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 论
1 项目概要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
1.1.2 建设范围:
该项目建设范围:伊宁市英也尔乡、托格拉克乡、喀尔墩乡、潘津乡、达达木图乡、园艺场、克佰克于孜乡、汉宾乡、巴彦岱镇、奶牛场、塔什库瑞克乡。
1.1.3 建设单位、负责人:
项目建设单位:伊宁市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负责人: 王贵勇(伊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1.4 项目实施单位:伊宁市农林局
项目实施负责人:崔明文(伊宁市农林局书记、副局长)
1.1.5 建设内容、规模:
后续产业:退耕户2010年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建设棚圈
面积4500平方米。
技能培训项目:2010年计划培训退耕还林户1000人次。
补植补造项目:2010年在退耕还林地开展补植补造工作。补植
面积578亩、补造面积111亩。
1.1.6 建设期限:一年,即2010年。
1.1.7 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总投资117.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3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28%;自筹77.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72%。
分项投资情况为: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特色养殖棚圈建设总投资90万元,其中国家
投资22.5万元,占25%;自筹67.5万元,占75%。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总投资2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15万元,占75%;自筹5万元,占25%。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任务总投资6.3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2.31万元,占36.32%;自筹4.05万元,占63.68%。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造任务总投资1.3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0.56万元,占40.29%;自筹0.83万元,占59.71%。
1.1.8 建设性质:新建
1.2 项目编制依据
1.2.1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
25号)。
1.2.2 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等五部门批复的《巩固退耕还林
成果专项规划》。
1.2.3 《退耕还林条例》。
1.2.4 《关于报送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林业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西开[2010]736号文件。
1.2.5 《关于报送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林业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发改西开[2010]14号)
1.2.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等五局委《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伊州发改西开[2009]04号)
1.2.7 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及规程等。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参照国家、自治区相关造林等定额规定以及伊宁市物价实际情况,确定本期项目实施定额。
建设内容
投资标准
专项补贴标准
建设内容
补植
140元∕亩
40元∕亩
578亩购苗补助
补造
150元∕亩
50元∕亩
111亩购苗补助
特色养殖
200元∕m2
50元∕m2
4500 m2砖木结构棚圈建设
技术培训
200元∕人
150元∕人
培训人员1000人次,购买培训资料、租赁培训场地、聘请老师等
1.4 可行性研究结论
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伊宁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果显著,有效地改善了伊宁市的生态环境。该工程的实施使我市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抗御冰雹、抵御洪水等抵抗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明显增强,因此,项目建设体现了生态效益第一的目的。
为巩固国家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的快速发展,促使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已成为当前工作的关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推进伊宁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伊宁市退耕还林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的背景与由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实施以退耕还林工程为代表的各项生态建设工程,保护和改善林业生态环境,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繁荣,造福人民的重大战略任务。伊宁市是伊犁州的首府,最适宜发展高效益城郊型农业和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牧业及民族特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伊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的破坏。近年来,大风、冻害等自然灾害给我市农牧业生产带来了较大的损失,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都取得了一定得成效。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它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是一项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是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这对于促进伊宁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伊宁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紧抓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利时机,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积极支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高退耕户的经营效益,改善伊宁市生态环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伊宁市地处伊犁河谷中部,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是我国与中亚地区、欧洲国家对外贸易的桥头堡,是伊犁州农产品交易中心。伊宁市地缘优势突出,对外开放条件优越,是新疆和全国向西开放的重要商埠,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确保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开展伊宁市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伊宁市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乃至生态安全、国土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以及新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2.2.1 是改善伊宁市生态环境的需要
