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1 总 则1.1 依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进一步规范肯德可克铁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保证全矿的安全生产方针的指导性、科学性、时效性和符合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肯德可克铁矿(含尾矿库)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宣贯、执行、评审、更新的全过程。2 细 则2.1 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2.1.1 安全生产方针要充分体现:2.1.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1.2 企业风险特点。2.1.1.3 预防伤害和疾病。2.1.1.4 预防财产损失。2.1.1.5 做到持续改进。2.1.2. 安全生产
2、方针制定程序及办法:2.1.2.1 安全环保科根据我矿企业特点,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起草制定我矿的安全生产方针。2.1.2.2 将由安全环保科起草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上讨论初审。2.1.2.3 将初审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矿报和OA网发布,向矿属各单位及全体职工征求意见。2.1.2.4 根据收集的征求意见,由安全环保科修改完善后,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职代会批准。2.1.2.5 将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安全生产方针由矿长签发公布。2.2 安全生产方针的宣贯2.2.1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安全环保科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宣贯学习方案,各单位、部门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2.2.2 安全环保科督促各单位
3、利用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等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使安全生产方针深入人心。2.2.3 各部门单位要保留安全生产方针的文本资料。2.3 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与更新2.3.1 安全生产方针原则上每年末评审一次。2.3.2评审工作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矿领导、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矿安全专家(1-2名)、职工代表(1-2名)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2.3.3评审结果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的延用或更新。2.3.4 延用的安全生产方针要在下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文件中体现。认为有必要更新时,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制
4、定。2.3.5 当内外部条件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以文件形式下发。2.4 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安全环保科。其具体职责是:2.4.1 在矿长直接领导和安全生产副矿长的具体领导下,组织职工参与制定矿山安全生产方针。并经矿长签发后组织实施。2.4.2 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矿山安全生产方针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2.4.3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方针与相关方的沟通。2.4.4 负责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2.4.5 当内外部条件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修订。3 附 则3.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3.2 本制度自发布之
5、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1 总 则1.1 为规范全矿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科学合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肯德可克铁矿(含尾矿库)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宣贯、考核、评审和更新。2 细 则2.1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2.1.1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要求:2.1.1.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1.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目标和指标。2.1.1.3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和安全生产方针保持一致。2.1.1.4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和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6、情况相吻合。2.1.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的依据:2.1.2.1 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2.2 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2.1.2.3 单位的风险特点及阶段性工作的风险程度。2.1.2.4 生产和过程的绩效。2.1.2.5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价结果。2.1.3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程序及办法:2.1.3.1 安全环保科根据上述依据,起草制定全矿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矿属各单位的目标和指标。2.1.3.2 将由安全环保科起草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审定。2.1.3.3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公布实施。2.1.3.4 各单位、部
7、门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严格管理,保证目标的完成。2.1.4.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分解2.1.4.1 安全环保科负责将全矿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矿属各单位,并在矿与单位、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上体现。2.1.4.2 矿属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基层段队,并在车间级安全生产责任状上体现。2.1.4.3 基层段队负责将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基层班组、个人,并在班组自保、互保责任状上体现。2.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和考核2.2.1. 上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通过公开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的形式宣传学习,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通过签署各级安全生
8、产责任状宣传学习。2.2.2 安全环保科通过日常检查,统计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并依据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副矿长审核,经相应矿领导批准后兑现。2.2.3. 安全环保科负责定期将全矿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汇总上报局安全生产监察局。2.2.4. 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内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和内部考核。安全环保科每月对部门或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3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与更新2.3.1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原则上每年末评审一次。2.3.2 评审工作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矿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矿安全专家(1-2名)、职工
9、代表(1-2名)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2.3.3 评审结果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延用或更新。2.3.4 延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要在下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文件或安全生产责任状中体现。认为有必要更新时,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2.3.5 当内外部条件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以文件形式下发。2.4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安全环保科。3 附 则3.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制度 1
10、 总 则1.1 为增强全矿职工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使其熟悉、掌握和运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素质和法律保护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1.3 本制度适用于对肯德可克铁矿(含尾矿库)职工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培训过程。2 细 则2.1 安全环保科应设专人负责定期调查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调查的方法可以采取知识竞赛、问卷调查、专题会议等方法进行。2.2 人力资源科根据安全环保科调查情况制定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计划,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此计划结合矿安全教育
