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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点调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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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业基点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继续搞好并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基点调查),灵敏快捷全面提供农业统计信息,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为指导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进入市场服务。二、调查范围以省为调查总体抽选基点县,以基点县为单位抽选基点村,在基点村中抽选地块或农户。调查范围包括国营、集体和个人经营。三、调查内容由以生产环节为主的调查逐步向市场、流通等其他环节延伸,目前确定的调查项目主要是农作物播种面积意向调查和农业生产情况调查(详见基点调查目录)。四、选点数目和方法基点通过多阶段抽样选定。省组织抽县,基点县组织抽村,村抽农户或地块。省抽选基点县数一般为全省县

2、数的20%。基点县抽基点村的比例,一般应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5%,行政村在300个以上的县可以少一些,行政村总数在300个以下的县可以多一些。每个基点县抽选村数不得少于7个。基点村抽选农户的比列一般为20%,抽选地块一般为15块左右。基点户或地块确定后,要相对稳定,连续观察,以便进行比较。基点调查必须采取抽样方法选点。各地实践证明,农产量调查,采取等距抽样和类型抽样(即分层抽样),代表性较强。因此,我们把这两种方法,作为主要选点方法推荐使用。(1)等距抽样。凡自然条件悬殊不大,县间和村间农作物平均亩产差异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单位。具体作法是:将总体单位按粮食作物近三年的平均

3、亩产高低进行排队(亩产水平相同的,应把播种面积多的放在前面),以三年平均播种面积累计数为依据计算抽样距离(累计播种面积总数除以应抽的单位个数),以抽样半距作为第一个调查点,以后每加一个组距为一个调查点,直到最后一个调查点选出。(2)类型抽样。凡自然条件相差悬殊,县间农作物平均亩产差异较大的地区,可采取类型抽样方法抽选调查单位。具体作法是:将全省的县划分为若干个类型,算出各类型县占全省县数的比重,用它乘以应抽县数,即是各类型应抽数。在通常情况下,类型抽样要与等距抽样结合使用,即每一类型县都要按有关标志排队,计算抽样距离,进行等距抽样。如基点县内村间差异较大,亦可参照上述方法抽选基点村。根据调查任

4、务变化,选点方法需进行必要的调整。五、代表性检验基点县、基点村和样本组选好后,每级都要进行代表性检验,每一个基点县、基点村的平均亩产与所在全县、全村的平均亩产比较,其差数在2%以内,即认为有代表性,如果超过2%即认为代表性不强,应增加点数或者重新选点。考虑到调查点多以粮食作物作为有关标志排队抽选,对其它经济作物缺乏代表性,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应调查点。六、选聘调查员每个基点村应选聘一名调查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2)热心统计信息工作,认真负责;(3)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情况;(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调查员要相对稳定,除因工作调动外,一般不宜常变。在调查员确需更换时,接替人

5、员需提前进入岗位,交接工作,以免调查中断。七、调查资料的报送各基点县应将推算的全县数字及简要文字说明按时报省,报送方式采用网络、传真或电话等报送。推算数字不得更改,由省统一推算后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八、调查资料的运用用基点村调查数推算全县产量,有三种不同方法,可供选用。(1) 用平均亩产推算产量,公式如下:本县集体和个人经营调查作物总产量=基点村调查作物平均亩产该县集体和个人经营调查作物播种面积本县调查作物全社会产量=该县调查作物推算总产量+该县国营农场、部队、机关团体等单位调查作物总产量(2) 用平均亩产增减产幅度推算产量,公式如下:本县集体和个人经营的调查作物总产量=该县集体和个人经

6、营的调查作物的播种面积该县集体和个人经营的调查作物上年平均亩产(基点村调查作物本年预测平均亩产基点村调查作物上年平均亩产)本县调查作物全社会产量=该县调查作物推算总产量+该县国营农场、部队、机关团体等单位调查作物总产量(3) 用前后两年总产量增减幅度推算产量,公式如下:本县集体和个人经营调查作物总产量=该县集体和个人经营的调查作物上年总产量(基点村调查作物预测总产量基点村调查作物上年总产量)本县调查作物全社会产量=该县调查作物推算总产量+该县国营农场、部队、机关团体等单位调查作物总产量。进行夏粮和秋粮总产量预测时,要在分作物品种预测的基础上,将分品种预测产量加总得出夏粮或秋粮预测产量,并根据基