伊宁市地理位置重要,但农村分散,还存在大面积宜林荒山、荒滩、荒坡地,生态还比较脆弱,尤其是位于伊宁市北部的北山坡灌区,由于长期以来开发利用不甚合理,过量放牧,树木砍伐严重,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旱、洪灾害比较频繁,水土流失严重,严重影响了伊宁市生态环境的稳定及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事实表明,和谐社会的很重要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如果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则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环境恶化,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将难以实现。生产要发展,经济要持续增长,首先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伊宁市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所必须坚持的前提和不可缺少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建设,尽快改变生态状况,提高抗御恶劣气候造成的自然灾害的能力,才能加快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改善伊宁市的生态环境迫在眉睫。只有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来加强生态建设,实现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才可以优化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2.2 是改善伊宁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农村生存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意义。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既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稳定性,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基础,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建设,构建伊宁市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改善伊宁市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促进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伊宁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供高标准的生态屏障。
2.2.3 项目建设是改善退耕户生活水平的需要
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即解决好农民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壮大退耕还林的成果。所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已不是单纯的造林种草,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是退耕还林工程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退耕还林补助已即将到期,但退耕还林还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后续产业还没有培育起来,退耕农民的生计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巩固成果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困难,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占退耕户收入的比重较大,伊宁市退耕还林工程于2000年实施,通过10的建设管护,国家补助资金即将到期,而林木距轮伐期还有较长年限,退耕户今后生活来源存在严重问题,当前急需实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提高退耕户生活水平,从而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的。
2.2.4 是推动伊宁市经济发展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伊宁市是伊犁河谷的经济中心,也是重要的林果产品生产基地。多年来,伊宁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伊宁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生态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伊宁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伊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此,伊宁市将从林业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巩固退耕林成果项目建设作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
3 项目建设条件
3.1 项目区概况
3.1.1 地理位置
伊宁市地处伊犁谷地中部,位于东经81°03′—81°29′,北纬43°56′—44°18′之间,南北长52.8公里,东西最宽处35.3公里,总面积675.5平方公里。其北部为山区,南部为平原。南濒伊犁河,北屏天山西部科古尔琴山,东、西、北三面与伊宁县接壤,南隔伊犁河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相望。伊宁市作为伊犁州的首府,具有便利交通条件和丰富的科技人才资源,是伊犁州农牧产品的集散交易中心。
3.1.2 自然概况
地质地貌:伊宁市北部为山区,南部为平原,整个地形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高度在580—2300米之间,伊犁河自东向西从伊宁市南面穿过,伊宁市的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中低山区,前山丘陵区、前山洪积一冲击倾斜平原区,河谷冲积平原区及河漫滩区。