11、培训计划一并执行。2.3 由安全环保科和人力资源科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2.4 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培训要求2.4.1 培训学习的要点:2.4.1.1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2.4.1.2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生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2.4.1.3熟悉国家有关矿山及尾矿库生产建设的安全管理规定。2.4.2 培训的内容2.4.2.1 法律;包括宪法、劳动法、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2.4.2.2 行政法规;例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2、的规定等。2.4.2.3 地方性安全法规;例如青海省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2.4.2.4 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例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2.4.2.5 安全生产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2.4.3 培训对象: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技术岗位人员、班组长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包括新入厂和复岗、转岗人员)。3 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培训3.1 培训内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局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的概念和目的。3.2 培训方法:内部培训。3.3 培训时间:依照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72学时
13、,其中法律法规意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3.4 培训地点:安全环保科负责统一安排。3.5 培训目的: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政策素质,增强安全管理意识。4 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4.1 培训内容:除一般法律、法规、政策等外,主要是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安全注意事项,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等。4.2 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操作证年审学习。4.3 培训时间: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时间不低于72学时,复岗、转岗人员不低于40学时,岗位人员每年不低于20学时。其中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均不少于8学时。4.4 培训地点:安全环保科负责统一安排4.5 培训目的: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职工政
14、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搞好安全生产。5 班组长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5.1 培训内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危险源识别的方法及防范措施,现场事故救援基本常识,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局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2 培训方法:内部培训、请专业人员教授法律知识。5.3 培训时间: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低于72学时。其中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均不少于16学时。5.4 培训地点:安全环保科负责统一安排。5.5 培训目的: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班组长政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职工自救互救能力,搞好安全生产。6 其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6.1 培训内容:职业安全卫生
15、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局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2 培训方法:内部培训、请专业人员教授法律知识。6.3 培训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安全管理科负责统一考试。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低于72学时。其中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均不少于8学时。6.4 培训地点:各单位负责,根据实际自行安排。6.5 培训目的: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职工政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搞好安全生产。7 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有线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
16、展宣传教育。8 法律法规意识培训教育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各单位依据统一规范建档,安全环保科每月进行检查。9 附 则9.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9.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获取、评审与更新制度1 总 则1.1 为及时识别、获取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需求,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肯德可克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肯德可克铁矿(含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需求识别与获取、评审与更新。2 细 则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需
17、求识别依据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要。根据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矿安全生产制度,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科安排专人定期通过各类信息源获取。2.1.2上级主管部门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不同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要求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获取。2.1.3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需要。为规范全矿安全工作的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在每一个环节上要求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保证。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科通过设计审核和检查信息获取。2
18、.2 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渠道2.2.1 定期通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求证其可靠性和真实性。2.2.2 定期通过安全生产报刊、杂志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求证其可靠性和真实性。2.2.3. 通过上级文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2.2.4 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2.3 安全环保科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清单,并由专人管理。2.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适合性的评审2.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适合性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2.4.2 评审工作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矿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
19、相关单位负责人、矿安全专家(1-2名)、职工代表(1-2名)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适合性进行评审。2.4.3 评审结果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确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存留或增补。2.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更新或增补2.5.1 根据生产形势需要或变化需要更新或增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研究确定。2.5.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更新或增补要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时效性。2.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更新和增补完成后,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清单,并将更新的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融入标准化系统。3
