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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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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总则 1 1.1、规划背景 1 1.2、评价目的 2 1.3、评价原则 2 1.4、评价依据 3 1.5、环境保护目标 5 1.6、评价标准 6 1.7、环境影响识别 8 1.8、评价范围 10 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 11 1.10、评价方法及评价工作程序 12 2、规划的概述与分析 15 2.1、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 15 2.2、规划与上、下层规划的关系和一致性分析 16 2.3、规划目标和其他规划目标的关系与协调性分析 18 2.4、规划方案概要 22 3、规划区域环境概况 29 3.1、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与交通 29 3.2、自然环境概况 30 3.3、水环境 32 3.4、生态环境现状 36 3.5、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现状 43 3.6、社会环境概况 43 3.7、规划区内主要环境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 46 3.8、规划区的环境敏感区域和敏感环境问题 47 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0 4.1、主要环境影响 50 4.2、不同规划方案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比较 64 5、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 71 5.1、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 71 5.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7 5.3、规划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81 6、公众参与 84 6.1、公众参与概况 84 6.2、调查统计结果 85 6.3、对公众意见的落实情况 88 7、监测与跟踪评价 89 7.1、对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评价的要求 89 7.2、监测与跟踪计划 89 8、困难和不确定性 90 9、执行总结 91 9.1、规划背景 91 9.2、规划的主要目标 91 9.3、评价过程 92 9.4、环境资源现状 92 9.5、预计的环境影响 94 9.6、推荐的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 97 9.7、公众参与的主要发现和处理结果 100 9.8、总体评价结论 101 附录:1、植物名录; 2、动物名录; 3、鱼类名录; 附件:1、委托书;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 3、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4、标准确认函 附图:1、规划区地理位置图; 2、白水江彝良段梯级水电站规划图(规划推荐); 3、白水江彝良段梯级水电站规划图(环评推荐); 4、白水江水系图; 5、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104 云南省环保产业科技开发中心 1、总则 1.1、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彝良县的经济发展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当地人民政府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依托,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城乡经济、私营经济和国有经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和发展机遇。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使对电力电量的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彝良县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电力电量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根据目前全县以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市政用电四项负荷预测汇总,需用电量10002万kW•h,需供电量11238万kW•h,最大用电负荷22586kW。特别是近年来,彝良县人民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加大招商引进资金力度,建成了一大批较大的工业企业,加上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电力需求增加较快,预计到2010年,全县最大用电负荷将达到18.36万kW,可见,电力、电量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所以,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全县还需要加大电能的开发力度,急需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小水电,兴建新的电源点,增加县电网的电源建设,促进彝良县的工农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为县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电能保障,从而,为全县的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能源基础。 2006年9月,彝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按照河流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要求,对白水江流域彝良县河段进行了调查和规划设计,并编制了《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报告》,推荐了该河段规划建设六个梯级水电站,其主要任务是水力发电。其梯级开发方案为:田坝(641.06m)——文角(606.11m)——牛路(594.58m)——柳溪(577.94m)——上白水(559.30m)——凉风沟(543.88m),规划装机容量67800KW,年发电量37914万度。规划实施后,将缓解县电网的供电紧张状况。2007年10月昭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授权云南彝良瑞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白水江彝良段水电资源的批复》,授权云南彝良瑞源水电有限公司开发白水江彝良段水电资源。 