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塑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宁波市鄞州邱隘诚泰塑粉厂
编制单位(盖章):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
国家环保总局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塑粉项目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30塑料制品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0
建筑面积(平方米)
50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邱隘诚泰塑粉厂主要从事塑粉的加工生产,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租赁张家瀛村经济合作社的房子。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本项目投产后为年产300吨塑粉的生产规模。职工人数为10人,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一年工作约300天。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宁波市鄞州邱隘诚泰塑粉厂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项目内容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租用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经济合作社厂房,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厂房为一层,年产300吨塑粉。本项目三面为农田,南侧为道路,隔路为厂房,因此四周无敏感点。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围环境概况图)。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如表表1-1所示。
表1-1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词
数量(台)
型号
备注
1
混合机
3
ZLH250
2
挤出机
3
ZLJ-300A
3
压片机
3
ZLY-705B
4
粉碎机
3
FS-50
4、 原辅材料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有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钛白粉等,项目原辅材料及用量详见表1-2。
表1-2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聚酯树脂
吨/年
90
2
环氧树脂
吨/年
90
3
钛白粉
吨/年
90
4
硫酸钡
吨/年
15
5
助剂
吨/年
9
6
颜料
吨/年
6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人员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6、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2)供电
本项目有鄞州区电网供电。
(3)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布置,雨水经暗管汇集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道,废水经净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甬江水域。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源。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地质
宁波地区位于杭州湾南岸浙江东部沿海,甬江两岸,属宁绍滨海冲积平原之边缘,地形平坦。平原上河网分布密集,局部线路切割在25m左右的残积丘陵及横切平原上向程150m纵梁山脉边缘地带。
该项目位于宁波鄞州区,鄞州区地处浙江东部沿海,疆域在东径121°08’-121°54’,北纬29°37’-29°57’之间。东西向最大长度74公里,南北最大宽度32.3公里。区界周长269公里,其中有海岸线25.66公里。全区总面积1380.5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327.04平方公里,象山港水域面积53.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706.1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1.14%;平原面积528.54平方公里,占38.30%;水域面积145.86平方公里,占10.60%,故有“五山四地一分水”之称。
境内的大地构造属闽浙地盾的东北部,地层分布以中生代的火山岩居多。境内地貌东南部与西部为丘陵与山地,中部为宽广的平原,总形势呈马鞍形。东南部丘陵山地面积为375.48平方公里,有太白、福泉、金峨诸山,以太白山最高,主峰高程海拔656.9米。西部丘陵山地面积353.98平方公里,属于括苍山系天台山脉的四明山,绵亘数县,从西向东插入本区西部,层峦迭嶂,诸峰雄峙,最高峰奶部山海拔高程915米。中央部位为奉化江两岸,总面积532.60平方公里,并以奉化江为界分为鄞东南平原和鄞西平原两部分。这里平畴无垠,绿原广袤,河渠如网。
境内土壤大体可分三类:东南部沿海地区多盐碱土,宜种棉花;中部平原地区属水稻土,适合种水稻、席草等;西部山区多黄壤,缺少有机质,宜种茶叶、竹木、果树、杂粮。
2、气象、气候特征
鄞州区地处低纬度带,最大日射角为71.7°,最小为36.5°。年平均日照时2070小时,年平均太阳能辐射量110.2千卡/平方厘米。全年无霜期238天。年平均气温16.2℃,历史上有纪录的极端高温为40.8度(2003年8月1日),极端低温为-8.8℃。年均降水量1538.8毫米,年均雨日174天,年均相对湿度82.4%,蒸发量894.4毫米。
鄞州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因濒临东海又带有海洋性气候特征。本地四季分明,3-4月为春季,5-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年均下雪7次。冬季盛行西北风,较寒冷干燥,但多晴朗天气,光温互补,宜越冬作物生长;夏季盛行东南风,雨热同步,宜水稻等作物生长,其时有台风,年均台风雨1.8次;春秋两季雨量均衡,冷热适中。本区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台风、暴雨、久雨、伏旱、寒潮和霜冻等。
3、水文特征
鄞州区大部分属甬江为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甬江干流奉化江穿越鄞州区平原地区;小部分属大嵩江流域,为独流入海(象山港)小河流。
鄞江为境内主要的河流之一,奉化江左岸支流,鄞江主流大皎溪发源于奉化市境内双岗岭莲花村,东北流经余姚市唐田、大横山至大俞入鄞州区境,又经李家坑、周公宅、下严至密岩与小皎溪汇合。汇合处已建有皎口水库。出水库后称樟溪,经章水镇后继续东南流至鄞江镇,经镇西它山堰东流至横涨附近入奉化江。它山堰至化江河段称鄞江,该河段受潮汐影响。它山堰以上属山溪性河流,为奉化江流域主要暴雨中心之一,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梅雨和台风雨都可能造成洪迷茫涝灾害。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交通等):
1、宁波市概况
宁波简称“甬”,位于东海之滨,中国海岸线的中段,是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副省级计划单列城市和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力的“较大的市”。全市辖象山、宁海三个县,余姚、慈溪、奉化三个县级市。市区设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个区。全市总面积9365km2,总人口535万,其中市区面积1033km2,人口120万。
