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转型中的象征二元结构:以农民工群体为中心的微观权力分析王建民2008年12月31日 09:45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作者:王建民吉林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感谢导师刘少杰教授一直以来在学问和生活上的指导、关心与鼓励。论文评审人提出中肯而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谢。文责自负。本文论述的重点并非一般性社会结构,也不是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进行分析,而是重点讨论城乡社会结构,或以城乡社会结构为例说明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摘要: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需要从微观和象征的角度予以理解。从“象征社会”的分析视角看,城市社会中的一系列媒介信息与象征标记往往成为社会身份的分类工具与生产机制。随着城乡社会
2、流动的增加,农民工群体所承载的诸多象征标记使城乡界线由“城乡之间”移入“城市之中”,进而凸显出“城市中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常常是文化性的、隐秘的,可用“象征二元结构”概括之。“象征二元结构”意为表达不同群体社会身份的象征系统及其运作呈现出二元对立或两极趋势,它彰显了不同群体在身份、地位、声望等方面的二分化与不平等。“象征二元结构”所包含的“问题化农村”与“梦想化城市”的逻辑成为国家建构现代性形象的手段与策略,以弥合“客观现代性”与“表达现代性”的距离。关键词:农民工群体社会转型身体空间象征二元结构现代性一、问题的提出改革以来,中国发生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社会变迁,表现为经济结构的转换、
3、政治体制的改革、文化观念的更新乃至心理世界的重构等等。在一系列的社会变化中最为明显和根本的莫过于社会结构的变迁或曰“社会结构转型”。从宏观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的变化到微观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调整无不与社会结构转型这一社会事实密切相关。社会结构转型几乎成为所有中国社会学研究的现实背景、理论前提和关注焦点;社会学的各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亦常常在社会结构转型的论域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然而,粗略地审视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卷帙浩繁的研究成果,我们会发现,这些研究主要从宏观、外在的角度理解社会结构,而微观、内在层面的分析则相对较少。事实上,在吉登斯、布迪厄等当代社会学理论家那里
4、,社会结构已不再被当成外在的客观社会事实,而是与社会行动、主观意识等密切交织的实践过程。由是观之,社会结构非但不是外在客观的,实际就存在于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之中,反之,在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之中往往蕴含着社会结构变迁的“微波细澜”。在现实层面,虽然改革以来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逐渐扭转了旧有的、刚性的城乡二元分割格局,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隔阂和社会身份对抗却依然顽固地存在着。在城乡之间迂回徘徊的农民工群体的生存样态使我们看到,镌刻在他们日常生活轨迹中的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消失。在一定程度上,随着乡城社会流动的增加,城乡界线由“城乡之间”移入“城市之中”,进而凸显出“城市中的城乡二元结构”。譬如,就居住
5、空间而言,农民工群体“漂移的社区”与城市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差异并非或不仅仅是建筑风格的问题,更是身份与地位差异问题。“空间”成为一种象征标记,彰显了社会区分与不平等。结合当代社会学的理论建构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笔者认为,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面临一个微观转向问题。具体言之,农民工群体所负载的一些表征其社会身份的象征标记,如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等身体特征,居住地及其风格、大小、功能等空间特征均应纳入社会结构转型研究之中。这些象征标记常常成为城市话语(媒介信息、文本框架、社会评价等) 所加以利用的标签,由此建构农民工的社会身份并型塑其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身体、空间、认同及话语等角
6、度的讨论或可称为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微观层面”和“人文向度”。所谓微观层面,是强调身体、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宏观的结构分析往往力有不及;而人文向度则意味这些问题往往难以通过量化的方法加以研究,在“动手”之外,还须“用心”。当然,身体、空间、话语等问题自古有之,并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但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有随着社会分化而愈加明显之势。不仅在传统与现代对比的意义上,身体、空间等问题差异较大,而且在横向的社会区域与社会群体之间,这些问题也往往与社会身份、地位、社会不平等等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进而言之,正因为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微观问题与社会身份、地位、声望等
7、相关联,就意味着身体、空间、话语等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区分的结构性力量。这促使笔者试图将微观现象的象征意义与宏观的社会结构勾连在一起,以期通过对微观问题的关注和分析来探寻社会结构转型之势。因此,立足于改革以来乡城社会流动日渐增加的事实,本文试图揭示由农民工群体所负载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微观与象征层面的展现,以及微观象征因素对城乡社会身份的建构、分隔与固化作用。笔者所追问的问题是:农民工群体在身体(服饰、体态、表情、语言等) 、空间(风格、大小、功能等) 诸方面是如何呈现“城市中的城乡界线”的? 以大众传媒为主体的城市话语框架是如何建构“城市中的城乡界线”,并进一步塑造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身份的?
