夜间作业应关闭头灯或减弱灯光强度。 2.1.9 当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除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联络外,还应使用响墩(自动闭塞区段除外)对列车进行防护,并设防护人员显示停车手信号。 2.1.10 特快列车抵达施工地点前0min应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应牢靠。施工人员应在线路3m以外避让。 2.2 现有线施工防护 2.2.1 凡影响行车施工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2.2.2 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 2.2.3 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依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2.2.4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责任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消妨碍行车一切障碍物。 2.2.5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正方向)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2.3 现有线轻型车辆及小车使用 2.3.1 使用轻型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利用列车间隔或跟随列车后面运行轻型车辆,上道前,应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在区间用电话联络时,双方分别填记),并确保在认可使用时间内撤出线路以外。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撤出线路时,在车辆前后应按本规程第2.1.9条要求,派防护员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按要求位置设置响墩。 2、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当在信号轨道电路区段使用时,应保持车轮间绝缘。 3、运行中应显示停车信号。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临时取消停车信号,待列车经过后再行显示。在气候条件影响瞭望及进、出站时,应合适减速,经过道岔速度不得超出15km/h。 4、在区间使用平板车时,在车辆前后应按本规程第2.2.3条要求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员。平板车严禁溜放。 5、在区间跟随列车后面运行时,距列车尾部距离不得小于500m。在运输部门要求不能办理续行列车区段不得随车运行。 6、在站内使用平板车,当站内有调车作业时应在平板车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并随车移动。 2.3.2 使用单轨小车时,使用责任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时刻,备齐防护信号,除必需在列车抵达前撤出线路以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瞭望条件不良区段,在车辆前后应按本规程第2.2.3条要求,派防护员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并增设中间防护员。 2、瞭望条件良好区段,并能快速撤出线路以外时,除在运行中显示停车信号外,可不设防护。 3、在站内使用单轨小车时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后可不设防护,但在小车上应显示停车信号。如站内有调车作业或小车装载较重时,应在小车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 2.4 铁路沿线及接触网、电力线周围作业。 2.4.1 施工前应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在妨碍列车运行、危及人身或现有设备安全地段、处所施工时,应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2.4.2 在铁路站场、区间及其周围施工或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立即避让列车。 2、不得在双线路桥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横向跨越铁路时,在已停列车两端头经过时距离不应小于5m。严禁在车辆下部或车钩处经过。 3、不得改变铁路设施原有状态。 4、不得在铁路建筑眼界以内地方坐、卧、休息。 5、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输工具。 2.4.3 在桥梁上、隧道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责任人应在施工前明确施工人员避让处所。不得在侧沟上和桥梁扶手边避让。 2、隧道、桥梁两端口应设专员防护。 3、桥上施工时,易滑行走处应设防滑方法。 4、桥上桥下传输工具、器材,应使用绳索或滑车递送,不得抛掷。 5、在桥墩上、桥梁防护支架外或易滑处施工,必需系扎安全带。 6、隧道照明不得闪烁和眩目,亮度应均匀。 7、长、大隧道内施工应制订预防强气流伤害安全技术方法。 2.4.4 铁路线周围堆放器材、工具,必需牢靠,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2.4.5 在电力牵引区段需接触网停电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责任人应提前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 2、在接到电力调度员停电施工命令,并经接触网检修人员确定停电并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3、施工结束,接触网检修人员确定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完成。 2.4.6 在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使用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耐高压绝缘用具。 2、人身和携带物件,必需和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和回流线保持lm以上距离。 3、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电缆金属结构均应接地。对全悬浮光、电缆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内施工时,金属部分应临时接地,施工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临时接地。 2.4.7 在带电区域周围作业时,作业人员和带电体安全距离应满足表2.4.7要求,当小于要求值时应停电作业。 表2.4.7在带电区域周围作业时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 0.7 154 2.0 20∽35 1.0 220 3.0 60∽110 1.5 330 4.0 2.4.8 在裸露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2.4.9 在带电设备上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工作电压为220v及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 2、设备工作电压大于36v时,应使用带绝缘柄工具。 