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NANJINGXIANLINDAXUECHENGHUIIJEWENTINGYIQIJINGGUANLVHUAGONGCHENG
招
标
文
件
江苏***设投资管理咨询
JSJYC
南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章):江苏***管理咨询
法定代表人(章):
发 放 时 间:二〇〇年十一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 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编制
五、 投标文件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协议
第二章 合 同
一、 协议条款
二、 相关附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可参考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3.授权委托书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
4. 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 表2-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 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表2-5方法项目清单计价表
8. 表2-6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9. 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 表2-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 表2-9方法项目费分析表
12. 表2-10甲供设备材料表(数量、单价)(如有甲供材)
13. 表2-11乙供材料设备表(数量、单价)
三、 辅助资料表
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8.表3.8临时设施部署及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南京 一期景观绿化
2
1.2.
建设地点
3
1.4.
建设规模
约21650平方米
4
3.1.
资金起源
自筹
5
发包方法
包工包料,包100%成活率,包二年养护
6
4.1.
招标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
4.2
发包范围
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
8
5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1月1日至4月30日
(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开工通知书为准)
9
6.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
10
6.2.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11
8.3.
投标人自行
踏勘现场
时间: 月 日;
地点:
联络人: ; 联络电话:
12
9.2
投标人要求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
11.4
招标答疑
答疑时间: 月 日9:00~10:30,逾期不予接收。
答疑方法: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至招标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14
13.1
工程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计价
15
16.3
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须向以下帐户缴纳 5万元 人民币投标确保金。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南京市
16
19.5
投标使用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累计 肆 份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至: **大学城管委会110 会议室
接收人:
截止时间: 月 日 时 分
19
21.1
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大学城管委会110 会议室
20
22.2
评标方法
综累计分法
2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
E-mail:j
地址:
一、总 则
1、工程描述
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
1.2建设地点:见前附表;
1.3工程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
1.5工程情况介绍:详投标须知
2、工程现场条件:
2.1建设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详见工程情况介绍;
2.3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2.4相关勘探资料:已完成 ;
2.5其它: 无 。
3、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
3.1本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4.1本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4.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期要求:
5.1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2计划开工时间:1月1日至4月30日
(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开工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要求;
6.2本工程采取前附表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勘察现场
8.1 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现场联络人及联络方法见前附表。
9、尤其提醒
9.1 投标人必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响应(指投标人人员、设备调度困难或不参与投标等)须在收到招标文件 贰 日内通知甲方,不然将取消其后续工程投标资格。
9.2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如发觉将取消其投标及评标资格。
二、招 标 文 件
10、招标文件组成
10.1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和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后果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澄清
11.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澄清采取下列方法: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中要求答疑时间和答疑方法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若无任何疑问,投标人也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答疑时给确定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11.2全部问题解答,将在3日内以书面方法提供给全部投标人,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以修改通知方法发出;
11.3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递交时间、地点及方法见前附表。
12、招标文件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全部可能会以书面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
12.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1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请投标单位采取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计价方法进行报价;
13.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工程量清单采取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原因;
13.3综合单价应包含:苗木等材料原价、运输费、种植费、机械费、必需支撑绑扎覆膜费用、利润、税金、二年养护等费用。种植费包含30cm深翻,按“元/平方米”报价。
13.4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清单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给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
13.5除非招标人经过修改招标文件给予更正,不然,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6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实施;
13.7可参考工程计价表和相关文件
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导》及其它和投标报价相关文件等)。
13.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实施宁建基字[]240号文,安全施工文明方法费实施宁建招字()415号文。投标报价应该由对应注册造价师或省级编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江苏省、南京市现行相关文件。
(2)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和相关部门应缴纳各项税费,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
(3)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价格材料(如有)均为甲供材,不得变更此暂定价格投标,完工结算时按发包方核定材料价格调整;甲供材料设备单价中未包含采保费,其采保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请将采保费在其它项目清单中投标人部分考虑,如未报视为优惠。自报价格材料由投标单位参考相关部门公布最新指导价及市场询价方法自主报价。
(4)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品牌(如有)材料均为乙供材,投标人应参考此品牌自主报价,投标时可不低于此档次替换,但标书中应注明所选择品牌,未注明视为同意清单中所列品牌,施工时由发包人在所列品牌范围内任选或按同档次水平调整。
(5)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协议中约定可进行协议价款调整内容以外,投标综合单价应包含工程施工所需全部费用,工程完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6)投标工期如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增加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7)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发新新增子目,其对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其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时让利幅度进行等同让利,经发包人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8)所投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以招标单位提供清单为准,图纸和提供工程量清单不符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止算工程量依据现场测量、相关签证调整。
