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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北侧主干道招标文件范文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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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工程 BT融资人及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773-1141GCCQ11386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奉节宏安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 编制人:李毅 资格证号:0406 审核人:杨长连 资格证号:0405 二○一十二个月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措施 32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37 第五章 计价说明 42 第六章 图纸 4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工程己由奉节县发改委(奉节发改发【】296号) 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奉节宏安投资,现对该项目标BT融资人进行招标,特邀请贵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融资范围 2.1项目名称: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工程BT融资人招标 2.2 工程地点:奉节县西部新城 2.3建设方法:BT融资建设总承包; 2.4BT融资建设项目标内容: 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起于三纵五横道路横四路,终点接城西连接道魏家1#桥和血站处,全长3853.7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Ⅲ级,设计车速40Km/h,双向四车道,路幅宽为30米,桥梁一座,结构为空心板箱梁桥,全长60.00m,地下通道全长800m,隧道长320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年限为道路30年、桥梁1。 2.5BT融资建设项目标范围:本工程BT融资建设范围依据施工图设计关键包含道路工程及综合管网、人行道路等隶属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施工设计文件为准)。 2.6尤其要求:政府拟对职教中心前地块1(编号:D5-01/01,面积约49230m2,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0,限高80m。)和地块2(编号:D3-01/01,面积约48927/m2,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0,限高80m。)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底价按计划控制指标折算,楼面地价不低于950元/m2,由本项目融资建设人必需最少承接一个地块。如在公开出让时,其它竞买人以更高价格承接,融资建设人能够放弃。 2.7计划工期:18个月 2.8融资金额:约254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融资人必需是独立申请人,经工商年检合格独立法人企业。其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2融资人必需含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含有支付本项目全部投资能力,投标人必需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BT项目融资总额35%资金证实;其它资金需提供金融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 3.4融资人必需提供最近3年内纳税证实、银行出具信用等级证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汇报。 3.5此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和组员单位,且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证实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委托书须由全部联合体组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3.5.2整个协议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5.3联合体组成组员单位不超出2家。同一企业法人不能参与同一项目标二个投标联合体及以上,成立投标联合体组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不然为无效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3.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 7月4日至7月12日17时止,每日早晨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到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置招标文件。 4.2购置招标文件需提交下列资料: A、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复印件,核查原件) C、资质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核查原件) D、受托人身份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核查原件) 4.3招标文件购置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4.4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递交方法: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确保金金额:80万元 投标确保金交纳时间:7月12日17:00时前 提交投标确保金户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账 号:4809 0104 0003 640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56683380 6.联络方法 招标人(盖章):奉节宏安投资   地    址:奉节县朱衣镇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  系  人:   高  磊 电      话:        传      真: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重庆分企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鼎泰公寓1-4-3 联  系  人:   田   野 电      话: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奉节宏安投资 地址:奉节县朱衣镇 联络人:张女士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鼎泰公寓1-4-3 联络人:田野 电话: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工程BT融资人及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1.1.5 项目规模 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起于三纵五横道路横四路,终点接城西连接道魏家1#桥和血站处,全长3853.7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Ⅲ级,设计车速40Km/h,双向四车道,路幅宽为30米,桥梁一座,结构为空心板箱梁桥,全长60.00m,地下通道全长800m,隧道长320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年限为道路30年、桥梁1。 1.2.1 资金起源 采取“BT”[即融投资-建设-移交]模式投资建设实施 1.2.2 出资百分比 无 1.2.3 资金落实情况 无 1.3.1 招标范围 经过招标选择中标人作为本项目标BT融资人及施工总承包单位。①按本项目要求进行融资,根据项目企业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机构;②按招标人提供设计施工图对工程进行建设及在各子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移交。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个月。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开工令起始。 1.3.3 质量要求 达成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需应含有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成6000万元以上。 (2)融资能力:投标人含有项目融资和市政施工建设经验,含有支付本项目总投资能力,提交本项目标自有资金(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即8900万元)自有资金证实(以企业同一开户银行同一时间点存款证实为准,资金证实开具时间应为7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提供自有资金以外所需资金金融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自有资金达成投融资总额60%以上(以企业同一开户银行同一时间点存款证实为准,资金证实开具时间应为7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它投资部分可不提供金融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自有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若中标人未能全额向招标人提交该部分承诺资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3)财务审计:近三年(-)经有对应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证实。 (4)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至今管理过(含已完或在建)1项单项协议金额0万元以上或3000米以上同类市政道路或公路项目。 (5)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投标申请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应含有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申请人技术责任人应含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企业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年应含有安全考评合格证。 (6)关键管理人员:应包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中级岗位证书,提供造价员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 本项目最多许可两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合格要求同上,联合体具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需联合体双方全部提供); 2)、企业资质; 3)、融资能力证实(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财务审计(需联合体双方全部提供); 5)、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6)、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联合体双方可共同组成一套项目管理人员班子) 所提供资料应和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相符。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7月13日17:00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7月14日17:00时 1.11 分包 不许可分包 1.12 偏离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无 2.2.2 投标截止时间 7月28日10:00时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无 3.3.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递交方法: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确保金金额:80万元 投标确保金交纳时间:7月12日17:00时前 提交投标确保金户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账 号:4809 0104 0003 640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56683380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3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5年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无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 2份副本 一、资格审查部分:1份正本,2份副本,共3份 二、投标函部分:1份正本,2份副本,共3份 三、BT方案部分:1份正本,2份副本,共3份(明标) 四、技术部分:1份正本,2份副本,共3份(明标) 注:若投标文件不能装入一个大袋时,可装入两个或多个大袋中。 3.7.5 装订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 4.1.2 外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奉节宏安投资 工程名称:奉节县西部新区北侧主干道工程BT融资人及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在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奉节县朱衣镇胡家小区,奉节县西城建设指挥部旁); 联络电话: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技术类5人,经济类2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在奉节县综合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转帐支票、电汇 履约担保金额:在签署施工协议前(发出中标通知书3日内),由中标人向项目法人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中标金额10%作为履约确保金 注:当中标人将自有资金(投标时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标自有金额-融资额度*10%)转入到双方共管账户时,该履约确保金全额无息返还至中标人,转入共管账户。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招投标监督联络人及电话 奉节县公管办 电话: 奉节县发改委 电话: 奉节县监察局 电话: 奉节县城镇建委 电话: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用以招标文件约定建安造价概数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1980号文要求和国家发改委()857号文要求标准50%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0.4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价标准及项目结算标准 一、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1.计价标准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协议段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可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人工单价采取《渝东工程造价信息》第一季度场镇人工价格信息,材料价格采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奉节信息价,该信息没有,参考同期万州区材料价格,若还没有,参考《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实施。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以上标准计取,经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将以评审后单价作为协议价格。 2. 投标报价方法为投标人按本款第1条计价标准测算后,按百分比率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百分比率系数不得超出100%(百分比率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 3.工程计价 3.1 编制依据:以本招标文件、协议条件、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依据施工图纸,《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文件相关要求为依据, 由投标人结合本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3.2 投标报价说明: ①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应该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其应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方法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人工费及调增、厂地协调费等为完成本工程发生全部费用。投标人在中标后提出任何调整标价或增加协议款项用以调整标价要求,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②该工程采取百分比率系数招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市场行情、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率标准及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多种原因确定投标百分比率系数。该百分比率系数作为评标依据。 ③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根据渝建发 〔〕158号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④施工过程中包含环境保护、和当地村民协调、施工占道、交通组织(含临时交通标志)、临设、地下管网保护等多种手续或协调由承包人办理、实施并负担对应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纳入报价百分比率中,中标后不单独计算。 ⑤工程现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报价百分比率中。中标后不单独计算。 3.3 其它说明: ①通常、特殊等全部检验试验费全部纳入投标报价百分比率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算 ②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同意。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二、结算措施: (1)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总价=按要求计算工程造价×中标百分比率。 