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urfacewater environment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为法》,制定本标准。
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1.2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2 2 引用标准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3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3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所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下式工作除非是段, 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凋查, 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 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4 1.4 符号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的含义与单位见表1。
表1 符号一览表
序号
符 号
含 义
单 位
1
A
样方流失量
Kg/(m2.a)
(一场雨时为
kg/m2)
2
a
排放口到岸边的距离
m
3
B
河流宽度
m
4
b
河流主槽宽度
m
5
C
污染物浓度,垂向平均浓度,断面平均浓度或湖(库)平均浓度
mg/L
6
污染物多次监测的平均浓度
mg/L
7
CA
断面A或r=rA时的污染物平均浓度
mg/L
8
CaP
排放废水中的酸度
mgN/L
9
CB
断面B的污染物平均浓度
mg/L
10
Cb
河流或湖(库)中的碱度
mgN/L
11
CbP
排放废水中的碱度
mgN/L
12
CE
分层湖(库)上层的平均浓度
mg/L
13
CH
分层湖(库)下层的平均浓度
mg/L
14
Ch
河流上游污染物浓度或湖(库)、海中污染物现状浓度
mg/L
15
CI,j
(I,j)点的污染物浓度或污染物I在预测点(可监测点)j的浓度
mg/L
16
CL
流失物中污染物的含量
g/g
17
CI
狭长湖出口污染物的含量
mg/L
18
CM
分层湖(库)非成层期污染物平均浓度
mg/L
19
Cmax
污染物多次监测的最大浓度
mg/L
20
CN
稀释倍数为N时计算断面(混合过程范围内)的污染物平均浓度
mg/L
21
Cpl
水的比热
J/(kg。℃)
22
Cp
污染物排放浓度
mg/L
23
CpE
向分层湖上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mg/L
24
CpH
向分层湖上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mg/L
25
Cr
污染物弧面平均浓度
mg/L
26
Cts
径流中的悬浮物浓度
mg/L
27
Crc
径流中其它污染物浓度
mg/L
28
Cro
r点的污染物已知浓度
mg/L
29
csi
水质参数i的地面水水质标准
30
cT
分层湖(库)上、下层混合后的污染物平均浓度
mg/L
31
Ct
植物覆盖因子
32
Cw
分配系数,即水相中污染物量与其总量之比
33
c(x,q)
(x,q)处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
mg/L
34
c(x,y)
(x,y)点污染物向平均浓度
mg/L
35
Cz
谢才系数
m1/2/s
36
co
计算初始点污染物浓度
mg/L
37
D
亏氧量,即饱和溶解氧浓度与溶解氧浓度的差值
mg/L
38
d
混合深度
m
39
Dh
河流上游亏氧量或湖、海现状亏氧量
mg/L
40
d
分子扩散系数
m2/s
41
DO
溶解氧浓度
mg/L
42
DOf
饱和溶解氧浓度
mg/L
43
DOs
溶解氧的地面水水质标准
mg/L
44
DO1、DO2
DO3、DO4
河流等距离断面面俱到、2、3、4的溶解氧浓度
mg/L
45
Dp
排放废水中的亏氧量
mg/L
46
Do
计算初始断面亏氧量
mg/L
47
E
贝赛尔函数的阶数
48
F
过水断面面积
m2
49
F
流失区面积
m2
50
f
柯氏力系数,f=2ωsin
51
Fs
堆积和表面积
m2
52
Fo
x=xo时的河流断面面积
m2
53
g
重力加速度
m/s2
54
H
平均水深
m
55
h
某点平均水面到水底的深度
m
56
hmax
平均水面到水底的最大深度
m
57
H
降雨量
mm
58
Hs
太阳短波辐射
W/m2
59
I
河流底坡或地面坡度
m/m
60
i
降雨强度
mm/min
61
i(下标)
x方向位置标号或者污染物标号
62
Ii,j
污染物理i在j点的水质指数
63
i30
连续30分钟降雨的最大降雨强度
mm/min
64
ISE
污染物排序指标
65
j(下标)
y方向位置标号或者预测点(监测点)标号
66
JE
第一类E阶贝赛尔函数
67
K
综合消减系数
1/d
68
KaI
碳酸一级平衡常数
69
Ke
土壤受侵蚀因子
70
Kh
中间变量
71
KTs
表面热交换系数
W/(m.℃
72
KI
耗氧系数
1/d
73
KI
实验室测定的耗氧系数
1/d
74
K2
复氧系数
1/d
75
K3
沉降系数
1/d
76
l
混合过程长度
m
77
(l)下标或上标
时间序列标号
78
L
坡长因子
79
lI
坡长
m
80
M
中间变量
81
M(下标)
x方向边界上的点
82
m
测点数或综合评价的水质参数数量或年降雨次数
83
Mc
降雨溶解的面源污染物
kg
84
Md
污染物溶出量
kg
85
Ml
断面纵向混合系数
m2/s
86
Mq
累积流量坐标系下的横向混合系数
m2/s
87
Mr
径向混合系数
m2/s
88
M
因降雨径流流失的悬浮物中挟带的污染物量
kg
89
M
降雨径流产生的悬物流失量
kg
90
Mu
混合速度
m/s
91
Mx
纵向混合系数
m2/s
92
My
横向混合系数
m2/s
93
N
稀释倍数
94
NE
第二类E阶贝赛尔函数
95
N(下标)
y方向边界上的点
96
n
粗糙系数
m-1/3。s
97
p
侵蚀控制因子
98
P
自净利用指数
99
pH
氧离子浓度的负对数
100
pHh
河流上游或湖(库)、海现状的pH
101
