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全部成华区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二OO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投 标 须 知 6
第三章 协议条件及协议关键条款 15
协议协议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议通用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议专用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一、投 标 书 44
二、投标确保金格式 46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格式 47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48
五、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49
六、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50
1. 投标人基础情况一览表 50
2、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51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专业人员及简历表 52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关键管理人员简历表 53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设备清单 54
第五章 评标措施及操作程序 55
一 总则 55
二 投标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 56
三 初步评审 56
四 具体评审 57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58
六 量化考评评分标准、评分依据 59
A. 招标公告
1.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建设 工程经 成华发改【】291号 立项同意, 作为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建设 工程项目业主,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2.此次招标工程概况以下:
2.1建设地点:成城市成华区保和乡杨柳村一组。
2.2招标内容:有招标代理资质项目管理企业(本工程项目管理内项目建设管理)。
2.3建管期:自签署建管协议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点责任期满后28天止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合格标准。
2.5资金起源:财政筹集。
2.6 投资估算: 1.5亿元 。
3.此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
3.1投标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项目建设管理企业,含有建设项目管理经营范围独立法人企业;
3.2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3企业还应该含有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其中一项甲级以上资质,招标代理资质需为甲级;
3.4投标人近三年来含有1个以上单项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管理工程业绩:
4.本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如愿意参与投标,请在下述时间从下述地址购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购置招标文件要求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2)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建设北路一段58号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3) 购置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其中后3项查验原件后留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7) 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7.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 1月7日 提交到 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 1 月 7 日早晨10:00时在 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与开标会议。
招 标 人:成华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建设北路一段58号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戢龙
电 话:66560801
传 真:83391476
B.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工程名称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建设
2
工程地点
成城市成华区保和乡杨柳村一组
3
资金起源
财政筹集
4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5
建管期
自签署建管协议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点责任期满后28天止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
投标人条件
详见投标须知第1.5条内容
8
投标报价方法
费率报价
9
投标使用期
为:60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确保金
金 额: 壹万元人民币 ,按要求缴纳至下述帐户并换取收款单位收据
交付方法:现金存入或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11
履约确保金
按中标金额扣除招标人部分金额(如有时)后10%计取,低价风险担保:按川府发[]14号文件实施。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方法提交。
12
现场踏勘
地点:成城市成华区保和乡杨柳村一组
方法:投标人自行踏勘
13
投标答疑
投标答疑方法: 书面提问书面答疑
投标质疑书递交时间及形式:2 月 日17:00以前以传真或其它书面方法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采取U盘或光盘)。
15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0 年 月 日早晨10:00时以前
递交地址: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16
开标时间
200 年 月 日早晨10:00时
17
开标地点
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投 标 须 知
1总则
1.1招标组织
本工程招标人(业主)为 成华区民政局 ,招标工作由 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1.2此次招标工程概况以下:
1.2.1建设地点:成城市成华区保和乡杨柳村一组
1.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合格标准
1.2.3建管期:自签署建管协议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点责任期满后28天止
1.2.4资金起源: 财政筹集
1.2.5投资估算: 1.5 亿元。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1.3.1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1.3.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
(1) 帮助业主完成项现在期报建手续;
(2) 开展本项目招标工作;
(3) 依据授权权限,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要求及对应协议约定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4) 协调项目建设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发明、维护和完善项目建设和施工条件;
(5) 组织完工验收,帮助项目业主及其委托审计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及权属登记;
(6) 业主委托其它工作。
1.4本项目建设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工程设计满足使用功效需要;工程施工要达成设计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并最终验收合格;
(2) 进度目标:按计划工期完成并完工交验;
(3)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有力,工程建设各阶段费用支出有计划,有控制, 项目结算总投资不超出概算额;
(4)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文明满足成城市相关要求要求。
1.5此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1.5.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含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投标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项目建设管理企业;