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8年7月该项目业主方委托云南省环保产业科技开发中心编制《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开展环评工作,现将编制完成的《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供业主单位上报审批后,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评价目的 (1)根据规划方案,结合规划流域段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分析该规划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2)针对规划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减缓和避免不良影响的防治对策; (3)根据规划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对规划内具体项目环境评价的要求,制定监测和跟踪计划; (4)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该规划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规划内具体项目的设计以及企业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评价原则 针对改规划的性质和特点,在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2)整体性原则; (3)公众参与原则; (4)一致性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 1.4、评价依据 1.4.1、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1年1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12)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6年); (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修订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8)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12月 (19)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务院1999年 (20) 《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1989年 (21) 《云南省珍稀动物名录》1989年 (2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 (23)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 (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2]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年10月 (25)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云南省环保局2001年6月发布) (26)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政发〔2007〕165号) (2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函[2006]4号《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2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函[2006]11号《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 (29)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6月22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 (31) 其它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1.4.2、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评价》HJ/T19-97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95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8)《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1.4.3、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云南彝良瑞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2008年7月22日; (2)彝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编制的《云南省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报告》2007年6月21日; (3)彝良县志及其他相关资料; 1.5、环境保护目标 1.5.1、规划区域内环境敏感对象 白水江彝良段规划评价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历史文物遗址等敏感区域。 1.5.2、规划区域环境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对规划区域内陆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保护;对水生鱼类由于河流因闸坝阻隔导致生境发生改变,其生态完整性将遭到一定破坏,需采取预防及补救措施保护鱼类生态环境;开发水电与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相协调,保护现有的生物物种及其生境。 (2)水土流失 对规划实施可能对规划区域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改善水土流失状况。 (3)地表水环境 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白水江在规划河段为Ⅱ类水体,水功能现状不做为当地农灌用水和饮用水源。保护目标为白水江的水质和该河段水资源。保证规划河段河道内生态基流量。 (4)声环境 根据《彝良县环境保护规划》,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实施的规划区内声环境现状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2类标准,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内的居民点以及规划实施建设时的施工人员。 (5)环境空气 规划河段沿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内居民点以及施工人员。 (6)社会环境 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可能受淹没影响搬迁移民的个体利益以及规划实施建设时的施工人员。 规划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下表: 表1-1 规划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环境目标 影响因素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系统 陆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续性 规划内具体项目建设 水生生态系统 鱼类维持正常生存和繁衍 闸坝阻隔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措施 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规划内具体项目建设 水环境 白水江水质 保证水质满足Ⅱ类水环境要求 规划内具体项目建设 水资源利用 规划河段内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规划实施 生态基流 保证规划河段河道内生态基流流量不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 规划实施 环境空气 规划区内居民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规划内具体项目建设 施工人员 声环境 规划区内居民点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规划内具体项目建设 施工人员 