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2300MW供热机组钢塑复合管技术规范书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4月中国北京1 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适应于秦皇岛热电厂三期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钢塑料复合管。它提出了钢塑复合管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本技术条件书如与有关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应提供一套完全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标准要求的经过实践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
2、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1.4 供方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 供方应具有所供的产品在中国国内相似容量机组、相似功能规模、至少两座电站、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1.6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2 技术要求2.1 材料名称:钢衬塑复合管2.2 管道规格: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PN1.02.3 钢管材质:202.4 法兰标准:GB9119-2000, PN1.02.5 法兰材质:Q235-A2.6 塑料材质:进口聚丙烯,衬里厚度
3、3mm2.7 使用温度:251102.8 使用压力:正压1.0MPa,负压为常温下94kPa2.9 供方应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规定的管道(件)的尺寸进行加工。2.10 管道(件)的制造和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钢塑复合管与管件(HG/T 2437-93)的规定2.11 管材应具有圆形截面,外观光滑平整,无凹陷、凸块;内里衬里材料应平整,不能有气泡、裂口等缺陷存在。3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3.1 供方应有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文件,并在生产本协议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3.2 在产品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协议书要求的产品,供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直至符
4、合要求。3.3 制造厂内的验收不作为产品合格的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3.4 质保期为设备正式运行1年,在质保期内根据需方要求免费及时到现场处理设备出现的问题。3.5 产品交付需方后,若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投入使用,需方应先签收,并负责保管或提供贮存地点,以免损坏。4 报价要求 投标商对2.2款中规定的每种规格的管道报单价(元/米)。5 标志、包装及运输钢塑复合管出厂前经检验合格,每件产品均应标有产品型号、规格、合格标志,及本厂制造标志。管道和管件的端面应套有塑料防护盖或纤维板防护盖。贮存应堆放平整、通风、远离热源和强光暴晒,运输过程应轻起轻落,防止跌落、撞击。冬季贮存应放置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