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 月 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制: 审核: 签发: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 月 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目 录一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二 安全会议管理规定 8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11四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管理规定17五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20六 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实施办法30七 常用安全管理表单49八 安全生产责任书57九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62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
2、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节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第二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事务;分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项目部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对项目进行安全及消防培训教育、检查及事故处理。第三节 安全
3、生产岗位职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四)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五)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六)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四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二)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项目部专职)人
4、选。(三)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五)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六)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七)每月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第五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一)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二)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5、。(三)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四)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五)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第六条 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四)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节 安全会议第七条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
6、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五节 安全培训第八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九条 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第十条 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第六节 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二条 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程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施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十三条 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
7、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1、各种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材料、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
8、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节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第十四条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二)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四)生产作业场
9、所、仓库严禁住人。第十五条 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二)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三)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一)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
10、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八节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需要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十九条 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第二十条 公司应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九节 伤亡事故管理第二十一条 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
11、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第二章 安全会议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节 职责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可在每季度第三月的月度办公会专题实施。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参加,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可在月度部门例会专题实施。会议由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全员参加,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对月
12、度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要求及相关措施,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项目部每周监理例会时需就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题讨论,明确本周安全生产中的相关问题及整改要求,安排下周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 根据需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工程部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第三节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第六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措施、制度及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实施和落实。第七条 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公司、工
13、程部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 对有关公司全局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或决定,协调各部门、各项目、各施工单位间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第九条 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动向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上次会议布置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小组、工程部须进行监督、检查。第四节 其它要求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在接到各级安全管理会议通知后,需准时参加会议,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实因其它重要工作无法参加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得到
14、批准方可不参加;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会议主持人批准缺席会议的,组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项目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部门及公司备案。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要求及成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内容及其管理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二级公司、项目部。第四条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一)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公司员工必须进行三级(第一级:公司级;第二级:各部门
15、级;第三级:各班组、项目现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四)“四新”教育:指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五)其它术语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用术语。第二节 职责第五条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一)编制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二)组织各职能部门实施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一)各部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需求计划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二)新入职员工、来公司实习的大、中专技校生及参观人员进
16、行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一)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一般工种的安全教育、考试工作;(二)对新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三)新增特种作业学习人员的申报(如有);(四)按时派送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复审和考试;(五)对发生工伤和离岗的人员进行复工教育;(六)对部门之间内部调动的员工,进行转岗安全教育;(七)对节、假日参加工作和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八)对员工进行季节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第八条 工艺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的作业指导文件,应对操作者进行相关工艺文件中有关安