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 控制耕地及林地的占用 征占土地 当地居民 健康、生活质量不下降 移民搬迁、疾病传染 施工人员 健康、人身安全 施工过程 移民安置 移民生活水平、安置区环境 移民搬迁安置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 根据《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划定白水江功能区类别为II类,因此,评价中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 标准值 pH值 (无量纲)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 BOD5 ≤ 总磷 ≤ 总氮 ≤ 石油类 ≤ Ⅱ类 6-9 6 4 3 0.1 0.5 0.05 (2)大气环境 规划区位于白水江彝良段,属农村地区,大气环境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N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0.20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0.08 (3)声环境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 表1-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污染物名称 类别 昼间 夜间 噪声 2 ≤60dB(A) ≤50dB(A) 1.6.2、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由于水电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属于无组织污染,因此,按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表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Nm3) 污染物 TSP NO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0 0.12 (2)废水排放标准 禁止排放,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中水回用。 (3)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90)II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表1-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污染物名称 类别 昼间 夜间 噪声 Ⅱ ≤60dB(A) ≤50dB(A) 表1-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Leq[dB(A)]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6.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水土流失现状 评价区水土流失执行SL190-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见表1-8。 表1-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级别 侵蚀模数t/(km2·a) 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 <500 轻度侵蚀 500~2500 中度侵蚀 2500~5000 强度侵蚀 5000~8000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 剧烈侵蚀 >15000 (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标准,各项指标限值表见表1-9。 表1-9 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标 准   指 标 一级标准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1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5 2 土壤流失控制比 1.5 1.2 3 拦渣率(%) 95 95 4 扰动土地整治率(%) * 95 5 林草覆盖率(%) * 25 6 植被恢复系数 * 98 注:1、表内“*”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2、一级标准,系指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预防保护区。 1.7、环境影响识别 1.7.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水利水电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特点,结合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和可能受影响的程度,规划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既有有利方面,也有不利方面,为了全面系统地识别工程对环境各要素和因子的影响,根据工程活动类型与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列出环境要素识别矩阵,见下表: 表1-10 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要素 环境 环境要素 项目建设期 项目运行期 自然环境 地貌地质 ○、# ○、L、# 水土流失 ▲、S / 大气环境 ○、S / 声环境 □、S / 生态环境 耕地 ○、L、# / 陆生生物 □、S、# / 水生生物 ○、S △、L、# 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 ○、L、# / 水资源利用 ○、S △、L 社会经济 ■、S ▲、L 生活水平 ■、S ■、L 景观 ○、S ○、L、# 人群健康 ○、S / 注:有利影响:“▲”——影响较大,“■”——影响中等, “●”——影响轻微, 不利影响:“△”——影响较大,“□”——影响中等,“○”——影响轻微,“/”——无影响 影响可逆性:“#”——不可逆,未标记均可逆, 影响持续性:“L”——长期影响,“S”——短期影响。 由上表可看出,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有地形地貌、水土流失、耕地、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生活水平、景观、人群健康等方面。 1.7.2、环境影响因子确定 从环境影响的性质、环境影响大小、影响重要性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分析,本规划应重点评价的环境要素为水环境、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社会经济,涉及到的环境影响因子见表1-11。 表1-11 规划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环境 环境因素 环境因子 自然环境 地貌地质 崩塌、坍滑 水文径流 水位、流速、流量、含沙量、输沙量 水土流失 土壤侵蚀强度和数量、水土保持设施 大气环境 粉尘、其它有害气体 声环境 施工机械噪声、交通噪声 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 植被类型、分布 农作物 类型、分布 陆生生物 陆生脊椎动物、陆生植物、珍稀国家保护物种 水生生物 水生鱼类 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 工程占地、水库淹没 社会经济 经济结构、产业布局、国民收入 生活水平 经济收入、居住条件 移民搬迁 移民生活条件、安置区环境 景观 自然景观、人文景观 水资源利用 规划河段河道生态基流量、生产生活用水量、电站运行 人群健康 介水传染病、虫媒传染病 1.8、评价范围 总体而言,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白水江彝良段规划各级水电站所在区域范围。