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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石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学位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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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 (报批稿)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 录 1综合说明 1 1.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 1.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 1.3防治责任范围 4 1.4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 1.5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 5 1.6水土保持监测 6 1.7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7 1.8结论及建议 7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9 2.1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 9 2.2编制依据 10 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14 2.4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14 2.5方案设计深度、设计水平年及方案服务期 16 3项目概况 17 3.1项目基本情况 17 3.2矿区概况 20 3.3项目组成及布局 26 3.4工程占地 29 3.5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 30 3.6生产工艺及施工组织 33 3.7移民(拆迁)安置 35 3.8投资及进度 35 4项目区概况 37 4.1自然环境 37 4.2项目区社会环境 41 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42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49 5.1主体工程开采比选方案分析与评价 49 5.2主体工程选址制约性因素分析 49 5.3主体工程方案的合理性评价与分析 50 5.4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分析与评价 52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58 6.1工程占地 58 6.2防治责任范围确定依据 58 6.3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 58 6.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59 7水土流失预测 61 7.1预测的目的和原则 61 7.2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61 7.3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及方法 63 7.4水土流失预测分区及时段划分 65 7.5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分析 66 7.6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及数量分析 66 7.7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分析 66 7.8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排渣量分析 67 7.9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的预测 67 7.10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70 7.11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 71 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72 8.1方案编制原则和目标 72 8.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74 8.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 76 8.4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实施进度 86 8.5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90 9水土保持监测 92 9.1监测目的 92 9.2监测原则 93 9.3监测要求 93 9.4监测依据 94 9.5监测内容 94 9.6监测范围及分区 95 9.7监测方法 96 9.8监测站点布设 97 9.9监测时段及频率 97 9.10监测机构 97 9.11监测设备与仪器 98 9.12监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成果要求 98 9.13监测制度 98 9.14监测计划 99 10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101 10.1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101 10.2费用组成 103 10.3总投资及其分年度投资安排 105 10.4效益分析的原则和方法 107 11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111 11.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111 11.2技术保障措施 111 11.3施工管理 113 11.4资金保障及管理措施 113 11.5监督管理措施 114 11.6加强竣工验收 114 11.7公众参与 115 12结论及建议 116 12.1方案编制结论 116 11.2建议 117 附件: 附件1:评审意见 附件2: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滇)矿复【2011】第66号; 附件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养鱼塘锰矿延续预留期》的批复; 附件4:方案编制委托书 附件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认书 附件6:概算附表 附图: 附图1:项目交通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3: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 附图4:石屏县养鱼塘锰矿开拓投影图; 附图5: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附图6: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土地利用现状及水土流失现状图; 附图7: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布置图; 附图8:废石场典型措施设计图; 附图9:工程措施典型设计图; 附图10:临时措施典型设计图; 附图11:小叶榕×金叶女贞×狗牙根×百喜草种植典型设计图; 附图12:坡面造林模式典型设计图; 附图13:运输道路措施典型设计图; 西南林业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 5 1综合说明 1综合说明 1.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1工程概况 石屏县养鱼塘锰矿行政区划属石屏县大桥乡,位于石屏县城西北方向,大桥乡养鱼塘村上游约1.5公里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2°22′08″~102°23′34″,北纬23°50′02″~23°51′14;面积6.25km2。矿区距石屏县城约30km,国道323线从矿区西南部通过,有近3km的简易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本矿山为一延续扩建的老矿山,已存在多条生产、探矿坑道及采空区,结合储量报告和现场踏勘资料,矿山现正在开采的矿体为V2矿体,V1矿体已全部采空。据生产勘探调查,自建矿投产以来,矿山累计采出锰矿石量22.19万吨,其中V1锰矿石量18.95万吨,V2锰矿石量3.24万吨。 根据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1年6月编制的《云南省石屏县养鱼塘锰矿 矿区范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1年5月31日,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锰矿石资源储量55.34万吨。其中消耗锰矿石资源量22.19万吨(122b),保有122b +333类锰矿石资源量33.15万吨。养鱼塘锰矿于2011年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扩大采矿权范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滇)矿复[2011]66号文同意划定矿区范围,扩界后养鱼塘锰矿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面积6.25km2,开采深度+1800~+1260m,生产规模不变,为3万t/a。