宁波市位于浙江省东部沪杭甬金三角、工商贸发达地带,居全国大陆海岸线的中段,长江三角洲的东南隅,宁绍平原东端。如今的宁波是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和14个中央计划单列市(副省级)之一,人均收入居全国第四位,消费水平居全国第二位。宁波港地处我国海岸线中段,杭州湾口南岸,具有建设亿吨级大港的自然条件,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大型深水良港之一。2000年全港吞吐量已超过亿吨。位居大陆港口第二位。作为中国第四大港,宁波港是上海国际航运枢纽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世界79个国家和地区400多个港口开通了航线,在长江三角洲十六城市中居第5位。宁波城市综合实力在全国265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居第20位。其中“经济发展指标”居11位,“环境与基础设施指标”居14位。
2、鄞州区概况
①地理概况与行政区划
鄞州区位于浙江省东部,是宁波市的一个区。西北与西部与余姚接壤,南部紧邻奉化,东南临象山港与象山隔水相望。版图轮廓呈蝴蝶状,紧依宁波东、南、西三面,全区总面积1380.54平方公里。2002年2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鄞县撤县设区,4月19日,举行撤县设区授牌仪式。2009年末全区共有6个街道,17个镇、1个乡、441个行政村、47个社区。全区总户数32.7万户,户籍总人口80.3万人,其中非农人口25.9万人,农业人口54.4万人。
②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鄞州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区现有工业企业15000多家,已形成以轻纺、服装、机械、电子、汽配、食品为主的工业体系,有国内知名企业中国雅戈尔集团、杉杉集团、奥克斯集团、欣达集团等,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达到3543.8亿元,财政收入60.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5136元。鄞州社会综合经济实力名列全国百强县(市、区)第十一、浙江省第三、宁波市第一。 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为5.8:69.7:25.5,工业特征明显,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近10年随着宁波其他区的快速发展,鄞州区国民生产总值在宁波市的比重由1995年的15.92%下降到目前的12.88%。鄞州区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12.4%,低于宁波市的年均增速15.1%。
③人口
2005年鄞州区户籍人口776563人,占宁波市人口的13.97%。其中男性人口383567人,性别比为97.6:100(女性为100);总人口中农业人口552324人,占71.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
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据统计,2005年外来劳动力资源54.28万人
3、邱隘镇概况
邱隘镇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辖镇。邱隘镇位于宁波市东郊,是一个具有1300多年历史的浙东名镇,名闻遐迩的“雪菜之乡”,329国道、71省道穿镇而过,是鄞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全镇区域面积23平方公里,下辖16个行政村、3个社区,户籍总人口3.90万人。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村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全国农村文化改革实验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
2010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83亿元,增长6.1%;规上工业总产值45.81亿元,增长16.2%;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3.30亿元;自营出口2.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98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23亿元,增长27.4%。邱隘镇先后被列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全国农村文化改革实验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省“五好”乡镇党委、全国文明村镇。
4、生态功能区划
项目拟建地位于下应-邱隘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212D02),属于优化准入区。
(1)小区基本特征
本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区的扩展地带,总面积16.27平方公里。下应街道工业基础扎实,形成了以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机械电子、服装绣品、化工化肥、电讯元件、印刷包装等行业格局为主的工业结构。
主要问题: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未能覆盖全区,地表水水质污染严重;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根据2005年环境统计数据,本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有2家重点工业企业,2005年的小区CODCr排量为700897kg,氨氮排量为零。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本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定位为重点发展居民居住区、商贸和科技产业等,以工业生产为辅。地表水水质控制目标为III类,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二级。小区CODCr的总量控制目标为307330kg,氨氮的总量控制目标为零。
(3)产业准入与环境保护要求
按照鄞州区城乡空间布局规划调整产业类型结构和空间组成结构,工业企业集中入园,逐步转换城镇职能,强化城镇的服务功能。禁止审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
(4)污染控制措施及生态保护与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关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本)要求淘汰的项目,坚决关停小化工、小建材、小食品企业。完善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充分运用收费、价格、地价、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执行严格的“区域限批”政策,达到产业结构和布局上的优化目标。
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必须由替代削减方案,建立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请和核定制度。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实施雨污分流。企业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未经处理直排内河。加强生活垃圾和其他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理和整治。加强餐饮企业的污水和油烟排放管理。加强城区噪声污染的管理和监督。
