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 (盖单位章)4月总 目 录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一章 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63申请人资格条件64报名65公布公告媒介66联络方法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1.总则12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17.协议授予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纪律和监督24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24第三章 评标措施25第三章 评标措施(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61.评标方法
2、292.评审标准293.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3第六章 图纸(另册)4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调价函格式(如有)1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一)投 标 函12(二)投标函附录1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1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14(二)授权委托书15三、投标确保金16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五、施工组织设计18六、项目管理机构19七、资格审查资料20(一)投标人基础情况表20(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21(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22(四)多年财务情况表23(五)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24(六)正在施工和新
3、承接项目情况表25(七)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26(八)拟委任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27(九)拟委任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28(十)拟投入本标段关键施工机械表29(十一)拟配置本标段关键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30八、承诺函31九、其它材料32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 HGZ041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 已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省投资、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
4、段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爱好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招标内容: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2.2 招标范围: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施工;2.3 质量要求: 合格 ;2.4 工期要求:6月1日至8月30日;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3申请人资格条件3.1此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3.2此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申请。4报名4.1 请申请人于 年 4 月
5、 28 日至 年 5 月 7 日,每日早晨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5公布公告媒介此次招标公告同时于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7 日在 中国采购和招标网 上公布。6联络方法招标人: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联 系 人: 张显良 联络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 联络人: 赵传义 联络电话: 4月2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
6、.2招标人名 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联络人:张显良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哈尔滨市国咨招标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联络人:赵传义电 话:1.1.4项目名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1.1.5建设地点尚志市1.2.1资金起源省投资、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1.2.2出资百分比/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6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8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3.4设计标准关键技术指标以下:(具体详见图纸要求,以图纸为准。)1.3.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7、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营业执照:含有有效营业执照;3、财务要求(最低要求):企业财务情况良好,自有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4、人员配置要求(最低要求):各类技术人员齐全,管理人员三人以上,道桥或土建工程师不少于1人5、关键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施工机械设备齐全,配置合理,满足本工程需要;6、其它要求: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含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或同一母企业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所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时,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然均按废标处理。1.4.2是否接收
8、联合体投标不接收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5月8日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1.11分包不许可1.12偏离许可2.1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5月22日9时0分2.2.3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日内2.3.2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日内3.1.1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3.2.2工程量清单填写方
9、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收调价函是3.3.1投标使用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天3.4.1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投标确保金金额: 4万 元人民币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5月10日15:00提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3.5.2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3.5.3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3.5.5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3.6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许可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凡标明盖单位章或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
10、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 副本 四 份3.7.5装订要求每份文件需装订成册,不许可活页装订,并在目录中标明各章页码。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络人: 投标人联络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外层封套:招标人名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隶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5月22日9时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4.2.6
11、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5月22日9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 5.2.1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验: ( 5 )开标次序: 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教授确定方法:从教授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协议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注:履约担保须在协议协议书签署前(公告期后3日内),汇付业主指定帐户中,逾期未提交者招标人将视为其弃权。 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局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
12、1项目介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 标 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起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百分比: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设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标段划分:详见投
13、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标段监理人;(4)为本标段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9)被责令停业;(10)被暂停或取
14、消投标资格;(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负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正在诉讼案件;(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严禁进人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使用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标法人单位。1.5 费用负担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1.8 计量单位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5、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本协议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组成协议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
16、.10.1 是否组织投标预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措施”第2 .1 款所列初步评审标准和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3 项和第3.1.4 项要求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属于重大偏
17、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3 项和第3.1.4 项要求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3 项所列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4 项所列投标报价其它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按以下要求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 项(1)目所述细微偏差,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3 项和第3.1.4
18、 项要求给予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 项(2)目所述细微偏差,假如采取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收,投标人才能参与评标价最终评选。假如采取综合评定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原因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出各评分原因权重分值40。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组成本招标文件包含:(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措施;(4)协议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依据本章第1.10
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澄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确保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招标文件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
20、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确保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3.2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3)投标确保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承诺函;(9)调价函及调价后工程量清单(如有);(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
21、求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对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协议各工程子目标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第3.1.3项和第3.1.4 项要求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相关要求。3.2.3 投标人假如发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法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3
22、.2.4 投标人应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在投标总价中计人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协议条款第9.2.5 项要求。工程量清单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总额价。3.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招标人不接收调价函。若招标人接收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照以下要求:(1)调价函必需采取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报价不许可调价。(3)调价函必需附有调价后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需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
23、首页,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许可调价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收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假如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 在协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因为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协议条款第16.1 款要求处理。假如根据协议条款第16.1.1项要求采取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
24、整公式中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权重,协议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 投标使用期3.3.1投标使用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3.4 投标确保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
25、分。投标确保金必需选择下列任一个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要求其它形式。( l )若采取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投标人基础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然视为投标确保金无效。( 2 )若采取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础账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取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且应在投标使用期满后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假如按本章第3.3.2项要求延长了投标使用期,则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也对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则不接收其投标。3.4.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
26、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收依据评标措施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辛卜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招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和备选
27、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能够是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完工验收判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28、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和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和备选人)不许可更换。3.5.7 招标人将深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间发觉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协议实施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确保金中扣除不超出10签约协议价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
29、主管部门,作为不良统计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3.7.2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30、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它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工程量清单(如有)内容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除外)。假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要求书面方法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署名,不得使用印章、署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署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
31、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署名、委托代理人署名、投标人单位章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和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以后。假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中法定代表人署名、投标人单位章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以后。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32、表。注:本项目公证书可于协议签署前提交给招标人。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夹装订,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装订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应和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识别标志。4.1
33、.2 投标文件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7日内,未中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取回,逾期未取回者,招标人将对未取回投标文件进行销毁处理。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
34、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假如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权利和义务对应延后至新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 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 条、第4 条要求
35、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告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
36、标次序;(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9)开标会议结束。5.2.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觉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定后当场宣告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5.2.3 若招标人宣读内容和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定以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
37、投标人已确定招标人宣读内容。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2 评标标准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6.3 评标评标
38、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协议授予7.1 定标方法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
39、 l )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银行等级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中标人应确保银行保函有效。( 2 )若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当(A-B ) / A 15时,履约担保为10签约协议价银行保函加5签约协议价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其中:A为招标人标底或全部投标人评标价平均值(除按本章第5.2.2 项要求在开标现场被宣告为废标投标报价之外);B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7.4 签署协议7.4.1 招标人和中
40、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7.4.3 签约协议价确实定标准以下: ( l )根据评标措施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署协议时以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 )根据评标措施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投标函文
41、字报价,则签署协议时以开标时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百分比修正对应子目标单价或合价。7.4 .4 协议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署协议协议书同时需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和要求签署廉政协议及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权利和义务和应负担违约责任。7.4.5 假如依据本章第7.3.2 项或第7.4.1 项要求,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协议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按要求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 2
4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3 )中标候选人均未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4 )法律要求其它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组
43、员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联络方
44、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10.1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联络方法(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能立即通知投标人,并能立即反馈信息,不然招标人不负担由此引发一切后果。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措施第三章 评标措施(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措施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原因和标准2.1.1 2.1.3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楚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全部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和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