气候条件:伊宁市地处北温带,属大陆性气候,伊宁市东、南、北三面环山,这种地形冬季可阻挡西伯利亚寒冷气流,夏季可减少塔里木和准葛尔两大盆地干热气流的影响,西面敞开,这样来自北冰洋的湿润气流可直接进入,加之伊犁河水蒸气的影响,所以形成与新疆北部地区差别很大的温和湿润气候区。伊宁市气候温和,降水较多,四季较分明,春季雨多,寒雪稳定,年平均温度7.7—8.7℃之间,年平均最高气温16℃,最低气温1.7℃,无霜期159天,上冻结平均深度25厘米,光能资源丰富,热量充足,小气候明显。
水资源:伊宁市地表水资源丰富,主要由河水,泉水和北山间水流组成,伊犁河自东向西在伊宁市南面穿过,年平均流量为52.3立方米/秒,年径流量为165亿立方米。伊宁市地下水储量很丰富,估计为28亿立方米,地下总补给为3.45亿立方米/年,地下水的补给条件较好,其中北山沟的渗漏补给占54.3%,受地形及排水条件的限制,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差别很大。
土壤条件:伊宁市土壤有四个土类,九个亚区,五个土属,十四个土种。平原区土壤主要为灰钙土,占可耕地的78.5%,山地土壤主要分布有灰钙土、粟钙土、黑钙土、亚高土、草旬土,滩地为草旬沼泽土、泥沼泽土等,伊宁市近郊土壤肥力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在2%以上,土层厚度1米以上,均无盐化危害。
3.1.3 社会经济条件
行政区域:伊宁市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是州政府所在地,辖八乡一镇一场,46个行政村、八个街道办事处。
人口、民族:伊宁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农林牧渔综合发展的城镇,全市耕地面积23.16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3.92万亩,牧草地面积37.75万亩。2008年全市总人口45.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1.1万人,农业人口14.8万人。伊宁市少数民族29.9万人,占总人口的65.1%;汉族16万人,占总人口的34.9%。
工、农业现状: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产业结构逐趋合理,2008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9.01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一产增加值3.2亿元,增长5%;二产增加值20.78亿元,增长21.5%;其中工业增加值14.81亿元,增长28%;三产增加值45.03亿元,增长15.2%。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12亿元,增长29.5%。地方固定资产投资28.65亿元,同比增长6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1亿元,同比增长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7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61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14元、793元。
交通运输:伊宁市交通便利,境内有国道线1条,省道线1条,市乡公路10条,林区和矿区公路共9条,村村都通汽车,乡乡都有客运站,现已初步形成市乡公路运输网。到目前为止,伊宁市电力供应充足,电力网络已经覆盖了城乡的每个角落。90年市话进入全国长途自动网,并相继开通了移动电话业务。
土地条件:伊宁市平原区国土总面积66.36万亩,其中:林地13.92万亩,占平原区国土地总面积的20.98%;非林地(包括草地、农地、未利用地、水域、居民工矿用地等)52.44万亩,占79.02%。
3.1.4 林业建设概况
伊宁市作为伊犁州的首府城市,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林业旅游产业等生态型、高效益农业势在必行,这也正顺应了大力改善伊宁市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多年来,伊宁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伊宁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近年来伊宁市市委、政府积极筹集资金,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开展植树造林、荒山荒地绿化、庭院绿化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先后实施了伊犁河河滩绿化、伊宁市北山坡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使全市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为伊宁市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林业资源现状:伊宁市平原区国土总面积66.36万亩,其中:林地13.92万亩,占平原区国土地总面积的20.98%。伊宁市平原区森林资源由中部平原人工林和伊犁河谷次生林构成。平原区林地总面积13.92万亩,其中人工林12.2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7.99%;
河谷次生林1.67万亩,占12.01%。伊宁市经济林总面积2.5万亩,其中:果树林2.49万亩,占99.78%;其它经济林0.01万亩,占0.22%。
林业机构:伊宁市农林局下设林业技术推广站、园艺站、森防站、种苗站、重点公益林管护站,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政资源办公室、林业派出所等站所和科室,现有林业职工33人,其中技术人员23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中级职称人员9人、初级职称人员7人。
3.2 项目区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3.2.1 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保存情况
2000年,伊宁市按照上级下达我市1万亩退耕还林任务的要求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人工造林任务10000亩,其中,生态林5622亩,占56.2%;经济林4378亩,占43.8%。各树种面积:杨树5622亩、苹果689.6亩、杏1593.2亩、桃283亩、葡萄1268亩、核桃38亩、红枣272.4亩、梨120.3亩、李90.5亩、樱桃23亩。共有39个林班,438个小班,涉及退耕还林户709户。
经复查,伊宁市退耕还林实际保存合格面积9311亩,保存合格率为93.1%,不合格面积689亩。保存不合格面积中,苹果76亩、树上干杏578亩,杨树35亩。
3.2.2 退耕还林区退耕户收入情况
3.2.2.1 2009年工程区退耕农户收入情况
2008年工程区退耕户人均收入5161元,其中,种植业收入XXX元,养殖业收入XXX元,劳务收入XXX元,其他收入XXX元。
3.2.2.2 退耕还林实施前工程区退耕农户收入情况
2000年工程区退耕户人均收入XXX元,其中,种植业收入XXX元,养殖业收入XXX元,劳务收入XXX元,其他收入XXX元。
3.2.2.3 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退耕户收入变化情况
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按退耕还林条例的补助期限,政策性补助为零,生态林8年后林木活立木蓄积量预期效益每年每亩420元,经济林从第三年开始产生效益,平均每年每亩预期效益600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退耕户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是种植业、养殖业及劳动力转移收入。
3.2.2.4 退耕前后劳动力转移及其收入所占比重的变化情况