20、附 则3.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融入制度1 总 则1.1 为了将国家、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工作要求及时融入肯德可克铁矿的安全管理制度,更好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完善全矿的标准化体系,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肯德可克铁矿(含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员工的培训。2 细 则2.1 安全管理科应设专人负责对识别与获取后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要求,及时修改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制度体系的
21、有关内容,使标准化体系和制度体系与新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2.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要。根据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矿安全生产制度,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科安排专人定期通过各类信息源获取。2.3 上级主管部门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不同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要求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获取。2.4 安全管理科根据已识别与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直接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通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2.4.1 新的
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补充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的,安全环保科依据安全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程序对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更新。2.4.2 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有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作为保证的,安全环保科负责制定相应的方案或措施,并宣贯执行。2.4.3 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各级领导学习领悟的,安全环保科负责通过文件、会议、学习、网络等形式组织学习,并定期考试学习情况。2.4.4 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所有从业人员或相关从业人员掌握了解的,安全环保科负责督促各车间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按月检查学习培训情况。2.5 人力资源科设立职工学习培训需求表,
23、对职工新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进行识别调查,按照所识别的需求和安全环保科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培训。2.6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应特别针对下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求:2.6.1 培训要求;培训应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充分发挥车间、班组的作用。2.6.2 法律法规要求的员工测试;2.6.3 危害识别的要求;2.6.4 个体防护用品要求;2.6.5 记录保持和报告要求;2.6.6 许可要求;2.6.7 监测要求。2.7 建立职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安全环保科设专人负责对法律、行政法规、
24、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书刊、报纸、杂志、网页进行整理和保管,并向全矿职工提供服务。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方面的板报、展板和宣传橱窗,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必要时将新的法律法规编成宣传教材或传单及时传达给广大职工。3 附 则3.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
25、于公司各级员工。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2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3.3安环科负责编制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3.4安环科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4 主要工作4.1 确定本企业的各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操作岗位,依此确定各级岗位责任制。4.2 开会研究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与各级人员进行沟通;安环科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与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写入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
26、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中,并对其进行详细说明。4.3公司各管理层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充分认识到各自的安全责任。4.4 安环科要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5 安环科年终要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每3 年一次,并根据变化需要予以更新。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环保科4程序:4.1奖 励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
27、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1.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1.1.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4.1.1.6. 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1.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2奖励程序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科长审核后报安全环保科,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环保科提出意见
28、,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3.1 事故责任者。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3.9 擅自挪用
29、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惩罚类型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5处罚程序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机构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保证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并任命合适的人员到相关部门工作
30、,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机构管理。 3.运营 3.1.根据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 3.2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3.3 人力资源科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 3.4 人力资源科负责受聘人员能力测试及其日常工作能力考核、培训等,为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提供依据。 4. 内容 4.1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规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4.2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4.2.1 根据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科负责招聘事宜。4.2.2 由人力资源科组织专业人员对新招聘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测试,根据测试
31、的结果决定是否任命。 4.2.3 人力资源科每年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绩考核,根据业绩考核结果是否续用。 4.2.4 每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书由运营总监签发。 4.3 安全委员会人员的任命 4.3.1根据矿山生产和安全管理能力的需要,由运营总监任命委员会主任和成员 4.3.2根据任命书,人力资源科对所有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员工参与制度1 目的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保证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总经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矿员工的安全和健
32、康负责。 3.2 安全环保科 3.2.1 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3.2.2 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3.2.3 对员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逐项解决。 3.2.4 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 3.2.5 负责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 3.2.6 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3 安全环保科 3.3.