pHsd
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102
pHsu
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103
q
累积流量
m3/s
104
Q
取水水量
m3/s
105
Q
径流量
m3
106
Q
河流流量或湖水流出量
m3/s
107
Qp
废水排放量
m3/s
108
QpE
排入分层湖上层的废水量
m3/s
109
QpH
排入分层湖下层的废水量
m3/s
110
Qr
峰值径流量
m3/s
111
R
水力半径
m
112
r
排放中到预测点的距离(即极坐标中的径向坐标)
m
113
rA、rB、ri
湖(库)中A、B、i点到排放口的距离
m
114
Re
降雨侵蚀因子
115
Re/
一场雨的降雨侵蚀因子
116
ro
某已知点到排放口的距离(极坐标系)
m
117
S
综合评价指数或标准指数
118
Sl
坡度因子
119
Sp
污染源强
mg/(或℃)
120
Sq
断面平均盐度
‰
121
T
水温
℃
122
t
时间
s
123
Td
露点温度
℃
124
Te
平衡水温
℃
125
Th
河流上游水温或湖(库)、海现状水温
℃
126
Tp
废水水量
℃
127
Ts
表面水温
℃
128
T(x,y)
(x,y)点水温
℃
129
To
计算初始断面水温
℃
130
t1
成层期天数
d
131
t2
自成层期到非成层期结束的天数
d
132
u
x方向流速(表示河流中断面平均流速)
m/s
133
umax
最大断面平均流速(有潮汐时)
m/s
134
V
湖水体积
m3
135
υ
y方向的流速
m/s
136
VE
分层湖上层体积
m3
137
VH
分层湖下层体积
m3
138
X,y,Z
迪卡尔坐标系
139
x,y,z
迪卡尔坐标系的坐标
m
140
xc
最大亏氧点到计算初始点的距离
m
141
xo
某已知点到排放口的距离
m
142
xi
i点到排放口的距离
m
143
W
权值
144
Wz
水面上10m高处的风速
m/s
145
Wo
湖(库)中现有污染物的排入量
g/s
146
a
中间变量
147
β
中间变量
148
y
稀释比
149
△t
时间步长
s
150
△x
x方向的步长或相邻两断面距离
m
151
△y
y方向的步长
m
152
ε
排放口系数
153
ζ
中间变量
154
η
中间变量
155
λ
自净能力允许利用率
156
ν
动力粘滞性系数
m2/s
157
ξ
中间变量
158
π
圆周率
159
ρ
水的密度
mg/m3
160
北纬纬度
161
Φ
混合角度
弧度
162
ψ
径流系数
163
ω
地球自转角速度
1/s
164
τ
降雨历时
min
4 4 总则
4.1 4.1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其分级的原则与判据见 第5条。
4.2 4.2 对于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小结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按本标准有关条目的规定执行。
4.3 4.3 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4.4 4.4 拟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其所排污水的水质、水量应符合GB 8987或其它有关排放标准。
4.5 4.5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
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选择预测方法
污染源调查
水质调查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
环境状况调查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和编写工作大纲的地面水部分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及工程性质(参阅有关文件)
筛选拟预测的水质参数
预测环境影响
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1. 提出环境保建议和措施
2. 小结
国家、地方有关地面水的法规(含标准)
图1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5 5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5.1 5.1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以后简称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
根据下列条件进行,即: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各种受纳污水的地面水域(以后简称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对它的水质要求。其分级判据见表2。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见表3。
表2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20000
复杂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中等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简单
大
Ⅰ、Ⅱ
大
Ⅲ~Ⅴ
中、小
Ⅰ~Ⅲ
中、小
Ⅳ、Ⅴ
<20000
≥10000
复杂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中等
大
Ⅰ、Ⅱ
大
Ⅲ、Ⅳ
大
Ⅴ
中、小
Ⅰ、Ⅱ
中、小
Ⅲ~Ⅴ
简单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
中、小
Ⅱ~Ⅳ
中、小
Ⅴ
<10000
≥5000
复杂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Ⅳ
大、中
Ⅴ
小
Ⅰ、Ⅱ
小
Ⅲ、Ⅳ
小
Ⅴ
中等
大、中
Ⅰ~Ⅲ
大、中
Ⅳ、Ⅴ
小
Ⅰ
小
Ⅱ~Ⅳ
小
Ⅴ