完善绿地生态和道路绿化建设,提高城区植被覆盖率,加强内河水网的水质监测和管理,保证河网水流的正常循环,运用土壤生物工程方法进行河流河岸的修复,推广使用渗透性强的砖体铺设道路,孔砖铺设河岸,促进河网生态系统与陆地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
5、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概况
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原名宁波江南污水处理厂,位于宁波市东外环路以东,江南公路以南的城市生态带内,南侧以规划电力高压线走廊和河道为界,厂址属北仑区地界。污水处理厂远期总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其中一期实施16万吨/天。近期用地面积约为8.9公顷,远期规划控制征地面积约为23公顷。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区、东钱湖地区、北仑的江南片和小港片区域,总服务面积约230公顷。
新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于2008年年末开始动工建设,建设期为2年,其中一期16万m3/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处理工艺)、5万m3/d规模再生水回用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污泥处理设施(机械浓缩脱水及流化床干化工艺)等组成,于2010年10月底联合试运行,目前已全面运营。
根据《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甬江水域。
目前项目周围道路已铺设有污水管网,且与新周污水处理厂相接通。故本项目废水能够纳管。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按宁波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域划分,该地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采用宁波市区2012年度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1。
表3-1 2012年宁波市区大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污染物
统 计 量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 年
SO2
有效日均值数
360
364
368
368
1460
最大日均值
0.135
0.070
0.056
0.117
0.135
平均值
0.038
0.028
0.019
0.040
0.031
超标率(%)
0
0
0
0
0
NO2
有效日均值数
360
364
368
368
1460
最大日均值
0.108
0.103
0.091
0.145
0.145
平均值
0.059
0.050
0.033
0.068
0.052
超标率(%)
0
0
0
2.2
0.5
颗粒物(PM10)
有效日均值数
360
364
368
368
1460
最大日均值
0.782
0.304
0.180
0.490
0.782
平均值
0.105
0.082
0.058
0.136
0.096
超标率(%)
15.3
8.0
0.5
32.6
14.1
根据监测结果,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可知:2012年宁波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0.031 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0.003~0.135mg/m3,日均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52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0.003~0.145mg/m3,日均值超标率为0.5%。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96 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0.004~0.782mg/m3,日均值超标率为14.1%。
2012年宁波市区常规三项监测因子SO2、NO2和PM10年均值全部达到二级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日均值发生不同程度超标,造成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主要是煤烟尘、城市扬尘及机动车尾气尘。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区域最终纳污水域为甬江,根据宁波市水功能区规划,甬江属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表3-2是2012年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在三江口、张鉴碶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
表3-2 2012年甬江水质监测结果统计(三江口、张鉴碶) 单位:mg/L(除pH外)
监测
断面
类别
pH
DO
CODMn
BOD5
氨氮
石油类
最终
类别
定类因子
张鉴碶
年均值
7.9
6.85
4.81
1.00
0.482
0.292
均值
类别
I
Ⅱ
III
I
Ⅱ
IV
IV
石油类
三江口
年均值
7.65
3.84
6.27
5.22
1.079
0.321
均值
类别
I
IV
IV
IV
IV
IV
IV
DO、CODMn、氨氮、BOD5、石油类
从监测结果可看出,三江口和张鉴碶现状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下游张鉴碶断面水质好于上游三江口断面,除石油类达到Ⅳ类标准外,张鉴碶断面其余水质指标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保护目标。
3、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该项目所在地的目前状况,本次环评在场界东、南、西、北侧各设一个测点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监测点见附图2。
监测时间:2014年1月10日。
监测频次:昼间一次,夜间一次。
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使用AWA6218B型噪声统计分析仪,测量前后仪器经校准,每点昼间监测一次,测量时间为10分钟,测定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统计见表3-3。具体噪声监测布点见附图2。
表3-3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
序号
测点位置
昼间
超标
标准
夜间
超标
标准
备注
1#
东厂界
56.5
0
60
44.3
0
50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2#
北厂界
55.5
0
45.7
0
3#
西厂界
54.9
0
45.6
0
4#
南厂界
57.8
0
46.3
0
由监测结果可知,在为进行加工生产时企业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不改变现有生态环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本项目周围为企业和道路,无居民住宅,项目西侧有一河流,为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的内河,根据宁波市水功能区规划,属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项目最终纳污水体甬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 dB。
场界周围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4。
表3-4 项目附近敏感点保护目标情况
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项目红线
最近距离(m)
备注
内河
W
60
