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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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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新乡县七里营镇新亚小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新县交代【】22号 招 标 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编 制 日 期:二O一 一 年 十 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二章 协议关键条款…………………………………………………14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23 第六章 评标、定标措施 ………………………………………………2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26 第八章 图纸(另附)……………………………………………………27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工程名称 新乡县七里营镇新亚小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 2 1.2 建设地点 新乡县境内 3 1.2 建设规模 办公楼,砖混结构、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约1860平方米,另加部分道路。 4 1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5 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7 2.2 要求工期 125日历天。 8 3.1 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 专题加自筹,已落实 9 4.1 投标人资质及项目 经理资质要求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能力;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6.含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必需含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10 13.1 工程报价方法 采取工程量清单方法、投标人自主报价 11 15.1 投标使用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6.1 投标确保金 此次投标确保金形式:以现金或转账方法交纳 投标确保金金额:叁万伍仟元整 交付时间: 11 月 10 日17时前。户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账号:01014858 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市投资大厦支行 13 招标文件发放 地点和售价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图纸完整无破损无息退还。 14 5.1 踏勘现场及 招标答疑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包含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5 17 投标人替换方案 不许可有替换方案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17 20.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11月14日早晨9:30时 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8 22.1 开 标 开标时间: 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9 29.3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20 16.5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5%(中标后5日内交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指定财务部门) 21 34.8 招标人及联络方法 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络人:文女士 电 话: 22 34.9 招标代理人及 联络方法 招标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联络人:张先生 祝女士 电话: 传真: 23 34.10 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监察局 新乡县财政局 新乡县审计局 新乡县检察院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尤其说明:本“投标须知”中黑体字标明相关要求事项,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类条款如有不了解,请务必在投标截止之日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并以招标人书面答疑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臆断而造成废标,招标人及委托代理人概不负责。 1、工程说明 1.1现场条件 现场已含有施工条件; 1.2工程概况见前附表。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公开招标方法评出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 3、资金起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招标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不接收联合投标。 4.4关键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5项目经理必需现场办公每七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踏勘现场 5.1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6.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3施工图纸押金每套500元/份,图纸完整无破损无息退还。。 6.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负担。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发改价格[]534号文及发改办价格【】857号文件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 评标、定标措施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图纸有任何疑问,应分不一样专业、图号、包含清单数量、招标文件中问题等分别打印,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包含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9.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汉字。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1.2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提醒注意:参与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仅应随其它投标文件密封,还应该由投标人委派参与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随身携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汇总表; 11.2.5投标确保金证实文件; 11.2.6服务承诺; 11.2.7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1.2.7.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验证以原件为准。 11.2.8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1.2.8.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11.2.8.2项目经理简历表; 11.2.8.3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11.2.8.4项目管理机构关键管理、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开标时验证以原件为准)。 11.2.9工程量清单报价; 11.3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3.1施工组织设计 11.4投标人认为和本工程投标可能相关其它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0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必需和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一致。 13.1.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方法。 13.1.2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并依据企业定额或参考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及计价措施、相关造价现行文件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本身技术管理水平及现在材料市场价格进行编制。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13.1.3投标报价是指由投标人计算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 13.2工程量清单采取综合单价计价。 13.2.1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充足考虑风险原因。 13.2.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全部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招标人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1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足考虑施工期间所需设备、材料价格变动在内多种风险原因。 13.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货币:投标人以人民币为单位填报全部单价或合价。 13.4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计算,工程量不得调整、变动。工程量清单数量若投标人认为不正确,可在答疑会议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出,并进行双方查对,以最终确定清单数量为准进行投标。 14、协议货币 14.1本协议推行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5、投标使用期 15.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6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6、投标确保金及履约担保金 16.1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2项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并于11月10日17时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并获取对应证实。 16.2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为废标(以开具收据为准)。 16.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投标确保金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退还(无息)。 16.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确保金: 1)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无故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因为投标人未能遵守招标文件其它要求而致使招标人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及其不利影响,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 16.5中标人应按前附表20项要求提供履约确保金,中标人履约确保金交付时间为签署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 16.6中标人履约确保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扣除违约金后余额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17、投标人替换方案 此次招标不许可投标替换方案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严禁其它书写方法,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 18.3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8.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四)投标文件提交 19、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9.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需采取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取活页或可拆卸装订,若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工程投标文件 11月14日 9 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19.4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参与开标会投标单位代表应署名报到,逾期抵达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开标会议。 22.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2.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监督部门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3.3 经确定无误后,由唱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3.4招标代理人对开标情况进行统计,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方便存档备查。 23.5投标人应认真查对唱标内容,如有内容未被唱出或存在差错,应该众指出其在投标文件中出处。 (六)评 标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此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专业特点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名及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4名组成,组员人数为5人。参与评标教授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24.3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4.4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24.5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5、评标过程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废标。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5.4评标标准: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6、投标文件澄清 26.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 26.2相关澄清说明和回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不过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7、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 27.1 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9条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7.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能够按废标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3)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4)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识别; (6)投标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8.1.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8.1.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8.1.3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7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方法和标准 计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确保、工期确保等给予不一样权重,用评分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29.