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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目前我国融资租赁面临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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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前言融资租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出新的创新形式。与其他融资形式相比,融资租赁最重要的一个特征表现为融资与融物的结合。20世纪50年代,融资租赁产生于美国,随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接受并推广,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融资租赁于1981年被引进到我国。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和金融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加之自身经营方面存在着制约其发展的因素,融资租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未发挥应有作用。因此,探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对策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国际融资租赁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愈加明显,而国内的融

2、资租赁业发展却与中国的经济形势严重不符,对于融资租赁的研究更是比较落后。融资租赁在我国起步较晚,而且相对发展缓慢,所以国内有关融资租赁的研究多半是介绍租赁的基本理论和国外的发展经验。而具体与国内实践结合起来分析实际问题的并不多。近年来,随着融资租赁业的相关制度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学者看到了它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始进入实务领域的研究。目 录摘要:1Abstract2绪论3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32. 现有研究成果32.1 微观研究32.2 宏观研究43. 研究方法44. 主要内容41. 融资租赁的概述41.1 融资租赁的概念41.2 融资租赁的特征51.2.1租赁资产的所

3、有权与使用权分离51.2.2租金的分期归流51.2.3融资和融物相结合61.3 融资租赁的分类61.3.1直接租赁61.3.2转租赁61.3.3售后租回租赁61.3.4厂商租赁61.3.5杠杆租赁71.3.6结构共享式租赁71.3.7分成式租赁71.4 融资租赁的核算71.4.1融资租赁的核算主体71.4.2融资租赁的核算对象81.4.3融资租赁核算的一般原则82.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82.1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82.1.1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完成82.1.2融资业务模式不断创新92.1.3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租金拖欠严重92.2融资租赁业面临的机遇92.2.1开放为融资租赁带来机遇

4、和挑战92.2.2中小企业为其提供发展空间93. 融资租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103.1 法律及监管不完善103.2 缺少税收优惠113.3 融资租赁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运行风险大。113.4 资金来源单一113.5 对融资租赁业内涵认识不足123.6 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的核算124.完善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对策134.1 健全和完善租赁立法134.2 加强监管维持市场正常秩序134.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44.4 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加强融资租赁业的风险防范154.5 扩大资金来源方式154.6 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认识154.7 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不记入长期应收款155. 结论21参考文献22致

5、谢24ii目前我国融资租赁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摘要: 现阶段我国融资租赁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有立法相对滞后、监管不够、缺乏优惠的税收政策、资金来源单一、内部机制不健全、对融资租赁内涵认识不足等等。本文针对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旨在解决如何发展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本文首先介绍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况,然后从我国融资租赁业现状入手,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发展融资租赁业的紧迫性和其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接着提出目前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提出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关键词:融资租赁;问题;对策 The current pr

6、oblems facing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and CountermeasuresAbstract: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in China at this stage is faced with many problems, there is legislation is lagging behind, inadequate supervision, lack of preferential tax policies, single source of funds, the internal

7、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meaning lack of knowledge on finance leases and so on. In this paper, the existence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s many problems, proposed in this paper to address how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for our economy,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and make grea

8、ter contribu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profiles of finance leases, and from the status quo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in China,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in China at the present stage of its development is faced with the urgency and good opportunities, and

9、 then propose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in the current problems Finally,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response.Keywords: finance leases;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绪论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自从1952年美国成立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己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银行

10、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全球近百分之三十的投资通过这一方式来完成,被称为“世纪的朝阳产业”。而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起步于1981年,20世纪80年代初,对于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资金的饥渴催生了中国现代融资租赁业。1981年2月,中外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成立,标志着融资租赁被正式引入中国,它是中国最早的合资企业之一。20多年前,融资租赁就在中国有了一个极为宝贵的开端,具备很大的先行优势。但它走过了20多年,发展仍然步履蹒跚,并且由于融资租赁企业缺乏政策的持续支持、相关法律及监管落后、资金来源单一、优秀专业人才的严重缺乏和政府对于微观经济的过多干预等诸多原因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出现瓶颈。我国经济的持续