对不同的评价要素,其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区域有所不同,具体范围确定如下: 1.8.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陆生生态环境 涉及梯级规划的江段两岸面山第一层山脊线以下区域,尤其是各规划方案中各梯级电站水库的淹没区。 (2)水生生态环境 该规划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白水江彝良段规划第一级水电站库尾至规划中第六级水电站尾水口下游200m范围。重点评价规划的各级电站库区范围及可能引起的减脱水河段。 1.8.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该规划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该规划涉及到的白水江彝良河段,全长约27km。重点评价范围为规划的各级电站库区范围及可能引起的减脱水河段。 1.8.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范围 将规划范围内的白水江彝良河段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划定为评价范围,重点评价规划的各级水电站施工场地及其附近村庄。 1.8.4、声环境影响分析范围 将规划范围内的白水江彝良河段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划定为评价范围,重点评价规划的各级水电站施工场地及其附近村庄。 1.8.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范围 社会经济影响分析范围为彝良县白水江彝良河段流经区域涉及到的镇、乡及下属村社,重点分析移民搬迁带来的社会影响。 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 根据规划特点和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如下: 表1-12 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 环境要素 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 生态环境 保护陆生生态环境 动植物种群数量、植物类型、栖息地 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白水江鱼类维持正常生存和繁衍 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物生境 种群、个体的保存,生境保护 保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水土保持 控制水土流失量 水土保持措施、新增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地表水环境 保证水质达标、水环境功能不降低 废水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保证河流生态基流量,河道不断流 生态用水流量、时段、水量调控 保证水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 规划区河段沿岸及下游的生产生活用水水量、时段、协调与调度 环境空气 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TSP、NOx、CO 声环境 保证声环境质量达标 LeqdB(A) 固体废弃物 废渣减量化,合理处置 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处置方式及流向 社会影响 社会经济合理发展,群众利益保障 移民搬迁 能源结构 改善当地能源结构,实现“以电代柴” 农村能源替代,薪柴减少量 地质条件 保证地质安全性 各级水电工程区域内地质稳定 1.10、评价方法及评价工作程序 1.10.1、评价方法 在现场踏勘、环境监测、专家咨询、基础资料收集等基础上,利用计算机技术与GIS制图相结合,初步确定规划区的环境现状。结合规划项目的特点及环境特征,确定预测评价的重点,对不同的环境要素分别采取对应的预测评价方法,具体如下: 1.10.1.1、规划区域环境背景调查分析 (1)生态环境 A、陆生植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样地调查相结合; B、陆生动植物:采用专家路线观察,结合收集资料进行分析; C、水生鱼类:现场调查结合资料收集; D、水土流失:利用规划内项目已有水保资料,结合现场踏勘进行分析; (2)水环境 利用规划内项目已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结合现场调查和监测资料; (3)环境空气及声环境 采用现场踏勘,结合资料收集等方法。 (4)规划区社会经济 收集规划涉及到的彝良县及白水江彝良段沿岸的牛街镇、柳溪乡、洛旺乡的社会经济资料。并收集疫情和地方传染病方面资料。 1.10.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识别 采取矩阵法、情景分析法识别规划对规划区域周边环境的影响。 1.10.1.3、规划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 采取情景分析法、类比分析法等,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1.10.1.4、累积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通过矩阵法、情景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预测规划对环境的累积影响。 1.10.1.5、公众参与 通过调查表法收集公众个人和社会团体对该规划的意见,统计整理后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 1.10.2、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放弃规划 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 采纳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 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 评价结论 规划分析 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 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指标 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编写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 公众参与 图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规划的概述与分析 2.1、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 2.1.1、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 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的开发任务是水力发电,规划的实施,能有效缓解彝良县电力供应短缺。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定位为: (1)规划要与流域内的国土资源规划、生态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农业区划等相协调。以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对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与流域内的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协调; (3)规划中应兼顾流域内的农业灌溉及生态用水及其它用水要求; (4)按照现代水利的思想,结合规划流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开发方式及规模; (5)按充分、合理、科学利用水资源的原则,从全流域合理开发利用的角度出发,合理拟定开发方案; (5)规划方案要以技术可行,经济上合理为原则。 