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滇南翠怡酒店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云南龙源房地产开发经营
招标代理机构:
0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提交 14
五、开标和评标 15
六、中标结果 16
七、其它事项 17
第三章 协议条款 18
协议条款前附表 18
协议条款 19
协议格式 2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开标(唱标)一览表 33
投 标 函 34
投标报价汇总表 3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4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
资格证实材料 49
制造商资格申明 50
贸易企业(作为代理)资格申明 53
制造商出具授权函 55
售后服务承诺书 57
商务文件要求其它资料 59
技术文件 61
第五章 技术要求 71
一、说明 71
二、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 71
三、招标工程范围 72
四、设计图纸(另附电子文档) 75
五、材料设备数量清单 75
第六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分法) 77
评标措施前附表 7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滇南翠怡酒店项目经开远市发改局开发改投资【】46号文同意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受云南龙源房地产开发经营委托,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该工程项目中滇南翠怡酒店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择优选定合格供给商完成该采购项目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法。
1.招标项目名称:滇南翠怡酒店供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成滇南翠怡酒店供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本项目标热水系统设备制造(采购)、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和相关售后服务、维修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及质保期工作等(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3.供货及安装数量:技术规格及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中设计图纸和材料设备清单。
4.项目完成时间:协议生效后60天。
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开远市智源南路凤凰山综合开发区。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完成项目能力厂(商)家,含有五年以上供货经验;假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含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标授权书(原件)或长久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必需提供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承诺;
6.2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须在300万或以上;
6.3投标人须同时含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在云南地域设有长久维修服务部门或机构;
6.4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如3C认证),投标人必需含有国家要求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相关认证证书;
6.5项目经理含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6含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汇报;
6.7近三年(-)应完成最少2个类似设备供货及安装类型项目业绩;
6.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天天早晨9:00-11:00,下午13:30-17:00出售(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索取地点:有爱好投标人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
9.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资料费另计。资料如需邮购,能够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份100元。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月 日早晨9:00至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月 日早晨9:00至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递投标文件地点:
13.开标时间和地点: 月 日早晨9:00至9:30(北京时间),
14.公布公告媒介:
招标人:地 址:联络人: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云南龙源房地产开发经营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滇南翠怡酒店供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热水系统设备制造(采购)、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和相关售后服务、维修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及质保期工作等(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3
项目完成时间、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协议生效后60天。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开远市智源南路凤凰山综合开发区
4
质量要求
一次性安装验收合格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6、投标人资格要求”。
6
联合体投标
□接收 √ 不接收
7
投标人提出问题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
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
9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两份(U盘或光盘形式)
11
组成商务文件其它材料
1.投标人最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实际业绩证实(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复印件);
2.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实或信用等级证实(复印件);
3.生产厂家相关资格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汇报(复印件);
5. 制造商授权函(代理商投标);
6.制造商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承诺;
其它内容详见商务部分文件其它要求。
12
组成技术文件其它材料
1.投标货物有效检测和判定证实;
2.进口产品正当手续有效证实;
3.相关热水供给系统技术方案、图纸和一切和此次招标项目相关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资料;
4.业绩要求:应含有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标供货和服务经历,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由使用方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和验收汇报(格式自理);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国家对投标产品相关生产许可或认证证书(如有要求);
7.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内容。
13
出厂价中包含投标货物必不可少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费用
√ 要求 并单独列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不要求单独列报。
14
备品备件
√ 要求 提供确保货物验收后 10 年内所需备品备件清
单,并单独列报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
□不要求
15
保险费
√ 要求 投标人办理货物运抵交货现场保险,投标人负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一切损失风险。
□不要求
16
投标使用期
90 日历天
17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伍万元整。从投标人基础账户转出。
投标确保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
投标确保金提交时间和地点:投标确保金需要于开标前(节假日除外)提交到 。为确保投标确保金立即到账,请不晚于开标前一天(节假日除外)递交到 ,或经过银行电汇至以下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帐号:
(1)单位名称:
(2)开户银行:
(3)帐 号:
(4)财务联络电话:
18
银行保函
□接收 √ 不接收
1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月 日早晨9:30(北京时间)。
地点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月 日早晨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21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投标价法
22
履约确保金
履约担保金形式:银行保函或转帐支票
履约担保金额:协议额10%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要求货物标准计算并下浮40%,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接收以下形式:现金、同城支票、银行电汇或汇票。
24
备选方案
□接收 √ 不接收
25
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依据需要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前往。踏勘费用投标人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
分包
不许可分包
27
其它需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密封,不然可能造成废标。
2)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3)投标文件中需要盖单位公章部位,如以其它印鉴(如投标专用章)替换,必需出含有效授权,不然视其投标无效;需要签字部位,不得以打印署名或签字章替换,不然视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中指出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择其它品牌型号替换,但这些替换品牌型号在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8
投标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
1、营业执照(原件);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投标)(原件);
4、资质证证书(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及身份证(原件);
8、 投标确保金递交凭据(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原件)。
以上证件不全投标被拒绝责任自负。
一、总 则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法人或其它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置,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社会中介组织。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
2.4“货物”系指招标人拟采购、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俱、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需中标人负担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或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帮助、培训及其它义务。
2.6“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法人名称全称公章,简称“公章”。
2.7“法人”系指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含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社会组织。中国法人关键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2.8“企业法人”系指指依据《中国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
2.9“法定代表人”系指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要求,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责任人。
3. 资金起源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招标人已取得一笔项目资金,用于采购“材料设备清单”所列货物合格支付。
4. 招标范围
4.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本项目交货时间、地点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合格投标人
