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 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发放时间: 年 月 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要求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工期 天。2委托监理范围:3标段划分内容及协议编号:4资金起源:招标方法:投标确保金数额:(银行保函或现金) 履约保函金额:(银行保函或现金)5投标使用期:投标截止以后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共 份。6投标文件递交: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跃龙南路10号)二楼第 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7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开标地点:南
2、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第 开标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络电话: 一、总则(一)监理工程概况:1、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2、本工程已经 部门项目审批,获同意文号 已落实资金 。3、工程基础情况(包含招标项目标技术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三通一平)31现场条件:32 工程规模:33 本工程质量要求:4、业主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包含交通、通讯、住宿等)。(二)投标单位条件1、监理单位资质及要求 含有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 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监理单位。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含有 级监理资质等级,取得工商执照及法人资格。由同一专业
3、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档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招标签定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担连带责任。参与联合体各组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和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 2、拟派驻总监资质要求及其它要求 总监必需含有 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其它要求: 。 3、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总监工程师 名总监代表 名岩土专业 名土建专业 名测量专业
4、 名造价、概预算 名试验专业 名协议、信息管理 名设备专业 名道桥专业 名其它 名总计 名注:表中所列人员配置为最低程度要求,中标单位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立即投入人员,全部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纪不得超出65岁。(注:表中人员可(否)兼职)(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现场考察及答疑 1、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相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协议所需材料,考察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给必需帮助和配合。 2、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解答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
5、问需要澄清,应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五)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全部按第(七)条发出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废处理。(六)招标文件澄清 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天以书面或传真方法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澄清问题。招标单位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日前 天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此书面回复(包含对问询解释,但不说明问询起源)将以补充书面文件形式发送全部投标人,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将均以书面修改通知方法发出。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所做推证
6、、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因为对招标文件任何推证和误解和招标单位对相关问题口头解释所造成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应认真检验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 日内向招标单位索取,不然责任自负。(七)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全部可能会以书面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电话、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招标单位给予确定。 3、为使投标人有合理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
7、以最终发出书面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委托监理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全部费用。(九)投标单位应依据本工程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在国家要求对应监理费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四、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函 2、法人资格证实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假如授权) 3、投标确保金(假如有) 4、监理取费 5、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介绍、业绩证实材料等) 6、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纪、职务、职称、专业和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 7、监理计划或监理纲领,包含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处理方法等。 8、用于本工程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协议,通信、信
8、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9、近三年来监理工程一览表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 10、监理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 11、相关业绩方面有效证实材料。(十一)投标人应该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表式,表式能够按一样格式进行扩展。(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方法采取: 2、投标确保金采取: 3、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将投标保函或投标确保金按以下方法提交:(招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除外) 1、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2、在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 注:在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将付款凭
9、证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袋中同时提交招标人。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书,将被视为不合格而给予拒绝。 5、未中标投标人确保金最迟不超出投标使用期后 天内无息退还。 6、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十三)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
10、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依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要求进行,或是投标人显著笔误必需修改。不管何种原因造成涂改、插字和删除,全部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递交(十四)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投标文件中监理纲领为暗标,应单独封装,一式 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标明“监理纲领”字样和写上监理单位名称。封袋内“监理纲领”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单位名称标志(包含不能加盖正、副本字样),统一用 A4 纸打印,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打印,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等标识。 2、除监理纲领外全部投标文件为明标,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
11、“副本”字样。全部封袋上全部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能够按本文件第(七)条要求以修改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3、超出投标截止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六)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
12、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十四)条要求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六、开标、评标、定标(十七)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代表或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取费、总监姓名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内容。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将作为无效投
13、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将当众给予拆封、宣读、统计。 4、唱标次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前后逆次序进行。 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和标志;(2)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3)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4)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确保金;(5) 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14、。(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在南通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进行。 2、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采取综合评定法,以计分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监理纲领或监理计划、人员素质、监理费、监理检测设备、监理业绩信誉、总监答辨等方面内容进行量化,以每位评委单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项得分平均分累加,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分值和措施详见评标措施和评标细则。(十八)投标文件澄清 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
15、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 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误除外;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该投标人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十九)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
16、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二十)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一)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要求作废标处理: 1、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也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3、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4、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附
17、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7、投标人名称或总监工程师名字和资格予审时不一致。 评标委员会依据要求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二)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应该对应延长其投标担保使用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使用期造成投标人损失,招标人将给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使用期除外。七、授予协议
18、(二十三)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和招标人签署监理协议。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没有提交投标确保金,应该对招标人损失负担赔偿责任。(二十四)协议签署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署监理协议。协议签署后 7 日内,由招标人或中标人将协议付本原件一份送市建委招标处立案。第二章 拟签定协议条款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委托人
19、 和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以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工程造价:二、本协议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协议标准条件;本协议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和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要求,负担本协议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协议注明期限、方法、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本协议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协议一式_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委托人
20、:(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协议签署于:_年_月_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有以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工程。(2)“委托人”是指负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负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方面推行本协议全权责任人。(6)“承包人”是指除
21、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当事人。(7)“工程监理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经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工作内容;因为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连续时间而增加工作。(9)“工程监理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依据第三十八条要求监理人必需完成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11)“月”是指依据公历从30天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30天对应日期前一天时间段
22、。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适用法律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专用条件中议定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协议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协议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关键组员名单、监理计划,完成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在推行协议义务期间,应按协议约定定时向委托人汇报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推行本协议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和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正当