17、全技术内容的教育;负责组织编制新购进设备的设备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第三节 教育培训的内容与要求第九条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三级安全教育按第一级(公司级)、第二级(各部门)级、第三级(各班组、项目现场)教育逐级进行。(二)凡新入司员工(包括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短期合同工、外来培训、调岗及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凡国家规定范围内必须参加三级教育的工人、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公司应当组织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安全教育(一)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含被任命、聘用上岗)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纳入年度员工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18、。新任干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含新任干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三)培训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及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方法;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
19、育(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培训,由各部门、项目部组织实施。(二)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4、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7、危险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8、典型事故案例。第十二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
20、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全员教育(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素质。(二)夏季应进行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以及夏季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等教育。(三)冬季应进行防冻、防火、防滑、露天登高作业防坠落、机动车雪、雾天气安全驾驶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四)节假日应对员工进行各种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对加班、检修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五)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
21、和当前事故通报等,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作好学习记录,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六)对重大施工、检修等项目,在施工、检修前,应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七)教育方式可采取授课辅导、班组学习、学习下发的安全简报、参观安全展览、安全知识答卷、召开事故现场会等。第十四条 日常安全教育(一)各部门在向员工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教育。(二)各部门在接到上级下发的和公司要求贯彻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通知后应及时向广大员工传达。(三)公司内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在查明原因后,应及时教育员工吸取事故教训,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应
22、在本公司范围进行通报教育。(四)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在进行工作总结时应同时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每月部门会议上应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四章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管理规定第一节 应急情况的识别第一条 各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本项目潜在的可能造成危害和环境破坏的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识别。识别可采用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方法,一般以下为应急情况:火灾、爆炸;中毒;化学危险品泄露;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件;土石方坍塌、模板坍塌、建筑物坍塌、脚手架倒塌或坠落、大型设备倒塌等;施工现场存放危险物品达到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临界量时;地震、台风、泥石流、火
23、山喷发等异常现象;其他应急情况。第二节 应急预案第二条 各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识别出的紧急情况,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各项目部审核,审核后的方案报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备案。第三条 制定应急预案应考虑以下因素:发生紧急情况的影响程度;法规和其他要求;企业以往紧急情况的信息;来自于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其他组织的以往紧急情况的信息。第四条 应急预案一般应针对不同应急情况单独编制,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急组织体系、人员安排;应急设备、物资、药品清单及取得方式;应急响应流程及救援措施;应急场所监控安排;应急设备测试及维护安排;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第三节 应急
24、准备第五条 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组员:各项目经理及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工程师第四节 应急培训第六条 应急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第七条 各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应急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按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第五节 应急检查第八条 应急指挥中心应定期(每半年)对各项目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情况立即组织整改。第九条 各项目部应定期(每季度)对应急准备情况检查一次,包括对应急设备进行测试,发现不符合情况立即组织整改。检查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安排专人对应急场所进行监控。第
25、六节 应急响应第十条 当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按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救援措施采取行动,防止扩散。第十一条 当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响应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或以最快速度送医院抢救,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应急响应管理流程:第七节 应急评价第十三条 项目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组织各生产部门评审应急处理方案,并对已发生的紧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及员工的
26、利益免受重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节 事故的划分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亡、财产损失事件均属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以下几种程度而划分(下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一)特别重大事故(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二)重大事故(II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27、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三)较大事故(III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四)一般事故(IV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第三条 定义(一)死亡事故:指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死亡事件。(二)重伤事故:指员工在工伤事故中,造成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天。(三)轻伤事故: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者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四)记录
28、事故: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或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五)急性中毒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因食用不洁事物而发生的中毒事故。急性中毒引发的人体伤害、死亡事故,也按2.1条进行划分。(六)职业病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因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的职业性毒害而造成疾病的事故。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进行划分处理。(七)财物损失、损坏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定为财产损失、损坏事故。同时涉及人生
29、伤亡和财产内容分别统计,但统计为一起事故。第三节 事故处理的权限第四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施工单位协助安监机构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III级(含)以上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并经总经理确认。第五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施工单位负责IV级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将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总经理确认;成都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认为有必要介入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如财产损失超过10万元的一般事故或一些较大负面影响的事故),也将介入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总经理确认。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一般安全事故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
30、理,并将调查、处理报告在事故后3日内报安全生产小组。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本部门事故调查鉴定与处理的直接责任人。第八条 死亡事故及死亡以上级别的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人身伤害事故的程度鉴定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负责进行。第十条 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第四节 事故的报告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报告可采用书面、电子文档及口头的形式,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紧急情况下,首先抢救伤员(注:口头报告必须讲清楚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目前情况及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后
