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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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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化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化学试剂、药品的管理确保试剂、药品的安全,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药品的分级、分类以及使用和贮存环节中的管理。 3 职责 3.1 质检中心主任负责实施和检查。 3.2 化验员负责本室存放的试剂、药品的现场管理。 4 措施、方法 4.1 化学试剂的分级和规格。 4.1.1 化学试剂的分级(见表-2)。 4.1.2 特殊规格的化学试剂(见表-1)。 表-1 规 格 代号 用 途 备 注 高纯物质 EP 配制标准溶液 特纯、高纯、 基准试剂 标定标准溶液 已有国家标准 PH基准缓冲物质 配制PH标准缓冲溶液 已有国家标准 表-2 级别 习惯等级与代号 标签颜色 附 注 一级 保证试剂 优级纯(GR) 绿色 纯度很高,适用于精确分析和研究工作,有的可作为基准物质。 二级 分析试剂 分析纯(AR) 红色 纯度较高,适用于一般分析及科研用 三级 化学试剂 化学纯(CP) 蓝色 适用于工业分析与化学试验 四级 实验试剂(LR) 棕色 只适用于一般化学实验用 4.2 实验室试剂存放、使用要求 4.2.1 贮存环境: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4.2.2 室内严禁烟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充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4.2.3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耐腐蚀材质制成,防尘、避光,取用方便。 4.2.4 特殊试剂应贮存于专柜(室)中,按相应规定贮存。易燃、易爆品应贮存于防火的专室或专柜内,有降温、通风设施。 4.3 贮存保管 4.3.1 化学试剂的贮存保管由专人负责。该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3.2 化学试剂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注意不得将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如酸、碱;氧化物与还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 4.4 分类: 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试药瓶身及瓶盖均应有编号; 4.5 贮存条件: 4.5.1 易潮、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4.5.2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4.5.3 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易腐蚀品等尽可能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如有少量剩余应单独存放于专柜中; 4.5.4 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4.5.5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 4.5.6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4.5.7 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5 化学试剂的流通管理 5.1 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质检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经主任批准,由物资部采购员购买。 5.2 化学试剂的入库:购买后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入库后填写入库记录。 5.3 化学试剂的发放:化验室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经质检主任批准后,到化学试剂库领取,化学试剂库管理员填写领用记录,化学试剂库管理员与领用人分别签字。 6 化学试剂及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在取用和使用任何化学试剂时,首先要做到“三不”,即不用手拿,不直接闻气味,不尝味道。此外还应注意试剂瓶塞或瓶盖打开后要倒放桌上,取用试剂后立即还原塞紧。否则会污染试剂,使之变质而不能使用,甚至可能引起意外事故。 6.1 不得使用变质或已超出使用期限的药品。 6.2 在进行酸碱处理样品时,必须根据样品性质使用相应级别的药品。 6.3 严格按照药品性质配制试剂。 6.4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标明试剂的名称、规格、质量,溶液除了标明品名外,还应标明浓度、配制日期。 6.5 使用试剂时应用清洁的牛角勺或不锈钢小勺从试剂瓶中取出试剂,绝不可用手抓取。溶液试剂可用干净的量筒倒取,没用完的剩余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中,所有试剂在取完试剂后要及时把盖盖好。 6.6 打开易挥发的试剂瓶塞时,不可把瓶口对准自己脸部或对着他人。 6.7 不可用舌头品尝药品。化学试剂不能作为药用或食用。 6.8 指示剂的使用:使用试纸时,任何情况都不能将试纸投入或伸入待检溶液中。只能用洁净的玻璃棒将蘸取的待检液滴在放于玻片上的试纸条中间,观察变化稳定后的颜色。用pH试纸检验溶液的酸碱度时,试纸绝不能润湿,滴上待检液后半分钟,应将其所显示的颜色与标准比色卡(板)对照得出结果。不能用试纸直接检验浓硫酸等有强烈脱水性物质的酸性或碱性。 化验室“三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1 实验室废气的处理 实验室从事日常检测活动时,伴有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浓氨水,浓硝酸,浓盐酸,氢氟酸等试剂的取用和配置,反应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均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室的设置应便于使泄漏的有害气体能自行扩散和自净。 2 实验室废液的处理 2.1 低危害无机盐类化合物之处理 无毒或低毒酸、碱溶液分别集中后,一般进行酸碱中和后的低危害性盐类处理方法,通过调整溶液pH值大小,依其溶解度大小产生沉淀而过滤,以减低无机化合物浓度或经由稀释后排放。 2.2 有毒废液(物)进行化学处理,专桶收集后送委托单位处理; 3 实验室废物的处理 3.1 分析检验产生的一般废渣(如纸屑、碎玻璃、废塑料等)直接排往工业垃圾桶。 3.2 没有被污染的分析剩余固体产品(如各种固体产品、各种固体原材料)送回生 产厂,燃料分析剩余样品如焦炭等送往煤场回收。 3.3 过期变质的有毒有害固体试剂应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3.4 废液通过集中处理后得到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处置或统一妥善保管。 3.5  其它固体废物按公司统一的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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