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泥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发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宁科住院大楼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砌砖、抹灰等工程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便于班组施工作业的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及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宁科住院大楼项目.2、工程地点:昌江县黎族自治县县城.3、建筑规模:安宁
2、科住院大楼一栋,建筑面积5577.47平方米.4、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5、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中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条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技术、包小型机械设备(如砂浆搅拌机)、包工具(铁锹、瓦刀、小桶等)、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场内短距离人工搬运,乙方承包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干。第三条 承包范围:1、建筑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所确定的从基础开始至装修砌筑全部结束的所有砌砖、砂浆搅拌、内外墙定点、场内材料运输、甩浆、挂网及抹灰土建工程。泥工班组所使用搅拌机械及其他机械用具的清洁养护工作。2、因工程施工管理、检查及其它原因需要增加且经甲方确认由泥工班组完成的工作
3、。3、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由泥工完成的工作。第四条 工期要求严格按项目部具体进度计划执行。若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工种未能及时配合以及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当一个月之内因乙方原因多次延误工期或恶意停工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以所完成的工程量按80%结算,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第六条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结算1、本分项工程按图纸标注建筑面积5577.49计算,综合包
4、干单价为118元/每平方米(大写:每平方米壹佰壹拾捌元)。2、付款方式:每月内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完工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 %,剩余 20 %在整个混凝土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3、以上承包单价包含整个混凝土分项工程的的所有承包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取和该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4、此承包单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无任何理由变更承包单价。若有一方提出理由更改单价而导致工程延误,则该方承担该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若乙方强制退场或以其他理由退场的,甲方按照乙方完成量的80%结算给乙方。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5、及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及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和执行总包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班组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2、班组进场后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或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工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完成工程款的20%,按完成工作量的80%结帐。3、乙方作业人员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罚款1000元/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必须清理
6、出场。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班组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所有管理人员的全面管理和调度,服从大局。对不服从工长及管理人员安排者,罚款1000元,造成的后果自负。5、乙方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和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派驻施工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协调有关事宜。2、向乙方进行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交底。3、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合同签订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中的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等事
7、项),工地班组长须常驻现场。2、按规定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和患有不适合本工程作业的病残人员。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部门对工地的安全处罚,由乙方承担。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甲方或总承包方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如违规操作、无证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须熟悉图纸,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施工。5、乙方承担每次支付工程款前的所有工人的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6、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分包协议或合同,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扣除乙方完
8、成工程款的20%,按成品的80%结帐。第十条 保险1、施工总承包已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应视其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发生施工总承包购买保险保赔额以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时,因此导致保险期延长的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和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先行和解或调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算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2、本合同正本壹拾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