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恩施市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ESBT-16053*************
采 购 人:恩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单位: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
二0一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 2
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 5
一、项目概况: 6
二、供给商资格要求: 6
三、经验要求: 6
四、本采购项目确定供给商数量: 6
五、本采购项目预算: 6
六、本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6
七、商务要求: 7
八、服务费结算方法: 7
九、履约确保金 8
十、其它: 8
十一、替补候选人设定和使用: 8
十二、保密: 9
第三部份 投标人须知 10
一、说 明 11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数量 13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
五、开标、评标定标 16
六、质疑 18
七、 协议签订和推行 19
八、适使用方法律 19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9
第四部份 协议书格式 23
第五部份 投标文件格式 27
二、资格性文件 31
三、商务部分 36
五、价格部分 47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受恩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拟就“恩施市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依据采购人提供采购方法函,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法确定供给商,特邀请符合要求潜在供给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ESBT-16053。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三、招标内容: 见下表。
标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项目服务期
一标包
恩施市人民政府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130万元
2年
二标包
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130万元
2年
四、项目预算: 约 260万元。
五、供给商资格要求:
1、供给商应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机关、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其它组织;
3、含有有效餐饮服务行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劳务)、卫生许可证。
4、含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含有餐饮或单位食堂劳务派遣经验(提供近三年内最少一例餐饮或食堂劳务派遣协议为证),熟悉食堂内部管理和运作,能提供食堂优质服务;
6、近三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提供书面申明);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原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供给商可就其中任一标包或同时就两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但须为两个标包分别配置不一样人员。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标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确保金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标包(¥26000.00元/标包)
交纳方法:从投标人基础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确保金在 月 日17时前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确保金收据,不然视为无效。
收 款 单 位: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营业部
账 号:2************
行 号:************
八、招标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 )、
恩施市************政府采购网( )
九、招标文件领取:凡按时缴纳了投标确保金投标人请于 月 日至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购置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月 日 :00— :30(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成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月 日 时 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 开标室)。
十三、联络方法。
采 购 人: 恩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常定全****
电话/传真: ****0
联络地址: 恩施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
联 系 人: 陈军****
电话/传真: ******
联络地址: 恩施市****************大桥路58号
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现将恩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服务工作对外发包,供给商须为全部在恩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就餐人员等约400-500人供给每日早、中两餐和加班工作餐、公务接待餐制作和服务工作。
二、供给商资格要求:
1、供给商应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机关、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其它组织;
3、含有有效餐饮服务行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劳务)、卫生许可证。
4、含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含有餐饮或单位食堂劳务派遣经验(提供近三年内最少一例餐饮或食堂劳务派遣协议为证),熟悉食堂内部管理和运作,能提供食堂优质服务;
6、近三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提供书面申明);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原件。
三、经验要求:
至今含有本项目相关同类项目业绩
四、本采购项目确定供给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供给商数量:1家/标包。
五、本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标采购预算为65万元/年.标包,累计260万元。
六、本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确保工作环境、食堂整齐卫生,厨具餐具均须清洁消毒。做好除“四害”和“四防”工作。
2、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步骤管理。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省,严格控制原材料成本。杜绝水、电、油等原材料浪费;
3、做好饭菜配送分发及采购人交办和食堂相关一切工作,三餐供给时间为早餐7:30,午餐12:00,晚餐17:30;
4、人员配置:
(1)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劳动法》,正当聘用服务人员,并对其组织施行严格管理教育和对应职业培训,均需在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2)备有鄂、川菜等风味中级主厨,北方口味面点师。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多个口味;
(3)为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15人/标包,其中大厨3人、白案1-2人、洗碗2人、配菜2人、服务人员6人;
(4)投入本项目标服务人员均须含有健康证,其中主厨须有中级厨师证,面点师须有面点师证;
(5)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服、食宿、劳保用具均由中标人负责;
(6)服务团体须有完善管理制度;
(7)投入本项目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应在事前向采购人立案;
(8)投入本项目人员联络方法须上报采购人立案,如有更改须立即通知采购人,方便联络和沟通。
5、中标人须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其购置社保,立即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反应情况;
6、本项目所须餐具、厨具、粮油、蔬菜、肉类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要对采购人提供食材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拒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
7、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形象,做到衣着整齐、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8、服务期结束时须帮助采购人做好清点移交工作。
七、商务要求:
(一)本项目标服务期:
服务期为2年。
(二)考评要求:
1、采购人对服务人员每个月进行一次全方面考评评定,若发觉其未按要求遵守相关管理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成工作标准,将督促中标人限期一周内进行改善,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进行整改,直到完全符合工作标准为止。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每三个月累计违规达成3次或以上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对应责任。
八、服务费结算方法:
1、中标人进场后,采购人于次月10日前按中标金额每个月平均数支付给中标人。
2、若中标人在每个月全方面工作考评中未能达成预期工作目标,每次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履约确保金15%。
3、服务费支付,由采购人以银行转帐方法直接划转至中标单位名下银行帐户。
4、在结算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含有效地税部门开具结算发票。
九、履约确保金
1、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缴交履约确保金,并和采购人在签署本项目《服务协议》,中标人履约确保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不然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采购人有权从中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标中标服务商或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2、、本履约确保金作为中标人推行协议确保,在中标人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于协议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3、本履约确保金,在中标人不推行应负担义务或因过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又拒绝负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确保金进行处理,如本确保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4、如本确保金因受采购人处理数额没达成本项目要求时,中标人须立即补足,不然,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对未完成服务任务,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完成或重新进行招标。
十、其它:
1、中标人须负担本项目实施、管理及相关一切责任,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不然,一经发觉,采购人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直至终止协议及没收履约确保金。
2、如中标人违反该要求一经发觉,采购人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直至终止协议及没收履约确保金。
3、如中标人不推行服务承诺或违反服务承诺中任何一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正,如中标人不予理会,采购人除了能够停止支付服务费外,还可没收履约确保金、终止协议。