(3)投标人应含有对应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近三年来含有1个以上单项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管理工程业绩。
1.5.2素质要求
(1)有固定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
(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拟派往本项目负责管理工作专业人员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4)企业还应该含有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其中两项甲级以上资质;1.5.3本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7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投标资料概不退回。
1.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解释。
1.9现场踏勘
1.9.1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方便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现场资料,投标人应对其自行查明或核实相关资料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提供资料和数据,只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不负任何责任。
1.9.2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注意安全,假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管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1.9.3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期间发生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负。
1.9.4现场踏勘后如有期望解释或澄清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应按“2.3.2”条要求在投标质疑书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需要解答疑问和需要澄清问题。
1.10.2 招标答疑时间、形式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本工程招标文件包含下列文件及其对应附件或补充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件及关键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措施及操作程序
2.1.2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以时间在后和内容在后为准。
2.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投标须知,假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2.3招标文件解释
2.3.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在前附表要求质疑书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回复将送达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
2.4招标文件修改
2.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补充修改招标文件视为有效。
2.4.2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以书面通知方法发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该类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和投标相关函件和文件均使用汉字。
3.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按要求格式填写。
u 商务标,下述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
◇ 投标书
◇ 投标确保金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u 技术标,下述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
◇ 企业基础情况
◇ 企业项目管理业绩情况
◇ 拟设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 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 投标人其它材料
3.2.1投标人企业基础情况包含下述资料
◇ 投标人介绍
◇ 填写《投标人基础情况一览表》并附下列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本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资质证书
3.2.2企业项目管理业绩情况包含下述资料
投标人项目业绩介绍,并附上投标人业绩证实材料,如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完工证实或协议复印件等并填写
◇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3.2.3拟设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人员设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人等)相关项目业绩并提供其职称证书等相关复印件并填写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专业人员及简历表》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关键管理人员简历表》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设备清单》
3.2.4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 项目管理组织
◇ 项目进度控制
◇ 项目标质量控制
◇ 项目标投资控制
◇ 项目标信息管理
◇ 项目标协议管理
◇ 项目标组织协调
◇ 项目标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 项目标风险控制和管理
3.3投标使用期
3.3.1投标文件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约定
3.3.2在原定投标使用期期间,假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
3.4投标确保金
3.4.1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确保金在投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以前必需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确保金金额见本须知前附表约定。
3.4.4投标确保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人签定建设项目管理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能够转为中标人履约确保金。
3.4.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1)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或因为中标人原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协议;
(3) 本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情形。
3.4.6招标人拒绝和中标人签署建设项目管理协议,则双倍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并按相关法规要求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5投标报价
3.5.1项目管理费:各投标人应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本工程特点、市场条件,和承受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标建设管理任务和协议要求全部工作一切费用。投标人项目管理投标报价按工程结算百分比(即取费费率)报价,报价费率应≧1.0%;但须≦1.5%(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然报价为0分。
3.5.2 招标代理费:参考10月15日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要求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实施政府指导价,若上下浮动超出20%,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工程结算价包含该项目概算范围内设计、勘察、设备、施工及监理等项目管理企业管理范围内而用于该工程建设直接费用,但不包含用于该项目标拆迁费及城市配套费等其它间接费用。
3.5.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足考虑本身管理水平和本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风险,在协议实施期间,除非业主增加额外建设管理服务内容,不然其总价将不因政策性费率、物价和市场原因改变而调整。
3.6投标文件份数、签署、修改和撤回
3.6.1投标人应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能够采取正本复制件。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另附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和书面纸质文档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书面纸质文档为准。