8、这一呈现和塑造与国家现代性形象的建构有何关联? 笔者试图通过提炼“象征二元结构”( symbolic and dualistic structure) 这一概念对上述问题作出探索性的回答。二、文献回顾: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国内关于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始于李培林于1992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第5 期发表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一文。该文指出,社会结构转型是既不同于市场调节也不同于国家干预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所形成的变革和创新力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源配置状况和社会发展方向。之后,李培林(1995) 又撰文再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对这一观点进行进一步论证,并用以分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随着中国社会结构
9、转型向纵深化发展,关于它的研究成果也与日俱增。我们可以将关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研究“类型化”为如下四个方面。(注1)(一)“差序格局论”、“双轨政治论”与“权力的文化网络说”费孝通在1947 年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并运用人类学的比较法,通过中西对比分析乡土中国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即以己为中心按照亲疏远近的原则向外推而形成涟漪状社会结构(费孝通,1998 :25 -26) 。与费孝通观点较为相似的是梁漱溟的“伦理本位”说(梁漱溟,2003) 。二者的共同特点是突出传统中国社会结构推己及人、边界模糊、富有弹性的特点。不同的是,前者的“己”是“我”,后者的“己”乃是家庭。无论是差序格局论还是伦理
10、本位说,都是“国家不在场”的社会结构观,亦即只是描述社会结构中日常社会关系方面而非权力关系维度。于1953 年在美国出版的中国绅士一书中,费孝通通过乡村、城镇、都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引入政治权力的视角深入地探讨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费孝通认为,一个完善的政治制度必须保证有上下平行的“双轨”。因为在任何政治体系下,人们的意见都不可能被完全忽视,如果没有人民的积极支持,至少是他们的容忍,政治制度不可能长期维持,政治体系不可能在一根自上向下的单轨上发展起来,这意味着必须有某种方式的自下而上的轨道。这就是著名的“双轨政治论”(费孝通,2001 ;2006 :46) 。由皇权通过地方官僚机构到
11、基层社会是自上而下的一轨,反之是自下而上的一轨。在皇权圣谕与大众民意之间,绅士扮演上传下达者的角色,绅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制衡皇权的作用。传统乡村士绅用他们的特殊地位,对官府保持着自己的影响力,这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村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和伸张者(张仲礼,1991 :54 - 74) 。然而,20 世纪初,有三种力量打破了双轨政治中自下而上的一轨。一是1905 年科举制度的废除,此后中国乡村中不再存在一个稳定的士绅阶级来充任乡村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态环境的组织者与调节者。另一方面,学堂成为跻身政界的唯一出路,而学堂均设在集中着财富、声望、权力这些社会稀缺资源的省城和京城,这样,自民国以来,就出现了大
12、批农村知识青年源源不断地被城市吸纳并脱离农村的“无根化”过程(萧功秦,1999 :238) 。二是保甲制作为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把国家的警察体系引进了每家每户,摧毁了传统政治体系的安全阀和基层自治组织。三是西方工业在通商口岸的入侵并向内地延伸“, 一方面是土地租息经济的衰退,另一方面是具有新型政治意识的通商口岸群体的兴起,这两者都减弱了绅士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性”(费孝通,2006 :132) 。在分析帝国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时,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认为“经纪模型”比“乡绅社会”模型更确切。他将官府借以统治乡村社会的中介人分为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两类。前者代表社区的利
13、益并保护自己的社区免遭国家政权侵犯;后者视乡民为榨取利益的对象,具有贪婪性甚至掠夺性(杜赞奇,2003 :中文版序言2) 。杜赞奇的研究指出:“到了(二十世纪) 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那种保护人类型的村庄领袖纷纷隐退,村政权落入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尽管这类人有着不同的社会来源,但他们大多希望从政治和村公职中捞取物质利益。村公职不再是炫耀领导才华和赢得公众尊敬的场所而为人追求,相反,村公职被视为同衙役胥吏、包税人、赢利型经纪一样,充任公职是为了追求实利,甚至不惜牺牲村庄利益”(同上:114 - 115) 。杜赞奇指出,晚清帝国和民国政府在民族主义和现代化的招牌下所进行的国家