11、高速发展,给融资租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融入WTO体系程度的加深,融资租赁业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大量的外资机构正积极准备进入我国的租赁市场,对国内的融资租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提出解决方法,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 现有研究成果我国学者对于融资租赁的研究从1981年开始还不过30多年的时间,但是在融资租赁理论研究与实践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2.1 微观研究国内学者和业内人士对于融资租赁微观层面的研究探讨主要包括租赁的税收、会计、法律与监管、风险

12、管理等方面。杜朝运,邓秋艳对税收政策对我国企业融资租赁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史燕平对于融资租赁的原理与实务的研究;王盖君对于融资租赁案例的分析研究都从融资租赁业微观层面的某一个方面进行研究,尤其在法律与监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对我国租赁业的初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进入21世纪我国学者对融资租赁的研究更加系统并且有了不少创新,如李鲁阳,张雪松,李龙筠对于融资租赁监管研究;郝昭成,高世星对于融资租赁税收的研究;李鲁阳对于融资租赁创新及监管等若干问题的研究;程东跃对于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的研究等等。这些最新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最新发展情况系统的进行研究,并且在一些方面有

13、了一些创新,对于不断完善和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2 宏观研究融资租赁在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对国民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国内学者对于融资租赁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分析的还不是很多。我国学者对于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宏观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融资租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进行分析,如华信捷对于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的研究;任蕊蕊,孙永波对于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的剖析;胡剑飞,杨蕾对于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在这些研究中,都指出了融资租赁具有的融资、投资、促销和资产管理等功能,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以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引导资

14、金的宏观流向等。二是对比分析国内外融资租赁业发展状况,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如蒋振声,周英章通过对国外融资租赁业成功发展经验的研究来探寻对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启示;史燕平,通过对韩国在引进融资租赁产业前期的相对严格的监管政策来分析我国融资租赁的宏观法制与监管问题。在这些研究中,通过国内外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对比分析,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3.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归纳综述的方法,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期刊杂志以及采取网络等手段进行资料的进一步搜集整理,在参考国内外准则制定机构和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和研究,来探讨我国的融资租赁,最后对我国要更好地发

15、展融资租赁提出几点建议。4. 主要内容本文主要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融资租赁的概况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主要是提出我国目前融资租赁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提出适合我国的一些解决。1. 融资租赁的概述1.1 融资租赁的概念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对融资租赁作了如下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我国对于融资租赁的定义与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定义基本相同,都是强调资产经济所有权的转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

16、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指在90%以上(含90%)。(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1.2 融资租赁的特征融资租赁是集融物与融资为一体的

17、独特信用方式,既具有信用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1.2.1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租赁资产使用价值的单方面让渡是融资租赁的一个重要特征。租赁资产在约定的租期内,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使用权属于承租人,所有权与使用权处于分离的状态。这种分离是建立在实物与货币有机结合的基础之上,即承租人是为了取得设备的使用权,而出租人是为了获得资金让渡价值(设备本金回收和合理利润)。这与买卖行为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商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可分离,买主获得商品的使用权以拥有其所有权为前提有很大的不同;也与银行抵押贷款中,银行对抵押物仅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其所有权有较大区别。1.2.2租金的分期归流在租赁财产

18、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租金分期收回是租赁的一大特点,也是其存在和长足发展的原因。租金是出租人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分期收回,分期偿付租金对承租人而言可以较少的一次性投入获得设备使用权,保证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租金分期支付可使承租人用设备的创新价值来偿付租金,取得较大的收益。1.2.3融资和融物相结合以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的目的是融资租赁最基本的特征。它将借钱和借物融合在一起,承租方在租赁设备的同时解决了一次付款购买设备的资金问题。“融物”和“融资”浑然一体,具有银行贷款和商品贸易的双重职能,使贸易和融资同时进行,减少了流转环节,提高了效率,也增加了社会的融资渠道,使交易方式多样化,为提高社会经

19、济效益提供了条件。1.3 融资租赁的分类1.3.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即直接从国内租赁公司处租赁设备或直接从拥有闲置设备的企业处租得设备。这是融资租赁最简单、普遍的模式。租赁公司从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按承租人的要求,以买方的身份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设备购进后,将其租给承租人。租赁期间,由承租人分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1.3.2转租赁转租租赁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租赁业务中,根据企业的要求,由租赁公司向国内外其他租赁公司或厂家租进企业所需的设备,再转租给企业使用。这样,租赁公司既是承租人又是出租人,一个项目做两笔业务,分别签订两个租赁合同,建立两个租赁关系。中间

