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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2.4水上水下活动安全检查表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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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SG07-37 水上水下活动安全检查表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要求 验收结果 1 通用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 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应的材料,取得了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按规定需要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己办妥相关手续 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已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建立健全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 机动船和各工程船舶的船员持适任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设置船舶避风措施、停靠地点 施工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施工船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水上水下活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国家安全作业和防火、防爆、防污染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编制船舶防台、防汛、防突风锚泊方案及安全措施 制定水上应急预案,保障涉水工程的水域通航安全 向参与施工人员、船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 水上作业 水上的各类作业平台必须按规定搭设,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工程船的牵引缆、摆动缆活动范围内设置安全标志 在施工船舶牵引缆、摆动缆10m内无作业、逗留人员 船舶雾航必须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船舶航行时,驾驶人员应按规定鸣放雾号,减速慢行,注视雷达信息,并派专人进行瞭望 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施工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的救生设施、消防器具完善、符合安全规定 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各工程船的安全装置完善、可靠 水上搭设的人行通道、作业平台符合要求 表SG07-37(续) 4 潜水作业 从事潜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潜水员资格证书 潜水最大安全深度和减压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潜水员使用下水电气设备、装备、装具和水下设施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潜水作业现场应备有急救箱及相应的急救器具。水深超过30m应备有减压舱等设备 当施工水域的水温在5℃以下、流速大于1.0m/s或具有噬人海生物、障碍物或污染物等时,在无安全防御措施情况下潜水员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潜水员下水作业前,应熟悉现场的水文、气象、水质和地质等情况,掌握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船舶的锚缆布设及移动范围等情况,并制定安全处置方案 潜水作业应执行潜水员作业时间和替换周期的规定 通风式重装潜水员下水应使用专用潜水爬梯 为潜水员递送工具、材料和物品应使用绳索进行递送,不得直接向水下抛掷 潜水员进行水下安装、电焊、切割、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潜水员下潜作业前严禁喝酒 5 交通船 船员应持适任证书 交通船应标定乘员额定人数 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 乘坐人员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船尾和船帮上,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坐人员不得来回走动 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拴牢方可上、下 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船上配备足够的救生器材 制定乘坐交通船安全管理规定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验收人员 总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 (签名) 说明: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单位填写。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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