2.4.10 在靠近馈电线处进行长、大金属物品搬运和施工时,其金属物距最近馈电线条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m;当距离不足时应办理停电申请,在确定停电后方可作业。 2.4.11 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电杆上作业。 2.5 施工场地、施工工具。 2.5.1 施工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及辅助设施总平面部署应符合国家防火、劳动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关要求; 2、临时辅助设施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时进行检验维护; 3、在现场及其周围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应铺设和地面平齐盖板或设可靠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置红色警示灯。 2.5.2 施工用交通通道应满足工程需要。 2.5.3 设备、器材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器材堆放应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部署要求地点有秩序地整齐码放,并符合搬运和消防要求; 2、设备、器材堆放高度或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现场拆除模型板、包装箱、脚手架和其它废弃物应立即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4、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容器,应保留在距建筑物大于25m单独隔离场所; 5、器材不得靠建筑物墙壁堆放,应保留0.5m以上间距,且两端应封闭; 6、各材料堆之间间距不得小于1.5m。 2.5.4 工具使用时应进行外观检验,发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使用: 1、滑轮组吊钩有裂纹或显著变形,滑轮边缘有裂纹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钢丝绳断股、严重锈蚀或严重扭绞; 2、多种紧线器外表有裂纹或变形,夹口磨损严重; 3、手扳葫芦外表有显著变形、损伤、锈蚀现象及操作时打滑。 2.5.5 安全保护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需进行外观检验,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1、安全带铁环或铁链有裂纹,绳子有断股或腐烂,挂钩有裂纹或变形,皮带有损伤; 2、安全帽表面有破损及无防震罩; 3、验电笔无耐压试验合格证及指示灯损坏; 4、绝缘手套、绝缘棒未经耐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 2.5.6 试验工作使用电气绝缘工具,其检验要求、使用周期和试验标准应符合表2.5.6要求。 表2.5.6常见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 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周期、交流耐压、时间(mim)、泄漏电流(mA)、备注 1、绝缘棒6∽10每十二个月一次445 35∽1544倍相电压 2203倍相电压 2、绝缘挡板6∽10每十二个月一次305 35(20∽35)805 3、验电笔6∽10每六个月一次405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25% 20∽35105 4、绝缘手套、高压每六个月一次81≤9 低压2.5≤2.5 5、橡胶绝缘靴、高压每六个月一次 15 1 ≤7.5 6、绝缘绳、高压每六个月一次105/0.5m5 2.5.7 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工具应依据表2.5.7要求,定时进行检验和试验。 表2.5.7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工具检验和试验标准 名称、试验静拉力(Kn)、试验周期(月)、外表检验周期(月)、试验时间(mim) 安全带2.25 6 1 5 脚扣1 梯子1.8 2.6 吊装、搬运及储存保管 2.6.1 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重大起重、运输项目,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计划中制订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法。 2、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责任人应在现场进行指挥: (1)起吊重量达成或靠近起重机械额定负荷95%时; (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起吊同一设备或物件时; (3)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大件和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物品吊装时; (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及其周围作业时(如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应办理停电作业); (5)起重机吊臂侵入现有线施工作业时。 3、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需绑扎牢靠。吊钩悬挂点应和被起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落钩时应预防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发吊绳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固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 4、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起吊物上牢靠地绑扎晃绳。吊绳夹角应满足产品技术要求。 5、爆炸品、危险品不得采取起吊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 6、当工作地点风力达成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成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2.6.2 搬运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公路上输重型或超级超限物件时,应符合交通部门运输相关要求。 2、运输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公安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用一般汽车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严禁人货混装。 3、用人力推进铁路平板车运输物资时应有专员指挥,不得在前方引,车上不得坐人。如数车同时运输,两车之间应保持20m以上距离。平板车应有可靠制动装置。 4、沿斜面搬运物件时,所搭设跳板应牢靠可靠,坡度不得大于1:3。 5、在坡道上搬运物件时,物件应用绳索拴牢,并做好预防倾倒方法。 6、从车厢上向下卸电杆时应有专员指挥。向下滚卸时应在滚下反方向设防溜绳。 7、从车辆或船上下卸大型设备,卸货平台应含有足够面积、强度及稳定性。 8、拖运设备或物件时,物件重心应放在拖板中心位置。 9、工作人员不得在牵引钢丝绳和导向滑轮内侧站立或停留。 