14、政权建设对“权力的文化网络”(注2)的侵扰和破坏,导致权力植根于其中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政权的扩张增加了财政负担却没有产生相应的收益。“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对文化网络中各种资源的忽视、企图在文化网络之外建立新的政治体系并力图斩断其同传统的文化网络的联系,导致了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在基层社会的失败。事实上,杜氏对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的分析同时也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在国家权力的渗入、战乱以及经济状况恶化等因素的联合作用下,有声望的乡村精英不是逃离村庄,便是由富变穷,那种名副其实的保护人在逐渐减少。概言之,在国家与社会之外的“第三领域”(黄宗智,2002) 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国家权力的
15、触角刺破地方过渡带直达普通民众。费孝通与杜赞奇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在三个主要方面达成共识:其一,绅士以及地方自治单位起到连接国家与社会的作用,或曰二者的中介,只是在清帝国晚期和民国国家政权建设运动中这一中介遭到侵扰和破坏。其二,社会结构具有强烈的传统延续性,“新秩序是不会一下子突然产生,完成于一刹那间的。新秩序是从旧秩序中产生的,这要通过上万人习惯性生活方式的逐步改造”(费孝通,2006 :126) ,否则,国家政权要么破坏基层秩序与社会生活,要么因无视或破坏权力的文化网络而效率低下甚至以失败告终。其三,社会结构与观念结构紧密相联。费孝通指出:“每一种社会结构都有一定的观念体系,它制定行为规
16、范并支持这个社会结构”(同上:14) 。而杜赞奇对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分析其实也表明,以政治权力取代伦理秩序和地方文化规则往往事与愿违。(二)“二元社会结构论”、“三元社会结构论”与“断裂社会论”“乡绅模式”与“经纪模式”所揭示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在近代以来受到的冲击与1949 年以后社会主义改造所引发的社会结构的变动相比要逊色得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等实践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中国社会“皇权- 地方精英(绅权) - 民众”三元互动模式发生根本的转变“, 国家- 地方精英- 民众”演变成“国家- 民众”的二元模式。国家对社
17、会的治理与控制能力愈加增强。在制度层面,从1954 年起,国家逐渐确立了几十项城乡分割制度,主要有户籍制度、粮油供给制度、就业制度、住宅分配制度、婚姻制度和就学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一方面出于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城乡人口加以有效管理。这些制度在农村主要是通过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对农民施行控制;在城市则通过单位制度维持和贯彻之。这一控制既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治理能力或者固化了“国家- 社会”的二元格局,又使城乡差别制度化和凝固化,城乡二元结构日趋形成。通过改革前后中国社会现实的对比,有学者进一步将城乡二元结构区分为“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和“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
18、(孙立平,2004 :114 - 118) 。改革以前,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安排将城乡人口、经济和社会生活,人为地分割为两个相互隔离的部分。城乡之间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城乡居民享有不同的经济与社会待遇。农村的资源大量地被抽取以支持城市工业化发展。这时的城乡二元结构可称为“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在这种二元结构中,尽管存在工农业比价的“剪刀差”,但仍然可以看到城市对农村的依赖,以及城里人的大部分收入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而流入农村的过程。然而,到了耐用消费品时代,城乡二元结构又呈现新的特征。与改革前相比,城里人在交通、电器、医疗、子女教育和旅游等方面的消费与农村和农民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他们日常生活中的
19、大部分依赖城市而非农村。而且,曾经许多由农村提供的食品,也有相当一部分由国际市场所替代。这种状况造成城乡之间深刻的断裂,这种断裂不是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那样是人为的制度造成的,而是由市场引发的。因此,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可称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当前,这两种二元结构叠加在一起,体现了社会结构的断裂或“断裂社会”的存在(孙立平,2003 :14) 。除城乡关系之外,断裂社会还表现在阶层关系上。以失业群体(注3)为例,对那些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技术比较单一陈旧的群体来说,他们既没有机会进入主导产业中去,也没有回到稳定的就业体制中的可能,而且朝阳产业也难以给他们提供多少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由于过去的社
