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安全实施方案(建设部年号文)9 / 9 作者: 日期: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写要求1、编制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表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表二)。2、专项安全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
2、料、设备及劳动力计划等。、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应急预案、各项目对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应主要做好以下几点控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到发证机关复审考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班组除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
3、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总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检查方案,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定人、定时”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评审。、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安全措施费用的测算。三、施工安全应急救预案:1、编制的目的:各在建工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类紧急情况,往往会造成施工人员和公众的伤亡或中断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引起生命财产的损失、环境的破坏、企业公共形象的损坏等。为降低紧急事故造成的损失,各在建工程必须制定应急预案。2、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工程概况: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工地周围的环境及交通情况、项目概况、施工
4、现场主要设备等情况。、潜在事故的确定:各在建工程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从下列十项事故中挑选编制。、坍塌事故;、倾覆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食物中毒、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传染疾病事故;、交通事故;、特种设备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等事故。3、应急救援体系: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并确定小组内所有人员的职责、分工和联系电话。4、应急响应流程及联系电话:在建工程附近能提供援助的机构,包括匪警(治安)110、火警119、急救120、附近医院、建设单位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本地安监站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总司主管部门负责人。5、潜在的紧急情况的预防
5、及响应措施:各在建工程在施工前应找出本工程潜在的各类危险源,编制预防措施和响应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减少损失。并应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在演习中发现不足之处并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6、应急设备、物资、药品清单及获得地点及维护:各在建工程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方案,保证各类应急物资始终处于受控状态。s四、专项安全方案和施工安全应急救预案的审批程序: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由负责工程的安全员、施工员、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共同进行编制,部门经理进行审核,拿出初步的审核意见后交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复核,最后交总师室进行审批。附表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
6、过3m(含3m)或虽未超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
7、、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蓝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炸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表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
8、深度超过5m(含5m)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爬模、滑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
9、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炸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重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建筑(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者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他: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