2.6.3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库房及贮备厂必需建立对应安全制度。仓库区域内关键通道上及各个库房门口必需设置显著“严禁烟火”警告标志。 2、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含有腐蚀性物品必需按相关要求单独存放,分别保管。 3、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应分别存放在和一般仓库隔离专用库房内。酒精、汽油、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必需密封存放。 4、炸药、雷管应分库存放,两库间距不得小于4m,库房应建于山岗、山洞等远离人烟处,并应有避雷装置。距库房100m范围内严禁吸烟。 5、爆炸材料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安设一般电源导线及开关、灯头等电器。 2.7 施工用电 2.7.1 施工临时用电应依据当地供电部门同意供电设计方案,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建设。 2.7.2 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规格使用。 2、多路电源进出线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取密封式结构,进线及负荷回路应标明名称,刀闸应标明额定电压值。多路进线应有可靠闭锁装置。 3、开关及熔断器必需是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4、不一样电压等级插销和插座应选择不一样结构形式。 5、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熔断器熔丝熔断后应查明原因,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7、连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或工具电源线应使用对应规格橡皮软电缆。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8、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取防爆型电气设备,其开关宜装设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场所,应采取密闭型电气设备。 2.7.3 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订严格发电机操作要求,和必需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周围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闭锁方法。 2.7.4 永临结合电力线路建设应符合本规程第5.2节相关要求,并应制订临时供电安全技术方法。 2.8 防火、防爆、防毒 2.8.1 在仓库、加工场地及关键机械设备处应配置对应消防灭火器材。 2.8.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方法,并定时进行检验。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显著、易取处。相关材料应在使用期内。 2.8.3 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显著“严禁烟火”标志。 2.8.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8.5 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取明火作业。 2.8.6 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管库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轻易产生静电衣料制作服装。 2.8.7 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需加设防火罩。 2.8.8 施工单位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药、雷管时,必需得到当地公安部门许可。 2.8.9 凡在辅气、输油管道及其设施周围进行施工,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时,应事先和相关单位取得联络,采取保护方法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2.8.10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施工和带电作业。 2.8.11 照明灯具和易燃物之间应保护一定安全距离,和一般灯具安全距离不宜小于300mm;和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方法。 2.8.12 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当地护林防火相关要求并应有安全防范方法。 2.8.13 熬制焊锡、绝缘胶、石蜡及沥青防腐剂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不宜在室内熬制沥青和焊锡。 2.8.14 凡有毒、有粉尘侵害作业必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并应制订对应防护方法。 2.9 高处作业 2.9.1 施工单位应对高处作业项目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2.9.2 高处作业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防护栏杆和180mm高挡脚板,必需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2.9.3 隧道内和在夜间或光线不足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照明设施。 2.9.4 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方法。 2.9.5 高处作业人员必需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靠可靠处。 2.9.6 进行高处作业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出许可载荷物品。 2.9.7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不得站在栏杆外侧。 2.9.8 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员进行监护和联络。 2.10 爆破作业 2.10.1 爆破作业必需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2.10.2 爆破作业应依据施工地域环境具体情况,采取对应防护方法。 2.10.3 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和车站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络,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置显著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员防护。 2.10.4 雷雨天严禁进行爆破作业。强电场区爆破作业不得使用电雷管。 2.10.5 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火索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和避炮点距离、点火次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严禁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一样燃速导火索。 