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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招标文件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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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署协议 八、保密和披露 九、问询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协议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招标内容 1、此次招标共 包:投标人能够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需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第二包: …… 2、范围包含:货物供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成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对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发售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整 ¥: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供给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全部内容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3、到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络人及联络方法: 采购单位: 联络 人: 联络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络地址: 项目联络人: 电话: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适用于此次招标活动全过程。 2. 定义 2.1 “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货物。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措施》(财库[]119号)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包含全部采购内容除尤其标注为“可接收进口产品”外,均必需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经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要求由投标人负担和货物相关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和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协议中要求由投标人负担其它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合格供给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并参与投标供给商。 3. 合格投标人条件 3.1 含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给或实施能力,符合、认可并承诺推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中国供给商。 3.2 投标人必需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供给商。 3.3 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含有《中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要求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7)含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以下特定资质条件:(本条依据需要设定) 3.4 投标人购置招标文件时应登记立案,并提供有效联络方法。 3.5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3.6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采购人为采购此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咨询企业或其隶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协议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有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提交:任何已登记立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联络地址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回复,将以补充文件方法进行,而且采取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形式。补充文件中包含原提出问题及问题说明意见,但不包含问题起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方法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回复效力:不管是否依据投标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回复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回复,立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相关补充文件,应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均含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需安排全部已登记立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不管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该将相关原因作为投标所应该考虑或依据原因。 6.6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需召开标前会。假如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全部已登记立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深入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定。 三、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说明)和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证书类文件,和由外国人做出本人署名、外国企业名称或外国印章等能够是外文,但应该提供汉字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需时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汉字翻译文件或和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汉字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证书类、证实类文件,和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应该提供相关证实文件。 8. 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全部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 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能够证实投标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此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其它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造成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2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次序 (1)商务部分: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投标文件格式’);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提交相关证实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实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年度含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审计汇报(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至日前投标人最终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具体描述;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技术材料。 8.3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次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和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因为编排混乱造成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该由投标人负担。装订必需采取胶订形式,不得采取活页装订,必需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各项表格必需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确保金。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2)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反复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开标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财务部门开具“投标确保金收据”,不然视为未提交。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或所提交确保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投标人持投标确保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 8.5 投标报价 (1)全部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总价,不管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对应金额或无偿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置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因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造成任何不利后果均应该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此次招标不接收可选择或可调整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含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给予考虑。 (6)投标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对应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予软硬件设备、无偿培训等其它形式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效、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采取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确保。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具体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响应。 9.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实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实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 投标文件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提交,并按要求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对应内容可填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对应指标”等明确回复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投标人必需确保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收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深入审查要求。 10. 投标文件使用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使用期为90个日历天。使用期短于该要求期限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签署及要求 11.1 组成投标文件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签署、推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和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1.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它招标文件要求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全名或加盖本人署名章。 11.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省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老实信用投标行为,尤其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此次投标文件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此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该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此次投标文件中,并应该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需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能够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事项,包含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觉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关键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给予拒绝。 11.5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副本和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资料,必需根据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和投标人全称相一致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不然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需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所引发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2.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12.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全部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需提交其它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 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给予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能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定,不然无效。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书面材料,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 开标 15. 开标及其相关事项 15.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 15.2 投标人参与开标代表必需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实其出席。 15.3 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推荐两名投标供给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汇报查验结果,确定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通知和采购机构认为合适其它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立即申明或提请注意,不然采购机构对此不负担任何责任。 15.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统计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定。 六、 评标程序和要求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招标项目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含有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教授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咨询过意见教授,不得作为评标教授参与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教授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标。 17. 符合性审核 17.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给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基础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实文件是否齐全、有没有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确保金。 