5.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资格要求。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全部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不然作废标处理。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则不许可制造商下属单位、企业参与投标,不然作废标处理。
5.3招标文件要求接收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出具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此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正式授权书。
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5.1~5.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2)招标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最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要求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然作废标处理。
5.5 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应负担投标及履约中应负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6. 投标费用
6.1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均应自行负担全部和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组成
7.1要求提供货物、采购过程及协议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全部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以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材料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评标措施
7.2招标文件中打★号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技术部分许可投标人存在技术偏离,如存在技术偏离投标人必需对偏离情况做出具体说明。
8. 招标文件澄清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等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投标人必需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不然,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澄清,并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其它澄清方法为无效。该回复、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9. 招标文件修改
9.1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9.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为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文件应包含一份正本,及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量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能够采取正本复印件。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假如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作为投标人风险,可能造成该投标被拒绝。
10.3 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需对招标文件中标明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协议关键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优于要求和条件承诺。
11. 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统一使用汉字(尤其要求除外)。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组成
12.1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内容,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相关文件提交如未尤其注明需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12.1.1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唱标一览表;
(3)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12.1.2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提供);
(3)资格及评标审查资料;
(4)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及要求,并依据投标人投标承诺商务条件和“协议条款”、“协议条款前附表”差异填写;
(5)产品配置清单(含备配件);
(6)其它资料证实材料格式(满足评标要求)。
12.1.3技术文件:
(1)技术方案和图纸;
(2)投标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具体说明、图片等技术资料;
(3)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及要求,依据投标人投标货物和“材料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填写;
(4)承诺产品寿命确保;
(5)售后服务承诺;
(6)施工组织设计;
(7)其它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提供各项文件复印件,应和原件一致,并对这些文件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不然可能造成废标。
13.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3.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格式完整地填写。
14. 投标报价
14.1全部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2投标人必需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不然按废标处理。
14.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投标货物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费(含采保费)、运输费(含安装期间)、装卸费、吊装、设备就位固定安装(和为固定而制作焊接支架等等)、配套管网安装、检测调试费、保险费(含工伤意外保险)、备品备件费、完工交付前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质保期间维护及维修费、技术指导费、技术服务费、税金、为安装而产生水电费和为使该工程达成完工验收、业主安全使用而产生等等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确保投标人完成推行协议所需一切工作。协议一旦签署,此价格在协议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改变而调整。
14.4货物设备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货物价格。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图纸或为招标人提供所生产货物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生产所需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含必不可少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价格(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报价)。
14.5项目尤其要求备品备件,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要求年份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4.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实。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4.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指定交货地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交货方法交货前全部费用,包含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尤其要求保险费等。
14.8技术服务费用包含:技术联络费用、现场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和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4.9配套管网安装、检测调试费包含为完成热水系统设备安装施工人工费、检测费、调试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和市场风险全部费用,为总包干价,一旦招标不再调整。
14.1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应报价表格填写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14.11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15. 投标使用期
15.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9.1条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使用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不足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5.2在原投标使用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要求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但应该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含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16. 投标文件书写要求
16.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16.2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16.3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造成非唯一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要求署名处逐一署名,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公章。
17. 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或百分比提交投标确保金,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该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17.2投标确保金能够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和招标代理机构所能接收其它形式。
17.3招标文件要求接收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营业信誉良好银行出具。
17.4投标人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确保金,并换取收款凭据(银行电汇或网银无须换取收据)。该收款凭据(原件)在投标时供查验。
17.5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7.6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含本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确保金利息计算方法:从投标确保金到帐之日起计息,止息日为退还确保金当日,利率为退还投标确保金当日银行活期利率)。
17.6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3)中标人在协议签署后未能按期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
四、投标文件提交
18.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于内层密封袋中,并在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全套投标文件密封于外层密封袋内,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 月 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具体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8.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识,招标人不予受理。
1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9.1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理人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
19.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和评标
20. 开标
20.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或公证人员将启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交货时间等内容。
20.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宣读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0.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统计。
21. 评标
