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陆张店镇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升压站土建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目 录
1、工程概况 1
2 编制目的 1
3 编制依据 1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2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3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10
B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12
C线路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29
1、工程概况
线路起点自风机内控制柜(不含控制柜本体安装)至11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止、起止点范围内的电缆沟槽开挖及回填、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常规试验;风机变基础施工(不含基础外围与风机联合接地)、安装调试;线路土石方及基础工程;35kV杆塔组立工程;杆塔接地工程;架线及附件安装工程;避雷器、绝缘子、跌落式熔断器等终端设备的安装与试验;通信光缆风机内熔接试验、架线、附件安装、站区主控室控制柜熔接试验等所有工作;配合系统调试。
2 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10)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14)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5)建设部81号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9)642号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项目部强制性
条文执行小组
施工队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物资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技术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质检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安监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 总则
制定执行《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培训、执行计划、资金支撑计划和组织监督检查。加强制性条文培训,负责制定本专业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监督检查形成记录并定期交本单位组长审阅签字。
5.1.1 GB50233-2005规范中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5.1.2 GB50233-2005规范中第1.0.5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5.2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5.2.1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2.0.1条,〔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应经有检验资格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这一条的关键是所采用的原材料和器材都必须是合格产品。把好质量检验这一关,将问题消灭于安装之前。上述中的“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是指为产品质量检验的单位必须经过部、省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一般是指“检验、检测中心”。
5.3 基础工程
5.3.1 GB 50233-2005规范中5.1.2条(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5.3.2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5.2.9条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5.3.3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5.2.10条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注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5.5 GB50204-2002规范中4模板分项工程
5.5.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注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5.5.2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6 GB50204-2002规范中5钢筋分项工程
5.6.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做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
5.6.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5.6.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7 在JGJ 18-2003规范中:
5.7.1 第1.0.3条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5.7.2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5.7.3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目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8 GB50204-2002规范中7混凝土分项工程
5.8.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全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盐酸水泥、普通硅盐酸水泥》GB175等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有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水泥进场时,应根据产品的合格证检查其品种、级别等,并有序存放,以免造成混料错批。强度、安定性等是水泥的重要指标,进场时应作复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盐酸水泥、普通硅盐酸水泥》GB175、《矿渣硅盐酸水泥、火山灰硅盐酸水泥及粉煤灰硅盐酸水泥》GB1344、《复合硅盐酸水泥》GB12985等的要求。水泥是混凝土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其中含有氯化物,可能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故应严格控制。
5.8.2条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9 杆塔工程
5.9.1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6.1.1条,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5.9.2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6.2.1条,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可组立铁塔:
5.9.2.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5.9.2.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的70%;
5.9.2.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5.10 架线工程
5.10.1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1.1条,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5.10.2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3.1条,(1)电压等级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取张力放线。
5.10.3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4.1条,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绕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5.10.4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4.2条,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5.10.5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4.3条,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5.10.6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4.5条,(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5.10.7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4.8条,(5)校直后的连接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5.10.8GB 50233-2005规范中第7.7.3条,(1)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5.10.9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11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隐蔽工程的内容包括:
5.11.1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5.11.2现浇基础的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5.11.3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5.11.4液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1)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
(2)管及线的清洗情况;
(3)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
(4)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5.11.5
5.12 工程验收与移交
5.12.1 GB 50233-2005规范中第9.2.2条,线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及试验判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附表: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表3.0.23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序号
工 程 名 称
责任单位
执行表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建设
单位
一
平陆张店镇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升压站土建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
○
○
●
1
土石方工程
○
●
表4.0.2
1.1
路径复测
●
○
表4.0.2
1.2
拉线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3
掏挖式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4
普通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5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
○
表4.0.2
2
基础工程
○
●
表5.1.2、表5.2.2
2.1
现浇铁塔基础
●
○
表5.1.2、表5.2.2
2.2
现浇拉线塔基础
●
○
表5.1.2、表5.2.2
2.3
预制装配式基础
●
○
表5.1.2表5.2.2
2.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三盘)
●
○
表5.1.2、表5.2.2
2.5
岩石、掏挖基础
●
○
表5.1.2、表5.2.2
2.6
桩式基础
(1)灌注桩基础
●
○
表5.1.2、表5.2.2
(2)贯入桩基础
●
○
表5.1.2、表5.2.2
2.7
其他特殊基础
●
○
表5.1.2、表5.2.2
3
杆塔工程
○
●
表6.1.2~、表6.32.2
3.1
自立式铁塔组立
●
○
表6.1.2~、表6.32.2
3.2
拉线铁塔组立
●
○
表6.1.2~、表6.32.2
3.3
混凝土杆组立
●
○
表6.1.2~、表6.32.2
3.4
烟囱塔组立
●
○
表6.1.2~、表6.32.2
4
架线工程
○
●
表7.1.2、表7.2.2、表7.3.2
4.1
导地线展放
●
○
表7.1.2表7.2.2、表7.3
4.2
导地线连接管
●
○
表7.1.2表7.2.2、表7.3
4.3
紧线
●
○
表7.1.2表7.2.2、表7.3
4.4
附件安装
●
○
表7.1.2、表7.2.2、表7.3.2
5
接地工程
○
●
表8.0.2
5.1
表面式接地装置
●
○
表8.0.2
5.2
深埋式接地装置
●
○
表8.0.2
6
线路防护设施工程
7
竣工投产
●
○
○
表9.0.2
注:1、●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2、○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表3.3.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施工单位
监
理
单
位
建设单位
1
平陆张店镇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升压站土建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
○
●
○
表4.4.2
1
土石方工程
●
○
表4.4.2
2
基础工程
●
○
表4.4.2
3
杆塔工程
●
○
表4.4.2
4
架线工程
●
○
表4.4.2
5
接地工程
●
○
表4.4.2
6
线路防护设施工程
●
○
表4.4.2
竣工投产
●
○
表4.4.2
●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B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文件已经过批准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方会审
施工图会审纪要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1.0.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经纬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台