退耕还林前,退耕户年劳动力转移及其它收入650元,占总收入的33%,退耕还林后,退耕户年劳动力转移及其它收入810元,占总收入的37.5%,说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劳动力相对富裕,劳动力转移收入增加,劳动力转移收入占人均纯收入比重增加。
3.2.3 退耕还林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3.2.3.1 现有退耕还林地经济效益低,主要原因是苹果、杏等林果产品产业链不够完善,后续产业发展、果品加工及产品开发滞后,无终端产品;近年来农资价格不断上涨,果园管护成本较高,农户果园管理积极性不高,造成部分果园低产低效。由于现有退耕还林地经济效益低,而农资价格不断上涨,退耕农户经济收入有所下降,部分退耕农户出现了生计困难的问题。
3.2.3.2 退耕农户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后续产业发展和农村能源建设难度较大。所以退耕还林工程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如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退耕农户经济收入,真正体现退耕还林工程的惠民成效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3.2.3.3 经过多年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区的生态环境虽有改善,但大风、冻害、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有较大的影响,再加上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工作周期长,大量的工作需到田间地头开展,所以资金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4 项目建设目标
4.1 项目建设目标
伊宁市1万亩退耕还林地涉及伊宁市生态环境的稳定和709户退耕户的生计问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维护伊宁市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高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解决部分退耕户的生计问题。所以,大力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展退耕地林木补植补造和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林木保存率和生产力,开展退耕还林户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可达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的。
目标任务: 2010年建设棚圈面积4500平方米,退耕还林地补
植面积578亩、补造面积111亩,为退耕还林户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
4.2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等五部门批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要求的建设内容,通过开展补植补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通过实施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户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退耕农户的素质,扩大创业就业的途径,增加退耕户收入,促进伊宁市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3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多种巩固措施相结合,林业重点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惠农工程建设相衔接;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尊重退耕还林户意愿,维护退耕户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退耕户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优先解决收入较低、生活困难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
坚持中央、地方、集体、个人共同努力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大力宣传国家的惠农政策,支持和鼓励退耕还林户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克服困难、自我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成效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建项目建设规模,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集中安排技能培训,对发展特色养殖业的退耕户进行种植、养殖双重技术培训,对城郊乡镇退耕户重点开展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对退耕还林地保存率较低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4.4 主要建设任务
4.4.1 后续产业发展
特色养殖业建设:建设养殖棚圈4500平方米。
4.4.2 退耕户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全年完成退耕还林户技能培训1000人次。
4.4.3 补植补造
2010年在退耕还林地完成补植补造面积689亩,其中,补植面积578亩,补造面积111亩。
5 项目建设方案
5.1 非营造林项目
5.1.1 项目选址方案
5.1.1.1 特色养殖棚圈建设:伊宁市共有退耕农户709户,具备发展特色养殖条件的有131户。2010年,伊宁市计划建设棚圈面积4500平方米, 涉及7个乡镇场、20个行政村、48户退耕户,占所有退耕农户的7%。养殖牛598头、羊505只、家禽5000只。建设地点:
(1)英也尔乡建设棚圈面积900平方米,涉及11户。
界梁子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六七段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英也尔村,面积400平方米,5户;
阿拉木图村,面积100平方米,2户;
(2)托格拉克乡建设棚圈面积400平方米,涉及4户。
卡拉也尔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托格拉克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3)喀尔墩乡建设棚圈面积400平方米,涉及4户。
巴依库勒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花果山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吉尔格朗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4)潘津乡建设棚圈面积900平方米,涉及10户。
苏拉宫村,面积500平方米,5户;
皮里其村,面积250平方米,3户;
阿热买里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下潘津村,面积50平方米,1户;
(5)达达木图乡建设棚圈面积900平方米,涉及9户。
诺改图村,面积900平方米,9户;
(6)克佰克于孜乡建设棚圈面积100平方米,涉及1户。