7、点村的调查资料,按照上述方法,推算出全县的夏粮和秋粮总产量。推算全省产量,可参照以上三种方法。九、加强领导农业基点调查工作是农业统计信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在跟踪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方面具备了灵活性、及时性、准确性等特点,已经成为获取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不可缺少的途径。各级农业部门要十分重视并加强对基点调查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努力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条件。市、县要配备专职基点调查员。为保证调查任务的完成,各级农业部门应有一位领导同志主管这项工作。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全年各季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总和。现行

8、农业统计制度规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应该在本日历年度内收获的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种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2、农作物产量:指本年度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农产品的产量,不论计划内外,数量多少,耕地上与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应统计在内。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作为粮食的薯类产量按五斤折一斤计算。3、谷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早稻是指从播种到成熟约在120天以内,中稻为120150天,晚稻为150180天。其他谷物指除稻谷、小麦、玉米、谷

9、子、高梁以外的一些子实主要用作粮食的作物,包括大麦、元麦(青稞)、莜麦、荞麦、糜子、黍子等。 硬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强筋小麦。 软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弱筋小麦4、园林水果:指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上生产的水果(老口径水果)。不包括瓜果类。5、年末果园面积:指年末专业性果园面积,不包括果用瓜种植面积。6、全年水果总产量:指包括园林水果(老统计口径水果)产量与瓜果类产量之和。7、花卉种植面积:指在大田种植的花卉面积。不包括设施及盆栽花卉。8、蔬菜大棚:指由塑料膜覆盖,人能在内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大棚,按占地面积计算。9、猪、牛

10、、羊出栏数:指育肥出售和自食的头数。包括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猪出售数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10、禽、兔出栏数: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的家禽和家兔。不包括出卖的雏禽和幼兔。11、屠宰数:指在本辖区内实际屠宰的出栏畜禽数量,包括由辖区外购进在本辖区内屠宰的数量。该指标目前只作内部参考,不用于计算肉类产量。12、各类畜禽存栏数:指调查日期(通常指年末、季末)实际存在的各类畜禽头(只)数,不分大小、公母、品种、用途一律包括在内。大牲畜存、出栏是指牛、马、驴、骡的存、出栏之和牛存、出栏是指黄牛、水牛、乳牛的存、出栏之和羊存、出栏是指山羊、绵羊的存、出栏之和家禽

11、存、出栏是指鸡、鸭、鹅的存、出栏之和鸡存、出栏是指专用型蛋鸡、专用型肉鸡、兼用型鸡的存、出栏之和13、饲养量:指一个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实际饲养过的畜禽头(只)数。其计算公式如下:全年饲养量=年末存栏数+年内死亡数+全年累计出栏数14、役畜:指供劳役为主要目的的大牲畜。如用于耕作、骑乘、驮运、拉车或其它使役的马、骡、驴、牛。其使役年龄:牛3-12岁,马3-18岁,骡3-25岁,驴3-15岁。15、能繁殖的母畜:指已经达到生殖年龄有生殖能力的母畜,不论是否配种受胎,均应算作能繁殖的母畜。能繁殖的母猪是指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猪。母畜生殖年龄的标准一般是:2岁以上的牛、驴,3岁以上的马,

12、9个月以上的猪,1岁以上的羊。16、仔畜:新繁殖的牛犊、马(驴、骡)驹、骆驼羔、羊羔的统称。在我国畜牧统计上,仔畜泛指当年繁殖的没有跨年度的牲畜。17、乳牛:指以产奶为主要用途的牛,包括经过改良后主要用作产奶的黄牛、水牛。18、细毛羊:指羊毛细度在25um(微米)以下(60支以上)的纯种羊(如新疆细毛羊、东北细毛羊、美利奴、阿期卡尼、斯大夫等)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19、半细毛羊:指羊毛细度在31um34um(微米)(48-50支)的纯种羊(如罗姆尼、边区莱斯特、茨盖、考力代、林肯)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20、专用型蛋鸡:指专门用于产蛋的专用品种蛋鸡。21、专用型肉鸡:指专门用

