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东胜至康巴什快速道路绿化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东胜至康巴什快速道路
工作联络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局 张勇
招标代理:鄂尔多斯市中安招标
张建华
郝张慧
3
1.1
建设规模
总绿化带约25公里
4
1.1
承包方法
专业承包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6
1.1
资金起源
政府资金
7
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
招标范围见后对应条款。
8
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3 月 4日,计划完工日期7月1日,施工总工期 119 日历天。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建设部颁发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法人。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资格预审方法
11
13
工程报价方法
采取费率报价方法
12
14
★实质性条款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
续表
项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3
15
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30日历天
14
16
投标担保金额
每个投标人人民币壹万元
15
5
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
投标截止前三日内,如有问题,请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络答疑,答疑以书面通知为准。
16
18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2份副本。
17
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鄂尔多斯市中安招标有限责任企业
地点:东胜区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时间: 3 月 1 日早晨9:00
18
25
开标
开标时间:3 月 1 日早晨9:00
地点:东胜区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19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综合评定法,详见第七章
20
38
履约担保金额
每标段5万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前打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天骄路道路两侧绿化苗木最高限价及报价表1 单位:元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规 格
最高限价(元/株)
投标报价
1
油 松
株
高2.5-3m
120
2
油 松
株
高3.0-3.5m,带0.8m土球
180
3
樟子松
株
高2.5m,冠幅1.5m
120
4
樟子松
株
高1.5-2.0m
100
5
云 杉
株
高1.5m,冠幅1m
150
6
圆 柏
株
高1.5-2m,冠幅0.8m
70
7
国 槐
株
高5-6m
50
8
国 槐
株
高7-8m
125
9
刺 槐
株
高7-8m
70
10
刺 槐
株
高5-6m
40
11
山 桃
株
直径4cm,冠幅 1m
带土球70,不带45
12
山 杏
株
直径5cm
带土球80,直杆45
13
垂 柳
株
直径5cm
30
14
馒头柳
株
直径5cm
30
15
垂 榆
株
直径4cm
70
16
火炬树
株
直径4cm
80
17
龙爪槐
株
直径6cm,四年头,冠幅1.5m
130
18
白 蜡
株
直径5-6cm
55
19
梓 树
株
直径5cm
90
天骄路道路两侧绿化苗木最高限价及报价表2
序号
名 称
单 位
规 格
最高限价(元/株)
投标报价
20
文冠果
株
待定
21
沙 枣
株
待定
22
雾 柳
株
高2m
15
23
沙 柳
株
高2m
10
24
沙 棘
株
根据林业市场价
25
柠 条
株
根据林业市场价
26
皂 角
株
直径3cm
55
27
桃叶卫矛
株
直径5cm,冠幅1m
80
28
山樱桃
株
待定
29
沙地柏
株
高40cm,3年生,,带土球
2
30
大花萱草
芽
0.6
31
红叶小檗
株
枝长50cm,带土球
3
32
圆柏(造篱用)
株
高1m,当地苗冠幅40cm,
35
33
侧柏(造篱用)
株
高0.8m,当地苗,冠幅40cm
15
34
红瑞木
丛
高1.5m,7-8枝
15
35
重瓣榆叶梅
丛
高1.5m,10分枝
15
36
四季玫瑰
丛
高1.5m,10分枝
15
37
重瓣黄刺玫
丛
高1.5m,10分枝
15
38
珍珠梅
丛
高1.5m,10分枝
15
天骄路道路两侧绿化苗木最高限价及报价表3
序号
名 称
单 位
规 格
最高限价(元/株)
投标报价
39
丁 香
丛
高1.5m,10分枝
15
40
连 翘
丛
高1.5m,10分枝
15
41
金银木
丛
高1.5m,10分枝
15
42
锦 带
丛
7-8分枝
10
43
石 竹
株
1
44
鸢 尾
株
30
45
元宝枫
株
待定
46
应季花卉
平方米
20株
15
47
冷季型花卉
平方米
4
48
草木犀
亩
包含种植
200
49
苜 蓿
亩
包含种植
200
50
沙打旺
亩
包含种植
200
注1:本价格为苗木运到招标标段内工地价格,包含苗木交易价、起苗、包装、运输(含装卸)损耗及保险费用。
注2:本苗木价格为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在限价内可自主报价,以取得较为优势竞争能力,但超出限价表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招标依据
1.1招标人已根据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完成了本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全部同意、登记、立案等手续,已基础含有进行施工招标条件,且已为该工程施工、完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点筹措了一笔足够资金,其中一部分将用于本项目协议价格合理支付。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措施暂行要求》(国家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国家七部委30号令)及内蒙古招投标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经过公开招标方法选定承包人。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每标段绿化长约一公里两侧中间隔离带。
1、第 一 标 段:3km-4km 2、第 二 标 段:4km-5km
3、第 三 标 段:5km-6km 4、第 四 标 段:6km-7km
5、第 五 标 段:7km-8km 6、第 六 标 段:8km-9km
7、第 七 标 段:9km-10km 8、第 八 标 段:10km-11km
9、第 九 标 段:11km-12km 10、第十标 段:12km-13km
11、第十一标段:13km-14km 12、第十二标段:14-15km
13、第十三标段:15-16km 14、第十四标段:19-20km
15、第十五标段:20-21km 16、第十六标段:21-22km
17、第十七标段:22-23km 18、第十八标段:23-24km
每个投标人必需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绿化带内场地平整由招标人负责,不进入此次报价。
2.2.2在招标人限定苗木单价内,由承包人采购苗木、起苗、包装、运输、保护、栽植、养护、直至在养护期内100% 成活,交验等全部工作内容及对应费用。
3、招标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3 月4 日,计划完工日期7 月1 日,施工总工期119日历天。
4、合格投标人
4.1资质要求:建设部颁发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法人。
4.2协议履约能力要求:
4.2.1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4.2.2 负担过类似建设工程,含有良好工程业绩和履约统计。
4.2.3有满足工程工期、质量、技术条件等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检测仪器配置。
4.3其它要求
4.3.1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3.2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协议及经济方面违法行为。
4.3.3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如实填写、提供充足和有效证实材料。
5、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
