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复(开)工条件申报表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内容标准自查情况(是/否)检查结果(是/否)1组织管理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已到岗2.是否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复(开)工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乡镇)街道、疾控部门专人专岗。2人员管控3.是否已落实专人对进场人员要一一登记造册,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通报属地(乡镇)街道。4.在工地入口是否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5.重点疫情地区(含
2、途径重点疫情地区)返苏人员数量情况、是否进行14天隔离观察等。6.非重点疫情地区返苏人员数量情况,近14天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是否进行体温检测等。3施工现场管控7.工地是否实行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8.工程项目部是否设立了专职卫生员。9.是否对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有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1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是否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4防疫物资准备11.是否配备足够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且不得少于一周用量。5现场安全管理12.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是否开展了复工检查。1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14.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是否符合要求。15.现场危大工程、施工用电、消防安全、起重机械设备等关键部位以及实体防护是否到位。16.项目监理部复工安全检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签署复(开)工令。6教育交底工作17.是否开展了对所有进场人员复(开)工前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备注:工程项目经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查、建设单位复核并提出复(开)工申请后,属地住建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核准后方可复(开)工。