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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样本.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608648 上传时间:2024-06-03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2.5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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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杨家湾煤矿文件 杨矿发[]01号(通知) 签发:陈玉良 毕节市杨家湾煤矿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矿属各单位: 我矿正处于矿井基础建设向生产矿井过渡关键时期,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也将深入转型,管理模式也随之而改变,矿井采掘技术技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企业文化建设从新迈向了一个新台阶。在本年度,生产矿井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效益全部成为了我矿工作中重中之重,为能强有力消除不安全原因和杜绝不安全行为,推进职员齐抓共管,重视实效,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通用类 1、迟到 罚款 20元/次 2、点名时未换工作服 罚款 30元/次 3、旷工〔含不按要求请假〕 除扣除当日工资外 罚款 50元/天 4、班中睡觉或打瞌睡 罚款 100元/次 5、材料乱扔乱放或不按要求堆放 罚款 100元/次 6、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人为损坏设备、设施 按原价赔偿 7、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作业地点未实施安全检验进行作业,未严格实施“敲帮问顶”制度 罚款 200元/次 8、打骂工友 罚款1000元 并作开除及负担经济赔偿责任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各施工队未按矿招工程序招录职员私自安排人员上岗 罚款500元/人次 造成其它后果由责任施工队负担 10、酒后入井 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检身工罚款50元/人次 11、携带烟火入井 罚款1000元并开除 检身工罚款300元 12、入井人员未戴矿用合格安全帽 罚款100元/次 13、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 罚款50元/次 14、入井人员未穿矿用胶鞋 罚款50元/次 15、入井人员拒绝检验或打骂、报复检身员 罚款200元/次 16、入井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瓦斯报警仪 罚款100元/次 检身工罚款20元 17、入井人员未按要求携带自救器 罚款50元/次 18、入井人员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除照价赔偿外 罚款200元 19、未经许可私自找人带班 责任人罚款100元 带班人罚款50元 20、井下作业班组不服从值班领导工作安排私出班 对该班组罚款500元 班长罚款200元 21、不实施远距离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对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各罚款100—300元 22、雷管、炸药未入箱上锁致使火工品丢失 按雷管50元/发 炸药50元/节进行处罚 该罚款当班班组长负担50% 23、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绞车司机、班阻长岗上睡觉 罚款300元 24、井下煤电钻不按要求操作或不掩护造成放炮崩坏 罚款500元/台 25、井下瓦斯探头未有效掩护造成损坏 罚款500元/、台 26、井下机电设备在施工时未有效掩护造成损坏 罚款200元/处 27、值班矿长岗上睡觉 罚款500元/次 二、“一通三防”类 1、风筒漏风 罚款10元/洞 2、风筒接口不严 罚款 10元/处 3、风筒转弯未使用铁弯头 罚款50元/处次 4、风机安装不合理 罚款100元/处 5、无备用局扇 罚款200元/处 6、密闭或需设栅栏钻场等未设栅栏 罚款 50元/处 7、工作面探头悬挂不合理 罚款100元/处 8、放炮未实施”一炮三检” 罚款200元/次 