20、会保障大都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下岗和失业不仅仅意味着失去工作和工资收入,而且也意味着失去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收入的锐减和社会保障的缺乏使这些失业群在疾病(医疗) 、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上往往无能为力或困难重重(孙立平,2004 :110 - 111) 。基于对改革以来我国城乡户籍壁垒逐渐松动和社会流动增加的事实,有学者认为传统的二元结构理论已经出现明显的缺陷,不足以解释今日中国社会的现实,因而提出“三元社会结构”概念。所谓“三元社会结构”是指,在传统的城市市民和农村居民之间出现了新的一极,即流动的农民工,他们既不同于城市市民,又不同于农村居民,且人数巨大(李强,2004a :387) 。
21、三元社会结构首先和最主要的是就社会群体而言,是指社会群体的三元化,即在农民与市民之间出现了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第三元群体的本质在于它与农村居民相比是一个占有一定城市资源的群体,而与城市居民相比又是一个仅占有十分有限城市资源的群体,是被排斥在正式的城市居民之外的非正式城市群体(同上:388) 。(三)“十大阶层说”与“丁字型结构论”相对于对社会结构的横向多元分析,社会分层研究的结果更加突出社会结构的纵向特征。根据不同的视角和标准,学者们对社会阶层的划分往往各异其趣。陆学艺等人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并通过定量分析划分出当代
22、中国社会的十大社会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陆学艺主编,2002 :9) 。由这十大阶层构成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基本上是“金字塔型”的。同样是宏观、量化分析,方法不同则可能结论各异。李强运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标( International Socio-Economic Index) ( ISEN) 对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型”的,也不是“金字塔型”的,而是呈现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
23、(李强,2004b :86) 。“丁字型”的社会结构反映的是中国城乡分野的现实,农村构成了“丁字型”社会结构的一横,巨大的处在下面的社会阶层,而城市更多的是构成“丁字型”社会结构一竖的社会阶层。“丁字型”社会结构反映出社会结构发展的不平衡。就“丁字型”社会结构而言,由于下层群体过大,而且下层与其他群体之间属于一种两极式(或直角式) 连接方式,因而导致社会群体之间以至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即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协调,而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对立的、矛盾的或冲突的状态下,或者说,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下,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
24、生(同上:104 - 105)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研究方法的限制,这种对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宏观社会结构的特征,但却无法揭示社会结构在具体而微观的日常生活中的呈现。(四) 市场转型论对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分析众所周知,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的变迁是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并行的过程,市场转型论即通过对经济体制转轨的分析探究社会分层结构的演变。1989 年倪志伟(Victor Nee) 在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 10 月号上发表了市场转型理论:国家社会主义由再分配到市场一文,提出了一种关于国家社会主义转型中社会不平等问题的新理论。倪认为国家
25、社会主义在分配经济中因市场的出现而使国家社会主义中的特权阶层或阶级、即再分配者失去了他们的一些特权,而使那些处在国家社会主义等级制度底层的人直接生产者获益。因此,市场转型过程导致了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倪通过对1985 年在福建农村调查资料的分析,使上述观点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验证。而他进一步分析却发现,有些干部背景的家庭与一般农户相比,在“收入流动”上仍有优势,这与市场转型理论最初的预言并不相符。为此,他提出“局部市场”的观点,强调在改革尚未完成之前,再分配经济体制仍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不会突然贬值,而是在局部改革仍然发挥作用并得到巨大的经济回报(Nee ,1991) 。与此相关,倪又引入相对