2、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需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电雷管。 3、装药应在全部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不得用金属器皿盛药。 5、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 6、装药完成应检验查对并统计装炮个数、地点。 2.10.6 起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装药完成到起爆不宜超出10min, 2、敷设电爆网络时,必需由最远装药炮眼向起爆指挥点进行,并应在敷设前先将网络指挥点一端短路。 3、电源和起爆网络连接或起爆机摇柄安装,必需在开关切断后准备起爆时进行。 4、人工点炮必需撞按先远后近,先内后外,先长后短次序进行。严禁用明火点炮。 5、起爆两炮以上时,应指派三人在不一样方位计数听炮,并相互查对响炮数。炮己全部响完,可于最终一响5min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并全方面检验对公路、铁路交通有没有影响。必需在确定安全后,方可撤回全部警戒人员。 2.10.7 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初组织处理,严禁交由其它人员处理。 2.11 季节性施工 2.11.1 进入冬、雨季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地域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方法。 2.11.2 洪水、雷雨季节野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沟、坑时,应确保河道、渠道、公路、铁路等设施安全,并应立即回填、扎实; 2、施工中必需确保现有线排水系统通畅; 3、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棵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4、不得在洪水、雨季敷设水底光、电缆和进行潜水冲槽作业。 2.11.3 冬季野外施工时,应备防寒保暖用具及相关应急药品。机械、电力设备应严格根据冬季使用相关要求办理。 2.11.4 在积雪结冰场地施工时,应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 2.11.5 履冰过河时,应测定冰层厚度有足够承载力。 2.11.6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要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12 伐树、涉水、挖沟坑及其它作业 2.12.1 砍伐树木时应采取正确方法,在树干(枝)倾倒范围内,严禁有些人进入或停留。树木倒下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压着线条或其它建筑物。 2.12.2 砍伐靠近带电线路树木时,严禁攀登杆塔,树木、绳索和带电体靠近距离不应小于表2.12.2要求。 表2.12.2靠近或立叉其它电力线工作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 1.0 220 3.0 35 2.5 330 4.0 110 3.0 2.12.3 上树砍剪树枝时,工作人员应站立在坚实树干上,系好安全带。 2.12.4 涉水作业时,应先调查水流、水深、河底情况,和上游水库放水规律,并应设有防护及必需救生设备和安全方法,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系在身上涉水。 2.12.5 沼泽地带施工应由当地向导率领。在沙滩及沼泽地带作业,应有预防陷落方法。 2.12.6 山区施工在陡岩、深谷、危岩、滑坡等处.应有防滑和防滚石安全方法。 2.12.7 挖沟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沟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3-5m距离。在有地下光、电缆和管路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用途、埋设位置,并和相关部门联络,做好防护后再施工。 2、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该日回填扎实。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预防人员坠落安全方法。在有坍毁危险房屋、围墙周围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3、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范围内挖沟、坑,在铁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料具和挖出土石严禁侵入基础建筑限界,并应采取预防塌落方法。 4、电缆、光缆敷设需经过铁路、公路、繁忙车道宜采取顶管方法。必需开挖时宜夜间施工,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方法。 5、挖沟、坑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高于1.5m。 6、在土质松软地带挖沟、坑时应按斜坡形开挖,坡度大小应依据土壤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宜符合表2.12.7要求。 表2.12.7沟、坑坡度 土壤性质、坡度 砂土、淤泥 1:0.75 砂质黏土 1:0. 5 黏土及黄土 1:0.3 坚土 1:0.15 7、挖水沟、坑及流沙沟、坑时应采取防护板或沉箱等加固方法。 8、防护板安装或撤消应有些人监护。严禁将防护板一次全部撤消。强流沙地带不宜撤防护板。 9、在架空线路周围开挖沟槽时,应预防架空线路杆塔倾斜、悬倒。 10、坑底面积小于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沟、坑深大于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 2.12.8 气焊和气瓶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作业点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高温设备。不得焊接带电、承压或未放置稳固设备。对有可能储热墙壁和设备,焊接前应有降温方法。 2.12.9 喷灯使用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当使用地点有可燃气体时,不得使用喷灯。 2.12.10 射钉枪作业应遵守射钉枪安全操作规则要求。射钉作业时,应确定作业墙后面无其它人员。 2.12.11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电动工具必需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2.12.12 搅拌机作业应制订安全细则。 2.12.13 钢筋作业,拉直钢筋时应先将钢筋头部固定,并缓慢加力。剪断钢筋时应将被拉钢筋卡住。采取绞磨手扳葫芦或其它工具拉直钢筋时,应检验地锚牢靠程度。纹磨、手扳葫芦等应有制动装置。 3、通信 3.1 通信光、电缆线路 3.1.1 在铁路线周围测量采取标旗颜色必需显著有别于铁路信号颜色。 3.1.2 立杆、撤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工立杆、撒杆时应统一指挥。在路堑、高岗或狭小处应制订安全方法。 2、电杆未回土捣固前,不得撤消边绳和顶头绳。未撤扳杆前,不得撤消顶头绳。电杆未回土扎实前不得登杆。 3、用吊车立杆、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栓在距电杆顶部小于1/2杆长地方。 