矿区保有332+333类资源量为33.15万t,设计可采储量为24.15万t(已考虑贫化率和损失率),矿山服务年限为9年。开采方式为地下/露天开采。 通过资料查阅,矿山上一阶段已具有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程序。由于矿山实际开采与原主体设计变更较大,原水土保持方案已不能满足变更后的需求,故建设单位在申请扩大矿界,重新核定储量的同时,对主体工程请具有相关资质单位专项设计,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根据项目的生产特点,将工程项目建设区分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和废石场四部分。项目累计占地面积4.98hm2,新增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项目在扩建前产生的挖方和弃渣回填于场地区域内(采空区),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到方案服务期末共产生挖方11.55万m3,其中:建设期10.63万m3,运行期0.92万m3,填方为0.55万m3,去除运输道路已经产生的弃方(已顺坡堆放),永久堆存的弃方9.53万m3,统一运至规划场地堆存,以上为标注均为松方。 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总投资772.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5.31万元。建设工期为9个月,工程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开始投入生产。 1.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锰是重要的炼钢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其中钢铁工业用锰量占90%至95%,主要作为炼铁和炼钢过程中的脱氧剂和脱硫剂,以及用来制造合金。化学工业、轻工业、建材工业等领域对锰也有需求。 大陆锰矿资源较为缺乏,特别是冶炼锰系产品的矿石绝大部分需进口,而且价格较高。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品锰矿石储量逐步减少,产量已较往年有所下降,而国内市场这几个月对冶金锰矿石的询问却有增无减,加剧了供求矛盾。将难以改变冶金锰矿石价格坚挺、稳中有升的必然走势。 为了促进锰矿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当地的锰矿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又使当地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解决,因此,石屏县养鱼塘锰矿工程的扩建,有着很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1.3项目前期工作 一、主体工程目前建设情况 养鱼塘锰矿为扩建项目,目前正处前期的设计准备阶段,尚未投入生产建设,待锰矿的相关手续及设计工作完成后便正式投入建设生产。 二、已完成的前期工作 截至2012年3月,养鱼塘锰矿已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云南省石屏县养鱼塘锰矿生产勘探报告》、《石屏县大桥乡养鱼塘锰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目前,业主正积极开展项目的其它准备工作(如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 因原水土保持方案在锰矿变更后已不能满足需求,且矿山上一阶段已具有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程序,故本次方案在3.1章节中将对原有方案阐述。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接到委托任务后,我单位依照有关规范及要求开展了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报告编制工作,于2012年6月中旬编制完成了《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 》(送审稿);并于2012年8月18日通过石屏县水务局召开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会议,评审意见见附件一。 在方案编制及报审过程中,设计单位得到了红河州水利局、石屏县水务局、石屏县发改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和工程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1.4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云贵高原西南缘的滇南地区,地势中部高,海拔1850m,西南部及北部低,海拔1190 m,相对高差660 m。属中等切割的构造侵蚀、剥蚀中山地貌区。 矿区地表径流不发育,主要为一些小的山沟,在雨季时局部有流水。在矿区北部甸中河和西南部的火烧寨河谷有常流水。矿区属红河流域,处于小河底河支流大桥河与团山河之间。 矿区属亚热带气候,最高气温达34.5℃,最低-2.4℃,年平均气温18℃。相对湿度76~83%。多为西南风,最大风速每秒9m。年日照时数1704.7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957.3mm,蒸发量1880.77 mm左右。该地区二十年一遇1小时暴雨量为54.2mm,6小时暴雨量为76.3mm,24小时暴雨量为100.4mm。 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为红壤,黄红壤。矿区为典型的山区,区内多为灌木,少量乔木,局部有小叶榕分布。林草植被覆盖率为32.8%。 项目区所在石屏县,属红河流域,据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侵蚀模数允许值为500t/(km².a)。根据云政发[2007]16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石屏县被划分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为一级。 1.1.5方案设计深度、水平年及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由于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因此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成后投产年限,本工程建设工期为9个月,即(2012年9月~2013年6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4年。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年限为5年,因此本方案服务年限为建设期0.75年和运行期4.25年。项目区属于国家级红河中上游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一级标准。 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深度保持一致,为初步设计阶段。 1.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养鱼塘锰矿在主体工程设计中,从矿区建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角度,已经规划设计了部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这些措施包括:办公生活区的挡墙和绿化措施;工业场地的排水和绿化;废石场拦挡和硬化;以及运输道路硬化和排水措施等,这些措施在保证主体工程安全的同时,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作用,但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还需完善大量的水土保持措施,本方案认为矿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对整个工程区在运行期间的监测,对工业场地地区重点巡查;建议对工业场地的上游汇水进行拦截,裸露地面及时绿化或场地硬化(不可绿化区域),并对已设计的场内土质排水沟进行监测,定期清淤。 (2)完善废石场上游截水措施,并对裸露区植物措施和下部拦挡措施进一步细化补充。 (3)补充已规划表土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并增加相应覆盖措施。 (4)对新建和拟建运输道路开挖边坡内侧增加排水沟,补植相应行道树。 (5)运行期间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特别是排水、拦挡设施运行情况,制定定期巡查,清淤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1.3防治责任范围 经确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0.30h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4.98hm2,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32hm2。 1.4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养鱼塘锰矿因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将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4.98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2.24hm2;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面积共4.245hm2;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028.12t。 