(9)胸径8cm以上苗木支撑依据招标单位提供图纸施工, 费用包含在苗木综合单价中。胸径8cm以下苗木由各单位依据本身及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支撑,费用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10)投标人对用于在本协议工程各类装备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总价中。
(11)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结合现场道路、给排水实际情况,考虑现场运输和施工、生活用水所要增加其它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均以 人民币 报价。
四、投标文件编制
15、投标文件组成
15.1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5.2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确保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5)投标报价(包含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6)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8)
(7)其它资料(如多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8)施工组织设计
15.3 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一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担保方法采取: 投标确保金 。
16.2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金额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可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确保金。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投标确保金,应将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将票据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单独封装均可。
16.3投标确保金可采取以下方法:转帐支票、本票、银行汇票(但不限于以上方法,以现金方法缴纳需提前递交)。投标人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确保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付款人印鉴(放入投标文件中或单独封装均可),不然该确保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16.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不能或拒绝签署协议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不能或拒绝在协议协议书签署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金额提交履约担保(如要求提供)。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必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具体见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7.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8.1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全部封袋上全部可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
19.2 招标人能够按本文件第(六)条要求以修改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19.3 超出投标截止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4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0、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要求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 标
21、开标
2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内容。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将当众给予拆封、宣读、统计。
21.4唱标次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前后逆次序进行。
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七、评 标
22、评标
22.1评标工作
(1)评标工作在 相关行政监督单位 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教授组员将采取电脑随机抽签方法确定。
22.2本工程采取 综累计分法 进行评标
评标细则附后。
定标措施: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三人,并标明排列次序。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或招标文件要求应该提交履约确保金而在要求期限内未能提交,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要求一样原因不能签定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投标文件澄清
23.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3.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报价评定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标准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要求调整后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
2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要求作废标处理:
25.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5.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5.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2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25.5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
25.6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5.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收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措施;
25.8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5.9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
25.1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中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5.11联合体投标;
25.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25.1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情况;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作为废标处理条款以外,其它一律不作为废标条款。
26、评标委员会依据要求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7、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此时限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应该对应延长其投标担保使用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使用期造成投标人损失,招标人将给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使用期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28、中标
28.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告,公告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8.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29、协议签署
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署施工协议。
29.2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全部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29.3施工协议签署前,中标人必需向招标人提交协议总价 5 % 履约确保金。
第二章 园林绿化施工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施工
资金起源:自筹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_ 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协议条款中相关要求 ,达成合格以上标准。
五、协议价款
协议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协议等契约;
3、本协议专用条款;
4、本协议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报价书或工程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实施。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以下为发包人提出关键条款,包含承包人其它补充条款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1)本协议协议书及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或承诺或协议等契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协议专用条款;(5)本协议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变更及签证;(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廉政管理协议书。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协议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 无 ;
中国没有对应标准、规范时约定:必需符合设计及图纸要求。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署协议后一周内提供陆套(含叁套完工图纸);
4.2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外泄或移作她用;
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负担: 无。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职权: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和协议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全部包含工程造价签证、工程量签证、索赔、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同意、开工汇报、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分包、工程延期。