20、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向出租公司支付资金,又以出租人身份向企业收取租金。设备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或法律关系,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1.3.3售后租回租赁售后租回租赁又称回购租赁或卖而后租,这是企业一方面需要继续使用自己原有的设备或是厂房,同时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租赁形式。售后租回租赁即由企业将设备、厂房等资产的产权出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收购企业资产,称为回购,然后租赁公司再将这些设备、厂房等租赁给该企业使用。这时,企业作为承租方使用原有的设备、厂房,并且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1.3.4厂商租赁厂商租赁是一种由机械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向选定本企业生产或经销的机械设

21、备的购买者提供融资租赁的方式,将设备交付给用户使用的租赁销售方式。由于设备的使用者并不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而是通过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就能取得设备的使用权,缓解了用户的资金压力。厂商租赁既有利于企业促进产品销售,又能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这种交易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1.3.5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由出租人直接或联合若干个其他投资人,只出资租赁设备全部购置款项的20-40%,并以此出资额为财务杠杆,来带动其他债权人对该租赁项目其余60-80%的资金提供无追索权的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的交易方式。杠杆租赁是20世纪70年代末首先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租赁形式,适用于高价值、有效寿

22、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赁,如飞机、船舶、邮电通讯系统、成套设备均采用此种方式,杠杆租赁推动了租赁业的快速发展。1.3.6结构共享式租赁它一般运用于大型项目。租赁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购置设备、运输、建筑安装、技术服务等资金。除约定租金外,项目建成产生效益后,租赁公司分享项目效益。在项目成本和预定收益收回后,租赁公司仍将按一定比例长期享有项目收益分配权。1.3.7分成式租赁它也是一种非常适合初创时期中小企业选择的最具灵活性的租赁方式。承租方向出租方所交纳的租金根据营业收人的一定比例确定。这种租赁形式,全部租赁或部分租金直接同承租方经营租赁设备的收人挂钩,承租方没有债

23、务风险。租期结束后,租赁设备可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承租方。1.4 融资租赁的核算1.4.1融资租赁的核算主体融资租赁核算主体是指涉及融资租赁业务的任何能控制一定经济资源,且需要对这些经济资源负责的特定的单位、组织、中介机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实践中出租人租赁公司、金融机构或有闲置资产的企业和承租人企业通常是融资租赁涉及的会计主体。与财务会计主体假设一样,融资租赁会计的核算也必须站在特定的会计主体立场处理会计业务,并坚持一贯性原则。但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发生业务的租赁双方会计核算并非总是一对应。1.4.2融资租赁的核算对象融资租赁的核算对象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根据各个租赁企业的经营范围、业务种

24、类、具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地说,融资租赁会计的核算对象,一方面以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方面构成主要的核算对象;另一方面,根据融资租赁业务要涉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两方,因而融资租赁必须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核算对象。也就是说,融资租赁会计是综合运用上述两个方面据以确定各个具体租赁企业的资金平衡方式、账户及科目设置、记账符号以及其他一系列会计核算方法和规则。1.4.3融资租赁核算的一般原则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同时也是指导融资租赁会计业务的原则,主要包括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但由于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它有其本身的特点,因此在融资租赁会计

25、核算中就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虽然在法律上不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实质上拥有了其大部分的报酬和风险,因此应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并采用与本单位应折旧资产相同的政策计提折旧。2.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2.1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尽管在发达国家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工具,是发达国家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但在中国,融资租赁还鲜为人知,我国一般企业的经营理念是作投资钱不够,可以找银行贷款、招商引资、或是借债或是上市。因此,很多企业没有考虑到融资租赁方式。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荣毅仁先生借鉴国外经验,在我国开创了融资租

26、赁业务。但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处于积极准备、寻求发展阶段,还不够成熟。2.1.1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完成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起步的,原来的经济合同法根本不可能对融资租赁这一新型交易方式做出法律规定。1999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专章对融资租赁合同做出了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融资租赁交易无法可依的问题。2001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得以规范。随后经过进一步修改,编人企业会计准则2006,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1.2融资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在直接租赁、回租赁、委托租赁等比较成熟的传统的租赁形