17.2 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1)实质上响应投标是指和招标文件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关键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显著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实质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权利或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包含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资格证实文件不全或无效;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C、 投标使用期不足; D、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收偏差范围; E、 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分包、转包要求;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H、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收条件; I、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许可在开标后修正。 (4)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5)投标文件细微偏差(通常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部分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而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17.3 审核中,对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标准处理: (1)假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假如以文字表示数据和数字表示有差异,以文字表示为准。假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假如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假如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数据应对投标人含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一样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实。 18. 投标澄清 1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该要求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教授共同签字。 18.2 投标人必需根据评标委员会通知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回复,该回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报价显著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推行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实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实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 具体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措施”。 20.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具体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1. 评标过程保密 21.1 开标以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和评标无关人员透露。 22. 相关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觉处理规则 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情形,即便未被立即发觉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具体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含已经签约情形。一旦被发觉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全部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以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给予拒绝,并有权采取对应补救及纠正方法。 23. 采购项目废标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对采购项目给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数量不足,造成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供给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汇报。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该将废标原因通知全部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 签署协议 24. 中标通知 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发表此次招标公告媒体上公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有效性不依靠于未中标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给商放弃中标,应该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组成部分。 25. 中标服务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26. 签署协议 26.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和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26.2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相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内容和采购人签署协议。中标人不得再和采购人签署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或申明。 26.3 在协议推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和协议标相同货物,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中标人可和采购人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全部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金额百分之十。 26.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协议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不然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根据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相同依约处理。 26.5 违反26.1条、26.2条要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负担赔偿责任。 八、 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负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所以次招标取得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全部资料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相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合适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和其它符正当律要求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能够披露相关采购过程、协议文本、签署情况资料、投标人/中标人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相关信息和补充条款等,但应该在合理必需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内容或和之内容相同资料,和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无须再负担保密责任。 九、 问询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问询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并受到严格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协议过程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应该在开标前经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能够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问询。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该包含以下关键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公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络方法(包含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标准,质疑书应该附相关证实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汉字,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使用期限内提出质疑;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与采购项目标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尤其授权;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络人或联络方法;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实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经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而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9)在提出此次质疑前六个月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回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相关供给商,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秘密。 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回复不满意和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统计名单,投标人以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标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任何活动,将造成投标被拒绝,并由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原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原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含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计算将根据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企业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公布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性能和投标方案合理性; 货物配置和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偏离; 付款条件; 交货和配送能力承诺,包含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出采购人可接收时间范围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给(在保修期内所需费用假如是单独报价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和其它有附加值服务承诺; 财务情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或性价比法),综合评分原因关键原因为价格、技术、财务情况、信誉、业绩、服务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部评委评分算数平均值。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得分 一、商务部分(分值) (评委会共同认定) 1、协议实施能力、投标人业绩(分值) 2、财务情况(分值) 3、信誉(分值) 4、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分值) 二、服务部分(分值) (评委会共同认定) 1、承诺为需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全部设备由供方无偿安装调试和对使用人员培训得( 分)。不承诺不得分。 2、承诺设备质保期为 个月。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终生服务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3、承诺响应时间为需方提出问题 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必需 小时内赶赴现场得( 分)。不承诺不得分。 4、投标人含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得( 分)不含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不得分 三 、技术部分( 分) (投报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得分应相同) 1、投标产品品牌形象及市场拥有率( 分) 2、投标产品技术优异,整体设计成熟、合理,升级扩展性强( 分) 3、投标产品安全、稳定性强,易用、易维护( 分) 4、投标产品属于环境保护产品( 分)不属于环境保护产品不得此分 (备注:此内容投标供给商须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 分)不属于环境保护产品不得此分 (备注:此内容投标供给商须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6、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分) 任何一项关键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造成投标被拒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技术指标得 分,每有一项关键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加 分,加满 分为止,加分须由评委会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加分理由。 四、价格分(分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协议标准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协议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协议实施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改变而改变。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全部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立即加以处理。 2、开箱检验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点,立即进行处理。 3、依据协议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验。 4、设备安装后,检验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定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七、需方责任 1、立即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帮助供方办理相关事宜。 3、对协议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确保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含有该产品出厂标准或国家判定证书。 2、确保设备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协议要求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协议款总额2%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协议款总额2%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协议款总额3‰滞纳金。逾期交货超出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推行协议。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时,应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实以后,许可延期推行、部分推行或不推行协议,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供需双方在实施协议中发生争议,应经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能够向协议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协议生效及其它 1、协议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定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立案一份。 3、协议实施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反协议和招标文件前提下协商处理。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协议附件,和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 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所做其它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以下次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要求全部格式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混乱编排造成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复全部问题和信息全部必需正面回复。 3. 本资格申明签字人应确保全部申明和问题回复是真实和正确。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资料并依据自己判定,决定投标人推行协议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材料将被妥善保留,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 标 函 (格式) : (投标人全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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