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备注:
条款增补栏
毕业生(签字): 用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学 校: 莆 田 学 院
国 家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制 表
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列入建议就业计划,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位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条款增补栏中注明,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签订本协议的,可略学校意见栏。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书签订一个月内,应报相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不予签发报到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说明:1 培养类别指:统招、缴费、自费、定向、委培、高职、实践生
2 单位类别指: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混合型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毕业生情部及意见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培养类别
健康状况
专 业
学 制
学 历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第二学历专业名称、层次
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及邮编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单位类别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用人单位:
签 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
莆田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
351100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