3.1.3 架线、撤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l、在车辆和行人密集处架线、撤线作业,应设专员防护。 2、跨越通航河道架线,应在上游大于100m和下游大于50m处张挂施工标志,并挂设限制桅杆高度拦河线和设置防护人员。 3、撤消跨越供电线路、铁路、公路、居民区和较大通航河道线路时,应先撤消跨越部分。在特殊终端杆及角深较大转弯杆处作业时,电杆加固前不应撤消线条扎线。 4、撒线作业应统一指挥,遇有险情应停止作业,采取方法后方可继续作业。 5、撤线作业时,应双侧交替进行,严禁连续剪断横担一侧线条。 3.1.4 光、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工架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架起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 (2)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坚固、平坦地面上,顶升时,光、电缆盘盘轮离开地面不得大于100mm; (3)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架中央; (4)光、电缆盘滚动方向应和盘上指示相符; (5)应从盘上部出缆,且光、电缆盘应有制动方法。 2、人工抬放光、电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人负重应适度并应有统一指挥; (2)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运,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 (3)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员操作。 3、抬运光、电缆过桥梁、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抬运时,不应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并应符合本规程第2.4.2条要求。 4、在有封闭点机械化施工区段,利用轨道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统一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和司机应亲密配合。 (2)施工用车辆应良好,平板车上作业架应牢靠,高、宽度应符合要求,工作台板应有足够强度。 (3)轨道车起动前,施工人员应撤离工作台面。施工责任人应确定施工人员已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方可通知开车。 (4)光、电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敷设时,轨道车应保持匀速,缆盘转动速度应和轨道车车速相适应。 (5)光、电缆敷设完成后,空缆盘应在轨道车上绑扎牢靠且不得侵限,轨道车快速撤离现场。 5、使用机械牵引架设光、电缆时,牵引力应小于光、电缆许可拉力,关键牵引力应加在光、电缆加强构件上,牵引速度不应大于15m/min,并应保持匀速,不得忽然开启或停止。 6、气吹法敷设光缆时,光缆盘应确保和吹缆机吹缆方向在一直线上,出缆应顺畅,并保持和吹缆速度一致。空压机操作人员在开启阀门时,应逐步由小到大,并和气阀保持一定距离。 7、光、电缆在拐弯或上下处应绑扎做加强处理。 8、架空光、电缆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敷设宜在杆塔立起后进行,不宜交叉施工。 (2)避免金属物件碰撞现有明线条,和现有明线条跨越时应采取绝缘方法。 (3)穿越、跨越电力线路架设或撤消通信线路时,应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作业。作业时,应将通信线条接地。跨越架设时严禁将线条搁在电力线上拖拉,穿越时在穿越处用绳环将通信线条套住。 3.1.5 水线缆敷设应选择晴天、风速较小及平潮枯水期进行,并应由专业队伍施工。 3.1.6 在铁路线路周围进行光、电缆接续时,应将接续伞或接续帐篷搭扎牢靠,避免列车经过时危及行车安全。 3.1.7 对电缆芯线进行电气强度测试前,测试点应和各作业点联络,使各作业点停止线路作业,在要求测试时间内不得触碰电缆。各作业点未接到测试点恢复作业命令前不得作业。测试时仪器保护接地应可靠。 3.1.8 在高压危险影响区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必需设监护人,并按带电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割光电缆金属外皮或打开接头套管前,应将光电缆两端金属外皮连通,并临时接地; 2、用仪表测试电缆芯线有危险电压时,应申请停电作业,无危险电压时,亦应对芯线接地后方准作业。 3.1.9 在高压危险影响区段和电缆芯线多种外线引入端子相连设备上作业,必需使用带绝缘柄工具。 3.1.10 无人站、人孔(井)、手孔(井)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前应开门通风。未经通风排气不得入内。施工中有异常感觉应立即撤离。 2、进入时,站、孔外面应设安全标志或专员防护。进出应攀梯上下,不应踩蹬螺栓、机架;光电缆上下。 3、严禁烧煮填充剂或其它物品。 4、宜用手电筒照明。当用电灯照明时,电源设备应设在站、孔外,灯具应有防护罩。 3.2 通信站及中间站通信机械室 3.2.1 通信站及中间站通信机械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大粗笨机架竖立后应立即固定; 2、竖立机架、放绑配线和光、电缆等作业,不得攀扶骨列架、走线架; 3、在设备加电前,电源极性、电压值、多种熔丝规格和保护接地应符合要求; 4、需更换插件板时应逐层切断电源,并采取防静电方法; 5、不应直视光通信设备和仪表上激光发射端孔和尾纤: 6、电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和通道通畅。 3.2.2 蓄电池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环境不应有有机溶剂和腐蚀性气体; 2、蓄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不应靠近热源和火源,和变压器、电源开关或保险闸刀等设施距离应大干o.5m; 3、蓄电池密封阀不应松动,不得私自拆卸密封阀; 4、蓄电池重量较重时应选择运输吊装工具; 5、清洗时不得使用有机溶剂。 3.2.3 地下室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3.1.10条要求。 3.3 站场(区间)通信 3.3.1 通话柱、扩音柱设置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和影响铁路信号显示。 3.3.2 股道间通话柱、扩音柱装设地点不得影响作业人员瞭望信号: 3.3.3 扬声器支撑杆防雷地线应可靠接地。 3.4 无线通信 3.4.1 漏泄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打孔时施工人员应配置防尘眼罩、防护帽等防护用具。使用扶梯应有专员防护。 2、各类支架和滑泄电缆均应固定牢靠,不得松动、脱落。漏泄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夹子。 3、在电气化牵引区段施工时应符合本规程第2.4节要求。 3.4.2 天线和铁塔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第2.9节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安装工作不得在雨天、雾天、大风天气时施工; 2、房顶结构应满足施工安全条件; 3、天馈线或其它物件吊装时,应确保上下通信通畅并应有专员指挥,不准有些人同时上下铁塔; 4、全部紧固螺栓均应拧紧。 3.4.3 天馈线、漏泄电缆金属外皮和铁塔,防霄地线应可靠接地。 分局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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