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报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部分成本,应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七)协议授予 30、协议授予标准。 31、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1.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中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政府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汇报。 33、协议协议书签署 33.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施工协议必需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3.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3.3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34、其它说明 34.1开评标时,全部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34.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34.3开标后,不管中标是否,全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退还。 34.4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要求由中标方支付。 3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就协议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正式签署协议,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34.6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达成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细则》相关要求要求。 34.7未尽事宜,按《中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实施。 34.8招标人及联络方法 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络人:文女士 电 话: 34.9招标代理人及联络方法 招标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联络人:张先生 祝女士 电话: 传真: 34.10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监察局 新乡县财政局 新乡县审计局 新乡县检察院 第二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本协议参考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一、协议价款及付款措施 1、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协议。 2、工程款支付采取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方法,投标工程量及报价一次包死。如发生下列情况可做调整: 2.1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2主材采取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考察市场后价格为准。 3、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协议双方代表洽商并签字盖章确定书面资料为准,在完工时给予调整。(完工决算以甲方委托审计单位最终审计为准)。 4、支付方法: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法采取银行结算方法,无预付工程款。 5、付款方法:深入协议中标明。 6、因为设计变更,引发新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和增加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后,经工程审计决算后拨付。 二、质 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成承包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规范:按现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实施。 3.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自行负担全部返修费用。因为返修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工,承包人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如由此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承包人应赔偿对应损失。 4.假如因为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中标时承诺质量标准,发包人有权折减退还甚至不退还履约担保金。 5.工程含有隐蔽条件或达成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优异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报验,承包人准备(隐蔽)工程验收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整改所用时间计入工程完工所用实际工期,由此造成无法按期完工,承包人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三、工 期 1.中标人所报投标工期为协议工期。中标人必需按协议工期或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方可对应顺延: 2.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三通一平; 2.2监理工程师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3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4一周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2.5不可抗力; 2.6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3.承包人在第2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工程延期原因、天数、具体计算过程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不然承包人无权再就此提出工期索赔。 4.因非招标人直接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经协议双方确定,能够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协议价款。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不得顺延工期。 6.协议推行过程中所发生第2条所包含各项事件,假如是一个有经验承包人应该能预料到风险,且所以造成工期延误时,发包人对此不负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7.基础施工碰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损失,损失费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三计取。若履约担保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超出部分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四、材料设备采购 1.承包人应按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检验汇报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进场时要先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填报《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书面签证后方可进场,且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材料、设备等不得进场。已进场不合格材料应清退出场,由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采购、使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负担发生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承包人应赔偿对应损失,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质量认可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其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责任免去。 5、为确保关键材料质量和统一材料标准,投标人投标时以新乡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表中材料品牌为依据,中标后招标人以此要求材料品牌及质量。 五、竣 工 验 收 1.工程含有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验收资料及完工验收汇报、完工图。 2.发包人收到完工验收汇报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负担由本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3.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未经过时,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因为发包人提前使用而造成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发包人负担责任。 4.工程在正式向发包人移交前,由承包人对工程负责照管,在此期间所发生质量等问题,由承包人负责。 六、竣 工 结 算 1.工程完工验收汇报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双方根据协议书约定协议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协议价款调整内容,并报请审计部门复核,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2.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完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审查、核实,给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得视为认可承包方结算价款。发包人依据确定完工结算汇报,根据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 七、争 议 1.发包人、承包人在推行协议时发生争议,能够和解或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双方能够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个方法处理争议: 1.1第一个处理方法: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第二种处理方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全部应继续推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2.1单方违约造成协议确已无法推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八、协议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为: 1.协议协议书、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评标质疑时投标人书面澄清 4.协议专用条款 5.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 协议推行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九、项目经理 1.承包人施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关键管理、技术责任人。 2.发包人可和承包人协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项目经理或其它管理、技术人员。 3.投标承诺项目经理和技术责任人必需到位,不然即为承包人未履约,按项目经理1万元,其它人员1000元标准折减退还其履约担保金,直至解除协议。 十、其 它 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任何部分分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工程转包给她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她人。如发觉转包,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由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承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能够将中标项目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她人完成,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需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接收分包人应该含有对应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并和分包人负担连带责任。 4.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方法,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和监管约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她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由承包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5.施工现场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施工中因违反要求而造成罚款和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6.除事先约定外,在协议推行过程中所发生事件假如是一个有经验承包人应该能预料到风险,发包人对此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及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9- 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 10.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JBJ134-90 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14.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范 GBJ33-86 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16.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137-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其它和本工程相关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纪: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实。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 标 人 名 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姓名) 为我企业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认可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内容。同时授权代理人办理该工程投标事宜。(附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纪: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 标 函 致: : 依据已收到 (工程名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国建筑法》和《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后,我方同意接收上述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条件。 1、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小写)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和保修。 注:必需和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一致。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在 天内(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3、我方承诺质量标准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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