5.1投标人按前符表15项所述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条款及协议文件格式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料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鄂尔多斯市中安招标有限责任企业311房间。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修改。
9.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三部分组成。
11.2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投标承诺书
11.2.6投标费率报价表
11.2.7 投标费率报价说明
11.2.8投标报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内建工[]85号文件);
11.3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3.1施工组织设计
其内容包含:①施工方案②技术方法③养护管理技术方法④用工计划⑤施工机具配置⑥施工质量工期确保体系。
11.4项目机构配置
(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业绩及资质证书 ;
(3)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业绩及职称证书;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5资格审查资料(见第六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要求内容,按第五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采取费率招标,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出费用名称,自主报价,分别报出对应分项费率。投标人按下面表格分别报出相关费率。
第( )标段: 苗木栽培工程取费项目及费率报价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工程费
不填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不填
3
四项方法项目费
2*费率
4
方法项目费中人工费
3*25%(其中人工费占25%)
5
小计
(1+3)、(2+4)
6
企业管理费
(2+4)*费率
7
利润
(2+4)*费率
8
综合费率(%)
9
累计
1+3+6+7
10
规费
10.1
定额测定费
9*费率
10.2
养老和失业保险
9*费率
10.3
职员基础医疗保险
9*费率
10.4
住房公积金
9*费率
10.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费率
11
累计
9+10
12
税金
11*3.41%
第( )标段: 土石方取费项目及费率报价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工程费
不填
2
方法项目费
四项方法项目费(通用)
1×费率
临时设施费
1×费率 (自主确定费率)
3
小计
1+2
4
企业管理费
3×费率
5
利润
3×费率
6
累计
3+4+5
7
规费
7.1
定额测定费
6×费率
7.2
养老和失业保险
6×费率
7.3
职员基础医疗保险
6×费率
7.4
住房公积金
6×费率
7.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6×费率
8
累计
6+7
9
税金
8×3.41%
10
综合费率(%)
13.2费率报价要求:
13.2.1临时设施费(包含提供给监理用房费用),属于竞争性费用。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后,折算成费率(自主确定),按费率报出。
13.2.2填报说明见P35。
13.3苗木价格见东胜至康巴什快速干道(天骄路)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市场最高限价表。
13.3.1本价格为苗木运到招标标段内工地价格包含苗木交易价,起苗、包装、运输(含装卸)损耗及保险费用。
13.3.2本苗木价格为报价最高限价表,投标人在限价内可自主报价,以取得较为优势竞争能力,但超出限价表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13.3.3投标人中标价(含苗木单价)为协议价。
14.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
是指工程发包范围、工程质量标准、计价标准、工期要求、技术条件要
求、投标确保金、协议条件及权力和义务等。在本招标文件中,以“★”注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另外,凡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条款如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有效性,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做为独立法人合格性证实文件等,投标人均应有主动响应。
15.投标使用期
15.1投标使用期从投标截止日起算3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6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壹万元人民币现金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6.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第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
16.4中标人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要求签署协议并按本须知第37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要求修正标价;
16.5.2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协议协议。
17、投标人替换方案(此次招标不考虑替换方案)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
19、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9.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必需牢靠装订成册,即用合适措施,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靠紧密扎紧,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措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多种活页类投标书或没有编排页码投标书可能被拒绝。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用内层包装,然后再密封到同一个外层封套内。
19.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3 月1 日早晨 9:00 时,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本须知第22条要求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和第19.4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7全部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投标文件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更新
(此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请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25.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5.3.3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开标统计由投标人签字确定。
26、投标文件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根据本须知第19条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
26.1.2本须知第11条要求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实;
26.1.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6.1.4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28、评标过程保密
28.1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9、资格预审
29.1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推行协议义务。如投标人未达成招标文件要求能力和条件,其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投标文件澄清