简单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Ⅴ
小
Ⅰ~Ⅲ
小
Ⅳ、Ⅴ
<5000
≥1000
复杂
大、中
Ⅰ~Ⅲ
大、中
Ⅳ、Ⅴ
小
Ⅰ
小
Ⅱ~Ⅳ
小
Ⅴ
中等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Ⅴ
小
Ⅰ~Ⅲ
小
Ⅳ、Ⅴ
简单
大、中
Ⅰ~Ⅳ
小
Ⅰ
小
Ⅱ~Ⅴ
<1000
≥200
复杂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中等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简单
中、小
Ⅰ~Ⅳ
表3 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m3/d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级
二级
三级
≥20000
复杂
各类海湾
中等
各类海湾
简单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20000
≥5000
复杂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中等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简单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5000
≥1000
复杂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中等或简单
各类海湾
<1000
≥500
复杂
各类海湾
5.2 5.2 表2及表3的具体内容
5.2.1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5.2.2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以及某类污染物中水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
5.2.2.1 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四类。
a. a. 持久性污染物(其中还包括在水环境中难降解、毒性大、易长期积累的有毒物质);
b. b. 非持久性污染物;
c. c. 酸和碱(以pH表征);
d. d. 热污染(以温度表征)。
5.2.2.2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者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
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者只含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5.2.3 各类地面水域的规模是指地面水体的大小规模,本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5.2.3.1 河流与河口,按建设项目排污口附近河段的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平均流量划分为:
大河:≥150m3/s;
中河:15~150m3/s;
小河:<15m3/s。
5.2.3.2 湖泊和水库,按枯水期湖泊或水库的平均水深以及水面面积划分为:
当平均水深≥10m时:
大湖(库):≥25km2;
中湖(库):2.5~25km2;
小湖(库):<2.5km2。
当平均水深<10m时:
大湖(库):≥50km2;
中湖(库):5~50km2;
小湖(库):<5km2。
具体应用上述划分原则时,可根据我国南、北方以及干旱、湿润地区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5.2.4 对地面水域的水质要求(即水质类别)以GB3838为依据。目前以1988年新修订的标准为依据。该标准将地面水环境质量分为五类。如受纳水域的实际功能与该标准的水质分类不一致时,由当地环保部门对其水质提出具体要求。
5.3 5.3 在应用表2和表3时,可根据建设项目及受纳水域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评价级别。
6 6 环境现状调查
6.1 6.1 环境现状的调查范围
6.1.1 6.1.1 环境现状的调查范围,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响较显著的区域。在此区域内进行的调查,能全面说明与地面水环境相联系的环境基本状况,并能充分满足环境影响预测的要求。
6.1.2 6.1.2 在确定某项具体工程的地面水环境调查范围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围,参考4 表5表6,并考虑评价等级的高低(评价等级高时可取调查范围,略大,反之可略小)后决定。
表 4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河流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污水
排放量
m3/d
河流规模
调查
范围
km
大 河
中 河
小 河
>50000
15~30
20~40
30~50
50000~20000
10~20
15~30
25~40
20000~10000
5~10
10~20
15~30
10000~50000
2~5
5~10
10~25
<5000
<3
<5
5~15
l l 指排污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
表5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湖泊(水库)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污水排放量
m3/d
调查范围
调查半径
km
调查面积
(按半贺计算)
km2
>50000
4~7
25~80
50000~20000
2.5~4
10~25
20000~10000
1.5~2.5
3.5~10
10000~5000
1~1.5
2~3.5
<5000
≤1
≤2
* 为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的半圆形面积.