----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
按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该区域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有关污染因子的标准限值详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备注
SO2
小时平均
0.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NO2
小时平均
0.2
日平均
0.08
年平均
0.04
PM10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7
PM2.5
日平均
0.075
年平均
0.035
CO
小时平均
10
日平均
4
2、水环境
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甬江,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划,甬江属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本项目附近内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名称
CODMn≤
DO≥
BOD5≤
pH
氨氮≤
总磷≤
Ⅲ类标准
6
5
4
6~9
1.0
0.2
Ⅳ类标准
10
3
6
6~9
1.5
0.3
3、环境噪声
本项目位于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根据鄞州区噪声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项目现状周边存在工厂企业,适合2类区标准,因此本环评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
采用标准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废气:
本项目生产塑粉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和有机废气产生,因此生产车间的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4-4。
表4-4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标准(kg/h)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净化池处理,污水经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至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具体见表4-5。
表4-5 污水纳管及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Cr
SS
BOD5
NH3-N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6~9
500
400
300
3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6~9
60
20
20
8
注:*采用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四周场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4-6。
表4-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宁波市环保局建设项目排污总量调剂平衡审核管理规定(试行)》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五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NH3-N、氮氧化物和重金属的排放量。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不列入总量控制范围。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主要污染工序
1、生产工艺分析
1.1、生产工艺
本项目是形成年产300吨塑粉生产能力。
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成品装袋
粉碎
压片
挤出
原材料按比例混合
有机废气
粉尘
粉尘
图1-1 生产工艺流程图
该项目生产工艺说明:
一定比例的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钛白粉、硫酸钡、助剂、颜料(30:30:30:5:3:2)经高速混合机破碎、搅拌、混合均匀后通过挤出机挤出,温度控制在180℃-250℃,然后用压片机将挤出的热熔状物经冷却挤压成片状,再是进入粉碎机粉碎成一定粒径的粉末,最后装袋出厂。
1.2、产污环节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和有机废气;
(2)废水:职工的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3)噪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
(4)固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废弃包装袋。
2、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①粉尘
本项目在各种原材料按比例混合和粉碎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的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钛白粉、硫酸钡、助剂、颜料颗粒物,发生量按投加量的0.2~0.5%计算,以0.5%计,粉尘的产生量为1.5t/a,以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计,粉尘的排放速率为0.625kg/h。
本项目混合机和粉碎机分别配备布袋除尘装置除尘,风机风量为14000m3/h,除尘效率可达98%,收集率不低于85%,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94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53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76mg/m3。
②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材料在按比例混合后通过挤出机挤出,挤出机温度控制在180℃-250℃,在挤出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出来。根据类比非甲烷总烃气体的发生量按投加量的0.01~0.02%计算,以0.02%计,聚酯树脂和环氧树脂的年用量180t/a,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36kg/a,排放速率为0.015kg/h。
本项目在车间安装轴流风机,风机风量为14000m3/h,集气效率为90%,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1.5×10-3kg/h;非甲烷总烃气体在经过风机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达85%,非甲烷总烃气体最终有组织排放量为2.03×10-3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14mg/m3。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冷却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数量为10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用水量按80L/人.d计,生活用水量为0.8t/d(240t/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4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一般生活污水水质为CODcr400mg/L,BOD5300mg/L,NH3-N35mg/L。
