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企业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齐、优美工作和生活环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企业办公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和食堂卫生管理。第三条 凡在本企业工作职员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企业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相关部门全部应该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第六条 行政部应该加强相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提升企业职员环境卫生意
2、识,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该认真推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全部应该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劳动。第八条 室内(企业统一使用除外)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负担。第二章 公共区域清扫和保洁 第九条 企业公共区域(包含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员宿舍外环境等)清扫和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企业各部门应该根据行政部划分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和保洁,并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统一使用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和保洁。各部门使用建筑物、办公室等,应该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企业内部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
3、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和施工单位签署项目建设协议或协议时,就要把相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等事项写进协议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清扫和保洁。 第十四条 企业会议室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它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齐。 第十五条 严禁在企业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严禁将卫生责任区内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严禁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多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最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取合适方法降低灰尘飞扬。偏僻地段,每七天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
4、无死角。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常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通畅。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公共卫生设施,必需尤其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九条 严禁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多种海报、口号及广告宣传品(企业统一安排除外)。 第二十条 必需按行政部要求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含职员宿舍)严禁喂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要安排定时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品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第三章 室内卫生管理
5、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全部要建立每日轮番清扫卫生制度。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齐,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立即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具、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和工作无关物品,个人生活用具应放在固定抽屉和柜内。第二十八条 室内严禁停放自行车。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垃圾箱、垃圾筐和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垃圾、废弃物,应该根据行政部要求地点、方法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垃圾筐、垃圾
6、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帮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垃圾和排放物必需根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处理。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需清扫洁净。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设置和管理,应该符合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
7、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卫生管理第三十八条 认真落实中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第三十九条 食堂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需每十二个月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炊事员必需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评后才能上岗。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需洁净、整齐,每餐清扫,
8、保持整齐,每七天根本大扫除一次。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常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第四十四条 食堂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灯具、风扇见本色。第四十五条 多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展现本色。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多种蔬菜加工时,必需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多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洁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许可中途落地。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第五
9、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需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需先洗手和消毒。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需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第五十三条 食堂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全部要实施严格消毒制度,使用中餐具必需天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需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餐具最好采取一次性餐具。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下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需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判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原材料必需新鲜,存放环境应通风、干燥
10、,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原材料和食品。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需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食品必需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相关灭鼠、灭蝇、灭蟑螂安排和实际情况,根据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具体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时进行检验。对卫生做得好部门和职员要表彰、奖励。尤其是食堂卫生检验结果要和炊事员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食品卫生质量不停提升。第五十九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方法,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完工后未立即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五在厂区内喂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七不推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