26、变化的观点以修正市场转型理论,指出这一理论所预言的趋向并非指干部阶层的收入与其他阶层的收入相比下降,而是说干部阶层的收入上升速度相对较慢(Nee ,1996) 。针对市场转型理论的焦点问题,即转型经济中再分配权力与收入回报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学者们纷纷发表洞见,对市场转型理论加以修正和发展。在这些评论中,代表性的观点有罗纳塔斯( Rona-Tas ,1994) 的权力变型论、边燕杰和罗根(Bian & Logan ,1996) 的权力维续论、白威廉和麦谊生(Willian & Michelson , 1996) 的政治市场论、魏昂德(Walder ,1995) 的政府即厂商的观点,以及林南(L
27、in Nan ,1995)的地方市场社会主义的论说,等等。总体说来,关于市场转型理论争论的主要议题是再分配者权力与直接生产者自主性相互关系及其所蕴含的社会不平等。但在笔者看来,不论是再分配权力的相对弱化还是变型或延续的观点,都未能跳出把权力仅仅理解为政府权力或行政权力的窠臼,而且以收入增减来衡量权力的强弱也局限在政治和经济的范围内理解权力。其实,权力不仅是政治的,而且是文化上的;不仅是宏观的,而且是微观的;不仅是外显性的,也是内隐性的和象征性的,后文将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除此之外,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社会分层结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再分配者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上,而且还与直接生产者内部关系的变化
28、密切相连,对后者的忽视也是市场转型论的重要瑕疵。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讨论与反思前述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经验描述或理论概括) 从各自的角度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现状与趋势。但依笔者看来,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从宏观外在的角度审视社会结构转型,而欠缺微观内在的角度,或者缺少微观考察与宏观分析的整合。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对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讨论。(一) “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还是“第三只看不见的手”李培林曾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看成除看得见的手国家干预和看不见的手市场调节之外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结构转型作为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将以它特有的方式规定
29、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源配置的方向,这种力量是用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都无法概括的。在一般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力量只是一种潜在的推动力,而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这种力量的作用日趋明显”(李培林,1992) 。可以说“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比喻生动地指出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渐进而有力的特征。这种对社会结构的理解实际上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结构的客观先在性的观点是一致的,认为社会结构的客观性力量深深地制约人们的社会行为与思想观念。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但是,按照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社会结构并不完全是外在于行动的强制性力量,而是行动的结果和行动进一步开展的前提,并且社会结构就在行动的过程
30、之中存在和运作。在某种意义上,结构与行动是同一的。由此看来,结构就存在于时间、空间、行为以及人们的身体上,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和举手投足的细微之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转型不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是“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这只“手”既有宏观的“掌印”,又有微观的“指纹”。如果说人们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及运作,不是因为它无法被看见,而是因为人们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罢了。当然,这是就外在角度而言。此外,在人们的认知图式或心智结构中,必有一个在时间推移中对社会结构加以内化的过程。这样,就存在不同于宏观的、外在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微观的、内在的“再一只看不见的手”,我们或可称之为“第三只看不见的手