3.6.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要求亲笔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当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时,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以证实其正当代表身份。
3.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或代理单位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但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实。
3.6.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
3.6.5依据本须知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也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3.6.6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3.7投标文件递交
3.7.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3.7.1.1投标人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两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在一册,投标文件必需采取胶粘等不可拆分方法装订。封面上应醒目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能够采取正本复制件。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等相关信息。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封装成一包,密封提交。标书封套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3.7.1.2标书封套上按以下内容标明:
工程项目管理
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 月 日北京时间 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全称并盖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3.7.1.3假如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书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识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3.7.2送交投标书
3.7.2.1投标人应按要求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3.7.2.2投标文件递交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见本须知前附表。
3.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废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3.7.3.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3.7.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识、装订;
3.7.3.3所提交标书不符合上述其它要求;
4 开标、评标和定标
4.1开标
4.1.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本须知前附表中约定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确保能够随叫随到,方便评标委员会检验和质询招标相关事项。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收可能检验和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投标委员会对缺席检验和质询所做出结论。
4.1.2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必需时验证其正当代表身份。
4.1.3按要求提交了撤回通知合格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作或视作废标或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和开标。
4.1.4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监督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密封完好;经确定密封完好后,由开标组织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确保金等其它关键内容。
4.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4.1.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以存档备查。
4.2评标 (详见第五章)。
4.3定标
4.3.1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要求,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4.3.2 招标人在公告期满且公告期内无投诉,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3.3确定中标人以后,由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并按要求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4.3.4假如排名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签署协议或因本身原因不能和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就协议协议达成一致时,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要求一样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投标人为中标人。
5协议授予
协议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4.3条所确定中标人。
6协议协议书签署
6.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署协议;
6.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6条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按4.3.4条选择中标人,并不退还原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如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不按要求签署协议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6.3中标人应该根据和招标人签署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保障服务质量,准期圆满完成项目服务。
6.4履约担保金额及其提交业主方法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实施并在协议中给予约定,假如投标人拒绝在协议中约定本标书相关履约担保之要求,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按4.3.4另择中标人签署协议,并没收原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若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原中标人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C. 协议条件及关键条款
协议协议书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标管理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现在由 (以下简称“业主”)委托 (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单位”)实施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署本协议以下: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
1.4立项同意文号:成计投资[] 号
1.5资金起源:按国家相关要求筹集处理
2、协议服务范围、方法和要求
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 ”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依据业主确定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法帮助业主完成项现在期报建、项目全部招标、设计方案论证、施工管理、完工验收、完工资料立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和必需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推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义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条款第二条2.1款”。