27、式下,出现了一些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模式。目前出现了结构共享式租赁,分成式租赁等新型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租赁业务也不断的变化,由一般的固定资产租赁业务,发展到人才租赁、无形资产租赁等等。2.1.3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租金拖欠严重目前,我国承租企业拖欠租金的情况非常普遍,主要表现为不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按时归还租金,甚至有的承租企业还故意转移有效资产,企图脱逃债务。早期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由于不能用市场的手段对承租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与控制,于是采取了要求承租人提供信用担保,以此来保障其租赁债权。许多承租人由所在地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具有国家信用性质的担保。于是

28、,当这部分承租人因种种原因不能还租,而作为担保人的政府经常因无力履行担保义务而不替被担保的承租人偿还拖欠租金。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某些地方的执法部门无视租赁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在处理经济纠纷时任意处分租赁资产,使融资租赁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承租企业长期拖欠租金,使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整个公司的资产状况不良,难以开展正常的租赁业务,只好借新债还旧债,无法摆脱日益加重的债务负担。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会使租赁公司面临支付的信用危机,严重破坏融资租赁业的投资环境。2.2融资租赁业面临的机遇2.2.1开放为融资租赁带来机遇和挑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租赁服务将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市场开

29、放后,国外商品蜂拥而入,必然导致市场竞争趋于日热化。谁能充分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推销自己的产品,将会在市场中拥有竞争优势。无疑在这种形势下,厂商们会逐渐认识到融资租赁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营销方式,从而增加对其的需求。而国外的租赁公司通过开展租赁业务,不仅可以为国家带来稳定的外汇资金,而且对于改善我国金融结构,增加长期外汇资本的比例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融资租赁方式,可以吸收国外融资租赁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为我国培养更多的融资租赁业专业人才,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2.2.2中小企业为其提供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中小

30、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内部因素,还有现在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等原因造成中小企业难。融资难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但是由于融资租赁的特殊功能,它可以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手段。融资租赁不仅不需要抵押物或对抵押物要求不高,成本比传统信贷更低,而且融资租赁也增强了企业融资渠道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承租人投资于先进设备的机会加大。与传

31、统的融资方式不同,融资租赁能够根据承租人的具体需求,甚至可以为其量身定做,出租人可以在更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同承租人进行谈判,更少使用在传统信贷中经常出现的约束条款。如果承租人拥有关于租赁物的专业知识或拥有同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出租人可以将某些工作(如与供应商的谈判)外包给承租人,从而降低了成本和风险。融资租赁的这些优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尤其重要,根据国际的经验,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大多为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为融资租赁的发展提供了广大的舞台,可以说融资租赁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3. 融资租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3.1 法律及监管不完善 因未形成与融资租赁业相配套的法律,使融资租赁业长期

32、处于一个“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无序状态。我国现代租赁业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但至今国家还没有颁布专门的租赁法规,国家对租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系统完整的旨在保障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租赁法。有关租赁业务的法律调整,尽管在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内容都非常笼统、单调,并且是以“传统式租赁”为对象制定的,并不适合于现今大量出现的以融资为主旋律的现代租赁。虽然也有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但这些法规或过于原则、或不尽合理、或不适应当前租赁业务的发展。 目前,纳入我国相关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三类,一是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现在大约有近

33、20家;二是商务部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30多家;三是内资租赁公司,有1 000多家,由商务部监管。我国现有这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按照不同的市场准入条件与标准,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报商务部或者银监会审批,并由商务部、银监会分别监管。这样的管理体制造成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在市场准入、业务开展、税收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别。3.2 缺少税收优惠国际上租赁业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都普遍实行投资抵免的税收制度。如美国1962年颁布的投资税收抵免制度,规定在设备投资的当年,应缴税额中一定比例的税收可以被直接扣除,从而达到通过增加资本设备投资刺激经济活力与就业的目的。