2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21.2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21.3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六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投标文件初审(包含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澄清相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定,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比较和评价。
(4)推荐中标人名单。
(5)编写评标汇报。
21.4评标过程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相关资料和授标提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力图影响评标结果不公正活动,将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2. 投标文件修正错误标准
投标文件假如出现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和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 评标措施
23.1本项目评标措施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标措施,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措施”。
六、中标结果
24. 中标人确实定
24.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汇报送招标人确定。
24.2招标人应该在收到评标汇报后15在个工作日内,最迟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人次序确定中标人。
25.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权力
25.1招标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材料设备清单”中要求货物数量和服务给予增加或降低,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或条件做任何改变。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布招标公告媒体上公告,公告期满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
26.3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7. 签署协议
2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承诺书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能够和排位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签署协议,以这类推。
28. 履约确保金
28.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履约确保金金额,向招标人交纳履约确保金,不然,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投标确保金。
28.2签署协议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署协议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它事项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中标人应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0. 解释权
30.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31.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31.1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投标文件外,可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要求提供备选方案。但只有符合中标条件投标人备选投标方案方给考虑。
31.2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协议条款
协议条款前附表
协议条款号
项目
内 容
3
项目安装完成时间
协议生效后60天
3
项目实施地点
云南省开远市智源南路凤凰山综合开发区
8.1
交货方法
运输到用户指定地点,抽检合格后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
11.1
保险
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前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根据发票金额 110 %办理“一切险”。投标人负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一切损失风险。
12
付款方法
付款方法:
1、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函后支付设备协议总价10%作为设备预付款;设备订购且含有提货条件时,支付设备协议总价65%;设备抵达安装现场,完成设备安装且调试合格后,支付设备协议总价15%;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根据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相关要求提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并移交,建设单位付款至设备协议总价(含设备总价)95%;设备协议总价5%作为保修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支付。
2、承包人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付款要求,并附上对已提交货
物和已推行相关服务发票和协议条款要求应提交单据,和协议要求其它义务已经推行证实。
14.1
质量要求
一次性安装验收合格
14.5
质量确保期限
1、保修期自相关各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水箱、空气源热泵无偿保修3年。电器件按国家相关标准实施。其它配件无偿保修2年。
30.2
协议份数
一式 八 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协议条款
1.定义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载明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其它文件。
2)“协议价”系指依据协议要求,在卖方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应付给卖方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协议要求须向买方提供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俱、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
4)“服务”系指依据协议要求需卖方负担和供货相关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或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或指导调试)、提供技术帮助、培训及其它义务。
5)“买方”系指购置货物单位,即需方(本协议中为招标人)。
6)“卖方”系指依据协议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含有法人资格企业或实体,即供方(本协议中为参与投标并中标投标人)。
7)“现场”系指安装、运行协议项下货物地点。
8)“验收”系指协议双方依据要求程序和条件确定协议项下货物符合协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协议货物交接。
2.协议范围
2.1 除非协议中有相反要求,卖方应按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即卖方应为本协议范围内所供货物制造、配套设备采购、预组装、运输至交货地点、到货货物清理、现场安装、试车及调试、消除货物缺点、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提供一切需要人员或零件。
2.2 在货物生产制作阶段,卖方为提升技术水平或节省资金对工作范围作出变更、修改或改善均应提出书面汇报,由买方对修改和调整结果、费用增减情况进行确定后方可实施。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协议货物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要求于“协议条款前附表”中。
4.技术规范
4.1 提交货物技术规范应和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假如有话)及其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偏离表(假如被买方认可话)相一致。
4.2 若技术规范中无对应说明,则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对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5.专利权
5.1 卖方应确保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假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可能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要求
6.1 除协议另有要求外,卖方提供全部货物,均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方法进行包装,并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因为包装不善所引发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6.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货物/设备装箱单和货物/设备质量合格证,和装箱验收清单。
7.装运标志
7.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四侧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标汉字字样做出下列标识:
1) 收货人:
2) 协议号:
3) 装运标志:
4) 收货人代号:
5) 目标地: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千克):
8)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2 假如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侧用汉字和合适运输标识,标明“重心”和“吊装点”,方便装卸和搬运。依据货物和特点运输不一样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合适标志。
8.交货方法
8.1 交货方法通常为下列其中一个,具体在“协议条款前附表”中要求。
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相关运输和保险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全部货物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
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负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日期为交货日期。
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协议要求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4)“协议条款前附表”要求其它方法。
8.2 卖方应在协议要求交货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将协议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具体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含协议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和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8.3 在现场交货和/或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货物不应超出协议要求数量或重量,不然,卖方应对超运部分数量或重量而引发一切后果负责。
9.安装及现场服务
9.1 卖方选派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早期维护,费用含在协议价中;
9.2 货物在安装调试阶段或早期使用时,如发觉质量问题,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收到买方函、电后,应立即处理;
9.3 卖方负责其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用等)。
10.装运通知
10.1 在现场交货和/或工厂交货条件下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协议号、货号、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
10.2 如因卖方延误未将上述内容以书面形式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发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11.保险
11.1 卖方按“协议条款前附表”要求办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前保险,卖方负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一切损失风险。
11.2 卖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办理保险。
12.付款方法
付款方法见“协议条款前附表”。
13.技术资料
13.1 卖方应按本协议要求提交协议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要求外)。
13.2 卖方应确保其提交技术资料正确、完整、清楚,并能满足协议货物检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试运行、运行和维护等应有要求。
13.3 协议生效后,卖方应将协议货物汉字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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