2.1.2、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拟规划的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实施可能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规划报告中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及相应措施如下: (1)水质环境保护措施 在规划实施期间,在规划中各梯级取水坝周边范围内采取封山育林,严禁在大于∠25°的山坡开垦种植,对已经开垦的应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在各梯级水电站,从坝内埋管取水,确保坝址下游河段不小于环境要求的水量。 (2)水土保持 该规划各级水电站工程进行分区治理。弃渣场水土保持区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以工程措施为主的方法进行治理;压力管道水土保持采用植物措施治理,厂房水土保持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美化环境的方法进行治理。 (3)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报告对规划内各梯级电站施工过程中,均提出了水质环境保护,大气质量保护措施,噪声防护措施、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措施等几个方面的措施。 (4)人群健康 为保护施工区人群的身体健康,施工区内应修建相应数量的无害公共厕所,对一些受污染的场地进行及时消毒清理,消灭“三害”,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等。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各梯级水电站都规划防洪堤,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淹没和破坏,在取水坝内设置直径0.6m的埋管作为鱼道,以确保上下游鱼类可能进行交流。 2.2、规划与上、下层规划的关系和一致性分析 2.2.1、与我国电力和能源发展规划一致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使长期困扰国民经济发展的严重的缺电局面得到基本缓解。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拥有发电装机容量和电力消耗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还很低;电力行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西电东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能源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开发西部电力资源,尤其是开发西部水能资源,实施西电东送,不仅可以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缓解东部地区的能源短缺问题和“两控区”范围的环保压力。 我国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的建设重点:“按照流域梯级滚动开发方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在水能资源丰富但地处偏远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 综上所述,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和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2.2.2、与云南省电力发展规划的关系与一致性 (1)云南省水电发展概况 目前,云南省水电装机容量约493.9万kW,远不能满足“云电外送”及云南省本省电力需求,电力汛枯矛盾突出,各区域电力不平衡,不能满足我省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2)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与云南省电力规划的一致性 在“十一五”期间,云南处于需电形式。在担负“西电东送”的同时,还负担着“云电外送”的任务。根据云南省电力发展规划,在“十一五”期间需新增装机1152.9万kW,到2020年云南电网累计新增装机5969.4万kW。白水江彝良段水电站开发规划的装机容量为67800kW,除部分用于维持电站运行外,其余全部送入电网,增加了省电网的供电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划区内的用电困难,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符合云南省电力发展规划。 2.2.3、与昭通电力发展规划的关系与一致性 昭通电力在“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在现有装机为34万kw的基础上,到2010年总装机增加到250万kw(不含三大电站),发电量120亿kw时。电力行业产值可达50亿元左右,工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 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实施后,在2年可以为昭通地区增加装机容量67800kw,可以为“昭电外送”打下一定的基础。因此该规划符合昭通市电力发展规划。 2.2.4、与彝良县电力发展规划的关系与一致性 根据目前彝良县全县以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市政用电四项负荷预测汇总,2007年需用电量73687万kW•h,需供电量88424万kW•h,最大用电负荷13.5万kW。特别是近年来,彝良县人民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加大招商引进资金力度,建成了一大批较大的工业企业,加上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电力需求增加较快,预计到2010年,全县最大用电负荷将达到28.75万kW,按最大用电负荷的110%,作为2010年全县计划电站建设的装机容量为31.625万kW。与2006年底的装机容量7.8395万kW,在建电站装机容量9.447万kW,与预测的2010年需要的装机容量31.625万kW相差了14.3385万kW。 所以,在2006年至2010年间,全县还需要大量加大电能的开发力度。因此,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符合彝良县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 2.2.5、与规划区域内电力发展的关系与一致性 本次规划开发水电的河段为白水江彝良段,在该河段除该开发规划外,尚无其他电站的开发规划,因此,不存在与规划实施区内其他水电站产生矛盾。 2.3、规划目标和其他规划目标的关系与协调性分析 2.3.1、与彝良县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本次水电开发规划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城镇建设区。根据2005年彝良县环境保护局编制的《彝良县环境保护规划》的环境规划目标:“2010年,县域内森林覆盖率得到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更多关注,地表水污染有所减轻,水土流失初步遏制,重要水源水质稳定在2003年水平,城镇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业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污染源控制取得明显效果,农村环境卫生基本改善。”