9、瓦检手册未立即填写一炮三检统计 罚款 50元/次 10、密闭前缺一闭三牌 罚款 50元/块 11、工作面无防尘水管或水管内无防尘水 罚款 50元/处次 12、掘进头放炮后未立即洒水降尘 罚款 50元/处 13、”三条线”不能正常使用 罚款 50元/项 14、瓦斯超限作业 罚款 200元/次 15、缺避灾路线牌和指路牌 罚款 50元/块 16、风门关闭不严或漏风 罚款50元/处 17、全部牌板乱丢不回收入库 罚款 30元/块 18、无风机管理牌或瓦斯检验牌 罚款50元/块 19、瓦检员空班漏检造成瓦斯超限 罚款 200元/次 20、瓦斯报表或台帐统计不清、涂改 罚款 20元/处 21、风水管跑、冒、滴、漏未立即处理 罚款 50元/处 22、密闭反水池不规范,除返工合格外 罚款100元/次 23、风门调整窗设置不合格,除返工合格外 罚款 100元/次 24、密闭、风门墙体厚度、掏槽深度不够,除返工合格外 罚款 200元/道 25、不按要求设方法孔、观察孔 罚款 50元/项 26、风门不设连锁或连锁不合格 罚款 50元/道 27、矿车过风门不按要求过一道关一道 罚款 200元/次 28、人为推车等撞坏风门 罚款500元/道 29、探头等仪器仪表不按期调校或送检 罚款 50元/台 30、防尘装置不完善 罚款 100元/处 31、瓦检员假检、漏检 罚款300元/次 32、私自进入栅栏或有严禁入内标示地点 罚款300元 33、损坏通风设施和安全标志(据实情) 罚款100—500元 34、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 罚款100元/次 三、机电运输方面: 1、综保开关未上架 罚款 50元/个 2、机电设备、电缆未挂牌 罚款 50元/处 3、综保开关未接地 罚款 50元/个 4、未安装两闭锁装置 罚款200元/处 5、管线未吊挂或吊挂不整齐 罚款 50元/处次 6、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罚款 300元/次 7、 综保开关失爆 罚款 200元/台 8、“一坡三挡”不健全或使用无效 罚款 300元/处 9、机电硐室、绞车房、泵房无防灭火装置或失效 罚款 100元/处 10、钢丝绳无保险装置 罚款 100元/处 11、局扇坏未立即修护 罚款100元/台 13、刮板机坏未立即修护影响生产 罚款300元/次 14、绞车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100元/次 15、水泵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100元/次 16、压风机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100元/次 17、主抽风机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 200元/次 18、探水钻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 100元/次 19、矿车故障未立即修护 罚款50元/个 20、无电铃或电铃不响 罚款 100元/处 21、更换下来零配件未立即带出井 罚款 50元/件 22、更换下来大件未立即运出井 罚款 100元/件 23、斜坡提升多拉多放 罚款 200元/次 24、溜子司机、震动筛司机等不现场交接班 罚款 50元/次 25、各工种不按章操作 罚款100元/次 26、皮带司机非特殊原因不将皮带上货拉空 罚款 50元/次 27、溜子、皮带机头尾20米范围卫生不合格 罚款50元/次 28、溜子司机、绞车司机、震动筛司机、皮带司机发觉问题 不立即汇报,机器带病运转 罚款 50元/次 29、井下值班电工不通知调度室其所在位置 罚款100元/次 30、要害岗位(主抽风机房、抽放泵房、绞车房、充灯房等)岗 位人员脱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 罚款100元/次 31、无证操作提升设备、不经班组长许可私自操作 罚款50元 32、电钳工、电焊工、绞车司机等穿拖鞋上岗或不按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罚款100—300元 33、不认真实施停送电制度,未经调度室、值班矿长同意私自停电 罚款200—500元 34、机电设备旋转裸露部分缺防护罩或防护栏 罚款100元/处 35、机电设备未定时维护或检修、造成设备损坏、烧毁 罚款200—500元 36、设备安装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 罚款100—500元 37、未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三专两闭锁” 罚款300—500元 38、氧气瓶、乙炔瓶不按要求存放或安全距离不够 罚款200元 39、私自拆除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造成设备损坏 罚款500元 40、违反“行车不行人”制度 罚款500元 41、违章“扒、蹬、跳” 罚款500元并开除 