5.3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全方面工作
5.6 不实施监理,工程师职权: 无。
7. 项目经理
姓名: (待定) 职务:项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含有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
发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提供临时水、电接口,承包人自备配电箱、水表等器具并装表计量,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并缴纳;电讯线路自行处理。
(3)施工场地和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含有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工程地质勘察汇报发包人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若施工时发觉有地下管线或地质情况和工程地质勘察汇报所描述不相符合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汇报;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 ;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由承包人会同相关部门作好保护工作,因非发包人责任造成损害,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负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另行约定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环卫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帮助)并负担费用;其它到时由发包人委托。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该根据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9.1安全及文明工地要求:
(1)承包人必需在本协议签署后15天内,编制好针对本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将本工程所包含一切安全原因编写出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电、安全挡护、职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措施、突发情况应急方案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据此实施。
(2)承包人进驻现场后,立即、严格按安全规范和安监部门安全要求,办理一切安全手续;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治安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承包人必需严格根据南京市劳动局颁发《劳动安全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施工中发生承包人、发包人或第三方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其它财产损失事故及引发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负担责任。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南京市施行要求实施并立即调整;符合现场标准化要求,争创“文明工地”;确保工完场清。
9.2计划及保护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
(2)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协议签署15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每个月5日前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报表、每个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材料供给计划等发包人需要多种报表;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工程师。
(3)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材料及机械进退场、现场噪音、排污、排水、和周围居民及单位协调等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协议价内。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工程交付前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已完成成品、半成品工程损坏,承包人负担责任。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由承包人负责并负担责任,费用包含在协议价内。(特殊费用除外)
(6)施工中,承包人应珍惜场区及以外道路、绿化及其它设施,并遵守发包人相关规章制度。施工所造成后果,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
9.3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施工交叉作业。
9.4负责发包人分包项目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资料监督管理,分包项目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造成或产生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负担连带责任。
9.5无条件实施发包人下发设计变更;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口头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实施,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应在口头通知后3天内下发该书面通知。
9.6文明施工及治安要求:
(1) 负责和环境保护、城管、市容、交管、公安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按《通用条款》实施。
(2)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四邻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负担处理这类问题所发生费用及责任。
9.7承包人和发包人签定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必需遵守发包人安全生产、文明管理要求,接收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管及检验,不过,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此种监管及检验,不免去承包人负担责任。
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应。
9.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到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协议签署后15天内提交针对本工程含有实效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核,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连续两次未经过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每个月20日前提出下月具体施工作业计划。;
工程师确定时间:计划提交后5日内 ;
10.2群体工程中相关进度计划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相关工期其它约定:
⑴本协议工期120天(日历天,已包含全部节假日及考虑全部不利施工条件),该工期为正式开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总工期;承包人必需按约定各节点工期要求完成建筑实体施工,以确保项目标完工验收及交付;若不能按期完工,则非发包人原因承包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
⑵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必需根据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总平面部署图,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
⑶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并经相关部门完工验收合格日期,若经承包人修改后经相关部门完工验收合格,则承包人修改后提交完工验收汇报日期,为本工程完工日期。
⑷阶段性工期要求(均以日历天计,已包含全部节假日及全部不利施工条件),承包人必需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中对各阶段性工程编制具体完成工期计划并经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对已确定阶段性工期,每项阶段性工期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应按本工程造价0.2‰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承包人如在以后工程实施中能将推迟天数追回,扣除对应款项返还给承包人。
⑸承包人必需严格按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足量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经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承包人在一些工种上人员或机械设备显著不足,经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无条件在要求时间内增加对应人员或机械设备,承包人若不能按工程师书面通知要求增加人员及机械设备,致使阶段性工期延迟,本协议13.1⑷约定违约金增至0.4‰。若承包人累计有2个以上(包含2个)阶段性工程延迟,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和承包人全部建设工程协议,承包人应该无条件退出工地。
(6)承包人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完成月进度计划,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判定计划是否完成以监理月报为准),连续两个月承包人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工程款延付30天,承包人严重不能按协议工期(包含节点工期)或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发包人有权解除和承包人全部建设工程协议,并实施发包人认为能有效确保工期任何方法,产生后果有承包人负担。
四、质量和验收
15、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需达成《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合格以上标准。其它种植养护按《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要求(试行)》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要求(试行)》技术要求实施种植和养护园林绿化植物。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示进行返工整改,费用自理;如乙方没有根据甲方要求指示进行返工整改,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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