表 6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海湾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污水排放量
M3/d
调查范围
调查半径
调查面积(按半圆计算)
>50000
5~8
40~1000
50000~20000
3~5
15~40
20000~10000
1.5~3
3.5~15
<5000
≤1.5
≤3.5
*为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的半圆形面积。
6.2 6.2 环境现状的调查时间
6.2.1根据当地的水文资料初步确定河流 河口.湖泊.水库的丰水平期.平水期.枯水期,同时确定最能代表这三个时期限的季节域月份。对于海湾,应确定评价期限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6.2.2 评价等级不同,对各类水域调查时期的要求也不同。表7列出了不同评价等级时各类水域的水质调查时期。
表7 各类水域在不同评价等级时水质的调查时期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河
流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期限和平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限调查
河
口
一般情况,为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限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湖
泊
︵
水
库
︶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限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限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海
湾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限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6.2.3 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若时间允许,三级评价也应调查丰水期。
6.2.4 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6.3 6.3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
6.3.1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
6.3.1.1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上述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与水质调查同眇的水文尚未量。
6.3.1.2一般情况,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它时期(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等)可进行补充调查,其调查范围可根据6.1.2确定。
6.3.1.3水文测量的内容与拟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选取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参数的需要(参见7.6.7.7)决定其内容。在采用物理模型时,水文测量主要应取得足够的制作模形及模型试验所需的水文要素。
6.3.1.4与水质调查同眇进行的水文测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内进行(此时的水质资料应尽量采用水团追踪调查法取得)。它与水质调查的(参见表7)次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及环境水力学参数(主要指水体混合输移参数及水质模式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天数。
6.3.2河流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功等级、河流的规模决定,其中主要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划分,河流平直及弯曲情况(如平直段长度式弯曲段的弯曲半径等)横断面、纵断面(坡度)水位、水深、河宽、流量、流速及其分布、水温、糙率及泥沙含量等,丰水期限有无分流漫滩,枯水期有无浅滩、沙洲和断流,北方河流还应了解弗冰、封冰、解冻等现象,如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按照7.6.2、7.6.6、7.7的需要决定。河网地区应调查各河段流向、流速、流量关系,了解流向、流速、流量的变化特点。
6.3.3感潮河口的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 河流的规模决定,其中除与河流相同的内容外,还有:感潮河段的范围,涨潮 落潮及平潮时的水位 水深 流向 流速及其分布 横断面 水面坡度以及潮间隙 潮差和历时等。如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按照7.6.3、7.6.6、7.7的需要决定。
6.3.4湖泊 水库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评价等级 湖泊和水库的规模决定,其中主要有:湖泊水库的面积和形状(附平面图),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的划分,流入 流出的水量,停留时间,水量的调度和贮量,湖泊 水库的水深,水温分层情况及水流状况(湖流的流向和流速,环流的流向 流速成及稳定时间)等。如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的等级及湖泊 水库的规模按照7.6.4、7.6.6、7.7的需要决定。