42、挂钩人员不关闭阻车器、挡车栏或挡车装置失灵不汇报 罚款100元 43、挡车装置失灵未立即修理 罚款100元 44、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或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要求 罚款200元 造成损坏设备加重处罚 45、运输材料未捆绑或捆绑不合格 罚款100元 46、用铁丝、钢丝等替换插销挂钩 罚款500元 47、提升时超挂多拉 罚款100元/车 48、提升矿车时,重车跳道超出30m 对绞车司机 罚款100元 49、绞车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不汇报或不立即处理 罚款100元 50、挂钩工不认真检验或清理造成矿车跳道 罚款50元 51、绞车不按要求带电下放 罚款100元 52、绞车司机信号不清开车 罚款100元 53、皮带未按要求立即清理造成皮带损坏 罚款500元/次 54、皮带跑偏未立即调校 罚款200元/次 55、皮带托滚使用失效未立即更换 罚款50元/个 56、皮带清扫器坏未立即更换或修理 罚款200元/个 57、皮带、溜子牙箱、机尾滚筒未立即加油维护 罚款200元/处 58、机电设备卫生不清洁或不符合要求 罚款50元/台 59、属矿机电部门加工零配件不足或维修设备(含单体支柱修护)不完好影响生产 罚款300元/次 60、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未按要求定时剁头 罚款100元/次 61、违章乘坐溜子、皮带 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后并开除) 四、工程质量方面 ㈠掘进方面 1、工作面未按要求使用前探梁或临时点柱 罚款 100元/次 2、有前探梁不使用 罚款 200元/次 3、所架支架缺撑木撑杆 罚款 20元/块 4、空帮20公分以上未背帮 罚款 20元/处 5、巷道净高达不到要求 除返工合格外 罚款 100元/处 6、空顶作业 罚款 200元/次 7、棚距不符合要求、除返工合格外 罚款100元/架 8、坡度(腰线)不符合要求 罚款300元/次 9不按中线施工(偏差100毫米) 罚款 500元/次 10、所辖范围文明卫生不合格 罚款 100元/次 11、工作面煤矸未分装分运 罚款 200元/吨 12、掘进刮板机配件未放指定地点 罚款 100元/次 13、花车未立即运出 罚款 50元/车 14、掘进刮板机或小绞车缺压戗柱 罚款50元/根 15、刮板机回煤坑未清理洁净 罚款50元/处 16、 工作面未立即支护造成跨面〔视损失程度〕 罚款 500元~5000元/次 17、掘进工作面能接溜槽而不接 罚款80元/块 18、掘进工作面需架棚而不架 罚款100元/架并按空顶处罚 19、掘进工作面使用坏溜槽接溜子 罚款200元/次 20、掘进工作面风水管漏风、漏水 罚款50元/处 ㈡采煤方面 1、提前回柱 罚款 100元/处 2、未保持三直一平 罚款200元/处 3、空顶作业(未挂梁、铺网和打临时支柱) 罚款 100元/处 4、支柱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 罚款 10元/根 5、密集支柱不符合要求 罚款 20元/根 6、戗柱不符合要求 罚款 20元/根 7、上下巷超前支护不足20米 罚款 200元/次 8、非特殊情况、未经同意丢失单体 罚款1000元/根 9、非特殊情况、未经同意丢失顶梁 罚款 500元/块 10、非特殊情况、未经同意丢失工字钢 罚款300元/根 11、未经同意丢失木料 罚款 30元/根、块 12、放炮母线不足要求 罚款 200元/次 13、工作面煤矸不分选、分装、分运 罚款 300元/次 14、刮板机配件未放在指定地点 罚款 50元/次 15、刮板机回煤坑未清理洁净 罚款 50元/处 16、所辖范围文明卫生不合格、含浮煤清扫不洁净 罚款 200元/处 17.工作面缺四对八梁或使用不规范 罚款 50元/根 18、工作面未立即支护造成跨面〔视损失程度〕 罚款 1000元~10000元/次 19、采面上隅角未立即设置隔离墙 罚款200元/次 20、未按要求做采面上、下超前出口 罚款200元/处 21、采面煤壁伞檐超出要求未立即找下 罚款200元/处 22、煤壁端面距超出要求未立即加打贴帮柱 罚款50元/处 23、采面铰接顶梁不平直 罚款50/块 24、非特殊情况铰接顶梁出现倒悬臂 罚款20元/块 25、未按要求挂设挡矸帘造成窜矸 罚款50元/处 26、支柱泄压或放炮崩倒未立即加压补液或扶正 罚款50元/棵 27、采面支柱未全承载 罚款20元/棵 28、铰接顶梁未站立存放 罚款20元/块 29、液压枪乱扔乱放损坏 罚款100元/支 30、高压直通或三通乱扔乱放 罚款50元/个 31、不按要求实施远距离回柱放顶 罚款100元/次 32、违章移溜造成损坏电机或减速箱,照价赔偿 并罚款500元 33、工作面柱、排距超出要求 罚款50元/处 34、工作面溜子停运后违章攉煤造成溜子压死 罚款200元/次 35、不按矿相关作业规程或安排调采工作面 罚款元/次 36、工作面缺柱少梁未立即补充 罚款200元/处 37、不按要求短柱长用,造成支撑强度不够 罚款500元/处 