13、于产肉的专用型品种肉鸡,包括国外引进和国内培育的品种。22、兼用型鸡:除专用于产蛋、产肉以外的,以土种鸡为主的所有的鸡。23、肉类总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的畜禽肉产量。肉类总产量=牛肉+马肉+驴肉+骡肉+猪肉+羊肉+禽肉+兔肉+其它大牲畜肉=牛肉+驴肉+骡肉猪、牛、羊、驴、骡、马肉产量按其去掉头蹄下水后带骨肉的胴体重量计算;兔禽肉产量按屠宰后去毛和内脏后的重量计算,可用住户调查资料推算。24、猪、牛、羊、驴、骡、马肉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出栏并已屠宰的猪、牛、羊、驴、骡、马、骆驼胴体产量。胴体指屠宰后除去头蹄下水(大牲畜及羊还去皮)后带骨肉的重量。此项指标可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收购部门掌握的

14、资料,取得平均每头胴体重数据和出栏头数推算。牛肉=黄牛肉+乳牛肉+水牛肉羊肉=山羊肉+绵羊肉25、禽、兔肉:指家禽、兔被去皮、去毛和内脏(净膛)后的肉。禽肉=鸡肉+鸭肉+鹅肉26、其它:指除大牲畜、猪、羊、家禽、兔以外的畜禽肉类产量,如鹿犬、肉鸽、鹌鹑、鸵鸟等。27、牛、羊奶产量:指社会产量。凡出售和农民自食自用的各种牛、羊奶产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部分,不统计产量。28、禽蛋产量:指在统计期内,鸡、鸭、鹅的产蛋总量。29、绵羊毛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各种绵羊的毛产量。30、蜂蜜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已经收获的全部蜂蜜产量,喂给蜜蜂的蜂蜜不计算在内。农业服务业统计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指企业(单

15、位)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单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企业(单位)主营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或不独立核算的附营业务所发生的收入。2、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单位)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应从主营业务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及附加。包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经营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3、营业利润:指企业(单位)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利润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4、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经营或

16、业务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它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它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就是单位直接支付给负责社会保险的政府单位(一般指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金或为本单位职工离退休、发生死亡、伤残、医疗保险等而支付的保险费。5、收入合计:指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期各项收入之和,包括业务(事业)收入、调剂收入及其他收入。6、支出合计:指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期各项支出之和,包括业务(事业)支出、税金、上交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7、专项资金支出:指从拨入的专项资金中开支的

17、实际数。专项资金一般是指由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在正常的事业经费以外拨入的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资金。8、预算外支出:指全额单位本期用预算外资金开支的实际数。9、业务税金及附加:指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业务(事业)支出以外向国家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印花税及附加等(不包括从业务事业费中支付的税金及附加,以及从收支结余中支付的所得税等)。10、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单位)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原值时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11、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

18、定资产在当期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的转移价值。12、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农业服务业统计说明1、根据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要求,本制度所指的农业服务业统计对象为全省范围内所有从事农业服务业、畜牧服务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的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2、农业服务

19、业行业分类及代码:051 农业服务业0512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皮棉:细绒棉皮棉、长绒棉皮棉;沤制麻的加工活动,羊毛去杂质,以及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服务;未列明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9 其他农业服务指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防止病虫害的活动,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农业服务活动。包括:为种植某种农作物,促进其生长