团结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7)巴彦岱镇建设棚圈面积900平方米,涉及9户。
干沟村,面积300平方米,3户;
铁厂沟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三段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巴彦岱村,面积100平方米,1户;
英买里村,面积200平方米,2户;
5.1.1.2 技能培训:
对全市709户退耕还林户进行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次,涉及11个乡、39个行政村、709户退耕农户。计划举办培训班40期,发放技术资料5000份。培训方式:市级培训,组织退耕还林户开展集中理论培训2次;乡级培训,以集中理论授课与现场会、观摩会结合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22次。培训从2010年1月到12月陆续开展。
种植技术培训,由伊宁市农林局林业工程师和所聘伊犁州林科院林业技术专家授课,计划培训709人次。
养殖技术培训,由伊宁市畜牧局畜牧师和伊犁州畜牧学校老师授课,计划培训64人次。
第三产业就业技能培训由伊宁市再就业培训中心人员和伊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师授课,计划培训227人次。
各乡村任务分别为:
(1)英也尔乡培训239人次,涉及158户。
界梁子牧业队:培训37人次,涉及3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界梁子村:培训70人次,涉及35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六七段村,培训25人次,涉及23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英也尔村,培训84人次,涉及42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阿拉木图村,培训23人次,涉及2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2)托格拉克乡培训35人次,涉及30户。
卡拉也尔村,培训13人次,涉及10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阿吉买里村,培训8人次,涉及8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托格拉克村,培训9人次,涉及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上托格拉克村,培训5人次,涉及5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3)喀尔墩乡培训82人次,涉及41户。
巴依库勒村,培训14人次,涉及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英阿亚提村,培训4人次,涉及2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东梁村,培训12人次,涉及6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花果山村,培训38人次,涉及19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吉尔格朗村,培训14人次,涉及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4)潘津乡培训98人次,涉及88户
苏拉宫村,培训45人次,涉及40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英阿瓦提村,培训5人次,涉及5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皮里其村,培训35人次,涉及32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上潘津村,培训1人次,涉及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阿热买里村,培训5人次,涉及4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下潘津村,培训6人次,涉及5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矿区,培训1人次,涉及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5)达达木图乡培训134人次,涉及67户。
诺改图村培训134人次,涉及6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6)园艺场培训43人次,涉及43户。
一公司培训12人次,涉及12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二公司培训31人次,涉及3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7)克佰克于孜乡培训7人次,涉及6户。
团结村,培训3人次,涉及2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克佰克于孜村,培训4人次,涉及4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8)汉滨乡培训6人次,涉及6户。
巴西库勒克村,培训6人次,涉及6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9)巴彦岱镇培训221人次,涉及169户。
苏阿拉木图村,培训7人次,涉及7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
干沟村,培训39人次,涉及36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铁厂沟村,培训32人次,涉及3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东巴扎村,培训50人次,涉及25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三段村,培训22人次,涉及20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巴彦岱村,培训38人次,涉及19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英买里村,培训33人次,涉及3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10)奶牛场培训99人次,涉及83户。
八连,培训99人次,涉及83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
(11)塔什库瑞克乡培训36人次,涉及18户。
塔什库瑞克村,培训2人次,涉及1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果园村,培训8人次,涉及4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英买里村,培训6人次,涉及3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科克其里克村,培训20人次,涉及10户。 培训内容:林业种植技术、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5.1.2 项目技术方案
5.1.2.1 特色养殖:
养殖棚圈结构:砖木结构。
棚圈建设标准: 建筑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地基深0.8米、宽0.5米,用片石或卵石,拌沙石水泥灌浆而成。棚圈墙体结构为砖混,棚圈长度10-20米、宽度4-5米,棚圈顶面铺木板、铺油毡2层。
辅助设施: 利用各建设地点原有道路、电源设施。
宣传标识牌:每个乡选择一个相对集中点制作永久性铁制标识牌一座。
养殖种类:以牛、羊等牲畜为主。
养殖方式:以自繁自育、散养为主。