31、”。“第三只看不见的手”不同于国家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也不同于宏观意义上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相比之下,它是微观的、内在的、无形的,同时也是时刻在发挥着社会型塑力量的社会事实。这一“社会事实”用发明这一术语的涂尔干的话来说“我一去反抗它,它就立即表现出来”。这里,我们所言的“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和“第三只看不见的手”,实质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思,即社会结构转型不仅仅具有宏观的外在特征,还具有微观的、内在的力量。“另一只看得见的手”说明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成员的生活朝夕相伴、息息相关;而“第三只看不见的手”则强调在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之中内化到人们内心深处并引导或制约人们思
32、想与行为的微观心智结构的存在。例如,一个人穿一件衣服,这件衣物的颜色、款式、品牌在某种程度上会表明他的职业,甚至身份和地位,概言之,表明他在社会结构中的序列或位置。而这衣服的象征性作用就是“另一只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同时,笔者判断不同衣服所标示的职业、地位,以及与自己的身份是否相匹配则受到心智结构中“第三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二) 统计分析还是生命关注对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目前较为盛行的是通过对大规模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对社会分层结构的描述,而且尤以对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关注居多,而与之相辅相成的质性研究,尤其是微观的质性分析则相对不足。至于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对象化或被建构位置的社会群体的
33、具体生存样态他们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等,更少有关注。而且,以城市为中心的分析结论往往被假定具有全国性的推广意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巨大差异置于不顾甚或文过饰非,因而更加阉割了底层民众表达声音的机会和权利。这就是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中颇为广泛的“都市化倾向”(注4) 。这种“都市化倾向”非但没有表达对弱势群体应有的理论关怀,反而往往将弱势群体“他者化”(othering) (注5)为现代化的不和谐音符和障碍,并以此为“发展主义”和自己的研究张贴合法化标签。经验数据和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调查对象总体的、外在的特征,却难以反映他们的情感、意志、思想和态度。尤其对那些处于社会底
34、层的弱势群体来说,他们的声音往往被经验数据和统计公式所淹没,因而往往被所谓他们代言人的强势者所取代;而比“失语”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声音往往因过滤而失真,或被有意加工变调,或干脆就被“知识- 权力”的机器所消除。当前,有学者已经发出呼声,主张“必须引进曾经被科学规则无情净化掉的各种有意义的细节”(沈原,2006) 。诸如现实的时空条件、生产场景、生活方式,甚至包括社会方言在内的具体文化内容都应该被认真地关注。(三)“现代化范式”还是“本土情怀”这里对“现代化范式”概念的运用借鉴于邓正来先生对中国法学“现代化范式”的反思与批判。按照邓的理解:“所谓现代化范式乃是一种有着明显的思维成见成分或前见性功效
35、的未经质疑的有关现代化的规范性信念”(邓正来,2006 :80) 。西方学者关于现代化的种种思考构成了“现代化范式”的思想渊源或知识支援。这个西方现代化理论框架主要以两项假设为基本支撑。一是当下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可以根据西方现代化所取得的成就而被界分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而将西方现代化国家法律、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结果性因素假定为现代化理想类型的必备要素。二是不仅人类历史注定沿着一条单一的预设轨线发展,而且每个社会的历史也都必然遵循一条较为低级社会向较为高级社会的预定路线向前发展。从根本上讲所谓“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必然进化实际上是指“非西方社会”向“西方社会”的必然趋同(参见
36、邓正来,2006 :97 - 98) 。在笔者看来,这种“现代化范式”在中国社会结构研究中亦有表现。一方面,在城乡结构上,人们常以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城市化程度较高为参照和说辞来说明中国城乡结构的失衡和城市化程度不足,并因此提出快速推进城市化的设想和实施方案。但事实上,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既有悠久的历史根源,如重本抑末、城乡分野等,而且有人为的制度性根源及制度惯性的存在,而非简单的减少农地和农业人口就可解决。相反,人为强制地推进城市化却可能适得其反,城郊征地风波,城中村不伦不类的经济秩序和城市贫民窟的大量存在即为证明。即使城市化程度增加是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将是个