检验 台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台
检验 台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个
检验 个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台
检验 台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个
检验 个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把
检验 把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个
检验 个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接地电阻仪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共 台
检验 台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其他检定器具)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表5.1.2 基础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检验单位资格满足要求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合格证齐全有效
地脚螺栓出厂质量合格证
插入角钢出厂质量合格证
预制构件合格证
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齐全有效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
基础钢筋焊接工艺检验报告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
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外加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
2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检验
检验报告
检验单位资格满足要求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3
3.0.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给定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横线路方向偏差不大于50mm
路径复测记录表
(线记1)
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30″
4
5.1.2 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
配合比报告
表5.2.2 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5.2.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符合规范要求
坍落度要求: mm
坍落度检查
1次
2次
配合比报告
A
mm
mm
B
mm
mm
C
mm
mm
D
mm
mm
3
5.2.8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每盘配比:(kg)
水泥: 砂:
石: 水:
外加剂:
配合比报告旁站监理记录
配比
检查
1次
2次
水泥(±2%)
kg
kg
砂(±3%)
kg
kg
石(±3%)
kg
kg
水(±2%)
kg
kg
外加剂(±2%)
kg
kg
4
5.2.9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在现场制作
试块报告
同条件养护
试块报告
5
5.4.5 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满足防锈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旁站监理记录
6
5.2.10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 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7
9.1.2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 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 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 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4 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1)、现浇铁塔拉线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2)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3)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岩石、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5)
表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合格证齐全有效
杆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螺栓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
6.1.1 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已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表6.2.2 杆塔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6.1.6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见附表A.1)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螺栓已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扭紧力矩紧固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滑牙螺栓已更换
螺母棱角磨损的螺栓已更换
2
6.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见附表A.2)的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3
6.2.1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已经中间验收合格
中间验收报告
分解组立铁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
整体立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报告
4
6.3.1 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装卸及运输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执行标准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
杆塔施工阶段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
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表E.5
2
第2.0.1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杆塔材料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表E.5
3
第6.1.1条: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杆塔组立施工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表E.5
4
第6.1.6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规范要求
表E.6
螺栓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5
第6.1.8条: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的规定。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表E.6
6
第6.2.1条: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组塔基础已经中间检查验收
表E.6
分解组立铁塔基础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整体组立铁塔基础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7
第6.3.1条: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电杆及预制构件装卸及运输符合规范要求
表E.6
表6.3 杆塔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表7.1.2 架线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变更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原材料合格证齐全有效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光缆质量合格证
绝缘子质量合格证
金具质量合格证
3
7.1.1 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作业指导书
4
7.3.1 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导线展放采用张力放线
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5
7.4.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导地线连接符合规范要求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6
7.4.3 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配套接续管合格
配套耐张管合格
导地线握力试件制作记录
制作试件满足规范要求
握着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导地线拉力试验报告
7
7.7.3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光缆架线采用张力放线
光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光缆施工记录
8
7.4.2 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压接人员持证上岗
压接人员操作证
自检合格,已打钢印
导地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钢印编号
表7.2.2 架线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要 素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7.4.5 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2 切口应整齐。
3 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4 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切割导线铝股未伤及钢芯
压接施工作业指导书
压接隐蔽工程签证单
压接旁站监理记录
切口整齐
连接部分无缺陷
压后管口附近无明显松股现象
2
7.4.7 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规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质量符合GB2314规定
导地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3
7.4.8 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
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
2)管体穿孔、裂缝。
4 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5 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爆压管爆后外观检查无缺陷
导地线直线爆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导地线耐张爆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3)、压接旁站监理记录
接续管及耐张管无明显弯曲
接续管及耐张管校直后无裂纹
4
7.4.9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 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一档内每根导线或地线上的接续管及补修管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1)
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5
7.4.13 当采用爆压导线或架空地线的接续管、耐张线夹及补修管等连接时,必须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SDJ276)的规定。
爆压操作符合SDJ276规程要求
压接施工作业指导书
压接隐蔽工程签证单
压接旁站监理记录
6
7.6.1 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
安装前绝缘子表面已清洁
附件安装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记录
安装前绝缘子外观完好无损
安装好弹簧销子后球头不自碗头中脱出
7
9.1.2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6 液压或爆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1)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
2)管及线的清洗情况;
3)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
4)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已检查
导地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连接前管及线已清洗
隐蔽工程签证单
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正确
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正确
表7.3 架线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执行标准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
架线施工阶段
序号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执 行 情 况
相 关 资 料
1
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表E.7
2
第2.0.1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架线材料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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