6.3.5海湾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的特点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海岸形状,海底地形, 潮位及水深变化,潮流状况(小潮和大潮循环期间的水流变化 平行于海岸线流动的落潮和涨潮),流入的河水流量 盐度和温度造成成的分层情况,水温 波浪的情况以及内海水与外海水的交换周期限等。如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桶据评价等能及海湾特点按照7.6.5、7.6.6、7.7的需要决定。
6.3.6需要预测建设项目的面源污染时,应调查历年的降雨资料,并根据预测的需要(参见7。7)对资料统计分析。
6.3.7水文测量的测点位轩暂时按照《水文测验手册第一册野外工作篇》(水利电力出版社,1975年)中规定的原则,在各类水域的取样位轩中选取定(参见6.5.4),执行规范。水文测量的测点一般应等于或少于水质调查的取样位置(或断面)。
6.3.8 水文参数的测量应采用水利电力部颁布的《水文测验规范》(吕利电力出版社,1975年)和《水文测验手册第一册野外工作篇》(水利电力出版社,1975年)中规定的方法。
6.4 6.4 现有污染源调查
6.4.1 6.4.1 现有污染源分类
在调查范围内能对地面水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均应进行调查。污染源包括两类:点污染源(简称点源)和非点污染源(简称非点源或面源)。
6.4.2 6.4.2 点源的调查
6.4.1.1 6.4.1.1 点源调查的原则
a. a. 以搜集现有资历料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补充现场调查或测试。例如在评价改、扩建项目时,对此项目改、扩建前的污染源应详细了解,常需现场调查或测试。
b. b. 点源调查的繁简程度可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而略有不同。如评价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建成设项目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 例如位于建设项目的排水与受纳河流的混合过程段以内,并对预测计算可能有影响的情况。
6.4.1.2 6.4.1.2 点源调查的内容
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下述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有些调查内容可以列成表格(表格形式可参考附录B)。
a.点源的排放:
排放口的平面位置(附污染源平面位置图)及排放方向;
排放口在断面上的位置;
排放形式:分散排放还是集中排放。
b.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
c.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等。
d.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废、污水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事帮状况等。
6.4.3 6.4.3 非点源的调查
6.4.3.1 非点源调查的原则
非点源调查基本上采用间接搜集资历料的方法,一般不进行实测。
6.4.3.2 非点源调查的内容
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下述全部或分内容进行调查。
a.概况:原料、燃料、废弃物的堆放位置(即主要污染源,要求附污染源平面位置图)、堆放面积、堆放形式(几何形状、堆放厚度)、堆放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方式等。
b.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与处理情况:应说明非点源污染物是有组织的汇集还是无组织的漫流;是集中后直接排放还是处理后排放还是处理后排放;是单独排放还是与生产废水式生活闱水共同排放等。
c.排放数据:根据现有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塌非点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度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放浓度及其它变化等数据。
6.4.4 在通过搜集或实测以取得污染源资料时,应注意其与受纳水域的水文、水质特点之间的关系,以便函了解这些污染物在水体中的乍净情况。
6.4.5 污染源的取样方法和水样的分析方法
6.4.5.1 河流、河口和湖泊(水库)沿岸污染源的取样方法和水样分析方法, 按照GB 8978的规定执行。
6.4.5.2 海湾沿岩污染源的取样方法和水样分析方法按照相馆HY 003.1~HY/T 003.10的规定进行。
6.4.6 污染源资历料的整理与分析
对搜集到的和实测的污染源资历料进行检查,找出相互矛盾和错误的资历料并予以更
应尽量填补。将这些资料按污染源排入地面水的顺序及水质参数的种类列成表格, 并从中找出受纳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6.5 水质调查
6.5.1 水质调查的原则
水质调查时应尽量得用现有数据资料,如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6.5.2 水质参数的选择
所选择的水质参数包括现两类;一类是常规水质参数,它能反映水域水质一般状况;另一类是特征水质参数,它能代表建设项目将来排放的水质。