4、在服务期间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发生意外险和工伤责任险均由中标人负责,一概和采购人无关。
5、如本项目中标人自行提前结束本项目标服务期,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方法以确保以后工作不受影响和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对未完成服务任务,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完成或重新进行招标。
(1)拒付未支付服务费、没收履约确保金。
(2)依据中标人未完成服务期服务费按3%计算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
十一、替补候选人设定和使用:
(1)假如被选定中标人不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签署中标协议,或经核定中标人投标文件和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协议实施时,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确定排位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这类推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
(2)假如全部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署协议,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密:
1、本项目全部相关结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私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不然均以违法违约处理。投标人负有对结果资料保密责任。
2、中标人有义务为采购人保守工作秘密,如因泄密而造成后果,将有中标人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三部份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恩施市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职员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恩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给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协议投标人。
2.7本项目确定中标供给商数量为1家/标包。
3. 合格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起源地,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货物必需是其正当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要求规格、参数、质量、价格、使用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含:投标人须负担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4.2此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必需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实施。
服务类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1、本采购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类。
2、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法: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4、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 中标服务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和在招标过程中发出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协议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足了解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全部补充、修改内容、关键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有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必需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教授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
6.2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评判应适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内容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含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定。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合适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公布公告并书面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数量
8.投口号言
8.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投标人提交支持文件或印刷资料能够用另一个语言,但对应内容应附有汉字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修改内容时以汉字翻译本为准。对汉字翻译有异议,以权威机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组成应符正当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项目进行投标,其投标文件编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投标文件可能发生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正确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全部内容。
10.3投标人必需对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要求。投标人必需对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
10.4假如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负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根据“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要求内容、责任范围和协议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不然,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不然,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无偿项目必需标明“无偿”;
2) 全部依据协议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税款和其它应交纳费用全部要包含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标地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其它全部费用。
11.4每一个规格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不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使用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投标人依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对应也延至新截止期。
12. 备选方案
12.1只许可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不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许可有备选方案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组成联合体投标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实施。
14.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推行协议能力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
14.2资格证实文件必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需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实投标标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15.1 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具体说明;
15.2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要求”中要求备品备件清单,包含货源、现行价格及对具体说明;
15.3 逐条对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和技术规格条文偏差和例外。
16. 投标确保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6.2凡未按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为无效投标。
16.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投标人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成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4中标人投标确保金, 在按本须知要求支付了中标服务费,并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和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相关中标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她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她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截止时点见招标公告,超出截止时点后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5份,全部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可采取投标文件正本复印而成,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假如正本和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文件每页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当授权代表人正式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加盖文件骑缝公章,任何更改(假如有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不完整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实,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任何关键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将《投标一览表》、《投标确保金退还说明》、《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各一份及缴交投标确保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楚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投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
19.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该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4全部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和标识,并应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要求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指定开标地点,如不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机构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够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内容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不管中标是否全部不退还。