从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工程建设期对当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业场地场,该场地是水土流失的重点防治区域。 一、防治措施布置指导性意见 工程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对于工业场地区和办公生活区应针对其拦挡、排水和绿化工作的不足,施工结束后抓紧实施;道路应根据需要实施绿化措施。 二、指导性意见 及时委托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重点区域为工业场地,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运行期严禁乱倒废石;结束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 1.5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 (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工业场地区:本区为项目的重点建设区域,也是运行期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集中区域。区内露天开采、巷道掘进和地面设施的扰动;运行期间对裸露地表的扰动等,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都将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 据现场实际和主体工程设计情况,目前该区域已考虑排水、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设计又补充对采空区的回填以和表土的合理等具有一定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但是还不能满足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本方案根据工业场地施工及生产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方案在工业场地上部增加截水沟,拦截坡面汇水,防止雨季坡面来水进入场地造成水土流失,出口处增设消力池,同时在场地内考虑植物措施绿化细化设计,对绿化区域的树种选择上,使用当地的适生树种;并对露天采区临时存放的表土考虑临时措施。运行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管理维护。 办公生活区:该区已建成,根据主体设计和现场调查,该区已考虑的措施有拦挡、绿化和排水措施,建成后地表被建筑物、硬化或绿化措施覆盖,只要加强运行期的管理措施,该区可以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运输道路区:原有部分已经实施了路面硬化和排水措施,路面能够满足运输要求。本方案主要补充新建道路内侧的排水措施,避免雨季雨水对道路冲刷造成流失;外边坡种植行道树护埂。 废石场:是运行期间扰动较为频繁的区域,主体工程设计场内的排水设施以及表土临时存放和排放工艺,并考虑了下部的拦挡和绿化设施。本次方案主要补充上游的截水设施并对下部拦挡、绿化和临时措施进一步细化设计。 直接影响区:对建设周边以及可能引起塌陷的区域进行监测,以巡查为主。 (2)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养鱼塘锰矿除主体工程已实施及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外,本方案主要针对矿区水土流失特点,对工业场地区、运输道路和废石场等进行了措施设计,同时就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提出要求。 经统计,新增的工程措施数量为:挡墙长44m、浆砌石截水沟长566m、土质排水沟2097m,消力池2个,其中:土石方开挖1006.18m3、土石方回填211.71m3、M7.5浆砌石1050.99m3、M10砂浆抹面871.78m2、表土剥离1.97hm2、覆土7540m3、块状整地6750个; 新增的植物措施面积为2.09hm2,种植小叶榕3910株、金叶女贞2840株、狗牙根、百喜草各80kg、幼林抚育2.09hm2; 新增的临时防护措施数量为:植草覆盖0.11hm2、临时拦挡55m,其中:狗牙根、百喜草各5kg,填土65m3。 1.6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布置,分5个监测分区,即工业场地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废石场区,对地表可能产生的沉陷区采取巡查监测,同时根据锰矿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的特点不同,监测点按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分别布设,其中建设期布设4个监测点,即为:工业场地区(2个),运输道路、废石场各1个监测点;运行期布设7个监测点,具体为工业场地(2个),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废石场各1个监测点,直接影响区布置2个调查点。 本项目监测时段为2.75年,包括建设期0.75年,运行期2年。 建设期雨季每月监测1次,R24h≥50mm时需加测一次;旱季每季监测1次。运行期第一年每季节监测一次,第二年半年监测一次。 1.7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86.11万元,基建期投资124.50万元(包括主体已设计及实施措施投资33.05万元),运行期投资61.61万元。基建期水保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中,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纳入生产运行成本中。 在总投资中,工程措施66.15万元,所占比例为35.54%; 植物措施65.22万元,所占比例为35.04%;临时工程2.06万元,所占比例为1.11%;独立费用40.97万元,所占比例为22.01%;基本预备费4.24万元,所占比例为2.28%;水土保持补偿费7.47万元,所占比例为4.01%。 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工程占地区域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3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65%,土壤流失控制比1.2,拦渣率达到99.93%,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76%,林草覆盖率40.07%。 1.8结论及建议 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同时对于缓解国内锰资源紧张,具有十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主体工程已有的部分排水、拦挡以及本方案补充细化的拦挡措施、绿化及消力设施;使工程区的水土流失得以减免和消除,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措施,本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不大,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方案建议下一阶段设计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要充分采纳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并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竞标时,主体工程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方案设计内容,并在标书中明确提出施工过程中如何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落实并加强各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西南林业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 33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养鱼塘锰矿 流域管理机构 红河流域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涉及县或个数 石屏县 项目规模 3万t/年 总投资(万元) 772.84 土建投资(万元) 455.31 动工时间 2012年9月 完工时间 2013年6月 设计水平年 2014年 项目组成 建设区域 长度/面积(m/hm2) 挖方量 (万m3) 填方量(万m3) 工业场地 2.62 8.87 办公生活区 0.11 0.14 0.23 运输道路区 1.56 1.15 0.32 废石场 0.69 0.47 合 计 4.98 10.63 0.55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国家级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侵蚀、剥蚀中山地貌 土壤类型 红壤、黄红壤 气候类型 低纬度季风气候 植被类型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654.11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0.30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建设区(hm2) 4.98 扰动地表面积(hm2) 4.98 直接影响区(hm2) 