养殖标准:养殖1头牛棚圈建设面5平方米,养殖1只羊棚圈建设面积1.5-2平方米,家禽养殖10只∕平方米。
牲畜排泄物处理:支持和鼓励农户新建沼气池,将牲畜排泄物用于制造沼气,沼气池废渣运往林地作肥料。
养殖技术指导:结合技能培训计划聘请畜牧局专家及技术员进行特色养殖培训。
5.1.2.2 技能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全市709户退耕还林户进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次。主要通过集中理论授课、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为退耕户提供林果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及外出务工实用技术,不断提高退耕户生产技术水平和外出就业能力。
5.1.2.2.1特色养殖培训内容
聘请伊宁市畜牧局畜牧师和伊犁州畜牧学校老师进行特色养殖培训,所有培训均采用维、汉双语授课。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⑴、家禽、家畜常见疫病的预防及治疗。
⑵、牛、羊育肥饲料的合理配比技术。
⑶、牧草的青贮技术。
⑷、牛、羊产期及幼畜的管理技术。
⑸、蛋、奶副产品加工技术。
⑹、新型畜牧业发展技术基础及前景。
5.1.2.2.2 种植业培训内容
由伊宁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工程师和所聘伊犁州林科院林业技术专家为退耕户进行林果种植技术培训,并聘请林果业专家在生产季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⑴、林果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分析。
⑵、标准园建园技术、育苗技术、栽植技术、果园管理技术。
⑶、苹果、杏树栽培技术
⑷、果树土肥管理、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技术。
⑸、保护地果树栽培技术
⑹、果树整形修剪技术。
5.1.2.2.3 第三产业培训内容
由伊宁市再就业培训中心人员和伊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开展第三产业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⑴、劳动法、就业保障法律法规。
⑵、农机器械维修技术。
⑶、家用电器维修技术。
5.1.3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方案
5.1.3.1 特色养殖
特色养殖类别:以自繁自育、散养为主。
建设内容:养殖棚圈建设。
棚圈建设结构:砖木结构。
棚圈建设标准 :建筑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地基深0.8米、宽0.5米,用片石或卵石,拌沙石水泥灌浆而成。棚圈墙体结构为砖混,棚圈长度10-20米、宽度4-5米,棚圈顶面铺木板、铺油毡2层。
辅助设施 :利用各建设地点原有道路、电源设施。
标识牌:每个乡选择一个相对集中点制作永久性铁制标识牌一座。档案管理1套。
5.1.3.2 技能培训
对全市709户退耕还林户进行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次,涉及11个乡、39个行政村、709户退耕农户。计划举办培训班40期,发放技术资料5000份。培训方式:市级培训,组织退耕还林户开展集中理论培训2次;乡级培训,以集中理论授课与现场会、观摩会结合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22次。培训从2010年1月到12月陆续开展。
种植技术培训,由伊宁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工程师和所聘伊犁州林科院林业技术专家授课,计划培训709人次。
养殖技术培训,由伊宁市畜牧局畜牧师和伊犁州畜牧学校老师授课,计划培训64人次。
第三产业就业技能培训由伊宁市再就业培训中心人员和伊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师授课,计划培训227人次。
2010年伊宁市退耕农户培训计划表
期数
日期
地点
人次
内容
授课人
合计
1000
市级2期
99
第一期
2010.1.4
伊宁市唐布拉宾馆
33
林果栽培技术
州林科所专家2名
第二期
2010,1.5
伊犁州畜牧学校
33
畜牧养殖技术
畜牧局及畜牧学校专家2名
第三期
2010.11.20
伊犁州职业技术
学校
33
第三产业就业技能
伊犁州职业技术
学校老师2名
乡级22期
乡中心学校
养殖基地
林果示范园
901
第一期
1.10
英也尔乡
111
种植技术
养殖技术
三产技能
市农林局林业
工程师9名
市畜牧局
畜牧师6名
市再就业培训中心培训员6名
伊犁州职业技术
学校老师4名
第二期
1.11
托格拉克乡
13
第三期
1.12
喀尔墩乡
33
第四期
1.13
潘津乡
40
第五期
1.14
达达木图乡
60
第六期
1.15
园艺场
14
第七期
1.16
克佰克于孜乡
4
第八期
1.17
汉宾乡
3
第九期
1.18
巴彦岱镇
110
第十期
1.19
奶牛场
45
第十一期
1.20
塔什库瑞克乡
13
第十二期
11.28
英也尔乡
110
第十三期
11.29
托格拉克乡
13
第十四期
11.30
喀尔墩乡
40
第十五期
12.1
潘津乡
49
第十六期
12.2
达达木图乡
56
第十七期
12.3
园艺场
20
第十八期
12.4
克佰克于孜乡
3
第十九期
12.5
汉宾乡
3
第二十期
12.6
巴彦岱镇
102
第二十一期
12.7
奶牛场
45
第二十二期
12.8
塔什库瑞克乡
14
5.1.4 项目可行性分析
伊宁市农林局隶属市人民政府领导,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伊宁市农林局林业系统现有林业技术人员23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9人,具有初级职称人员7人。伊宁市具有一支由全市各级林业、农业、畜牧业科技人员和伊犁州、伊宁市职业技术学校、畜牧学校所聘请的技术专家组成的科技服务队伍。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为该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市制定的苹果、葡萄等经济林品种的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和畜牧养殖实用技术规程都已发放到各乡镇场,这也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5.2 营造林项目
5.2.1 补植补造任务建设总体布局
对退耕还林项目中成活率在41-84%之间,或成活率达到85%以上但有局部或成片死亡的地块进行补植;对成活率在41%以下的进行补造。2010年计划补植补造面积689亩,其中补植578亩,补造111亩,涉及3个乡镇场,3个行政村,71户。
5.2.1.1 补植:退耕还林地补植面积578亩,涉及57户退耕户,补植地点位于伊宁市奶牛场三连,补植树种为树上干杏。
5.2.1.2 补造:退耕还林地补造面积111亩,涉及2个乡镇,2个行政村,14户。分别为:
英也尔乡界梁子村补造面积106亩,涉及13户。补造各树种面积:苹果71亩,杨树35亩。
喀尔墩乡花果山村补造面积5亩,涉及1户。补造树种为苹果。
5.2.2 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补植补造面积689亩,其中补植578亩,补造111亩。
5.2.3 营造林技术措施
5.2.3.1 树种选择:经济林树种选择为苹果、杏。生态林树种选择为杨树。
5.2.3.2 造林方式:人工植苗造林。
5.2.3.3 整地时间:2010年春季整地。
5.2.3.4 整地方式:全面整地、水平沟状整地。
5.2.3.5 整地规格:整地深度60厘米以上;水平沟沿等高线走向,上口宽60厘米以上,沟深30厘米以上;种植穴规格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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