34、这一制度虽然不是直接针对融资租赁,但投资税收抵免制度也适用于融资租赁。根据美国、英国等融资租赁发达国家的法律,资产的法定所有者享有税收优惠。因此,在融资租赁交易中,通常是出租人而不是承租人享有投资抵免制度所带来的优惠。而这种优惠往往会通过协议由双方共同享有。例如A企业需要购买新设备,而目前该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它不能同时取得投资减免的税收收益。但A企业可以与某一盈利的B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约,由B企业去购买A企业所需设备,在B企业获得投资减税等优惠后,给A企业一个租金上的折扣,使A企业也能间接地获得了税收优惠的好处。3.3 融资租赁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运行风险大。由于融资租赁业中主要是直接

35、租赁方式,该方式是出租人承担了全部的租赁风险。这些风险表现为:一是经营性风险。即指融资租赁业务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风险。二是信用风险。即指对方不能履约而给出租人带来损失的风险。对于出租人而言,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承租企业拖欠租金及其他违约风险。三是金融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种。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出租人融资购买租赁设备时,利率上升使出租人筹资成本增加而带来损失。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变化导致承租企业还租成本增加而无力还租,从而给出租人带来风险。四是经济环境风险。即指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投资环境等发生变化而对租赁项目本身产生不利影响,使承租人还租困难。五是其他不可抗力风险。如政治风

36、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等。3.4 资金来源单一优惠的信贷政策是许多国家租赁业发达的重要原因。日本就制定了特殊的信贷融资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1970年日本政府实行了租赁优惠制度,由政府长期支持的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低息贷款。与国外相比我国没有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优惠信贷政策。融资租赁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十分大。而我国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类短期存款和同业拆借资金,由于这些资金周期短、成本高,与租赁公司业务特点极不相符,很容易造成租赁公司由于无法及时偿还贷款而经营出现问题,甚至陷入破产境地。国家对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该给予租赁公

37、司长期的低息贷款,也可以给予承租企业一定的价格补贴,以扶持租赁业的发展。3.5 对融资租赁业内涵认识不足目前大多企业的经理人对租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认识不足,以实际拥有而不是实际运用的资产规模和装备水平作为评价企业及其他单位经营成果的标准,制约了租赁行业的发展。除航空公司等少数行业外,很多行业还存在抵触采用融资租赁的方法进行设备投资的情绪,认为购买设备而不是租赁设备是公司实力强的表现、租赁设备风险比较难控制等等,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影响了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速度。纵观美国,日本等融资租赁产业发达的国家,无不拥有了大量具备金融、贸易、税务、会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正是这

38、些不断涌现的优秀人才保证了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而我国从事融资租赁行业的人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同国际上的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而如果没有大量的优秀人才加入到租赁这个行业中来,融资租赁行业不会在我国取得飞跃式的发展。租赁业之间的竞争终将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僵乏必然导致租赁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低,从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停滞。几十年来,国际上融资租赁的理论和实践一直不断发展创新,而我国长期从事融资租赁业的专业人才很少,从事专业理论研究工作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高质量的专业人员和理论支持。3.6 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的核算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规

39、定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 ,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 ,将最低租赁收款额 ,初始直接费用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即在租赁期开始日 ,出租人应按最低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未担保余值 ,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按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借贷方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准则规定对未

40、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由于初始直接费用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予以资本化 ,因此对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确认及摊销方法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4.完善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对策4.1 健全和完善租赁立法 融资租赁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在我国有关的立法中,尚不能及时反映出该行业发展的特点,不足以解决融资租赁业务、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我国应当注意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动态,认真把握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实质性问题,通过正式立法加以解决。目前,可以在现有法律原则的框架下,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法规、行政规章,作为解决融资租赁市场主要问题的法律的补充,以适应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趋势,为融资租赁市场的完

41、善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不断成长,有赖于金融等各市场的成熟与完善,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与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倾斜与扶持、相关法律的完善是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健康、正常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地持续发展,各项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将会逐步成熟,迎来繁荣发展的新未来。4.2 加强监管维持市场正常秩序融资租赁业是否需要监管、由谁来监管,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较大分歧。应该说,融资租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业,既具有较强的金融性,又具备明显的贸易服务属性。因此,有人认为,融资租赁业应属于金融业,融资租赁公司应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接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也有人

