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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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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G85渝昆高速公路(重庆段)大修工程 安全生产 相关规章制度 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 目 录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0、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13、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隐患治理制度..........................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6、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18、消防管理制度............................................ 19、交接班制度.............................................. 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22、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4、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2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6、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27、应急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3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保障各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1、杜绝有责死亡事故。 2.2、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 2.3、轻伤事故率年控制在3‰以下。 2.4、不发生设备事故一次性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 2.5、不发生消防火灾事故。 2.6、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0以内。 2.7、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 考核细则 3.1 考核对象: 3.2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对各项目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由安全组人员如实填写相关记录,一月汇总一次,相关考核下月兑现。 3.2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及安装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历安全管理业绩。 3.3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见考核评分表)。实得分80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时间:项目部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评分表附后。 3.4 奖惩办法 3.4.1 各项目组管理人员经考核达到优良级的奖200元; 3.4.2各项目组管理人员经考核不达标者罚200元。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部门(项目部)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 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项目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会议记录由项目安全部门记录,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监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 、班组安全会议 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班组长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5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7、相关要求 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监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 则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从根本上防止或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制定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制度”系集团公司安委会最高效力制度文件,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等相关条款若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永续改善”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2、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的原则。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1.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1.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2.1.4、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2.1.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2.1.6、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2.1.7、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2.2、项目安全员职责  2.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2.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2.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2.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2.2.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2.2.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2.2.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2.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3、项目质检员职责 2.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3.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2.3.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2.3.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4、项目材料员职责 2.4.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4.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2.4..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2.4.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2.5、项目测量员职责 2.5.1、努力学习测量技术知识,熟悉各种测量安全达标的技术、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2.5.2、做好分管区内的测量达标工作和文明安全管理,并保证措施资料齐全。  2.5.3、做到各项测量闭合、标高、坐标、定位、放线、角度、引线的原始数据、资料记录、测量结果统计、测量图的绘制等符合质量安全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满足施工需求。  2.5.4、做到明确质量安全技术要求、施测程序、主要问题、质量要求,加强测量放线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落实测量复核制。  2.5.5、做好测量结果的整理,测量图的绘制,资料汇总、整理、递交、保管工作,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安全达标。  2.5.6、做好测量仪器设备的校正及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器材保养、维修、保管工作,保证测量精度精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2.5.7、负责指导分包单位的测量技术工作和解决难测点及转点的测量工作。并对安全达标负责。 2.5、项目施工员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5.2、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说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2.5.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是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5.4、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5.5、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动防护使用品的执行情况。 2.5.6、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5.7、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2.5.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没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6、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职责 2.6.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6.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2.6.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6.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6.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2.6.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6.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2.7、项目正(副)班长职责 2.7.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7.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短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2.7.3、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2.7.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2.7.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并做到大胆负责,以师代徒。 2.7.6、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有关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2.7.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 2.7.8、开展好班组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2.8、项目工人职责 2.8.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8.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2.8.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内容与要求 4.1、与集团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定; B 重庆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重庆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行业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际公约等。 4.2、了解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途径 A 上级发文、转文; 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向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处咨询; F 查询上网; G 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办公室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集团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单位、基层单位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单位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贯彻执行 4.4.1、办公室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各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4、集团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集团公司办公室每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组织学习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2.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要求提取安全经费。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3.1.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8、防治边帮滑坡设备设施。 9、作业中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施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0、起重、报批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设施。 11、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2、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3、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4、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1.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1.3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3.1.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1.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3.1.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3.1.7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3.1.8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3.1.9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3.1.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2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3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4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5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6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3.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 3.8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涵盖项目参见附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项目明细表》。 3.9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管理程序 4.1 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 4.2 各架子队和财务部门每月末30日前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台帐,交安监部备案。 5、财务监督 5.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5.2项目部财务、安监部门对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6附则 6.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7 记录 7.1 安全费用使用记录表;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项目部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 应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目录》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4 职责 4.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集团公司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5 术语和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6 要求 6.1 特种设备类别 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目录》进行分类。 6.2 特种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6.2.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物资设备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设备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6.2.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6.2.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6.2.4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资产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特种设备的使用 6.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6.3.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6.3.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6.3.4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6.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①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②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③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④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⑤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6.3.6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物资设备部备案。 6.3.7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3.8物资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物资设备部门。 6.3.9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物资设备部向重庆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6.3.10 物资设备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6.3.11 集团公司将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3.12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6.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6.4.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6.4.2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6.4.3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6.4.4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6.4.5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6.4.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6.5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 6.5.1 检查的内容 (1) 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2)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 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申办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6)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和重大维修情况。 (7)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5.2定期自查 (1) 物资设备部具体负责落实公司内特种设备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包括公司每月检查和操作人员日常检查,要层层落实到位,检查要填写检查表,检查人须签名。 (2) 物资设备部应每月28日前负责组织各项部门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及附件进行一次现场大检查,由物资设备部总结对每月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相关部门。 (3)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还可配套采用对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专业检查和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监部负责监督整改,要求各项目部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确保100%消除安全隐患。 (4) 所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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