服务方法: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方法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在业主确定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标资料、文件、协议细节,充足了解和把握业主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标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实施,提出合理化提议,传输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推行现场必需和必需签字确定手续。在业主指示及其制订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处理和工程施工相关各方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立即向业主汇报相关关键信息,尊重、服从而且实施业主直接指令。
3、协议期限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点责任期终止,颁发项目缺点责任终止证书为止。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实施业主和施工单位签署协议中约定质量标准。
5、协议价款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整)。
本协议最终协议价款将依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工程完工结算后总产值(含红线范围内总平、绿化等由业主委托配套及隶属工程)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 %)确定。
6、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及附件
(2)本协议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协议要求其它文件。包含业主在协议使用期内,依据管理要求提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一切合理内容。该服务内容在不严重增加建设管理单位工作量和成本费用前提下,能够由业主单方面以书面文件形式直接作为本协议附件送达建设管理单位生效实施。建设管理单位对于增加服务内容有异议,或增加工作量和成本费用可能超出本协议价款10%以上时,能够将可能发生超支预算交业主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同意后,报业主追加费用。
双方相关本项目标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上述协议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产生时间在后者为准,另有约定除外。
7、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参考本协议《协议条款》第一条。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根据协议约定实际推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根据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工作要求,以代理方法进行项目管理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权利)并负担全部管理责任。对本协议项目下已经完工验收移交建设项目必需负担连带终生质量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方面实际推行协议要求义务后,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10、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生效约定:在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支付本协议价款10%计 万元履约确保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时间: 月 日
业主(公章): 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合 同 条 款
第一条 定义
1.1项目:指业主投资建设 。
1.2业主:本合业主为成城市睿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企业。
1.3建设管理单位:本协议建设管理单位为×××××。
1.4建设管理服务协议:指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就本项目签署由建设管理单位提供建设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书、协议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建设管理单位在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澄清文件)和组成协议组成部分其它文件。
1.5服务:指建设管理单位依据业主要求和建设管理服务协议要求,所负担工作及责任,包含任何约定附加服务。
1.6项目承包人:指和业主签署协议,同时服务于本项目,含有承包主体资格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单位或提供其它服务单位。
1.7项目关键责任人:指由业主指派、负责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方面工作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等。
1.8建设协议:指业主和承包人之间达成,一项或多项相关本项目标施工和采购等方面事项协议。
1.9核准:指业主为实施本项目标建设而必需从政府相关主管机构或部门取得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类似文件。
1.10项目经理: 指建设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派在该项目上责任人。
1.11项目管理部:指由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支持下组建,进行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12一方:指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双方: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第三方:指除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以外和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单位或当事人。
1.13日:指公历日
1.14月:指依据公历从某30天中任何一日至下个月对应日期前一日截止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1、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
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在业主确定时限内,完成下列工作:
2.1.1项现在期
办理项现在期全部报建手续,直至施工许可证取得。
2.1.2 勘察、设计阶段
2.1.2.1参与项目设计全过程,对各阶段设计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向业主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向业主提出含有专业性意见。
2.1.2.2负责对设计院进行设计联络,将相关信息立即向业主汇报。
2.1.3招投标阶段
依据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
2.1.4施工现场管理阶段
2.1.4.1依据业主签署施工协议(建设管理单位必需熟悉施工协议),结合本身经验和项目技术要求,向业主和施工承包人提出合理化提议。
2.1.4.2具体复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质量确保体系等技术文件完备性、经济性、合理性、专业性,并就此发表建设性意见,在报业主同意后,负责检验落实。
2.1.4.3严格根据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对发觉质量问题立即统计并和监理工程师协调,立即作出处理。
2.1.4.4依据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管理单位复核报业主同意后工期进度计划,建设管理单位要随时和总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对工期出现偏差要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方法,最终达成按期完成目标。
2.1.4.5严格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协议确定协议价进行投资控制,除非业主认可设计变更,不得增加任何投资费用。
2.1.4.6根据国务院颁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协议中要求,检验承包商安全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承包商安全施工,一旦发觉安全隐患,必需立即要求整改并落实整改结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必需立即着手处理,预防事态扩大,半小时内必需汇报业主。
2.1.4.7在文明施工方面,必需根据全国、四川省、成城市相关标准实施监督。
2.1.5相关变更洽商签证及支付
2.1.5.1相关变更洽商签证事项,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现场管理中,按下述要求开展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经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三方共同审核签字,报业主确定后方可实施。
2.1.5.2审查施工单位用款计划。
2.1.5.3处理多种索赔事宜,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同意。
