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基准及步骤,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进行。并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适用于企业自营店面日常经营管理。第三条 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范围以下:1. 店面职员管理事务;2. 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一切和店面日常经营相关事务;3. 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和商品销售相关统计事务;4. 店面商品管理事务。第二章 店面日常守则第四条 营业职员作职责。1. 为用户提供优良服务,努力完成企业销售目标;2. 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3. 主动出样并立即更换样品;4. 立即整理用户弄乱样品,并保持造型美
2、观;5. 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6. 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齐;7. 搜集用户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8. 提供用户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9. 参与店内盘点工作;10. 依据企业要求进行卖场促销部署;11. 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保管工作;12. 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齐,含有良好精神面貌;13. 参与商品宣传资料发放工作和其它广告宣传工作;14. 每日制作日报表,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15. 切实完成店长交办事项;16. 遵守营业员守则。第五条 店长工作职责。1. 经过对店员管理和监督,掌管专卖店日常销售活动;2. 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依据企业制订销售目标,制订落
3、实到人、到日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评;3. 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验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立即和项目经理协调沟通;4. 每日检验查对营业员制作日报表是否正确,并立即反馈给项目经理。5. 安排店员进出货物,并查对进出货物正确性;6. 监督检验价格牌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法是否根据企业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实施;7. 监督检验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根据要求实施,并立即纠正;8. 监督检验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根据企业要求实施;9. 按时完成企业要求各类报表;10. 对店内各类单据追踪管理;11. 做好每日销售统计,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关键点,产品销售动向,促
4、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提议;12. 留心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立即向企业反馈;13. 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14. 负责安排落实每个月店内盘点工作;15. 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验天天上柜货物是否充足,并据此向企业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追踪;16. 监督检验促销赠品领用、发放和统计工作;17. 做好每班清点货物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统计,并立即上报,按企业制度赔偿;18. 妥善处理售后服务。第六条 仪容守则1. 头发:头发必需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2. 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靠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3
5、. 指甲:修剪整齐洁净,可采取颜色鲜艳及前卫指甲油;4. 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首饰。5. 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需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整齐;不得穿着高跟鞋。6. 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需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严禁抱胸、插兜、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第七条 奖励。奖励方法分为通报表彰,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以下行为者,企业将进行奖励:1.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实施和遵守规章制度者。2. 努力工作,优质服务,数次获用户表彰者。3. 在服务过程中,发明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
6、出,超额完成任务者。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省,业绩突出者。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提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8立即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者。第八条 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职员有以下过失,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要求。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6站姿不标准,接待用户时动作不规范。7违反职员用餐时间要求(40分钟)。8违反调班要求,私自调班。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10营业时间会客超出20分钟
7、。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12无故乱窜岗位。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15未定时清洁、更换样品,造成样品污损。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17交接班犯错。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彩、眼影、腮红、头发)。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企业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20. 天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洁净,展品上有灰尘。21. 凡看到用户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22. 未按企业要求或店长要求实施者。23. 未按要求着装:工作时间穿要求以外服装上岗。24. 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
8、脚。25. 女职员不许可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26. 佩戴首饰不适度:女职员只准配一副耳钉或小号耳圈。27. 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28. 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罚款。 1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用户,对用户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它非本店品。
9、6不立即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立即接待进入店铺用户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碰到用户投诉不立即处理者。 11. 违反要求私自给用户打折者。 12. 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开除且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2泄露企业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她人损伤者。 4和外人协同欺骗企业,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企业带来损失,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5. 偷窃企业及同事财物,私自挪用销售款,货物及包装物品等。 6. 私藏用户遗忘财物。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企业钱财。9. 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色语言,诋毁企业者。第三章 工资待遇篇第九条 实习职员工资1800。试用期30天。 第十条 营业员。 营业职员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分成。底薪标准:一星: 1900二星: 三星: 2100四星: 2200五星: 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企业考评认定,符合晋升条件职员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第十一条 店长工资。店长工资在营业职员资基础上增加300元。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