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方案尽可能避免了对林地的占用,同时,发展电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能源结构,实现“以电代柴”,减少当地居民用柴量,减少了对周围植被的砍伐;本水电开发规划中的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采取了循环利用,不外排白水江。因此,本水电开发规划与《彝良县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环境规划目标相协调。 2.3.2、与彝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彝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彝良县“十一五”发展的战略重点是:“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培植、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中:“抓好电力建设。进一步加快洛泽河、白水江、田黄河流域开发进度,力争在原建电站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以庙林、白水江一、二级电站为代表的一批水电站,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变电工程建设,扩大农村电网覆盖面,增强供电能力,实现社社通电”。彝良县在“十一五”期间将电力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因此,本水电开发规划与彝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协调。 2.3.3、彝良县城建设规划 根据彝良县城建设规划的定性目标:“将彝良县城所在地角奎镇建设成为彝良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天麻、竹类产品开发、生产为主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新兴小城市”,定量目标为:“到2010年,县城建设规划达2.4km2,城镇人口发展为3.8万人;到2020年,城镇人口发展为12.5~1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1%”。本水电开发规划位于白水江彝良段,距县城直线距离约为50km,处于彝良县城建设规划范围外,对彝良县城发展不造成影响。而且在本水电开发规划实施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彝良县供电紧张的现状,也为彝良县城建设规划贡献一份力量。因此,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与彝良县城建设规划相协调。 2.3.4、与彝良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协调性 彝良县旅游资源数量丰富,类型齐全,为彝良县开发旅游资源和大力发展旅游业,使之成为彝良县21世纪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积极做好旅游业开发的基础性工作,以现有朝天马、海子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小草坝省级风景名胜区为核心,以规划期内拟新建的小草坝山水风光旅游区,海子坪竹海生态旅游区、洛泽河历史文化旅游区和雨龙山民俗风情旅游区四个一级旅游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和重点建设。本水电开发规划均不处于这四个一级旅游区的规划范围内,不会对其旅游区建设造成影响,因此,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与彝良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 2.3.5、与国土资源规划、农业区划的协调性 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拟占用的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且在各梯级电站坝址规划时考虑尽可能少占用耕地和林地,因此,该规划与彝良县国土资源规划、农业区划相协调。 2.3.6、与水源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白水江不属于源头水保护区河流,白水江田黄—柿子缓冲区河段属于水功能缓冲区,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规划中各梯级电站在建设期间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均做到合理利用,不外排白水江,因此不会改变白水江水环境功能质量。因此,该规划与当地水源保护规划相协调。 2.3.7、与彝良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彝良县“十一五”的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彝良县公路建设目标以国省道为主干线,以县(市)之间连接线为支干,以县乡道路为网络,以提高路面等级和增加公路里程为重点,打通出入贵连昆三大通道,构筑适应并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公路网。本次规划淹没尽可能避免了对公路的淹没,涉及到的淹没路段仅长5km,且电站形成淹没前将对这些公路段在淹没区外进行重建,不影响路段的连通性。因此,该水电开发规划与彝良县交通发展规划相协调。 2.3.8、与彝良县矿产资源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彝良县十一五期间的矿产资源发展主要任务是:“加快洛泽河矿冶基地建设步伐,加大境内资源的勘探和整合力度,尽快形成以洛泽河矿冶基地为龙头的‘以矿促电,以电带矿’的工业发展新格局”。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可以有力的推动“以矿促电,以电带矿”的工业发展新格局,因此,该规划与彝良县矿产资源发展规划相协调。 2.3.9、与彝良县水利规划的协调性 彝良县十一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抓好水利建设。积极争取新建双河、松林、新场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抓好龙潭灌区、清河灌区的续建配套和杉坝水库、钟鸣水库的配套干渠工程建设;大力兴建山区 “五小”水利工程,基本实现社社饮上清洁的自来水。”本规划不会对松林、新场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产生不利影响,且白水江现状不作为饮用水源和农灌水源使用,本规划不会对当地的饮水和用水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规划与彝良县水利规划相协调。 2.3.10、与彝良县渔业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调查,彝良县“十一五”规划中为涉及渔业相关内容。本规划实施后,虽然会对水生鱼类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采取了网捕过坝、建设鱼类增殖站的措施,减缓不利影响。 2.3.11、与上、下游白水江流域段水电开发的协调性 (1)与上游镇雄段水电开发的协调性 白水江镇雄段目前正在建设有坪子电站,位于罗坎镇,装机容量为2×7500千瓦,属白水江镇雄段梯级开发电站的第三级的水电站。 镇雄县白水江梯级电站,是镇雄县委政府于2003年在昆交会签约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对镇雄县水能资源投资开发的建设项目,总投资5.4亿元,总装机7.16万kw。四级电站建设选址镇雄的罗坎、五德两个乡镇。 根据相关资料,本水电开发规划推荐方案内的第一级水电站拟采用引水式开发形式,形成库区回水范围小,距离上游镇雄县白水江梯级水电站较远,不会影响上游镇雄段水电站开发。因此,白水江彝良段水电开发规划与上游镇雄段水电开发相协调。 (2)与下游盐津段水电开发的协调性 白水江盐津段现已经开发白水江三级水电站,其中,白水江一级水电站距离本水电规划的第六级水电站坝址约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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