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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
一、区划水源范围
列入区划的饮用水水源为丹东市县级政府所在地以上的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共有12个,全部为地表水水源。为丹东市区供水的水源有9个,燕窝水源、鸭纸水源、鸭绿江水源、爱河水源、铁路水源、接梨树水源、大林子水源、五龙背水源、三湾电站水源(规划中),其中燕窝、鸭纸、鸭绿江、爱河、铁路等5个水源因均位于鸭绿江而合称为鸭绿江水源;为东港市供水的水源1个,铁甲水库水源;为凤城市供水的水源1个,花家堡子水源;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供水的水源1个,老道排水源。
二、区划方案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和丹东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提出了丹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详见表1。
三、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为非开采和非旅游区,禁止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设置排污口;
3、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通行及设置码头;
4、从事网箱养殖、垂钓、游泳、放养畜禽、种植农作物;
5、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6、挖沙、取土;
7、设置油库;
8、建立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9、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二级保护区内为严格限制建设区,禁止下列活动:
1、新设置排污口,现有排污口要依法取缔;
2、新建、扩建、改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3、堆放、贮存危险化学品或工业固体废弃物;
4、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5、在15度以上坡耕地开垦耕作。
(三)准保护区内为控制建设区,禁止下列活动:
1、利用水域清洗装载过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
2、超过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排放废水污染物。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3、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的农药、化工、造纸、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冶金、采选矿等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规定;
4、严重影响下游水质和水量的其它行为。
(四)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3、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或滥用化肥;
4、使用炸药、毒药捕杀鱼类和其它生物;
5、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通过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1 丹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
编号
水源名称
水源
类型
实际取水量(万吨/日)
地理位置
保护区区划方案
经度
纬度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1
鸭绿江水源(从下游至上游依次为燕窝、鸭纸、鸭绿江、爱河、铁路水源)
地表水
2.6
1.0
7.3
3.8
1.0
40°09′13.06″
40°09′41.52″
40°09′44.42″
40°10′06.16″
40°10′07.18″
124°25′53.39″
124°26′26.33″
124°26′25.01″
124°26′32.12″
124°26′32.31″
鸭绿江:从燕窝水源取水口下游150米至铁路水源上游2700米(夹心岛既情人岛下游丁字坝外侧),及两侧鸭绿江航道靠近中方一侧的边界线和中方防洪堤外侧之间所围成区域内的水域和陆域。
爱河西支:从鸭绿江汇合口至上游1500米及两岸防洪堤外侧之间的水域和陆域。
保护区面积4.61 km2。
鸭绿江:分两段,分别位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和下游,即从大沙河入鸭绿江口至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至爱河东支入鸭绿江口,及两侧鸭绿江航道靠近中方一侧的边界线和中方防洪堤外侧之间所围成区域内的水域和陆域。
爱河西支: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至爱河东、西支分叉处(翻板坝)及两岸防洪堤外侧之间的水域和陆域、以及马市岛。
保护区面积21.07 km2。
2
接梨树水源
地表水
0.07
40°03′43.99″
124°16’53.00″
水域:从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集龙公路过三股流河处,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左岸边界向陆域纵向延伸150米,右岸边界向陆域纵向延伸100米,遇山则至山脚处,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0.4 km2。
水域: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至下游201国道(长度约900米);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至上游砬子沟的三股流河的转弯处(长度约25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左岸从201国道沿环城公路,向西北经苗家堡子和同兴二组至砬子沟(距河岸约800米),右岸从201国道向陆域纵向延伸1000米,遇山则至迎水坡脊线(不超过山脊线) 。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4.18 km2。
3
大林子水源
地表水
0.22
40°3′12.98″
124°14′9.48″
水域:从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100米集龙公路过萌芽河处,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沿萌芽河两侧向陆地纵向延伸50米,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0.08 km2。
水域: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至下游水厂山脚石崖处(长度约500米):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至上游萌芽水库大坝处(长度约15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沿萌芽河两侧向陆域纵向延伸1000米,遇山则至迎水坡脊线(不超过山脊线) ,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2.01 km2。
4
五龙背水源
地表水
0.5
40°20′30.31″