30.1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32条要求,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31.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31.4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根据附表1要求进行。只有经过附表1审查,才有资格进入具体评审。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32.1.1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2.2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31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七)协议授予
34、协议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书面汇报。
36.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汇报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37、协议协议书签署
37.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7.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应更正并处以贰万元人民币罚款。
37.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7.4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38、履约担保
38.1协议协议书签署之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
38.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解除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章 协议格式及协议专用条款
施工协议采取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局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胜至康巴什快速道路绿化
工程地点:东胜至康巴什快速道路
工程内容:
1、绿化带内场地平整由招标人负责,不进入此次招标。
2、在招标人限定苗木单价内,由承包人采购苗木、起苗、包装、运输、保护、栽植、养护、直至在养护期内100% 成活,交验等全部工作内容及对应费用。
资金起源: 政府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在招标人限定苗木单价内,由承包人采购苗木、起苗、包装、运输、保护、栽植、养护、直至在养护期内100% 成活,交验等全部工作内容及对应费用。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3 月4 日 ,完工日期:7月1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119 天。苗木养护期至6月30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三、 协议价款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费用计算规则》取费程序,中标综合非率: %。四、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 本协议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本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五、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七、 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公章) 鉴证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见协议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关键条款明确以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
1、本协议价款采取费率方法确定,除招标文件和协议充许调整项目和费用外,一律不做调整。
2、工程预、结算措施:
根据施工图,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确定计价措施——采取现行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费率实施中标综合费率。苗木价格根据招标文件中给定苗木价格,结合招标文件协议专用条款中明确条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在工程完工后,加上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经审核确定后,作为工程最终完工结算价。
3、种植所需换填土方,由双方协商确定。
4、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如确需变更,必需经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字确定。其变更结算和投标报价(费率)水平一致,即投标中标费率也适用变更结算。
5、工程变更费用和投标报价保持同一降造幅度。
6、 工程进度
7、工程管理
8.5树木根系针叶树土球半径大于胸径10倍,落叶乔木类根系半径大于胸径4-6倍,落叶花灌木类根系大于株高1/3。带土球苗木种植时,必需采取易腐烂装物进行包装。不然,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8.6种植较大落叶、常绿乔木须设置支架固定,预防树身摇动,倾斜。
8.7甲方提供水源地,乙方在种植时,要采取节水方法及促根技术,确保成活率,降低用水总量。新植树木须立即浇灌,且要连年浇灌。11月封冻前浇足冻水,第二年3月浇足解冻水。
8.8乙方生产生活用水费用自理,施工现场因违规作业,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8.9乙方必需做到文明施工,各类废弃物、废土必需立即清理,完工时必需做到料尽场清,全部临时建筑必需无条件拆除。不然,发包方将随时处以一定数量罚款。
8.10乙方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不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不然,甲方不预验收,并要求赔偿一定数量损失。
9、工程验收
9.1绿化工程分为初验、终验。初验为新工栽植完成后,终验为养护期结束后。
9.2承包方确定承包工程达成工程质量标准并准备齐全全部资料后,写出申请初验、完工验收汇报,交招标单位申请组织验收。发包方在收到完工汇报申请后,认为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在7日内组织验收。
9.3绿化工程初步验收后,进入管护期。在此期间内,凡因承包方造成一切问题,承包方必需无偿返修,如出现施工或树苗质量问题,承包方在接到通知2日内抵达现场,无偿进行处理。假如承包方不能按要求时间、质量要求进行返修,发包方将另行委托,费用将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协议价款支付
付协议价款30%;付30%;全部付清。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材料、设备、施工必需达成下列现行标准、规范。
①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③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304-93)
④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
⑤ 设计施工图纸中要求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要求及其它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要求等。
二、工程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
道路隔离带、绿化带无缺树,无死树。新工栽植期成活率确保100%,管护期中补栽后行道树成话率达成100%,其它成活率达成98%。
1.1树木种植
全部苗木须经林业植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手续齐全。
1.1.1树木规格符合要求,根系发达,针叶树树冠完整,枝、干正常,生长势正常,树型美观;落叶乔木类树干通直,定干高度一致;落叶灌木类枝条分布均匀、整齐。
1.1.2针叶树、特殊要求阔叶类树木移植时必需带土打包,包装土球紧密、坚固、不松散。
1.1.3树木根系针叶树土球半径大于胸径10倍;落叶乔木类根系半径大于胸径4-6倍;落叶花灌木类根系半径大于株高1/3。
1.1.4落叶树灌木类依据树种不一样特征及设计要求进行合适修剪,乔
木类进行合理定干。
1.1.5行道树要求规格一致,定干高度一致。 选留主干上多个侧枝,
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全部剪除。
1.1.6当地树木起苗后应立即种植,不能立即种植,在三天内必需假
植。
1.1.7外调苗木运输中注意通风、保温、保湿、确保苗木活性;冬储苗木场地埯深合适、通气、保湿、立即种植。
1.1.8种植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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