冷却水:冷却水不与物料接触,为设备的冷却水,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进行适量添加,添加量约为1m3/d。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为混合机、挤出机、压片机、粉碎机和除尘装置的设备噪声,根据类比调查,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dB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弃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t/a,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职工日常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以1kg/人计算,本项目全厂职工10人,则10kg/d(3t/a),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大气
污染物
混合机、粉碎机
粉尘
0.625kg/h
有组织:0.53kg/h,0.76mg/m3
无组织:0.094kg/h
挤出机
非甲烷总烃
0.015kg/h
有组织:2.03×10-3kg/h,0.14mg/m3
无组织:1.5×10-3kg/h
水
污
染
物
职工
废水量
204t/a
204t/a
COD
400mg/L、0.082t/a
60mg/L、0.012t/a
BOD
300mg/L、0.061t/a
20mg/L、0.004t/a
氨氮
35mg/L、0.007 t/a
8mg/L、0.002t/a
车间
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约1m³/d
0
固废
职工
生活垃圾
3t/a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车间
废弃包装袋
1t/a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
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为混合机、挤出机、压片机、粉碎机和除尘装置的设备噪声,根据类比调查,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dB之间。
其
他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已经建成,生产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产生,通过采取相应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生态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程度范围内。
七、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经济合作社厂房进行年产300吨塑粉项目,故本环评对施工期污染和影响不做分析、评价。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粉尘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产生量按原材料投加量的0.2~0.5%计算,以0.5%计,则粉尘的产生量为1.5t/a,排放速率为0.625kg/h。本项目混合机和粉碎机分别配备布袋除尘装置除尘,风机风量为14000m3/h,除尘效率可达98%,收集率不低于85%,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94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53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76mg/m3。粉尘的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出来。聚酯树脂和环氧树脂的年用量180t/a,根据类比非甲烷总烃气体的发生量按投加量的0.01~0.02%计算,以0.02%计,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36kg/a,排放速率为0.015kg/h。本项目在车间安装轴流风机,风机风量为14000m3/h,集气效率为90%,活性炭处理效率达85%,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1.5×10-3kg/h,有组织排放量为2.03×10-3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14mg/m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捕集后进行废气处理,布袋除尘装置的集气率不低于85%,轴流风机的集气率不低于90%,因此仍有不超过15%的粉尘和不超过10%的非甲烷总烃未被捕集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工程分析计算,用大气预测软件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详细结果见表7-1。
表7-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一览表
类型
污染物
排放面积
无组织排放速率
计算结果m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粉尘
20m×20m
0.094kg/h
无超标点
非甲烷总烃
20m×20m
1.5×10-3kg/h
无超标点
卫生防护距离
粉尘
20m×20m
0.094kg/h
10
非甲烷总烃
20m×20m
1.5×10-3kg/h
1
由表7-1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10m,非甲烷总烃卫生防护距离为1m,则卫生防护距离提级为100m,本项目周边100m无敏感点,最近敏感点庆云禅寺距离本项目170m,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不与物料接触,为设备的冷却水,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进行适量添加,添加量约为1m3/d,对周边环境不带来影响。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量为204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SS,生活污水经净化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汇入附近道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甬江。因项目废水产生量少(204t/a),对纳污水体甬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处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内,根据对项目厂界的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为混合机、挤出机、压片机、粉碎机和除尘装置的设备噪声,根据类比调查,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dB之间,为使厂界噪声值能达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
(1)生产期间车间大门、窗户应均处于关闭状态,必要时采用封闭式双层玻璃隔声窗以起到阻隔降噪的效果。
(2)企业应提高车间墙体的隔声效果,在墙体加装吸声材料。
(3)加强对设备进行经常保养,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
(4)企业对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采取上述措施,并经过建筑阻隔和距离衰减,厂界昼夜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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