31、续须以附件1-安全事故报告表的固定格式书面上报至成都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小组根据事故的等级决定是否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第十二条 发生III级(含)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小组;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报送安全生产小组。第十三条 IV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30分钟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并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报送部门负责人。第十四条 一般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
32、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在事故处理完结后3日内向本部门负责人报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未按照上述要求时间之内上报的,视为隐瞒事故。第五节 事故调查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毁灭证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的工作。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在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填写初步事故调查表。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类别、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性质等;(二)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可分为:违章指挥、违章操
33、作、设备设施本质不安全、环境因素、外部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预计的原因。(三)事故类别大致可分为:1、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2、高空坠落: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合于地面场所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3、物体打击:失控物体(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4、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5、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6、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但不包
34、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及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7、触电: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8、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9、受压容器爆炸: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10、其他爆炸:可燃性气体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引起的爆炸;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35、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相混合遇火源而爆炸的事故;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等亦属“其他爆炸”。11、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由于缺氧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的事故。12、其他伤害: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13、过程及伤害分析必须包括:(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3)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质或物体;(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
36、件;(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四)经济损失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损失物品名称及损失程度;2、调换和修复的费用;直接的影响程度;3、必要时可包括间接影响程度。(五)未遂事故调查参照事故调查的方法进行,重点在于分析引发事故的原因及具体预对策措施。第六节 事故处理第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如为抢救伤员或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以便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后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及伤害分析,确定事
37、故责任者;未遂事故也应确定事故责任者。第二十一条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第二十二条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确定,要征得事故当事人的认同,如发生异议时,按管理权限请示确认后逐级上报,同时报综合部作为工伤申报和完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的依据。第二十三条 事故处理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尊重科学的原则;(二)依法依规办理的原则;(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二十四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对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
38、并按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第七节 事故总结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完结后,要组织员工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小组将对事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深刻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安全事故报告表 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摘要事故经过(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 负责人: 日期:处理措施(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 负责人: 日期: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 总监(代表): 日期:项目部意见:项目经理: 日期:工程部意见:负责人: 日期:技术部意见:负责人: 日期: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实施办法第一节 目的第一条 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9、明确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的具体作法。第二条 对各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促使各项目部规范管理,并为项目部的绩效考核提供量化依据。第二节 安全监管体系架构第三条 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由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两部分组成。第三节 工程安全监控采用的方法第四条 月度检查月度检查,公司每月将组织质量、进度、安全及配合协商方面的综合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的月度检查为综合检查的一部分,公司不再另行组织月度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月度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两部分。第五条 曝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或其它方式发现的工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进行曝光。第六条 奖罚根据月度综合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
40、得分,对所有参检单位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位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位进行处罚,安全隐患较多者,工程部将约谈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完成。第七条 评奖每年评年度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第八条 工程部(一)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监管,组织月度检查。(二)安全文明施工月度报告的整理、发布、存档;(三)各项目整改措施的收集、存档(四)获奖考评的实施、发布、存档第九条 项目部(一)全面负责开发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二)负责对检查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整改与回复。(三)配合工程部及公司的监管工作。第五节 安全文明施工监控体系实施细则第十条 说
41、明(一)安全文明施工监控采用月度检查评比为主要控制方式。(二)月度检查各考核参数的权重按下表分配。类别分项分项应得分安全生产(70%)安全管理15%安全教育10%防火10%脚手架与卸料平台15%基坑支护10%安全用电10%施工机具10%机械设备10%三宝、四口、五临边10%小计100%文明施工(30%)工完场清40%材料堆放10%工地设施20%集中加工区10%临时水电10%文字标识10%小计100%第十一条 参加人员月度检查由工程部组织并实施,每次至少一位项目经理参与检查。第十二条 考评标准(一)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主要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防火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具体检查内容以及评分细则详见
42、安全生产评分表。(二)文明施工检查文明施工主要检查工完场清、材料场地、现场总坪、临水临电、文字标识,具体检查内容以及评分细则详见文明施工评分表。(三)检查完成后,对以上两项检查内容进行打分,并按各项内容的权重将各项打分汇总成本月度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得分。(四)各项目的年度安全文明得分为各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平均得分。第十三条 奖罚措施(一)对各项目的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得分排名顺序,作为各项目相关人员全年绩效考核的量化指标之一。(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参与当年评优。附件1:安全生产评分表附件2:文明施工评分表附件3:安全文明生产评分汇总表附件4:安全文明检查月度汇总表附件1:安全
43、生产评分表 施工阶段 评分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评分人员现场进展检查时间交付标准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测区选择原则检查分项检查要点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分项得分率安全教育(10分)一个标段为测区各工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全面、不齐全(2-6分)交底无影像记录(4分)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齐全,日常安全教育无影像记录(6分)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6分)班前安全活动无影像记录(4分)安全管理(15)一个标段为测区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未落实(6分)各专项方案审批不齐全,无计算书(如脚手架、基坑等)(8分)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整改不及时,未落实到人。(2-8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15)一个标段为测区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动态关注危险源检查情况)(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