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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手续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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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手续办理流程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具体内容计划完成时间一、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前期准备计划提出申请向枣园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取得批示函1.23立项资料准备向土门棚户区改造管理委员会准备立项资料1、摸底汇总表2、摸底平面图3、现状照片4、拟街道办介绍5、单元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资信证明7、经济效益分析2.25初审、踏勘项目报审部对立项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初步测算并对申请的项目现场踏勘3.10会议研究经“三审两会”研究、审定后,报市棚改办棚改工作处3.20提交申请项目报审部向市棚改办提交立项申请报告1、改造规模2、改造范围及现状平面图3、拆迁摸底资料4、房屋现状影

2、像资料5、单元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改造范围内单位户土地及房屋基本情况(区政府确定的街道办等)4.2现场调研市棚户区工作处现场勘察、调研核实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4.7会议研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4.9下达计划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准备计划4.23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控规咨询规划部负责控规程序、各项指标的咨询,以及对上协调4.13购买地形图持前期准备计划到市棚改办规划处开具“地形图购买联系单”,到市测绘院购买地形图4.27确定红线持前期准备计划、地形图到市规划局市政处确定市政道路红线4.30土地权属确认开具关于土地权属调阅的介绍信5.5持土地部门介绍信到区国土局确

3、认项目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并出具地籍图5.16项目用地实测持前期准备计划到市棚改办规划处开具“实测联系单”,委托市测绘院对项目进行实地测量,确定用地范围,出具测量报告5.22控规申请持编制控规申请、前期准备计划、红线图、地籍图等,到市棚改办规划处开具“规划设计联系单”5.26签订控规合同签订三方规划设计合同(携带前期准备计划、红线图、联系单等),并缴纳设计费6.2完成控规编制形成规划成果1、修建性详细规划2、安置楼总平面图3、日照分析4、景观规划5、交通影响评价等图册及电子成果、报告7.6安置楼总平面图审查对安置楼总平面图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7.12三、编制棚户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编制进行改造方案编

4、制1、基本情况2、可研3、实施主体4、投资主体5、规划与土地利用方案6、征收补偿方案7、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8、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9、改造方案结论8.21环境评估报告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写环境评估报告,并报市环保局审批,对改造项目的环境现状及改造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判断并提出相应建议9.16方案初审方案编制经“三审两会”研究,审定后报市棚改办棚改工作处9.25方案审批改造方案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主任办公会审批10.11编制执行计划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编制改造项目执行计划并报区棚改办审查10.20执行计划审批区棚改办审查通过后,报市棚改办对改造项目执行计划进行审批10.24四、

5、申办选址意见书提出申请规划部负责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所需资料的咨询10.27资料准备申请所需资料1、立案申请表2、前期准备计划3、实测图4、总平图5、开发资质证明11.4现场查勘市棚改办规划处收到申请后,组织现场查勘,核实用地范围11.9审核发证规划处出具审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批,核发选址意见书11.14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证咨询规划部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政策咨询以及对上协调11.18提出申请提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准备相关资料11.25勘测定界报告书街道办委托专业公司根据改造计划实地对项目进行勘测定界,明确土地使用范围、界址位置、用地性质,并出具报告书12.15规划

6、定点办理规划定点1、申请2、前期准备计划3、红线图4、已批准的控规5、选址意见书6、征地成果表7、勘测定界报告书12.25审核发证规划处出具审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31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土地批文申请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办理流程:1、申请2、前期准备计划3、选址意见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征地成果表6、勘测定界报告书7、规划定点图下达批复土地管理处上报市政府批准,并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批文七、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征收咨询房屋征收部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以及对上协调房屋情况调查登记街道办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7、街道办对改造实施方案中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棚改办审批办理流程:1、搬迁安置工程预算表2、房屋情况汇总表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市棚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方案征求意见市棚改办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市棚改办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布召开听证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棚改办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市棚改办根据征集的意见及听证会结论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区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

8、的(1000户以上),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补偿费用到位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作出征收决定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于被征收人数量多的,应经市政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征收决定的公告市政府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对决定的复议和诉讼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暂停办理通知市棚改办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在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1、工商2、建审3、户籍房屋情况调查登记情况公布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未登记房屋的认定市棚改办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9、房屋价值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谈判补偿街道办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订立补偿协议街道办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对补偿的复议和诉讼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棚改办,由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

10、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及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被征收人,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决定搬迁安置决算审计对搬迁安置费用决算结果依法审计,加强对搬迁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审计成果报备将搬迁安置审计结果及搬迁安置决算汇总表、实物安置统计表报市棚改办备案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证咨询土地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政策咨询以及对上协调搬迁成本确认土地管理处确认搬迁成本办理流程:1、决算审核报告2、建设总平面图3、征收补偿协议4、拆除施工合同5、各种管理费用凭证,安置和开发面积确认 持搬迁决算资料、建设总平面图、搬迁安置决算审核报告报请土地管理

11、处,确认安置和开发面积土地供应依据安置和开发面积确认结果,采用划拨、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供地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按合同规定缴纳相应的出让金土地登记申请到土地管理处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办理流程:1、前期准备计划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土地批文4、出让金缴纳证明5、供地有效性的相关材料6、法人证明7、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登记地籍调查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出具地籍技术服务报告书土地权属审核对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资料和地籍调

12、查结果进行审核发证办理审批和登记发证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咨询规划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政策咨询以及对上协调方案设计 土地权利人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提出申请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到规划处提出申请方案送审规划处对方案进行消防、人防、环保、交通设计要求等进行审核方案核定核定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土地权利人委托设计单位依照批准过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发证市棚改办规划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城建费用缴纳缴费申报土地权利人到建设房产管理处进行缴费申报1、前期准备计划2、已审批的总

13、平面图3、区棚改办出具的关于改造项目面积确认的证明材料4、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登记表费用初步核算建设房产处依据项目总平面图、方案批复和区棚改办关于改造项目面积确认的证明材料,确定项目性质及面积,进行城建费用初步核算(如方案批复与规划图面积差距较大时,由市棚改办重新审核并提出的意见)联合审查市棚改办、市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对项目城建费用的缴纳进行政策性审查、核算下发通知根据市建委、市财政局审核反馈的书面意见,经市棚改办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对符合缴费条件的改造项目发出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缴纳城建费用通知书缴费土地权利人持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项目缴纳城建费用通知书到市建委收

14、费处缴纳城建配套费备案土地权利人持市建委开具的城建费用专用财务票据和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缴纳证书到市棚改办财务处备案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证咨询土地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咨询以及对上协调。并负责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并负责将安置房建设进度表报与市棚改办领表土地权利人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提交申请土地权利人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关文件和资料接件发证机关收到土地权利人报送的资料,承办人受理申报人资料,建立业务档案审查承办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勘验。符合要求的,提出初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

15、充意见或者说明情况。协办人对承办人审查合格的资料核验无误后,交归承办人处务会讨论经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处务会讨论发证通过处务会讨论后,上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必要时需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经领导签发同意后,予以办理十二、市政工程审批城市供水、土地权利人前往城市供水、天然气公司、热力公司及市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方案设计流程:1、前期准备计划2、用地规划许可证3、工程规划许可证4、城建费用缴纳证明5、施工许可证等热力、报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天然气、持市政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往市政设施局审批核发占道开挖许可证排污施工许可报市政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十三、回迁安置回迁安置工作街道办为回迁主体,房屋征收部协助信访维稳街道办负责棚户区改造的信访维稳工作,政策法规部协助 工程开发部 2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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