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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007版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JLYCG2016-55
项目名称: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场站项目
采购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一、投标邀请函·······················································
2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 说明·····························································
7
二、 招标文件·························································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2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2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七、质疑·······················································
21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3
第四章 采购合同·······································
58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LYCG2016-55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公布的招标公告中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纳。设计图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自行向采购单位索取,采购单位收取设计图晒图成本费 1200 元人民币。
5、递交投标文件(含相关原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浦发银行楼上)五层开标室(六)。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7月28日8﹕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 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28日9﹕00;
开标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浦发银行楼上)五层开标室(六)。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采购单位: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7-3299930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公交综合大楼 邮编:364000
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岩市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邮 编:364000
项目联系人:华先生
电 话:0597-2529068 传 真:0597-2529019
缴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
1、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招标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施工地点及工期:
施工地点:曹溪公交首末站、交易城公交首末站、森宝公交首末站;
工 期: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3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场站项目
采购人名称: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FJLYCG2016-55
2
3
资格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第3条。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浦发银行楼上)五层开标室(六)。
接收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工。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
5
12
投标保证金: 21 万元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 2016年7月27日下午17﹕0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通知无息退回。
6
19.6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侯选供应商。分值由价格、商务、技术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名中标侯选供应商。
具体见《投标人须知》第19.6条。
7
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成交服务费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备注
100以下
1.5%
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8
招标项目监督机构: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9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050万元,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
付款方式:
1、通电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与中标金额相符的全额、合法有效的采购发票(数量、单价按项目开具),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 60 %。
2、充电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无违约,在合同签订后的第12个月,招标人以转帐方式(下同)支付合同总款的 10 %;第18个月支付合同总款的 10 %;第36个月支付合同总款的 10 %;第72个月支付合同总款的 10 %。
3、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 10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8年内如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在质保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4、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11
演示: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19.6条评分表的要求进行平台软件的演示,未演示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影仪及无线网络,其他设备投标人自备。
12
无效投标及废标具体条款:
1、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9.4、19.5;
2、招标文件第二章19.6质量技术部分平均分低于50%的;
3、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注“★”的参数;
4、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 5.5。
13
25.2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间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为所投充电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家。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8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
(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费用
4.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特别提示: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2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 投标书
(2) 货物说明和偏离一览表
(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无此项资料则无需提供)
(6)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0.4 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的材料
提供原件清单: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含公证书),投标人应按格式要求列出详细清单,与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原件无须装订、无须密封。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 10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如无违约,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约定条件,凭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退款意见办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通知无息退回。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本须知17.2条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
(3)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
(4)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2.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请须知前附表所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报请其他有权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2.11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一份。
13.2投标文件由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及总价),并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报价部分”和“投标技术商务部分”。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做到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14.2 每一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签字或盖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4.4投标文件须由专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开标会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包括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宣读后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将被密封。开标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
15.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2、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投标人之间存在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递交的《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与本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10)投标报价有漏(缺)报项,投标人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的;
(11)投标文件内容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的;
(13)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
(14)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预算价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实行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开标一览表及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结束前先密封保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报价向评委公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外)。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或价格扣除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或经折扣后的报价。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投标总价中计算评标价格。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如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19.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⑵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9.5 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
19.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9.5.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干扰或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的;
(2)存在本须知第17.3.2情形之一的。
19.6 评标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侯选供应商。分值由价格、商务、技术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名中标侯选供应商。
构成
项目
配分
评分标准
商务15分
1、银行资信证明
1
提供银行出具的AAA等级有效资信证明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企业荣誉
3
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3分。
3、投标人通过认证情况
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业绩
5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12年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充电站EPC工程建设业绩情况进行打分,单项充电桩EPC工程业绩建设金额应在500万元以上或单个充电站装机功率不低于1200Kw的EPC工程业绩。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5分,排名第二的得4分,排名第三的得3分,排名第四的得2分,排名第五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5、售后服务机构设置
3
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等方面,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3分之间打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该机构状况、售后服务点的有效营业执照、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6、服务、培训方案
2
对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修响应计划、培训服务等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2分之间打分。
上述1~4项须提供有效证书、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质量技术45分
1、与招标文件第三章“三、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符合性、一致性情况
2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正偏离不加分)。
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必须满足,如有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参数,则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技术参数中未标注“☆”的参数,则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3.1.3监控系统具体技术及功能要求,功能需求部分标注“☆”的,投标人除用文字详细阐述外,必须通过平台软件演示的方式体现)
2、其他
3
1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性能、质量及可靠性、货物配置情况以及投标响应品牌等,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3分之间打分。
2
2投标产品所用的核心充电模块单个充电模块功率为15KW;每个充电模块前端均配输入开关保护器;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电网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开普实验室至少提供一家)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每满足一项得1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得分。
2
3公交车充电站白天可实现120kW大功率快充,夜间可实现多方式调配功率慢充,并详细阐述实现方式,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2分之间打分。。
3
4投标人具有智能充电相关管理监控(服务)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监控(服务)平台软件性能、相关数据存储方式等内容,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3分之间打分,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否则不得分。
8
5监控平台建设
1能为招标人搭建安全、独立、自主、可控的企业内部环闭智能充电相关管理监控(服务)平台的得3分;
2承诺免费将智能充电相关管理监控(服务)平台软件及手机APP软件的原代码采购人向招标人开放,并免费提供软件技术升级的得3分;
3承诺免费为招标人今后延伸拓展应用所需的其他平台、系统对接的得2分。
上述三项内容,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不得分。
2
6投标人提供充电桩、箱式变压器以及雨棚的外观效果图,提供相关案例的实际图片,由评委在1-2分进行评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彩色效果图片,否则不得分。
2
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安装、建设实施方案情况,由评委横向评比后在0-2分之间打分。
质量技术部分平均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标。
价格40分
价格分=40×(Fmin÷F)
1、F为供应商的报价;2、Fmin为所有供应商中的有效最低报价;
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合计
三项累计得分(商务分+质量技术分+价格分)
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提供材料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2、当评委为5人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分;当评委为7人及以上的单数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对其商务及技术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与价格分之和。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1、最终审查
21.1采购人可对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
21.2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将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21.3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4为验证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真实、准确性,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投标产品进行测试,若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存在虚假投报现象,采购人可决定否决该投标产品,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本验证方式和采购人的否决同样适用于公布中标结果后。
21.5只有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且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供应商的投标人才可被授予合同。 如果排序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可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侯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以此类推。
22. 中标通知
22.1评标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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