20.4如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需,有权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投标人须给予配合。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标准上应该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与。参与开标代表应签到以证实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机构检验并见证,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和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21.3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统计,开标统计由各投标人签字确定。
22. 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教授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教授人数及专业组成按政府采购要求确定。评标委员会组员依法从政府采购教授库中随机抽取。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位教授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它4名从政府采购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验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和总价不一致,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验时,如发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投标确保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总金额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使用期不足90天;
4)投标人投标书或资格证实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6)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签署、盖章;
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统计;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技术和商务(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10)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
11)不符正当律、法规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施立即通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立即通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应该由评标委员会教授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但不得许可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关澄清回复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5. 投标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汇报,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汇报后法定时间内,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也能够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设定和使用。
27.1假如被选定中标人不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签署中标协议,或经核定中标人投标文件和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协议实施时,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确定排位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这类推。
27.2 假如全部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署协议,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六、质疑
28.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可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需是书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七、 协议签订和推行
29. 协议签订
29.1 采购人和中标供给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范围、也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29.2 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协议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立案。
30. 协议推行
30.1政府采购协议签订后,协议各方不得私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政府采购协议需要变更,采购人应将相关协议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立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协议,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协议理由和对应方法,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立案。
30.2 政府采购协议推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和协议标相同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能够和供给商签署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签署补充协议必需根据29.2条要求立案。
八、适使用方法律
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评分占80分,价格评分占20分。依据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及价格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标准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最高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这类推。
33.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分为初审、比较和评价:
(一)初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其它外部证据。(见表一: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假如本项目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采购人申请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批复,采购代理机构能够据此知会相关投标人,采取其它采购方法继续采购。
(二)具体评审
具体评审是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1、商务、技术评分(80分):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各项条款响应程度等原因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见表二:商务评审表)
3、价格得分(20分):全部经过符合性检验且报价在预算范围内投标报价取最低值分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为20分;
其它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三)商务、技术得分及综合得分统计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各评委商务、技术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评分按四舍五入标准正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将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综合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给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名(综合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次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这类推,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汇报。
34. 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利
34.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一致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
34.2 招标人经过法定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取消此次招标活动,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理由。
35. 保密事项
35.1 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必需方法,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5.2 公开开标后,直至中标人和招标人签署协议为止,凡和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和评标无关其它人透露。
35.3 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投标人不得和参与评标相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假如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相关人员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表一:资格符合性评审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核情况
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证实文件是否齐全
超出经营范围
确保金是否足额提交
符合性审查
投标使用期是否为90天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式样和签署要求
设备技术规格不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重大偏离“用户需求书”要求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统计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
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
符正当律、法规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结论
注:1.表中只需填写“√”表求合格或“X”表示不合格;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经过”或“不经过”
2.有半数以上评委对投标人结论为“不经过”则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具体评审。
表二:商务、技术评审表(8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得分
1
服务响应程度
(8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8-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
负偏离
2-0
2
业绩
(12分)
在恩施市************含有同类项目经验,每项得2分最高6分
12
在恩施************州内(除恩施市************)含有同类项目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4分
在湖北省内(除恩施************州)含有同类项目经验,每项得0.5分,最高2分
3
安全体系认证
(4分)
含有有效ISO2国际标准认证和HACCP认证,一项得5分,最高10分
10
4
财务情况
(10分)
财务情况优、履约能力强
10-7
财务情况通常,履约能力中
6-3
财务情况不佳,履约能力差
2-0
5
项目计划
(10分)
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同比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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