6.5.2.1 常规水质参数以GB 3838中所提出的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
量、凯氏氮或非离子氨、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磷以及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污染源状况适当删减。
6.5.2.2 特征水质参数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选定。表8是按行业编制的特征水质参数表,选择时可适当删减。
表8 特 征 水 质 参 数 表
序号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参 数
1
生关区及生活娱乐设施
BOD3、COD、pH悬浮物、氨氮、磷酸盐、表面活性剂、水温、溶解氧
2
城市及城市扩建
BOD5、COD、溶解氧、pH、悬浮物、氨氮、磷酸盐、表面活性剂、水温、油、重金属
3
黑色金属太山
pH、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氰化物、石油类、氟化物
4
黑色冶炼、有色金属矿山及冶炼
pH、悬浮物、COD、硫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氰化物、石油类、铜、锌、铅、砷、镉、汞
5
火力发电、热电
pH、悬浮物、硫化物、挥发性酚、砷、水温、铅、镉、铜、石油类、氟化物
6
焦化及煤制气
COD、BOD5、水温、悬浮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氰化物、石油类、氨氮、苯类、多环芳烃、砷、溶解氧、BaP
7
煤矿
pH、COD、BOD5、溶液解氧、水温、砷、悬浮物、硫化物
8
石油开发与炼制
pH、COD、BOD5、溶解氧、悬浮物、硫化物、水温、挥发性酚、氰化物、石油类、苯类、多环芳烃
9
化学矿开采
硫铁矿
pH、悬浮物、硫化物、铜、铅、锌、镉、汞、砷、六价铬
磷矿
pH、悬浮物、氟化物、硫化物、砷、铅、磷
萤石矿
pH、悬浮物、氟化物
汞矿
pH、悬浮物、氟化物、砷、汞
雄黄矿
pH、悬浮物、硫化物、砷
10
无机原料
硫酸
pH(或酸度)、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铜、铅、锌、砷
氯碱
pH(式酸、碱度)、COD、悬浮物、汞
铬盐
pH(式酸度)、总铬、六价铬
11
化肥、农药
pH、COD、BOD5、水温、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氨氮、磷酸盐、有机氯、有机磷
12
食品工业
COD、BOD5、悬浮物、pH、溶解氧、挥发性酚、大肠杆菌数
13
染料、颜料及油漆
pH(式酸、碱度)、COD、BOD5、悬浮物、挥发性酚、硫化物、氰化物、砷、铅、镉、锌、汞、六价铬、石油类、苯胺类、苯类、硝基苯类、水温
14
制药
pH(式酸、碱度)、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硝基苯类、硝基酚类、水温
15
橡胶、塑料及化纤
pH(式酸、碱度)、COD、BOD5、水温、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砷、铜、铅、锌、汞、六价铬、悬浮物、苯类、有机氯、多环芳烃、BaP
16
有机原料、合成脂及酸及其它有机化工
pH(或酸、碱度)COD、BOD5、悬浮物、挥发性酚、氰化物、苯类、硝基苯类、有机氯、石油类、锰、油脂类、硫化物
17
机械制造及电镀
pH(或酸度)、COD、BOD5、悬浮物、挥发性酚、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铅、铁、铜、锌、镍、镉、锡、汞
18
水泥
pH、悬浮物
19
纺织、印染
pH、COD、BOD5、悬浮物、水温、挥发性酚、硫化物、苯胺类、色度、六价铬
20
造纸
pH(或碱度)、COD、BOD5悬浮物水温、挥发性酚、硫化物、铅、汞、木质素、色度
21
玻璃、玻璃纤维及陶瓷制品
pH、COD、悬浮物、水温、挥发性酚、氰化物、砷、铅、镉
22
电子、仪器、仪表
ph(或酸度)、COD、BOD5、水温、苯类、氰化物、六价铬、铜、锌、镍、镉、铅、汞
23
人造板、木材加工
pH(或酸、碱度)、COD、BOD5、悬浮物、水温、挥发性酚、木质素
24
皮革及到革加工
pH、COD、BOD5、水温、悬浮物、硫化物、氯化物、总铬、六价铬、色度
25
肉食加工、发酵、酿造、味精
pH、BOD5、COD、悬浮物、水温、氨氮、磷酸盐、大肠杆菌数、含盐量
26
制糖
pH(或碱度)、COD、BOD5、悬浮物、水温、硫化物、大肠杆菌数
27
合成洗涤剂
pH、COD、BOD5、油、苯类、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水温、溶解氧
6.5.3 当受纳水域的环境保仿要求较高(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珍贵水生生物保护区、经济鱼类养殖区等),且评价等级为一、二级时,应考虑调查水生生物和底质。其调查项目可根据具体工作要求确定,或从下列项目中选择部分内容:
水生生物方面:浮游动杆物、藻类、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等。
底质方面:主要调查与拟建工程排水水质有关的易积累的污染物。
6.5.4 各类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
6.5.4.1河流
a. 取样断面的布疫原则
在本标准表4推荐的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水文特征突然化(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丫附近等应布设样断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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