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嘉盛建设司工程有限公文献 ( )苏盛通字(讨论稿) 安 全 生 产 奖 罚 制 度总 则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2、必要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生产必要管安全”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3、通过本制度实行,能进一步调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进施工安全办
2、法贯彻。4、各级领导必要带头执行本制度,并积极支持安技部门及安技人员工作,保证本制度顺利执行。一、 奖 励1、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项目奖励 5000.00元;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项目奖励1000.00元。2、在急救事故中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重大损失有功人员奖励1000-5000元。3、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奖励500-元。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创造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有突出成绩者奖励500-1000元。5、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奖励1000元。6、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公司年度
3、合同规定执行。7、发生事故单位应遵循国家关于规定,如实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8、创优工程按照公司年度合同规定奖励办法执行。二、 处 罚1、若发生(人员轻、重伤)安全生产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罚款5000元,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如下罚款1万元。若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罚款2万元,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未在1小时内电话快报公司罚款 1000元 ,未在12小时内上报书面事故报告罚款 1000元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罚款 元 。2、若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重大安全事故
4、,另行酌情惩罚。触犯刑律,移送司法部门解决。3、如有项目被区、市、省级检查中被开具停工告知单,并在有关网站或文献等途径发布通报批评,则每浮现一次,依照上述三个不同级别通报分别惩罚1万元(区级)、2万元(市级)、3万元(省级)。在公司安全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治项目并在建造师平台上通报批评,罚款该项目部 5000元,4、如有分公司、项目部未能按合同准时支付民工工资或支付管理不当,引起拖欠民工工资等群体性事件,未及时解决并导致公司负面影响罚款5000元,如将影响公司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罚款1万元。5、施工前未订立分包合同及安全合同(劳务班组、专项分包),罚款 1000 -5000元。6、在公司安全
5、检查中提出问题不能按期整治而无合理因素罚款 3000 元,拒不整治罚款10000 元,由于拒不整治而导致发生事故,加倍罚款并追究责任。7、公司安全职能部门检查中出具整治单,必要按规定日期整治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如不按照整治时间书面回答或未在建造师平台上准时回答罚款200元次。8、未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原则化管理资料”建立安全资料台账罚款 1000 元,资料缺失严重罚款 1000元,缺少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诲交底,每有一人罚款100 元。 9、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罚款500-5000元。10、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罚款元,分包单位不按规定配备
6、专安全管理人员罚款 元。11、施工现场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未办理安拆告知罚款1000-5000元,初次未检测或无检测报告就投入使用罚款 1000-5000元。未按规定复检导致检测过期罚款500 元/台,因未检测或复检被上级部门检查停工罚款1000元/台。施工升降机防坠落安全器超过标定日期未检测及超过使用年限罚款 500 元/台。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在检测合格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使用登记罚款1000元/台。1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处关于人员50-500元罚款,导致伤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和相应补偿:(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2)施工现场穿高跟鞋
7、、拖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3)高处作业时,嬉戏打闹,跨越防护栏杆,坐在防护栏杆上,攀爬脚手架.(4)酒后上班。(5)高空乱抛杂物。(6)私拉乱接电线。(7)电工、电焊工作业时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操作。(8)各种用电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9)卷扬机司机、搅拌机操作工,没有持证上岗。(10)乘坐吊篮上下。(11)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放置和明火距离达不到规定。(12)擅自拆除洞口防护和临边防护。(13)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14)在仓库、易燃易爆处、禁止吸烟处,未按规定动火作业和吸烟。(15)焊工未按规定获得动火证,擅自实行动火作业。(16)脚手架和
8、模板支架底座用砖块、石块、砼块、扣件。(17)施工现场使用36伏低压照明,未按规定作绝缘保护。(18)施工电梯料台门未关闭,施工电梯司机不在岗时未锁吊笼,导致无证人员擅自操作。(19)门卫不履行职责,让无关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施工现场。(20)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21)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22)电焊机二次线头接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23) 吊物捆扎、吊装办法不当,再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24)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1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处关于人员100-3000元罚款,导致伤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和相应补偿;(1)高