23、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下物品按协议约定时间和方法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取得相关方同意,不得泄露和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该负责工程建设全部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依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负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工作和对应酬劳。第十条委托人应该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和工程相关为监理工作所需要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该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
24、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该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决定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和监理人联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该将授予监理人监理权利,和监理人关键组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立即书面通知已选定承包协议承包人,并在和第三人签署协议中给予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1)和本工程合作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目。(2)提供和本工程相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目。第十五条委托人应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职员地住房及协议专用条件约定设施,对监理人自备设施给合理经济赔偿(赔偿
25、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百分比设施原值十管理费)。第十六条依据情况需要,假如双方约定,由委托人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其它人员,应在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给予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工程范围内,享受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提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包含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效要求,向委托人提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技术问题,根据安全和优化标准,向设计人提出提议;假如拟提出提议可能会提升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该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当发觉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协议约定质量标按时,监理人应该
26、书面汇报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标准,向承包人提出提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汇报。(6)主持工程建设相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关键协调事项应该事先向委托人汇报。(7)取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公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该事先向委托人汇报。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汇报时,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汇报。(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
27、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检验、监督权,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出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完工期限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协议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和工程结算复核确定权是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定,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协议要求义务提出变更。假如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按时,监理人所做变更也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工程承包人人职员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相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
28、求(包含索赔要求),均必需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依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定,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该提供作证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和和其签订协议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计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效要求认定权,和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题汇报。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觉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协议推行监理职
29、责,或和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协议并要求监理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协议使用期。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书面约定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该推行约定义务,假如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经济损失,应该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要求以外)不应超出监理酬劳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协议要求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负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监理人不负担责任
30、。但对违反第五条要求引发和之相关事宜,向委托人负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该赔偿因为该索赔所造成委托人多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该推行委托监理协议约定义务,如有违反则应该负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事由受到损失,能够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假如向监理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该赔偿由该索赔所引发监理人多种费用支出。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一条因为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连续时间,则监理人应该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通知委托人。
31、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对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酬劳。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协议签署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实施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该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实施监理业务时,应该增加不超出42日时间用于恢复实施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劳。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完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署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酬劳尾款,本协议即终止。保修期间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该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
32、通知或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该取得监理酬劳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依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实施监理业务时限超出六个月,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回复,可深入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假如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回复,可终止协议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实施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负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因为非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实施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和恢复实施监理业务工作,应该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酬劳。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
33、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推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推行义务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回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协议通知,协议即行终止。监理人负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协议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该负担责任。监理酬劳第三十九条正常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酬劳,根据监理协议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方法计算,并按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假如委托人在要求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劳,自要求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要求支付期限最终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酬劳所采取货币币种、汇率由协议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假如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支付通知
34、中酬劳或部分酬劳项目提出异议,应该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二十四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酬劳项目标支付。其它第四十三条委托建设工程监理所必需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教授咨询或帮助,由监理人聘用,其费用由监理人负担;由委托人聘用,其费用由委托人负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合理化提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约定给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收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任何酬劳或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和协议要求和委托
35、人利益相冲突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全部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这类文件。争议处理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协议而引发对对方损失和损害赔偿,双方应该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依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协议适用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含: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作出书面回
36、复。第十二条委托人常驻代表为_第十五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以下设施:监理人自备、委托人给赔偿设施以下:赔偿金额=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包含服务时,这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收指示。并无偿提供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和这类服务提供者合作,但不对这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假如渎职,同意按以下措施负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出监理酬劳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劳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监理人酬劳: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附加
37、工作酬劳:(酬劳=附加工作日数*协议酬劳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劳: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支付酬劳,按_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措施: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酬劳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第三章 设计采取关键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 :(招标单位名称) (一)依据已收到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
38、做出监理费报价为该工程造价 %。总额 万元(大写)。 (二)我单位将严格根据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订监理纲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三)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组成约束我们双方协议。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授权代理人,以本企业名议参与 (招标)单位名称 工程监理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和相关一切事务,我均给予认可。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纪: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三、本工程拟用监理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纪职称职务学历专业监理业绩资格证编号四、用于本工程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序号设备或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备注五、近三年监理工程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面积(万M2)规模工程投资(万元)委托单位工期监理结果或现在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