38、溜子机头、机尾未按要求打设压戗柱 罚款200元/棵 39、液压泵未按要求配比乳化液或不加乳化液 罚款100元/次 40、液压泵未立即加油维护 罚款50元/次 41、液压泵压力达不到要求要求 罚款100元/次 ㈢维修方面 1、未对当日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罚款 200元/次 2、未使用指定材料进行维修 罚款 100元/次 3、维修时先拆后支 罚款 200元/次 4、维修后巷道宽度或高度达不到要求 罚款 200元/架 5、回收工字钢或U型钢未运到指定地点 罚款 50元/棵 6、维修后文明卫生不合格 罚款 50元/处 7、维修支架不合格 罚款 100元/架 五、放炮管理方面 1、未持证上岗 罚款 50元/次 2、放炮母线铺设不合要求 罚款 100元/次 3、未用放炮器违章放炮或不使用专用放炮钥匙放炮 罚款 200元/次 4、未实施“三人连锁”放炮要求 罚款300元/次 5、雷管、炸药箱未上锁 罚款100元/次 6、雷管、炸药未分装分运 罚款100元/次 7、雷管、炸药未实施领退制度 罚款 200元/次 8、雷管、炸药未专员运输 罚款 50元/次 9、不按要求采取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罚款 200元/次 10、放炮警戒人员不负责任 罚款 200元/次 11、放炮不使用炮泥、水炮泥或充填不合格 罚款 100元/次 12、发生拒爆不按《规程》要求处理、不交班 罚款200元/次 13、不按要求实施远距离放炮 罚款 300元/次 14、停风后不按要求立即撤人 罚款200元/次 15、放炮线有明接头 罚款50元/处 16、炸药、雷管不立即交退炸药库,私自存放。按炸药100元/节、雷管100元/发处罚; 17、将剩下炸药、雷管埋藏在井下,一经查出,按炸药200元/节、雷管200元/发处罚; 18、将雷管、炸药带了矿区,按《爆破物品管理要求》处罚,并按《中国刑法》要求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探放水及防突方面 1、无探放水、防突设计 罚款100元/次 2、探防水弄虚作假 罚款500元/次 3、瓦斯抽放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 罚款500元/次 4、探水地点无标志 罚款 50元/处 5、无探放水、防突方法 罚款 50元/处 6、无探放水、防突统计 罚款 50元/次 7、工作面无探放水、防突统计牌板 罚款 50元/处 8、探水钻杆乱丢乱放 罚款 20元/根 9、瓦斯抽放管接头漏风未立即处理 罚款50元/处 10、瓦斯抽放钻孔未立即封孔 罚款50元/孔 11、瓦斯抽放放水器未立即进行放水 罚款20元/处 12、瓦斯抽放管未按要求立即进行连抽 罚款100元/处 13、瓦斯抽放管未挂牌管理 罚款10元/处 14、瓦斯抽放主管未立即安装到位 罚款100元/处 七、地面 1.绞车房、净化站、配电室卫生不合格 罚款 20元/次 2.地面广场、厕所卫生不合格 罚款 50元/次 3.食堂卫生不合格 罚款 50元/次 4.调度室内、外卫生不合格 罚款50元/次 5.监控室卫生不合格 罚款 30元/次 6.藻堂卫生不合格 罚款 30元/次 7.藻堂管路坏未立即修护 罚款 50元/次 8.藻堂无用水 罚款 100元/次 9、主井皮带头、震动筛周围卫生不合格 罚款 30元/次 10未经许可私自烧电炉 罚款 500元/次 11、装载机有煤、矸不转或乱转影响生产 罚款 100元/次 12、住宅区乱扔乱放影响卫生 罚款 50元/次 13、其它部门或责任人办公室卫生不合格 罚款 20元/次 14、材料库人员发放不合格设备配件影响生产 罚款 100元/次 15、炸药库人员脱岗 罚款 200元/次 16炸药库卫生不合格 罚款 20元/次 17、材料员,销售人员不坚守岗位影响生产 罚款 50元/次 18、私自翻越围墙,损坏、践踏地面花草树木,除恢复设施原貌外 罚款 50元/次 19、地面调度室、监控室、财务室等关键场所,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违反要求进入 罚款 50元/次 20、材料库人员未按要求建立材料台账 罚款100元、/次 22、材料库材料未分类存放 罚款50元/次 23.材料库管理人员未立即上报材料计划影响生产 罚款100元/次 24、地面特殊工种脱岗 罚款50元/次 八、本《细则》未列指到“三违”行为,现场检验发觉或经举报属实,报请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本《细则》在以后工作中逐步补充完善,原制订相关要求和本要求不符,以本要求为准。 九.本要求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专题词:现场管理 处罚细则 通知 抄报:总经理 抄送:矿长 工程师 副矿长 印发:矿属各单位及生产班组 毕节市杨家湾煤矿 2月1日 共印15份 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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