33、1 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因素评价,并提出整治方案。 3.3.2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进。3.3.3 对保证职工健康,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 3.4 人力资源科 3.4.1 负责制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计划、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等。 3.4.2 负责员工的体检和健康监护。 3.4.3 组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3.4.4 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3.4.5 督促各部门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3.4.6 做好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3.5 各部门负责人 3.5
34、.1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5.2 根据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员工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3.5.3 精心组织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泄漏;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3.5.4 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3.6 员工代表职责 3.6.1 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 3.6.2 代表员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 3.6.3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3.6.4 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
35、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3.7 员工 3.7.1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7.2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8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归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员工信息收集与反馈 4.1.1 以部门为单位,做好员工有关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4.1.2 收集方式如下: a)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员工汇报、民主生活会;b)综合办公室: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 4.1.3 收集频率: a)班组长应将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入交班记录本,每班班后报送工区(队、段); b)各部
36、门每月汇总后报送安全环保科; c)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递送安全环保科。 4.1.4 员工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各部门,各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4.1.5 安全环保科应对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进行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1.6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列入整改计划。 4.1.7 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若本公司无法解决,由公司统一向上反映。 4.2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4.2.1 员工的权利:a)有休息休假的权利;b)有获得劳动
37、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c)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d)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e)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f)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紧急避险的权利;g)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h)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4.2.2 员工的义务;a)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b)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的义务;c)报告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4.3 拒绝制度 4.3.1 以下活动员工有权拒绝操作:a)新员工进入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级别安全教育的工人,有
38、权拒绝上岗作业;b)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c)在各项作业中,凡发现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规定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d)凡登高作业(超过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e)凡各种运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 陷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f)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隐患,经本岗位工人提出,未及时(24小时以内)解决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岗位工人有权拒绝
39、作业;g)凡大中修作业,原有的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 h)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如当班内不能及时解决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现场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i)对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均有权越级上报直至公司领导; j)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工人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k)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
40、证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全档案的管理,安全档案是我矿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安全档案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集中保管”的原则。四、安全档案的任务:建立真实可靠的安全档案,服务于公司统一管理,服务于安全生产管理,便于领导决策。五、文件材料的形成、归档1根据需要,重要文件以“红头”文件形成由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办公室签批、发放、记录,并将原件签发卡片,“红头文件”存入档案。2、一般情况的安全生产文件,由分管付矿长签发,安全环保部门发放、记录,并根据需要存入档案。3、各单位自行规定的一些文件,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保管、存储。4、职业健康安
41、全管理体系所形成有关记录,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记录表格”和“文件”规定保存归档。5、各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上报材料、文件、表格,应复印保存(或形成电子版本)。6、生产技术部门填绘、编制的地形图、平面图、水文图、通风系统图、纵投影图、井上下对照图、供电、供风、供水系统图等,应按规定定期修改,并存入档案(属保密性图件)。六、档案管理1、对档案分类编号、管理由办公室档案员负责,档案管理应本着整齐、规范、便于查阅的方针。2、存于档案的所有文件、图件应编写目录或清单,以便查阅。3、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档案,主要有安全文件、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状等,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入档案
42、室。4、重要安全档案,日常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管理,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入档案室。5、各单位向档案室提交安全档案时,应办理“安全档案移交手续”,编制安全档案移交清单。6、档案保存的形式有:文字书面版本、电子版本、照片录像等。7、档案室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并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危害的安全措施。8、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应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2)对企业有一定时间内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
43、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9、安全档案保存期限由安全管理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制定保存年限。七、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必须慎重,销毁前要填写“销毁文件清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2、档案销毁至少要二人进行,必要时保卫人员应进行看护,档案销毁采用碎裂填埋或燃烧法,燃烧时应做好防火工作。八、档案管理现代化1、档案管理应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逐步实现以计算机为主,实现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办公自动化管理手段。2、企业合并,其档案应随同合并,企业破产应遵守破产法规定进行档案处理。九、档案借阅1、绝密安全档案的借阅需经分管付矿长批准,机密档案、一般档案需经单位负责
44、人和办公室主任批准。2、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出档案室门,供在室内阅读,必须借出时须办理借阅手续。3、借阅人员应保证借阅案卷完整、安全,不得转借、折叠、圈点、涂改、损坏,密件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摘抄和泄密,借还档案时,双方应当面点清,详细检查。4、外单位调阅档案时,须经矿长或分管付矿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5、凡属外借档案,借阅人应及时交回,如未按期交回,档案员应进行索要。索要无果或档案损坏应汇报领导,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十、档案保密1、 档案室必须做到人走上锁,所有的柜箱要关闭锁好。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对任何人乱说乱讲。第八章 职责(档案员)3、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
45、档案管理业务。4、做好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回收各单位的档案,并编制清单,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5、保管好档案,使档案资料无霉料、虫蛀现象。6、做好档案的分类管理、借阅管理,不出差错,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无火灾发生。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档案室。 文件与资料的识别和控制制度1目的对与管理体系运行或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与资料均为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体系文件、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文件资料等的控制。3职责3.1 总经理负责标准化系统文件的发布;3.2 经理负责标准化系统文件的审批;3.3 安环科负责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制;3.4 生产技术部负责标准化系统文件的审查、发放、回收以及对文件与资料识别与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3.5 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