42、认为融资租赁应属于商业服务业,融资租赁公司类似于普通工商企业,只需接受商务部的普通监管。由此,造成了融资租赁业“多头监管”,合法经营和“不合法经营”并存的尴尬局面。从实践来看,融资租赁业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存在和发展己经是不争的事实,武断的将其划分为金融业或商务服务业都是不科学的。有些国家,虽然没有统一的监管体系,但凭借其对融资租赁经济实质的准确判定,同样起到了有效监管、积极促进的作用。但就我国而言,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融资租赁在现阶段还是需要适度监管,同时不能过于严格,以免制约其快速发展。因此,首先,我国融资租赁业要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银监会,或商务部,或另设),同时降低准入门槛。融资租赁具有较

43、强的融资性,如果不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容易造成市场混乱。但是,可以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如下放审批权限至省级,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金,减少“出资人资格”限制,拓宽“从事业务”领域,这些都能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其次,加快组建全国性租赁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在我国,现有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以及一些地方性租赁协会,基本上都属于民间组织;而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都有全国性的租赁协会,租赁协会的行业自律,是对融资租赁监管的重要补充手段。因此,我国应尽快组建全国性租赁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的角色,促进融资租赁业监管体系

44、的进一步完善。4.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有利的宏观环境,尤其是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在税收、信贷、保险、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租赁业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初期几乎起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降低了融资租赁的租金成本,提高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积极性,而且为出租人提供了资金支持,降低了风险。与银行、证券、保险等较成熟的行业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还是新兴的稚嫩行业,与其他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尚不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缺乏必要的竞争能力。另外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由于各种原因目前陷入困境,非常需要有优惠的政策支持为租赁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为创造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45、所需的宏观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应考虑以下政策:租赁公司的投资数额一般较大,其可获得的税收优惠是非常可观的。因此在不影响国家税收的前提下,建议对融资租赁公司适当减免。同时,财政部门采取不同的资金投入方式,与租赁公司合作,利用融资租赁的杠杆作用,扩大投资效果,刺激消费和扩大内需。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采取财政投入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办法筹措资金。对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的项目,可加大财政投资的比重。对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可适当加大融资租赁的比重。在保证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租赁公司的合作。在国有资产公司掌握的巨量资产中,

46、有许多优质的闲置资产,与租赁公司合作,通过融资租赁盘活资产。 4.4 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加强融资租赁业的风险防范租赁业是一种信用消费,必须借助于政府、银行的信用平台来运作。同时租赁业也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必须具备诸多相关企业分担风险、共谋发展的机制。因此,必须构筑出由出租方、承租方、制造厂商、银行等组成的联盟,创造“合作互利”的价值链。融资租赁企业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在建立信用担保基础上,有关部门应与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融资租赁信用保险制度,为租赁物品提供和扩大保险服务范围,以降低各方当事人的风险损失,为融资租赁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4.5 扩大资金来源方式适当扩大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业务范围,如

47、允许其吸收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允许其吸收各种基金组织的暂时闲置资金,允许其吸收各种期限较长的专项基金、发展基金等。对于某些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经营管理水平高、效益佳的租赁公司,可以允许其通过发行股票或发行公司债券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可再适当放宽金融企业同业之间融通资金的限制,帮助融资租赁企业解决开展业务过程中的临时资金不足的困难。4.6 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认识对企业来说使用价值比占有价值更重要,在现代社会,机器设备的使用不一定必须从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购买”、“占有”开始。融资租赁正是从抛弃这一陈旧观念(首先占有机器设备然后进行使用)中产生出来的。资产是用来创

48、造价值的,只要能够创造价值,何必在乎它是不是为自己所有!另外,我国应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4.7 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不记入长期应收款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例:2005 年12月1日 ,甲公司(承租人)与乙公司(出租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其主要条款如下 :1. 租赁标的物 :塑钢机。2. 起租日 : 2006 年1月1日。3. 租赁期 : 2006 年 1月 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共36 个月。4. 租金支付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每隔 6 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 150 000元。5. 该机器在 2005 年 12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为 700 000 元。6.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 7 %(6 个月利率 ,乙公司内含利率未知) 。7. 租赁期届满时 ,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 ,购买价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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