37、漫长的过程,而非百分之几的城市化指数所能涵盖。诚如有学者指出:“一个有血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业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李培林,2004 :153 - 154) 。此言不虚!更为重要的是,一味地追求城市化往往掩盖了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性与针对性,将“三农”问题置换成带有理想目标的城市化问题。这种使“问题”转化成“梦想”的逻辑转移了问题的尖锐性和被察知与关注的可能性,因而具有十足的“象征暴力”的味道。与此相反,还有一种论调
38、考虑到“贫民窟式”城市化的危险,主张农民本位的新农村建设(贺雪峰,2006) ,所谓的“农民本位”是考虑到在都市消费主义影响下农民入不敷出、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而建议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以“提高农民满意度为标准”的生活方式。这种论调甚至还与“天人合一”、“知足常乐”的智慧扯到了一起。在笔者看来,这一论调的危险在于它是一种“城市不在场”的新农村建设,因而有意无意地将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差别等问题抹掉或悬置起来,而忽视了“农村问题在农村之外”这一基本事实,忽视了城市市场经济乃至全球市场浪潮的渗透与扩散的既成之势。此论调亦不可取。另一方面,就社会分层结构而言“, 现代化范式”同样在支配着人们
39、的思维。在研究社会分层结构时,人们常以发达国家典型的“橄榄型”结构作为社会结构的理想类型和作为对“金字塔”型等不合理社会结构批评的参照,并因而为政策部门出谋划策以催生“合理有序”的社会分层结构的出现。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的典范。在笔者看来,西方的“现代阶层结构”主要是作为结果而言的,对于那些距离“中产社会”仍有较长一段路可走的社会来说,调和整个社会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才是当务之急,而至于社会分层结构究竟是何种形态还端赖于矛盾(问题) 的解决与制度的建构。正如农村问题在农村之外,社会分层结构问题在分层结构之外。(四) 结构分化、结构断裂,还是结构再
40、生产随着中国改革向纵深阶段发展,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成为社会变迁的常态和重要特征。关于社会结构分化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前述的“断裂社会论”、“丁字型结构论”、“二元结构论”及“三元结构论”等等。这些论说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在笔者看来,其共性在于只是在社会结构内部谈论结构问题,结构变迁仅仅表现为结构的分化与重组。但事实上,社会结构的变迁并非在一个封闭或自足的系统内完成,而是与很多其他因素交织在一起。这些因素如知识、权力、教育和媒介等参与了社会结构的再生产,进而使社会结构充满了复杂性。换言之,社会结构变迁是一个带有浓厚文化色彩的社会事实。因此,我们有必要区分“结构分化”与“
41、结构再生产”两个范畴。前者强调社会结构要素排列组合的变化重组,而后者更为突出系统内外环境的相互作用与渗透。更为重要的是,结构再生产并非遵循整齐划一的逻辑,它对不同阶层、群体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也就是说,诸如知识、传媒、舆论等因素对不同群体会产生十分不同的效果,它们可能巩固精英阶层的精英身份与地位,也可能使底层群体不断被“污名化”(注6)或“他者化”。而且,与社会结构相伴随或社会结构型塑下的心智结构本身也参与了社会结构的再生产,而这常常为人们所忽视。基于上文的讨论,我们拟从现实与理论两个层面进一步对本文所倡导的社会结构转型研究的微观与象征维度进行分析。四、象征二元结构:一种微观权力分析(一)“象
42、征社会”的分析视角在现实层面,中国自改革以来不断卷入“现代性”和“全球化”(注7)的浪潮中。在这近三十年的改革实践中,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巨大的成绩,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取得了重大突破,甚至在某些方面和领域有赶超欧美先行者的趋势。概言之,中国的现代性追求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与战略目标和舆论媒体的传播上看,诸如建设小康社会、建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等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话语,这些话语印证了中国现代性的成就和对现代性之梦想的追求。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和直面中国现代性建构过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其中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平等
43、问题尤为突出。这些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平等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宏观上经济发展的程度的不同,人们收入水平的差距、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等方面的差异,而且还表现在微观层面人们的行为、语言、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及其所彰显的社会结构平衡与和谐的欠缺。这些微观层面的差异和不平等往往隐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为它的看似稀松平常而不被人注意,所以往往是隐含的、琐碎的、象征化的。也正因为它们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又往往若隐若现,才需要我们将其揭示出来,并挖掘其所凝缩和折射的社会结构意蕴。恰恰因为这些微观因素具有若隐若现的特征,使得我们难以从宏观、外在的角度捕捉它们的样态和细节,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忽视和回避它们的理由或借口