20、或防止病虫害的活动;农场劳务承包人的活动;农村土地整理服务:农田土地整理、其他农村土地整理;农作物收割服务;与花草的种植、截枝、修整和花园的修建和维修,以及树木的整容活动有关的农业服务活动;农业园艺服务。不包括:农村土地整理后的储备、管理,列入7290(其他房地产活动);农业种植技术推广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农机技术服务,应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研究单位以及农学家提供的服务,应列入769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只提供农业机械,而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应列入7312(农业机械租赁)。053 畜牧服务业0531 兽医服务指对各种动物进行的病情诊断和医疗等活动。包括:畜牧兽

21、医院(站、中心)、动物病防治单位、兽医监察等活动。不包括:对动物的检疫,列入7650(技术检测);宠物医院、宠物美容服务,列入8390(其他未列明的服务)。0539 其他畜牧服务指除兽医以外的其他畜牧服务活动。包括:为促进牲畜繁殖、生长、增加产量以及获得畜产品的活动;动物的配种(包括冷冻精液站、液氮站、家畜人工授精站)、牧群检验、孵坊等;动物圈、舍清理和整治等服务;专门提供的动物剪毛服务;专门提供的动物挤奶服务;家禽孵化服务;放牧服务;禽蛋的分级、包装服务;其他未列明畜牧服务。不包括:畜牧饲养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牲畜监测、牧机监测、品种测定、饲料监测等服务活动,列入

22、7650(技术检测)。7650 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动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需要鉴定的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包括认证活动。本制度中仅指对农畜产品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包括:粮食等农产品的检验、检疫; 肉、禽、蛋等畜产品的检验、检疫; 蔬菜、水果的检验、检测。7710 技术推广活动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包括:技术服务:农产品新品种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等;各种农业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交流、推广单位的活动;以农业技术

23、推广为主的技(科)、工、贸联合公司的活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种植技术推广服务、畜禽饲养技术推广服务、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业和社会公益等技术的推广、扩散和转移活动。不包括:以生产制造为主,兼营科、贸活动的企业,列入C(制造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以技术开发、交流、推广的名义,实际从事商品买卖的,列入H(批发和零售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单纯的科学技术研究,列入75(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相关行业类别中;专业产品、工艺设计,列入769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市场的管理,列入7720(科技中介服务);专业技术展览,列入7491(会议及展览服务)。3、本制度所指的法人单位,是指具备

24、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已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本制度所指的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4、本制度综合范围原则上为全社会口径(不包括个体户),各市、县(区)在实施基层调查时,可以采取多种调查方法。对与部门直接或间接有隶属关系

25、的系统内企业(单位)采取全面报表调查方法直接取得;对系统外的企业(单位)可以按季度采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方法推算取得。5、报送要求:本制度为年定报调查制度,要求填报2010年年报和2011年季报数。请各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报表。六、报送时间:年报数请各市于3月20日前上报,季报数请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各县(市、区)报省辖市时间由市自定。七、报送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邮编:210036;电话:(025)86263618;E-mail:xuweijian200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农办市2

26、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 农牧、农村经济)厅( 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农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保证农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规范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调查,切实加强农业统计这一重要基础性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满足农业部门管理决策的需要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信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

27、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第二条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由农业部主管,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立项部署、实施指导、全国数据汇总推算、分析发布、考核管理、体系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第三条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农业综合统计业务主管部门(下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各级农业部门执行农业部综合统计项目。具体负责统计调查工作指导督查、数据审核、汇总推算、统计报告和体系建设等工作。第四条 省级以下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业部和省级农业部门的制度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调查项目。第二章 调查内容及方法第五条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调

28、查主要包括基点调查、全面定期调查、农业统计年报和分县农业农村经济基础资料卡片(下称分县卡片)等四项统计调查任务。基点调查、全面定期调查为季节性预测调查;农业统计年报、分县卡片为年度统计调查。各项调查报表具体上报时间,按照报表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第六条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以抽样调查、全面调查为主,辅之其他统计调查方法。其中:基点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全面定期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农业统计年报和分县卡片以全面调查为主,其中部分指标可抄录同级有关部门数据。第七条 基点调查按照基点调查方案及农业信息统计调查基点调整方案相关规定,依据抽样调查原理,以省级为抽样总体,抽选一定比例的基点县(含基点旗和区,