2.1.5.4相关工程进度款支付: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人、造价机构审查后,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查(签字)。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在2日内完成审查确定工作。
2.1.6现场日常管理
2.1.6.1按期或按业主管理制度、工作要求要求自行组织项目建设会议,而且定时汇报会议决议和实施情况。按时派人参与业主召开相关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具体落实会议确定相关意见。
2.1.6.2根据项目信息管理要求,按周、月向业主提交建设管理服务协议推行情况报表及施工协议实施情况报表,关键包含工程完成情况、工程存在问题、问题处理方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1.6.3 为确保工程正常进行,建设管理单位必需负责协调和本项目建设相关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对外关系。
2.1.6.4依据业主和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签署协议和业主管理措施,协调处理好本工程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商之间关系,对违反协议实施和业主管理措施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同意。
2.1.6.5主动支持和配合业主委托为本项目服务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工作,帮助上述中介机构做好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拨付和施工协议管理等方面工作。
2.1.6.6推行现场管理必需审查、签认手续。
2.1.7依据业关键求,组织实施勘察、设计相关论证会,和包含计划、国土、建设、环境保护、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验、招(评)标、报建、现场管理直至缺点责任解除期全部对内、对外一切接洽、会议及活动等。
2.1.8工程完工验收和结算
2.1.8.1办理一切和工程完工相关手续,确保业主立即取得和工程完工相关一切文件、证书,推行必需签字确定手续。
2.1.8.2审查、接收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归整技术资料,复核其规范性和完整性,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并将完整技术资料及工程验收立案资料完整地移交给业主。
2.1.8.3组织工程完工验收,做好对相关单位通知和安排工作。
2.1.8.4帮助业主指定工程造价单位办理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工作;
2.1.8.5完成完工验收立案工作。
2.1.9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前期准备及物业移交工作。
2.1.10缺点责任期内继续负责推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推行职责。
2.1.11完成业主安排其它工作。
2.2、建设管理单位服务要求
2.2.1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确保建设项目标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实现,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和业主要求进行建设管理。不得越权以任何形式干涉和影响业主对建设项目标实质性权力,包含业主最终决议权、决定权、财务控制权。建设管理单位不得进行违法代理,以双方代理、自己代理、利己代理等等形式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代理,和项目利害关系人串通、共谋获取不妥利益,以多种形式弄虚作假欺骗业主或政府部门,违法转让、分包管理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和项目标利益。
2.2.2工作时限要求:
2.2.2.1协议签署后,在条件含有情况下,招标、报建工作必需在60日历天以内完成,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标志;
2.2.2.2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房建开工令同时,业主将施工场地正式移交给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在 日历天内完成房建工程,以房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作为标志。
2.2.3人员确保和变更
2.2.3.1建设管理单位应就本项目组建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人员资历、素质和组成应满足本项目标需要,派驻该项目标建设管理人员必需和投标书中所报人员一致。
2.2.3.2建设管理单位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投入本项目标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并在整个建设管理服务期内保持所派驻人员相对稳定。常驻本项目标含有业主认可资质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依据工程项目标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增派精通本行业务、含有丰富经验专业人员确保项目标顺利进行。所委派建设管理服务人员必需能够适应建设管理服务协议中要求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其关键建设管理服务人员必需得到业主认可。
2.2.3.3尽管建设管理单位已按投标文件中人员进场计划派遣了建设管理服务人员,但若业主认为所派驻人员仍不能满足建设管理服务需要而影响了工程质量、进度及建设管理服务协议项下其它方面管理服务时,业主有权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另外增派管理服务人员,建设管理单位应立即给予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建设管理单位投标报价之中,业主将不再另行支付。但假如现场建设管理人员增加是因为建设管理单位应业主要求推行和工程无关附加服务造成,业主能够根据附加服务补充协议约定另行支付附加服务费。
2.2.3.4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建设管理服务过程中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除必需含有相关资质外,还必需含有建设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确保天天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担任本项目标项目经理,必需和业主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建立并保持稳定工作联络,并不得在建设管理单位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2.3.5 建设管理服务人员作息制度应和现场施工相吻合。
2.2.3.6建设管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推行管理服务项目经理及关键管理人员,必需常驻现场。这些人员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离开现场时间超出2天,则必需提请业主同意后方可离开;假如需离开现场时间超出3天,则管理单位必需在相关人员离开前派驻相同资质人员来替换。建设管理单位因故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关键建设管理服务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同意,必需以相同资历人员替换。
2.2.3.7辅助工作人员
建设管理单位可依据开展工作需要和招标文件中对管理服务人员对应资质要求自行聘用建设管理服务所需辅助工作人员,此项工作应视为已包含在建设管理单位正常管理服务工作范围之内,建设管理单位应将其相关费用计入建设管理服务费用报价之中,业主将不再另行支付。
2.2.4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含有自主招标能力,依据业主具体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
2.2.5工程质量,工程完工验收必需达成业主和施工单位签署施工会同约定质量标准。
2.2.6工程进度,必需确保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签署施工会同最终约定工期完成。
2.2.7工程投资,必需控制在业主和施工单位签署协议总额内,业主认可设计变更除外。建设管理单位必需对经过其派驻项目经理签字工程造价变更真实性、正当性和合理性负责。
2.2.8安全要求,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需立即着手处理,预防事态深入扩大,同时,在半小时内必需汇报业主。
2.2.9文明施工,必需根据省市相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要求实施,不得被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或被媒体负面曝光。
2.2.10依据业关键求,组织实施勘察、设计相关论证会,和包含计划、国土、建设、环境保护、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验、招(评)标、报建、现场管理直至缺点责任解除期全部对内、对外一切接洽、会议及活动等,负担由此而产生全部费用,如相关人员误餐费、人工费、教授咨询费、接待费、场租费等等。
2.2.11在严格推行法定职责,确保业主及工程利益前提下,协调好和本工程相关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对外关系,处理多种投诉事项。
2.2.12协调处理好和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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