5.3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 2.24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028.12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028.12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工业场地 防治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2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拦渣率(%) 98 林草植被恢复率 99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工业场地 主设:排水沟734m、地面硬化0.05hm2 新增:截水沟371m 、消力池2口 主设:绿化1.24hm2 新增:绿化1.59hm2(补充细化) 新增:临时覆盖0.07hm2、临时拦挡30m 办公生活区 主设:挡墙60m,地面硬化0.033hm2 主设:局部绿化0.005hm2 运输道路区 主设:路面硬化1.56hm2、排水沟1800m 新增:土质排水沟2097m 新增:行道树2097m 废石场 主设:挡墙44m、排水沟153m 新增:挡墙44m(细化)、截水沟195m 主设:绿化0.69hm2 新增:绿化0.69hm2(细化) 新增:临时覆盖0.04hm2、临时拦挡25m 投资(万元) 66.15 65.22 2.06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24.50 独立费用(万元) 30.85 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 6 监测费(万元) 7.8 补偿费(万元) 7.47 方案编制单位 西南林业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 建设单位 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王克勤 0871-3864159 法人代表及电话 袁杰 电话13312660099 地址 昆明市白龙寺西南林业大学 地址 石屏县大桥乡 邮编 650011 邮编 662200 联系人及电话 卢怡 13759150616 联系人及电话 传 真 0871-3862778/650224 传 真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 2.1.1编制目的 在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区自然环境特征、水土流失现状、社会经济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项目水土流失形式、形成机制、水土流失面积、流失强度以及水土流失影响程度,编制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其目的在于: (1)贯彻法律法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为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 (2)防治工程水土流失。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应因地制宜地采取拦渣、挡护、土地整治、排水及植物措施等防治措施,使工程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主体工程安全,使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依据。结合现场调查和项目特点,对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进行预测,并根据其水土流失特点分区防治,制定针对性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措施设计,提出工程量,并明确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和施工条件,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依据。 (4)为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提供依据。确定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明确其应当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责任,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2.1.2编制意义 该项目的建设能合理有效利用当地锰矿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又使当地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解决;但由于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其中新增水土流失影响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编制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就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开发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规范主体工程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综合措施,合理布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因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将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改善和提高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同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为了落实法律法规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使水土流失防治有了科学规划和技术保证,为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提供法律和技术依据。 2.2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 (6)《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7月27日); (7)云南省人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决议》;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2.2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513号,1994年11月22日);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5号令,2005年7月8日修订);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2000年第12号令;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2005年7月8日修订);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5日)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 (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 (7)《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年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65号公告)。 2.2.3规范性文件 一、部委级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搞好水土保持的通知》(国家土地局 水利部〔1989〕国土〔规〕字第8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 (3)《关于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地质矿产部水利部 地发〔1993〕227号);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1〕4号); (6)《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制格式和内容补充规定>的通知》(水利部 保监〔2001〕15号); (7)《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03〕8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 水保〔2004〕165号); (9)《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纳入收费项目的通知》(财政部 发改委财综〔2007〕28号); (10)《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2号); (1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 (12)《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07〕184号)。 