9、处作业打架斗殴.(2)定机人员擅自交给无证人员操作.(3)卷扬机操作人员开机让人乘坐吊篮上下.(4)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清理未加挂保险和无人监视作业;(5)酗酒后上班.(6)乙炔瓶不安装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表不能显示压力.(7)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二次侧降压防触电装置不能正常工作.(8)没有按规定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用电.(9)施工现场移动式开关箱用无保护装置用拖线板和电缆线盘代替。(10)电箱内私拉乱接、一闸多用、进出线混乱、没有插头直接裸线插入插座。(11)现场电缆线未按规定架空或埋地敷设,电缆线随意拖拉被硬物压盖。(12)总配电房未安装应急照明、绝
10、缘地毯、消防器材及空间尺寸等不符合规定。(13)外电防护缺少或者不到位,电气元件不齐全,导线随意拖地、架设在金属物上无瓷瓶绑扎。(14)危险性较大分某些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已开始施工,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某些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15)悬挑卸料平台设立不符合规定,尾端未锚固,预埋件未使用圆钢和缺少限载牌等安全隐患,落地料台搭设不规范或与脚手架相连等安全隐患。(16)脚手架外表形象差,安全网破损严重、缺失较多,连墙件设立不符合规定或者连墙件被拆除,脚手架上材料垃圾较多,悬挑工字钢设立不符合规定、缺少斜撑,脚手架内档防护不到位,未按规定封闭隔离,未设立挑网,脚手架拆除四
11、周无安全警戒线及缺少警示标志和监护等(17)模板工程施工不符合规定,施工前未交底,搭设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浇筑前未验收,拆模缺少手续。(18)现场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暂时设施不是用A级材料搭设,宿舍区未安装限流器。(19)现场临边洞口不按规定防护到位,电梯井未按规定安装定型防护门。(20)在建工程设立员工宿舍。(21)生活区环境卫生差,宿舍内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22)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食堂未办理卫生允许证。(23)暂时设施消防器材未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失效不起作用。未按规定设立消防用水、消防管路。(24)动火作业未审批,现场缺少灭火器材和监护人。(25)塔吊、升降机、
12、物料提高机等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停止使用。(26)塔吊、升降机、物料提高机等设备保险限位被机操人员违规绑扎、破坏等不起作用,或者设备安全装置、金属构造、电器系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7)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乱,扬尘控制办法差,未设立车辆冲洗台。(28)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使用未获得检测合格报告。(29)起重机械作业区有其她设施而无防护办法,起重机械未规范使用吊索具,起重吊装、安装、顶升、拆除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大型起重设备附墙装置不按规定设立。(30)施工现场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临边洞口、暂时用电、暂时设施等使用前未经验收。1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处关于人员
13、300-5000元罚款,导致伤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和相应补偿;(1) 塔吊司机、信号工、施工电梯司机、各种运送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者超过复审日期上岗.(2) 信号工、塔吊司机、司索工、施工电梯司机有严重违章.(3)架子工无证上岗或不按搭设方案搭设.(4)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使用.(5)冷拉丝场未按规定设立警戒区和防护设施。(6)项目部发生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不良社会影响事件。(7)季节性施工和异常天气施工未贯彻有关防范办法。(8)危险性较大分某些项工程实行现场缺少管理人员进行监督。15、对易发事故重大危险源不及时处置隐患或将四芯电缆伪装五芯电缆,调大塔式起重机、物料提高机、施工升
14、降机等机械设备限位,限制装置,将焊机二次侧降压防触电装置并线,限止其工作、调大电流、拆除等故意制造严重事故隐患要予以严肃惩罚:(1)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上述一项事故隐患,予以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关于负责人处5001000元罚款,故意指使导致事故隐患负责人加倍惩罚。(2)因上述隐患导致工伤事故,予以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关于负责人处在30001元罚款,故意指使导致事故隐患而发生伤亡事故负责人加倍惩罚。(3)因上述隐患导致死亡事故(1人)予以项目经理,罚款35000元,安全员及关于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故意指使导致事故隐患而发生死亡事故负责人加倍惩罚。16、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单位,本年度不得
15、评为先进集体,关于人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17、未按规定启用LBS定位管理系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每月考核不合格罚款元。并在有关网站或文献等途径发布通报罚款5000元。 四 附 则1、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条文规定,按本细则执行。2、公司工程部和各分公司工程部为本经济惩罚制度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管辖范畴。其科室成员是详细执罚实行人。3、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单位、班组实行本经济惩罚制度。4、工地安全员有权根据本惩罚制度规定,对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出违章惩罚告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中或工作中扣款5、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6、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讨论稿)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