具体结算措施以下: 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约定计量规则计算实际合格工程量; 工程内容和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程量清单相同或类似,按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取(类似子项综合单价由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工程内容和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程量清单不一样,按计价标准进行组价,信息价中没有材料由双方认质认价。经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其中,关键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碎石、块石)单价同该文件中计价标准第1条第二款中明确材料计价标准(材料价格采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奉节信息价,该信息没有,参考同期万州区材料价格,若还没有,参考《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实施)比较,涨跌幅度在±10%以内,不予调整;涨跌幅度超出±10%,按施工期间信息价平均进行调整。 税金等多种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取费。 具体结算以主管部门审计为准。 (2)融资财务费用 融资财务费用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计取,即 融资财务费用=建安结算总价×2% 若提前回购则按实际到位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融资总额2%计算。 (3)利息 投融资人所投资金经项目业主确定已完成工程量次月起,根据人民银行公布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但利息一律按单利率进行计算,利息不进入本金。 (4)、回购程序及回购条件: ①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项目回购阶段,融资人仍是该项目标投资人、产权人。完工后两年内项目业主付清全部费用完成回购,项目业主为该项目标投资人、产权人。 ②回购措施及价格: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办理完财务结算后,开启回购程序。 回购价款格=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总价+财务费用+利息。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作为质量确保金,质量保修期内(完工验收合格两年内)不计算利息。 4、回购款支付期限: ①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回购价款30%,并支付当期回购期利息及建设期全部利息;(若工程结算未完,以施工图完成后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项目建安造价替换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总价计算回购款) ②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十二个月后同一日支付至回购总价款70%,并支付当期回购期利息; ③其它回购款(总价款30%)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两年内支付完成,并支付当期回购期利息。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作为质量确保金,质量保修期内(完工验收合格两年内)不计算利息。 5、回购资金起源 ①城市建设配套费;②西部新区土地出让收益;③部分后扶资金,职教中心前地块(编号:D5-01/01)土地出让金。 6、项目开工后,经原BT融资方案项目审批部门同意,能够改变融资建设方法。 若项目开工后,招标人资金组织到位,可提前回购本工程。并按施工总承包方法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提前回购部分按建安总价乘以中标百分比率后下浮8%进行计取,若中标人购得职教中心前地块(编号:D5-01/01),则提前回购部分按按建安总价乘以中标百分比率后不下浮。 10.5 尤其要求 政府拟对职教中心前地块1(编号:D5-01/01,面积约49230m2,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0,限高80m。)和地块2(编号:D3-01/01,面积约48927/m2,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0,限高80m。)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底价按计划控制指标折算,楼面地价不低于950元/m2,由本项目融资建设人必需最少承接一个地块。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作为本项目回购款一部分,地块成交后扣除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剩下部分作为工程款使用。 如在公开出让时,其它竞拍人以更高价格竞拍,融资建设人能够放弃。 中标人必需先行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不低于底价(楼面地价950元/m2)参与竞买后,方可签署BT融资及施工总承包协议,若未推行本条款,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确保金,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若上述两地块出让价格超出1100元/m2底价,则溢价部分扣除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净收益经确定后中标人和招标人五五分成。 中标人在共管账户中自有资金能够作为购地款使用。 若其中一个地块未出让成功,以后出让产生溢价部分,中标人不再参与分成。 注:如前附表和正文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计价说明;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3份; 投标函部分3份; BT方案部分3份; 技术部分3份。 3.1.1 资格审查部分包含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进行编制,自行密封,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3.1.2投标函部分包含内容: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投标,则必需有) (4)投标确保金进帐单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需有) 3.1.3 BT方案部分包含内容:《BT方案》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1)项目经理部成立方案 (2)融资方案 (3)财务分析 (4)保险方案 (5)移交方案 3.1.4 技术部分包含内容:《施工方案》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1)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法 (2)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 (3)安全管理体系和方法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方法 (5)工程进度计划和方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要求填写对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相关要求。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5.2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制订“投标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和“投标文件大袋”。 4.1.2“投标函部分”、 “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BT方案部分”四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在大袋外包封上标明识别标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前述3.1.1内容密封自行装入一个袋中,密封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袋面上注明以下内容:资格审查资料。 前述3.1.2内容装入统一“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3.1.3内容密封自行装入一个袋中,密封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袋面上注明以下内容:BT方案。 前述3.1.4内容装入统一“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BT方案》、《施工方案》均为明标,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封面上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4.1.1款和4.1.2款要求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上述要求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 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 条、第4 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该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该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供核验其正当身份,不然,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文件。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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