二、省、市级规范性文件 (1)《关于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中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的通知》(云南省计委 省水利厅 省水保委 云水保联字〔1993〕第10号); (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水保监【2011】1号); (3)《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价(费)发〔1997〕25号); (4)《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 云水水保〔2002〕12号); (5)《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 办函〔2002〕154号); (6)《关于做好国家和省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达签收工作的通知》(云水水保监〔2004〕3号); (7)《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 (8)《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05〕121号); (9)《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2006年11月); (10)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水保监〔2006〕16号); (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技术评估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使用的通知》(云水保监〔2007〕2号); (12)《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云水办发[2007]3号 2007年2月9日); (13)《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 (1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政发〔2007〕165号);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07〕205号); (16)《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08〕8号);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云水保监[2009]3号); (18)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2009](187)号;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59号);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103号)。 2.2.4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4)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5)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6)《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 水利部); (7)云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 (9)《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1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 (1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SL288-2003); (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21-2007); (14)其他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2.5技术文件 (1)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编制的委托书; (2)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扩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损坏水保设施面积确认书; 2.2.6技术资料 (1)《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报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2006年); (2)《云南省石屏县养鱼塘锰矿 矿区范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1年6月); (3)《石屏县养鱼塘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养鱼塘锰矿V2、V3矿体采矿工程初步设计》(贵州天宝矿产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5月); (4)石屏县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森林资源、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等资料; 其它有关的工程设计资料及社会经济资料。 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根据水利部[2006]2号文“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7]165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所在石屏县属于国家级红河上中游重点治理区,同时也属于省级“重点治理区”,重点是加强水土流失监督和治理工作,根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Ⅰ级标准。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允许流失量值为500t/km2·a。 2.4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2.4.1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1994〕51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2005年7月8日新修订的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有关的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养鱼塘锰矿的特点以及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即本项目为扩建性质,扩建前已经存在较大程度的扰动,加之各项防治措施不到位,周边植被条件较差,水土流失相对严重,本方案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主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取综合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管理措施等),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布局,把工程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治锰矿开采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积极治理工程区内的原有水土流失,保障安全生产,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目标,使区内的水土流失能真正得到控制。 2.4.2编制原则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水土保持原则。 (2)结合本工程特点,从实际出发,坚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严格执行先拦后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 (3)坚持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划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4)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要注重防治措施的时效性。 (5)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工程影响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操作上可能的防治措施,做到投入少、效益大。 (6)根据项目特点,建立矿区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坚持管理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7)本项目为扩建性质,原老的建设区已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同时在扩建中应吸取经验和教训,将水土保持工作重视起来,并真正落到实处。 2.5方案设计深度、设计水平年及方案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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