124°15′35.44″
水域:从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沿爱河两岸向陆地纵向延伸50米,遇山则至山脚处,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0.3 km2。
水域: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至下游200米;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至上游10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沿爱河两岸向陆域纵向延伸1000米,遇山则至迎水坡脊线(不超过山脊线),与水域长度相等。
保护区面积9.68 km2。
5
三湾水库
水源
地表水
-
-
-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25.44m等高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
陆域:水库正常水位线25.44m等高线以上水平外延200m(不超过山脊线)的区域。
保护区面积15.98 km2。
一级保护区边界线外延3000m(不超过山脊线)的区域。
保护区面积95.47 km2。
6
凤城市花家堡子水源
地表水
1.8
40°27′20.90″
124°10′51.5″
水域:从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宽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由水域两侧向陆域沿岸纵向延伸50米,与水域长度相同。
保护区面积0.26km2。
水域: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至平安扬水站),宽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左岸延伸至山脚乡村公路,右岸延伸至凤上铁路,与水域长度相同。
保护区面积3.65 km2。
7
宽甸满族自治县老道排水源
地表水
2.0
40°45′20.12″
124°43′21.98″
水域:从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两侧向陆域延伸到自然小路,与水域长度相同。
保护区面积0.99km2。
水域:下游划至蒲石河与凤上铁路的交汇处(距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约500米),上游划至201国道的砬子沟桥(距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约2000米),宽为整个河道。
陆域:从蒲石河右岸的凤上铁路的北纬40°45′35.6″、东经124°43′02.7″处沿凤上铁路至河左岸的无名小河与凤上铁路交汇的铁路桥处,沿无名小河上溯经车子沟的201国道桥,沿分水岭至大砬子沟口的201国道的公路桥,沿大砬子沟口的201国道的公路桥至右岸的山顶之间的连线,再沿分水岭至凤上铁路北纬40°45′35.6″、东经124°43′02.7″处。
保护区面积12.53 km2。
编号
水源 名称
水源 类型
水库规模
(亿立方米)/ 实际取水量(万吨/日)
地理位置
保护区区划方案
经度
纬度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8
东
港
市
铁
甲
水
库
地
表
水
1.7/3.75
40°
02′
46.80″
124°
09′
25.84″
0号界碑:铁甲水库1号坝体西端顶点南侧为保护区界碑起点零号界碑。地理坐标:北纬40°02′42″东经124°09′28″。
1号界碑:自零号界碑向西南方向延伸,沿铁甲水库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至杨家大坡西山山顶为1号界碑。地理坐标:北纬40°02′27″东经124°08′48″。直线距离600米。
2号界碑:自1号界碑向西北自然延伸,沿铁甲水库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至老妈洞山山顶(海拔高程220.4米)为2号界碑。地理坐标:北纬40°03′45″,东经124°04′42″,直线距离6000米。
3号界碑:自2号界碑向西北方向自然延伸,沿铁甲水库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至东边线公路(东边线公路24公里7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4′05″东经124°03′00″直线距离2980米。
4号界碑:自3号界碑向西北自然延伸,至长安镇广老房村姜家堡村民组前佛四公路。(佛四线公路2公里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6′02″东经124°02′21″直线距离2500米。
5号界碑:自4号界碑向东北方向自然延伸,至长安镇红石河红石大桥。(东边线公路31公里8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7′30″东经124°04′35″直线距离3500米。
6号界碑:自5号界碑向东自然延伸,至振安区金矿街道办事处境内板石河板石桥,(丹长公路24公里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7′01″。东经124°09′50″直线距离7250米。
7号界碑:自6号界碑向东南方向延伸,至长安镇与汤池镇交界处的接佛线公路,(接佛线公路11公里1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4′17″东经124°11′20″直线距离4500米。
8号界碑:自7号界碑向西南方向,沿铁甲水库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自然延伸汤池镇万宝村王家屯后山山顶。地理坐标:北纬40°03′20″。东经124°09′59″。直线距离3500米。
9号界碑:自8号界碑向西南方向,沿铁甲水库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自然延伸至铁甲水库2号大坝东端顶点南侧,地理坐标:北纬40°03′09″,东经124°10′05″。直线距离580米。
10号界碑:自9号界碑向西南延伸,沿2号大坝坝体南侧至铁甲水库1号大坝与2号大坝之间最高处,地理坐标:北纬40°02′53″,东经124°09′53″。直线距离300米。
自10号界碑向西延伸,沿铁甲水库1号大坝坝体南侧至铁甲水库0号界碑。地理坐标:北纬40°02′42″,东经124°09′28″。直线距离800米。
上述区域内的全部水域和陆域,面积79.62km2。
11号界碑:座落在合隆镇与长安镇交汇处大广线公路,(大广线公路8公里3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4′10″东经124°00′43″。
自11号界碑向东沿分水线延伸至3号界碑,直线距离3250米。
12号界碑:自11号界碑向东北方向直线延伸至6号界碑上游红石河支流三级台河三级台大桥(东边线公路35公里9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9′40″,东经124°04′36″。直线距离11360米。
13号界碑:自12号界碑向东直线延伸至振安区金矿街道办事处板石河梨滚桥,(梨半线公路0公里00米),地理坐标:北纬40°08′02″。
14号界碑:自13号界碑向东南直线延伸至东港市长安镇佛爷岭村与振安区同兴镇光明村交界崔家堡子东山山顶,海拔高程297.8米,地理坐标:北纬40°07′15″,东经124°12′40″。直线距离4300米。
自14号界碑向南按迎水坡分水岭脊线自然延伸至7号界碑,直线距离5800米。
上述上述区域内的全部水域和陆域,面积55.58km2。
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以外的铁甲水库汇水区域,面积109.78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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