44、。我们可以通过人们的居住空间、语言与服饰等身体特征、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等方面来捕捉社会结构在微观层面的样态。譬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通过人们的衣着、表情、身体语言来判断人们的职业、身份与社会地位,尤其是对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下层群体与上层群体的区分。在人们的印象中,前者往往衣着朴素甚至褴褛不堪、表情呆滞、语言匮乏;而后者则衣着体面、表情丰富、语言丰富,这成为不同群体身份的象征。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引入“象征社会”( symbolic society) (注8)的分析视角。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象征社会”的含义:其一,在社会变迁的意义上,社会生活中的信息尤其是媒介信息对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影
45、响越来越大,信息的制造、传递、接收、排斥、消化和改进等成为人们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至于人们往往根据某种信息或象征系统解读社会生活的意义,而“意义”往往是表象化而非实体性的。在这个意义上,“意义生产人”而不是“人生产意义”,“象征系统塑造社会”而不是“社会塑造象征系统”。其二,就影响社会生活的因素来说,外因而不是内因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因素。诚如有论者所言:“我们听得很熟的一条原理是:引起事物变化的依据是内因。其实,从社会生活信息化的角度看,这条原理的适用范围已经缩小了。社会生活信息化,这意味着引起社会生活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信息,而最新鲜、最丰富、最有激发性的信息一定是来自外部
46、的,是外因,而不是来源自身的内部信息。”(刘少杰,2002 :386) 既然如此,社会行动者便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外部信息与意义的引导和塑造。纵然一般意义上的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就具体的个体行动者而言,其对外部世界的接受与认可是其自我生产的基本前提,在信息化生活中尤为如此。其三,从社会建构论的角度看,即使在同样的信息环境中,不同群体往往占有不同程度的支配其他群体的力量,这使得信息的制造、占有和操控成为权力生产的体现,拥有信息和话语权力的人可以单方面地生产“普适性”意义框架,进而将其灌输给其他群体,由此形成以信息和象征系统的生产与传播为机制的身份区分逻辑。因此,信息与象征标记广泛散布的城市社会并不
47、是一个整齐划一的社会,而是充满象征标记和身份领地争夺的“权力场域”。总而言之,我们所指称的“象征社会”分析视角,既突出城市社会信息散布对社会生活的塑造,又说明一系列的信息与象征标记往往成为群体身份区分甚至社会不平等的生产机制。这也说明,关于社会结构转型的讨论不仅仅局限在城乡结构、阶层结构、职业结构等方面,也不应囿于政治、经济与制度等内容,微观的文化与象征层面的社会结构同样应成为我们分析的对象,因为语言、服饰、居住空间等象征标记并非社会结构的外在之物,而是其重要的构成要素,它们同样展现出社会转型的斑斑痕迹。(二) 对相关理论资源的阐发在理论层面,我们可以探寻“象征性社会结构”的理论资源并加以发展
48、。首先是涂尔干等人关于“社会分类”的研究。涂尔干及其学术继承人M. 莫斯(Marcel Mauss ,又译毛斯) 秉持社会学主义的方法论原则,通过对澳洲人、祖尼人以及中国人古代对地理方位、动植物名称、时间与颜色的分类方式表明,分类的依据不是逻辑学家所说的概念,分类也不是心理学家所言的一种个体活动的产物“, 不仅类别的外在形式具有社会的起源,而且把这些类别相互联系起来的关系也源于社会”(涂尔干、莫斯,2005 :88) “, 最初的逻辑范畴就是社会范畴,最初的事物的分类就是人的分类,事物正是在这些分类中被整合起来的”(同上:87) 。概言之,分类源自社会,社会结构决定分类活动和分类结构。不仅如此
49、,涂尔干与M. 莫斯还进一步指出分类还具有等级观念体系的特征。“所谓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类和种,使之各自有归属,并确定它们的包含关系或排斥关系的过程。”(同上:2) 在根本上,涂尔干和M. 莫斯所说的分类活动也就是将事物赋予意义的过程,或者是使之象征化( symbolized) 的过程。涂、莫两人对原始分类的研究实际上也指出了知识与思维源自社会这一知识社会学的重要命题。他们的研究对布迪厄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布迪厄继承了涂尔干和M. 莫斯关于认知体系是社会体系的派生物、理解范畴乃是集体表象、心智图式由社会结构调整定型等观点。他进一步指出:“在社会结构和心智结构之间,在对社会世界的各种客观划分(尤其是不同场域中的被支配者与支配者) 和行动者划分世界的关注原则与划分原则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布迪厄:2004 :1) (注9)可以说,这是布迪厄从权力支配与被支配的角度对涂氏社会分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