29、下同),再以基点县为总体,按规定抽选基点村和调查户(地块)进行调查。第八条 全面定期报表及农业统计年报,由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进行。第九条 分县卡片按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填报,每年数据起报单位以农业部下发的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为准。分县卡片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由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地级或县级农业部门完成。第三章 数据采集及推算第十条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数据采集分不同情况严格要求,数据要真实可靠。1基点调查户或调查地块预(实)测数据,通过调查户生产记录或调查员实地量测获取。基点村调查数据,应依据该村有代表性的调查户或地块的调查平均数推算。基点县调查数据主要依据基点村调查数据推算

30、。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和省级农业部门,依据基点县数据推算取得各省(区、市)数据。 2全面定期和年报统计报表,主要通过层层上报的数据汇总填报。个别地方、部分指标现阶段自身数据支持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参考)同级统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数据。3分县卡片主要指标填报本县政府的认定数。其中无认定数的农业(含牧、渔业)生产数据,应与同级统计部门有关数据核对并相衔接;人口、耕地、农业生产条件、农民收入等数据可从统计部门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采集。第十一条 基点调查总体数据推算可因地制宜选用基点调查方案中推荐的方法。对于主要粮食品种外的调查,如通过增加辅助调查点后,样本代表性仍然不足的,可通过测算取得修正系数,

31、采取“系数修正法”对总体推算数进行合理修正。第四章 数据审核及报告第十二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数据审核制度,认真核准后上报。审核重点是报表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和合理性等方面。(1)完整性。主要审核要求报告的报表指标及分析说明等是否齐全。(2)规范性。主要审核统计数据的整理、汇总、推算、报送等过程是否合乎要求,计量单位是否正确等。(3)逻辑性。审核表内数据及表间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否矛盾、数量关系是否平衡。(4)合理性。分析审核报表数据与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相关指标是否吻合、发展趋势是否一致。 第十三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

32、时间,及时报告统计调查数据。1基点调查。(1)基点村调查数据由调查员根据调查户(或地块)数据推算上报县。(2)基点县调查员对基点村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推算本县数据后,通过网络上报部、省两级业务主管部门。(3)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点县数据进行审核并推算本省(区、市)数据后,附文字说明及基点县数据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全面定期报表、年报和分县卡片。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1)全面定期报表附报文字说明。上报前,须了解同级其他部门和系统内有关单位调查情况,数据差异较大的应作出解释并明确意见。(2)年报和分县卡片应同时报送由填表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上报前,年

33、报数据应主动与同级统计部门衔接核对,纠正错误数据;分县卡片数据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第五章 数据管理及使用第十四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统计资料尤其是年度数据的保管、移交,应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要加快各级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第十五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第十六条 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数据主要作为农业及相关部门管理决策的参考依据,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信息服务。其中,部、省级汇总数据的发布与服务,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工作督查及保障第十七条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

34、司和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和各省(区、市)农业综合统计的督查工作。第十八条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督查时,下级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碍督查工作,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九条 省、地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统计工作需要,设置一名专职农业综合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第二十条 基点县农业局(委)应当根据基点调查工作需要,在相应职能科室(股)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统计人员及统计工作负责人须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 各级负责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人员的

35、安排(选聘),应符合“五好”的标准。即:政治素质好,能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协调能力好,重视组织调动相关积极因素;业务基础好,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工作实绩好,能开拓性地完成本职工作;文字水平好,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第二十二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调查队伍的管理,保持统计人员及岗位相对稳定,保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地、县统计(基点调查)员和基点村调查员、调查户的信息档案。基点县因工作需要对县调查员的工作调整,应事先征求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调整情况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备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村级调查员及抽样调查

36、户,调整情况须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采取培训班、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方式,培训各地的业务骨干和师资。省级及以下业务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开展农业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十四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努力争取将统计调查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统计调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全国考核。考核结果一要定期进行通报,二要作为工作补助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机构和

37、统计人员给予表彰;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机构、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统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在从事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工作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

38、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个人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

39、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

40、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41、()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

42、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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